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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節 盡逮積年害民官吏全麵清除政界“垃圾”

  盡逮積年害民官吏全麵清除政界“垃圾”——洪武十八年~洪武二十年(1385~1387)

  洪武時期盡逮積年害民官吏運動至今為止從來沒人專門研究和論述過,明史專家吳晗先生在《朱元璋傳》中一筆帶過,陳梧桐先生在他的專著中也是如此處理。但從當年洪武晚期太學生周敬心的上書進諫和朱元璋的認賬來看,這場運動竟與洪武十三年開始的全國性的連坐“胡黨”一類相提並論,可見那也是一場全國性的大規模運動,所以我們很有必要加以研究與討論。

  逮積年害民官吏的界定盡逮積年害民官吏,按照《明史》上的說法為“逮官吏積年為民害者……大戮官民,不分臧否”,我們遵循現代漢語的語法習慣將其改稱為“盡逮積年害民官吏”。那麽這場全國性的運動開始於哪年?當年進展情況如何?由於《明實錄》的刻意缺載,《明史》也僅寥寥數語,所以長期以來很不為人注意;但筆者在閱讀朱元璋欽定的《大誥》中卻發現了很有意思的一段“最高指示”:“積年民害官吏,有於任所拿到,有於本貫拿到。此等官吏,有發雲南安置充軍者,有發福建、兩廣、江東、直隸充軍者,有修砌城垣二三年未完者。這等官吏,皆是平日酷害於民者,且如勾逃軍,賣正軍,解同姓。朝廷及當該上司,勾拿一切有罪之人,賣正身,解同姓。朝廷著追某人寄借贓鈔,皆不於某人處正追,卻於遍郡百姓處,一概科征代陪,就中克落入己,不下千萬。其餘生事科擾及民間詞訟,以是作非,以非作是,出入人罪,冤枉下民,銜冤滿地。其貪婪無厭,一時筆不能盡。此等之徒見在各處,軍者軍,工者工,安置者安置。設若潛地逃回,兩鄰親戚即當速首,拿赴上司,毋得容隱在鄉,以為民害。敢有容隱不首者,亦許四鄰首。其容隱者同其罪而遷發之,以本家產業給賞其首者。”

  這段高皇帝“最高指示”載於洪武十八年十月頒示天下的《大誥》一編中,從字裏行間所透露出信息有以下幾個方麵:

  第一,朱元璋在進行重典反貪的同時,就已開始盡逮積年害民官吏,否則怎麽會說“有修砌城垣二三年未完者”,這是洪武十八年他說的話,以此推論,至少說在洪武十五六年時大明帝國就已經開始了盡逮積年害民官吏運動了。

  第二,這場運動的名稱就叫“逮積年民害官吏”,這與《明史》所記的太學生周敬心上書中所述的相符合。

  第三,從高皇帝的這段“最高指示”意思來看,“逮積年民害官吏”或“逮積年害民官吏”在洪武十八年僅僅進入運動的階段性總結。最高統治者隻是將過去一個時期內抓獲的“積年害民官吏”向全國臣民做個“表白”,說明我朱元璋沒有那麽殘暴,都是這些個害人蟲逼我這麽幹的;而且還要臣民們提高警惕,捉拿潛逃回鄉的積年害民官吏,並發出了狠話,“敢有容隱不首者,亦許四鄰首。其容隱者同其罪而遷發之,以本家產業給賞其首者”。由此看來這場運動那時正走向高潮呐,所以太學生周敬心將“盡逮積年害民官吏”說成洪武十九年也未嚐不可,隻是時間的界定概念上不夠精確。

  第四,“逮積年民害官吏”的概念相當廣。盡管朱元璋在《大誥》中列舉了4類應該抓獲的害民官吏:勾補逃軍過程中的犯罪官吏、追究腐敗案件裏贓款、贓物下落過程中的犯罪官吏和生事科擾小民的官吏以及出入人罪冤枉下民的官吏。在這4種分類中,前兩者定義還比較明確,後兩者的外延則相當寬泛。那麽這場運動當年進展情況到底如何呢?

  開展清除形形色色的“積年害民官吏”運動因為朱元璋開國時對軍民戶籍進行分立,而軍隊中的士兵地位低,待遇差,幾乎成了軍官的奴隸。因此有些膽大一點的軍士逮住機會就逃跑,由此一來逃軍問題逐漸凸顯出來。

  〇嚴厲打擊勾取逃軍中的官吏害民行為

  對此,明政府一方麵加緊追捕逃軍,另一方麵從逃軍的原戶籍中勾出候補軍戶來填補逃軍的缺額,以確保大明軍中士兵人數。而就在勾取逃軍的過程中,軍隊或地方官府的相關官吏卻利用手中的特權,中飽私囊,坑民害民。為此,洪武十八年朱元璋在發布的《大誥》中專門列條,嚴厲打擊勾取逃軍過程中的官吏害民行為:

  “十二布政司、按察司、州府縣官,為兵部勾取逃軍,或有頑民犯法,各部勾取。其布政司、府州縣貪圖賄賂,不將正犯解官,往往拿解同姓名者。因贓迷惑其心,止知己利,不知良善受害,無可伸訴。若將犯罪受刑之苦,以己推之,豈有貪贓害於良善者?且罪人受刑,罪重晝則枷項杻手,夜則係項鈴足;輕則鐵索牽行,父母妻子悲啼。送程倉卒,一時催起,路無盤費。是後父母妻子收拾盤纏,意在往供,有可刁蹬,不與引行。既而買引,沿途追趕,有中途病死者,有飲食不節而負病者。所勾之人,惟恐違限,日加棰楚,雖有微命,猶在幾死之間。若法司審理不明,即作真犯擬罪。若上官既明,吏不枉法,方得放歸,其苦萬端。當時法司肯將此苦量推於己,豈有良善受害哉?然有司因此無辜於良善,天鑒不遠,一旦發露,罪及身家。如此者數數開諭,每每加刑,曾有幾人而省此禍殃!”

  盡管洪武帝三令五申甚至使用了恐嚇的手段,嚴禁追補逃軍過程中的不法行為,但總有一些逃軍和軍戶想著法子來規避政府的追逃和勾補。

  〇貪圖錢財,“移花接木”勾取逃軍,害民害人,最終還是將自己給害了

  就在當年“紅太陽”出升的地方臨淮縣有個逃軍叫陳寶仔的,因為實在不想再當兵了,就將家中所有的錢財都拿出來賄賂當地專門負責勾補軍士的鳳陽府臨淮縣衙裏的官吏。知縣張泰、縣丞林淵、主簿陳日新、典史吳學文等還算有良心,或至少說要比600年後睡了人家女人、詐了人家錢財居然還要搞死性伴侶的北方某省信訪局局長要強多了,他們在接受了陳寶仔的錢財後,就想了個“變通”的辦法,將原本是民戶的管伍、管歪兄弟倆充作軍戶,頂替了陳寶仔等人。但管氏兄弟一萬個不樂意,到了部隊還不依不饒地吵著、鬧著,結果將事態越弄越大。幾乎與此同時,河南嵩縣知縣牛承、縣丞毋亨、主簿李顯名、典史趙穀安等在接受了逃軍趙成的錢財後,也導演了一出“移花接木”勾取逃軍的把戲。結果這些事情都先後一一敗露,皇帝朱元璋知道後下令,將“此兩縣官員盡行典刑”。

  差不多同時,同樣的鬧劇在杭州又上演了,“永平衛所鎮撫馮保,他本衛差他去仁和縣勾逃軍沈福七、謝福二兩名。他到那裏,勾到沈福七親兄沈福六。他接受本人銀10兩、鈔40貫、白綾襖子1件、綿布2匹,將本軍脫放,卻拿裏長施一代他解官,又將百姓謝一打要招做逃軍謝福二解官。事發,貶去金齒衛充軍。他本等的正軍,將脫放了,卻將好百姓拿去替他做軍。如此害人,著百姓每埋冤(應為‘怨’,朱皇帝又寫白字了,筆者注)負屈,你怕他這等人能勾長久?”。

  上述三案中害民官吏最終被嚴刑處置,多少讓人感覺罪有應得,誰叫他們貪贓?不過下麵要講的這個官吏害民案例卻是與錢財無關。

  〇娃娃親老公死了,這女人應該歸誰?大明司法部長還沒弄清……

  洪武年間發生的山西史靈芝“歸屬”案件,本是一起情節並不複雜的犯罪未遂案,但由於從地方到中央都是“糊塗官”亂判“糊塗案”,導致了一個良家婦女的“歸屬”成了一大懸案。

  事情的經過是這樣的,有個在鎮江服役的軍人叫唐閏山,可能是因為家中條件差,一直沒有娶到女人,歲數越來越大,想女人想得越來越厲害。忽然有一天他想起了家裏小時候就死去的哥哥曾訂過一門娃娃親,女的叫史靈芝,可哥哥沒福氣享受,早早地過世了。由此,那門娃娃親之婚約也就自動解除了。但唐閏山卻不這麽認為,他來到了自己部隊的上級領導那裏告狀,說老家山西洪洞縣有個叫姚小五的,其妻子史靈芝本該是他的老婆,因為他是軍戶,不在地方上待了,妻子也就被別人占有了,他要求歸還。

  部隊哪裏弄得清這等事情,於是就將情況上報到了兵部(相當於國防部)。兵部也沒有進行調查核實,卻下公文到山西洪洞縣,命令已為人妻且生育了3個兒女的史靈芝到鎮江去,與“娃娃親丈夫”團聚。這下可急壞了史靈芝丈夫姚小五,他來到縣衙,說明情況。縣老爺雖已明了事情的來龍去脈,但鑒於當時洪武帝實行右武國策,最終還是判定史靈芝上鎮江去,理由是朝廷有文件下來,不敢不遵照執行。史靈芝一家聽到判決後就是不服,事情由此拖著。據說當時兵部下的文件就有幾十個,但事情還是沒有進展,最後實在沒辦法,就將案件送到了刑部去。

  刑部尚書王峕接手案子後分別派人上山西、鎮江去,將姚小五、史靈芝和唐閏山等涉案人一一捉拿到案,錄下口供,然後又派人上山西去查史靈芝3歲時訂的娃娃親婚約書。這下可將事情弄大了,好多人都成為涉案人員。皇帝朱元璋聽說後認為,王峕所為“動擾良民,持權妄為,有乖治體”,用現代話來說就是濫用特權,破壞安定團結,沽名釣譽,且有“增減情辭,故行出入,每每不當”之嫌,於是下令讓禦史唐鐸來重新審理史靈芝“歸屬”案件。

  沒想到王峕聽到這個消息後頓時就臉上掛不住了,當著重新審案的禦史唐鐸的麵冷嘲熱諷,指桑罵槐,什麽唐朝武則天時代的酷吏來俊臣怎麽怎麽重新審案,入人罪行啊;什麽“你入我罪,久後少不得請公入甕”!唐鐸將這情況匯報給洪武皇帝,朱元璋隨即處置了王峕。

  〇觸目驚心的各地害民官吏

  中央部級領導幹部工作粗糙,擾民害民,要抓;那地方省級領導、府州縣衙官僚擾民害民,毫無疑問,也抓。如:“陝西布政司、按察司官,府州縣官王廉、蘇良等,害民無厭,恬不為畏。造黃冊、科斂於民;朝覲,可斂於民;買求六部寬免勘合限期,科斂於民;征收二稅促逼,科斂於民;造上中下等民冊,科斂於民。其贓官贓吏實犯在獄,招出民人官吏,指定姓名,各寄鈔銀、氈衫、氈條、氈褥、氈幭、頭疋等項,各照姓名坐追。其布政司、府州縣聞此一至,且不與原指寄借姓名處追還,卻乃一概遍府州縣民科要,平加十倍。如此害民,其心略不將陝西百姓於心上,躊躕民人苦楚。且如西涼、莊浪等處,河州、臨洮、岷州、洮州軍人缺糧,著令民人趲運。地將盈雪尺餘,深溝陡澗,高山峻嶺,莊農方息,老倦未甦,各備車輛,重載涉險,供給軍儲。中路軍頹牛死者有之,人亡糧被盜取者有之。若牛死車存,人在中途,進退兩難,寒風凜冽,將欲墮指裂膚。上畏法度,謹遵差期,雖死不易,苦不勝言。設若到衛交納,淋尖跌斛,加倍輸納,無敢妄言。如此艱辛,布政司、府州縣官,按察司官,果曾軫念於民?為此法所難容,各科重罪。”

  無獨有偶,與陝西毗鄰的山西也發生了相類的事情:“山西布政司、按察司、州府縣官關賢、武宣等,贓貪無厭,視民豈如禽獸。且如澤、潞等州、平陽等府,糧餉北供,山高風猛,地概溜冰,雪盈川野,冷切人骨,寒逼牛心,中途車摧牛死,雖有人存,進退兩難。且納糧之難,猶頗少苦;其納草之艱甚矣,一車之草,比度雁門,止足澤、潞車牛之用。民人負細軟,詣大同、蔚、朔、雁門等處,易草輸納。有司欲取民財,實難言語,故行刁蹬,必欲本處載去。致使民人轉運艱辛,不勝之苦,惟天可知。嗚呼哀哉!有司食天之祿,豈有天災人禍不至者耶!今之所犯,法所難留!”

  洪武中晚期,朝廷曾想調集大軍23萬,開往北疆去,當時計劃征發民夫10多萬。皇帝朱元璋是這樣合計的,2個兵士合用1頭驢,所用驢夫1人,因此23萬大軍全部開往北平,至少要征用民力11.5萬。但由於種種原因,實際能開往北平的軍隊隻有10多萬人,能征發的驢夫民力也隻有5萬多。聽到手下人的這般報告後,洪武帝心裏很不愉快,本想迅速對蒙古人發動大規模軍事進攻了,但眼下的這般情況還真讓他頭疼不已。而每當要舉行重大的軍事活動時,他總是習慣地觀察一下天象,看看是否可行,這一次當然也不例外。不過當觀察到天空呈象不利於軍事用兵時,朱皇帝馬上發出指示:“兵歸各衛,驢留北平,命布民間,各戶分養,甚便於民。”農民出身的人當了天子可能會更多地從農民生計角度考慮問題,按照洪武爺的想法,就讓北平郊縣的農民前來認養這些官府征集的毛驢,然後各自帶回去就地牧養,這樣就不會太擾民害民,更不會有草料費用等開支。可北平布政司經曆董陵雲以及郊區的府州縣等官員卻不這麽認為,要是讓老百姓各自領養了毛驢,政府官員還能有什麽“作為”呀!於是他們幾個人合計了一下,決定實行圈槽喂養毛驢,讓各家各戶出錢,專門雇傭驢夫在官府指定的地方養驢,一來可以在運作過程中撈到好處;二來上級領導要是到我北平來檢查工作,看到這樣蔚為壯觀的養驢場麵,肯定會大大地褒揚咱們,這叫做“一舉兩得”。於是他們下令,發動群眾踴躍繳納“愛國驢費”。不多時就在北平當地將一個個驢場做大做強了。

  聽說北平地方官員竟然這般自作聰明,擾民害民,朱皇帝氣得幾乎要吐血。時隔一段時間了,他在禦製《大誥》中還極其憤怒地說道:“嗚呼苦哉!為民父母,當方麵者及牧守一方者,不能造民福而造民禍,有若是耶!且驢在野,各戶分養,草料不費,人工不妨。役令團槽,每驢妨夫一名,出城取草,歸家取料,往複艱辛。且又設計於民,科斂棘針,擅蓋牢牆,其奸計亦如溧陽科荊杖同。患民之殃,不可勝數。其官吏董陵雲等恬然不以民為艱,取財肥己,豈有天災人禍不至者耶!事覺,梟令之。見者戒之,推己以及人,毋蹈此非!”

  北方地方官這般明目張膽地害民,南方的會好一點嗎?朱元璋在《大誥》中同時給我們講了好多南方官場上的稀奇百怪的事情。

  〇歙縣吳慶夫當了鄉間收稅官,可神氣了,科斂重稅,危害一方,最終讓朱皇帝給廢了!徽州歙縣有個叫吳慶夫的人,本是個平頭百姓,但他腦子活絡,看到衙門裏的人個個牛氣衝天,就萌生了當官的念頭。可在那個年代裏要想當官是很不容易的,不像現在社會中即使是個沒人看得上眼的“三陪服務人員”,隻要她能交上個有權有勢的露水“好老公”、“好幹爹”,或者隻要是“我爸為某某局長、市長”,轉瞬之間就能捧上人人羨慕的金飯碗,甚至連高中都沒畢業就可以在官衙裏頭領到公務員的財政工資,衣食無憂地當起“準公務員”來。洪武中期朱元璋拿定了主意,恢複科舉製,所以說若是你要想當官做“公務員”,就必須得參加科舉考試,且要憑著自己真實的水平去博一場,但這又談何容易,不是有人這樣說的:“十年寒窗無人問,一朝成名天下知。”暫且不說這十年寒窗有沒有人問,就說“一朝成名天下知”的又有幾何?又到何時?吳慶夫想來想去,覺得走這條路太辛苦、太費時,要麽就來個“短平快”,來點實實在在的,即使當不了正兒八經的國家公務員,就當個準公務員也相當吃得開啊。想到這些,吳慶夫就將家裏的錢財搜羅了一遍,然後通過熟人遞給了歙縣縣太爺。沒多久縣太爺讓人傳話過來,叫吳慶夫就地任職家鄉的巡闌官。巡闌又可寫成巡攔或巡欄,是負責催促一地課稅的小吏。雖說他不屬於明代地方上正式編製內的“公務員”,但畢竟還是官府的人。由此吳家的父親、兒子、兄弟等個個都變成了“準官府裏的人”,他們橫行鄉裏,“上持官府之威,下懷肥己之奸”。

  有個鄉民叫程保的因為耕種需要買兩頭牛,吳家人將此告訴了吳慶夫,吳慶夫一聽說此事就趕到了程家,向程保發出繳稅的命令。鄉間小民程保沒見過什麽世麵,看到同鄉“官人”吳慶夫來要錢,心裏頓時十分害怕,乖乖地將錢拿了出來。吳慶夫一看隻有幾百文,哪肯罷休,一再恐嚇,從程保那裏足足榨取了26貫。依照洪武時期的貨幣換算:1貫=銅錢1 000文=白銀1兩=1石米,1兩黃金=4貫=4兩白銀。26貫錢等於26兩白銀,也等於26石米,這在明初洪武時期已是相當重的負擔了。可吳慶夫卻不管這些,拿到錢後將小部分象征性地交給了官府,大頭部分則放入了自己的腰包裏。

  來錢極快、又輕鬆“自如”,權力的魔力簡直就讓人瘋狂。不久之後又有人告訴吳慶夫:最近有人從外地販了一批幹魚到歙縣鄉下來,據說生意做得還蠻好的。吳慶夫一聽說有這樣的事情,隨即派出了探子,尋找販魚商人,向他征收重重的商稅。販魚商人說:我剛將幹魚運來,才開始做買賣,沒你要的那多稅錢。吳慶夫說:“錢少不要緊,你繳給我30斤幹魚,作為實物稅就行了。”販魚商人還想解釋一番,但看到吳慶夫那凶神惡煞樣,隻好遵命而行了。做買賣的要繳納重重的稅收,搞販運的同樣也不得輕鬆,時間一長,歙縣當地人都知道了吳慶夫的惡名,誰也不願意當冤大頭挨宰被坑,於是能少做買賣的就盡可能少做,能不做的就盡可能不做。這下可急壞了吳慶夫,大夥兒都這樣,他的收入一下子少了許多。這可怎麽辦呢?嗨,有了,聽人說附近有個村民到山裏去砍了些木頭,運到了家中,隨即將舊屋做些改造。對,就衝著這個名目也上去收稅。山區人老實,見到官府的人就乖乖地將手中僅有的80貫錢給了吳慶夫。人們聽說後從此再也不敢蓋房起屋了。這樣一來,吳慶夫也愁啊,到哪裏去弄錢?隻見他眼珠子一轉,鬼主意就有了,叫人通知各家各戶,不管現在開店不開店的,也不管有沒有門麵做生意的,隻要是你家做過生意的,就得一律交錢。

  歙縣當地人給坑苦了,幸好那裏距離南京不太遠,朱皇帝聽說後憤怒地說道:“嗚呼!民人起蓋房屋,居在萬山之中,木植係是土產,又係自己山場,民人樂太平之年,起蓋房屋以安家眷。今吳慶夫如此生事攪擾,民何得安。耕牛二隻係客商處買來,已有入官文契,又行著要26貫。其賣幹魚客人,步挑至於深山去處,能者挑百十斤,力中者八十斤,力小者六十斤,本人稅訖三十斤(指上繳給吳慶夫的),又於遍處鄉村,不問有無門店,一概科要門攤。以此觀之,如此強豪奸頑,民何生理?!”隨後洪武帝下令,讓法司部門差人上歙縣去,將作惡多端的吳家一行人押到南京來,吳慶夫被淩遲處死,他的弟弟及其他一起為惡者,梟令示眾!而後朱元璋在《大誥》中就此告誡人們:“今後為巡闌者,倚恃官威,剝盡民財,罪亦如此。三十分中,定例稅一(即三十稅一),豈有重疊再取者。今後敢有如此者,雖赦不宥!”

  徽州歙縣盡管離首都南京不太遠,但畢竟還是有段距離的。俗話說,天高皇帝遠,大概就是講在距離京師遠一點或較遠一點的地方,皇帝的管控能力要差一點,官吏一旦作惡起來,相對比較容易。其實這也並不盡然,就在大明全國上下開展清除形形色色的“積年害民官吏”運動之際,洪武天子眼鼻子底下的南京郊區也在上演一出出與政府主旋律背道而馳的鬧劇。

  〇溧陽官衙裏竟有這麽一對活寶官吏:合用一個情婦,還坑民害民

  溧陽雖處於江蘇與安徽交界之處,但在明代它屬於應天府(相當於今天的南京市)管轄。為防止官員的裙帶關係幹擾和破壞大明政治,開國後不久朱元璋就規定:南人北官、北人南官,就是說來個南北方官員籍貫大回避,南方人到北方去做官,北方人到南方來做官。以此而言,溧陽位於南方,當然就由北方人來當地方長官了。當時有人推薦了一個叫李皋的陝西人,說他如何有能耐,如何在政治上過得硬,洪武朝廷沒來得及多考察就直接任命了李皋為溧陽知縣。

  再說這個叫李皋的,在陝西土生土長,來到溧陽後他頓時傻眼了。人們都說江南好,都說江南人文明,就連說話都柔聲細語的,可自己怎麽也感覺不到好在哪裏。因為這樣的南方“鳥語”無論你怎麽認真聽,就是聽不懂,這實在讓人頭疼不已。連地方話都聽不懂,那怎麽能處理地方事務?有人要是問這問題,那就要說你是“老外”了,人家當官的千萬不可跟人說:我不懂,我不會,那多丟麵子啊!君不見,在單位裏即使是專家級別的人寫了份報告,領導總要拿起他的紅筆圈圈、點點、改改,否則怎麽能顯示出領導高人一籌的水平!問題是當地方領導的連地方話都聽不懂,該如何處理那裏的政務?不急,我們的現實就提供了答案,君不見有好多好多“人民公仆”可能連26個英文字母都認不全,不是照樣到世界旅遊勝景與高級娛樂場所去考察考察、研究研究,因為這些由特殊材料所組成的特殊人群有著特殊的才能,因為還有鞍前馬後拎包的、跑腿的和語言翻譯的人,正在時刻恭候著提供專門的服務,所以大可不必像你我草民這般無知無覺又無能。想當年洪武朝廷任命的溧陽知縣李皋就是這麽個特殊人才,他不懂南方語,有人給他當翻譯;他不通溧陽地方事務,有人給他耐心“指點”;他沒有零花錢,有人及時給他奉上。這樣的“熱心人”在當時溧陽縣地界上很有名,為首的是個皂隸,名叫潘富。潘富沒有600年後的某些提供特殊服務的“準公務員”那般幸運——幹好了跟著領導在政治上不斷取得“進步”,那時的潘富們屬於大明“公務員”(領導職務)行列以外的衙役,衙役幹得再好一般來說到老死也不太有可能“轉正”為“公務員”,隻恨那萬惡的舊社會製度不好。不過潘富們倒是樂在其中,因為他們知道,跟好了領導,好處就會大大的有。

  洪武十八年李皋上任後不久,潘富便向他提議:到鄉下去“考察考察”,“了解”一下民情。李皋聽後當場就一驚,隨即反問道:“當今朝廷不是不讓官員下鄉,你怎麽叫我下鄉去?”潘富聽到這話,詭異地一笑,然後這般說道:“皇帝禁止的是官員下鄉,可沒說不讓衙門役吏下鄉啊。知縣大人,您可以將自己打扮成役吏下鄉去,這樣不就沒事了。”李皋一聽,覺得這個主意不錯,隨即吩咐手下人開始準備。

  套上役吏服裝,戴上宣帽(役吏經常戴在頭上的黑色長帽子),李皋在大群衙役的簇擁下,敲著鑼、打著鼓,浩浩蕩蕩地來到農村。再說農村裏的甲長、裏長和耆老們都聽說了,縣上來人啦,那可是不得了的事。因為縣衙裏的老爺再怎麽說也是朝廷的命官,萬萬不可輕慢,趕緊召喚民眾前去迎接,要不然落下個“大不敬”罪名,誰擔負得起啊!眾村民在村幹部的帶領下,來到了村頭,然後一起跪倒在地,等候縣上的人進村。人們早已聽說了,這次縣上來的人還不同於往常,據說縣太爺也來了。有人正說著,隻聽得一陣陣鑼鼓聲越來越近,伴隨著吆喝聲,有幾個膽大的村民偷偷地抬起頭,向黑乎乎的縣上來的人群瞧去,然後嘀咕起來:“究竟哪個是我們溧陽縣的新知縣?都是穿黑色的,搞不清楚!”有個老輩的聽後指點道:“從這樣的陣勢來看,應該是這群皂隸打扮、騎毛驢者中走在最為前麵的那個!”眾人聽後頓時“眼睛一亮”,原來就是他!正當大家竊竊私語之際,村官們已經站了起來,弓著腰,恭恭敬敬地將縣老爺們迎進了村子……

  自從到了農村瀟灑走一回後,李皋李知縣可算是對江南開了點眼界。回到溧陽縣城後,他魂不守舍,那楚楚動人的江南美女之倩影老浮現在眼前,至於政務麽,全由潘富一撥子皂隸去打理。領導幹部呈現這樣的境況,八麵玲瓏的潘富一一都看在眼裏,今天給知縣李大人出了個“創收”的“好主意”,明天又拿出個“開源”的金點子,反正有一條“鐵定的真理”,那就是有權不用過期作廢,從眾多小民那裏挖幾勺子,不費多時,就完成了“資本原始積累”。還算有良心,潘富搞到了一定數目的錢財後就跟領導作匯報,並請示該作何種處理?李知縣聽後似乎一下子沒了主意。潘富想起來了,知縣李大人孤身一人來到我們溧陽,又正值壯年,從他平時那色眯眯的眼睛裏就能看出,他想女人啦!怎麽辦?去弄吧!潘富想到這裏,就跟李皋低語了一陣子,隨即上蘇州去。江南佳麗地,處處產美女,但最好的美女據說產自蘇州,對於這一點李皋早在陝西時就聽人說起過。再說那精幹的皂隸潘富自從領會了領導的密意後很快就來到了蘇州,沒經什麽大周折便將一個頗有姿色的小美眉帶到了溧陽,送給了知縣李大人做臨時夫人。

  可李大人畢竟讀過書,自己來到江南任上沒多久就弄了個“夫人”,這事傳出去多不好啊,怎麽辦?就暫時將她寄養在心腹潘富家吧。一旦有生理上的需要,要麽上潘富家會會那個小美眉,要麽趁著天黑將小美眉接過來,好好消受消受。可從小美眉的角度來說,自己對那個人稱其為知縣的人太陌生了,除了黑夜間有過親密接觸外,平時大白天實在是難得一見其麵,倒不如買自己的潘富那麽熟悉、親切。女人天生就喜歡鞍前馬後體貼入微的男人,名義上自己是知縣李皋的女人,但說到底眼前這位經常甜言蜜語的“好男人”才是自己有所心動的。自從內心有了這麽個變化,天天望眼欲穿的小美眉很快就成了潘富的女人。兩個男人合用一個女人,這是多醜的事!其實這也沒什麽大不了的,600年後的新世紀,北方某省委副書記就與某石化集團總經理兼中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共同合用一情婦,三人在青島合夥做生意,弄得風生水起,財源滾滾,恰似黃河之水源源不斷地流入各自的“自留地”裏。最令人拍案叫絕的是,兩個男人合用一個女人,又能三者相安無事,真是天上人間實在罕見(http://news。qq。com/a/20140228/)。而從最終結果來說,600年前溧陽縣令李皋和他的下屬潘富合用一情婦遠沒有那省委副書記大人與央企董事長共同“開發美女資源”所產生的惡劣影響那麽大,因為前者中那個被共同開發的美女並不參與經濟創收。就縣令李皋而言,他畢竟讀過書,尚知羞恥,盡管自己的心肝寶貝被人占了,盡管自己是一縣之長,但就經濟實力與人脈關係而言實在不行啊,養個專供美女,那可不是件輕鬆的活兒,所以說要想開發好美女,首先得開發好經濟和廣開財源,這才是“硬道理”,才是根本。

  那麽怎麽做好這個根本呢?李皋陷入了深深的痛苦之中。就在這時,又是那個頭腦特別靈活的潘富出來給他出主意:我們溧陽縣衙裏關了好些犯人,這些犯人犯的事都不怎麽大,一般來說行杖一番後也就可以把他們給放了。不過最近聽說那行刑的荊杖好像是壞了,不如李知縣下令,讓我們溧陽縣的老百姓各自進獻一根?!李皋盡管對潘富有著“奪妻之恨”,但十分佩服他的好腦筋,聽到要讓百姓來進獻荊杖,他頓時感覺,這是個金點子,隨即吩咐手下的人發令下去,讓縣民們紛紛行動起來。

  溧陽位於江南丘陵地區,境內的山都不高但小山頭還是挺多的,每家每戶弄根把荊杖上貢給縣府問題不大,可這荊杖具體有什麽要求呢?那就得由縣衙裏的潘富等衙役說了算。縣民們送了一根又一根,跑了縣城一次又一次,就是不合縣衙裏的要求。終於有人開竅了,縣老爺老說進貢上去的荊杖不合格,大家被折騰到現在花費也夠多了,算了,還不如掏些錢讓縣老爺他們自己去買。嗨,這一招果然靈驗,縣民們爭相仿效,盡管很多人為之恰似身上脫了一層皮,但總算完成了政府指派的任務,暗自慶幸自己思維轉得快。可也有人腦筋不轉彎,當今洪武皇帝不是號召要減輕老百姓負擔?對於地方官府擾民、害民的,小民們可以拿了皇帝的《大誥》,直接上南京去告狀。溧陽就在南京的邊上,有個叫黃魯的縣民就是不理溧陽縣衙的那一套,直接來到了南京,向皇帝上章奏事。朱元璋獲悉後先叫人偷偷地查了一下,發現黃魯所述屬實,隨即派人上溧陽去捉拿害民官吏。

  不知怎麽的,可能是走漏了風聲,當洪武朝廷派出的人來到溧陽時,反應極快又有豐富人脈關係的皂隸潘富不惜花費,開始潛逃,從溧陽逃到安徽廣德,又從廣德逃到建平,“至建平縣,拈蹤追捕,建平民王海三等,潛遞複回溧陽。溧陽民朱子榮等,暗遞至宜興。宜興民杭思鼎等,暗遞至安吉。安吉民潘海,私遞至長興。長興民錢弘真等,遞至歸安。歸安民吳清甫等,遞至德清。拈蹤追及,德清民趙罕仁暗遞至崇德。崇德豪民趙真、勝奴,家盈數萬貲財,日集無籍之徒50餘人在家,常川販賣私鹽,鄰裏相朋者200餘人。潘富遁於此家,追者至,本戶將潘富遞入千乘鄉僧寺。僧澄寂、周原善卻將追捕者,率領200餘丁終宵困逼,致被追者殺訖1名,殺傷1名,後天明而解去。”當聽完“捉拿害民官吏”者對驚心動魄的追捕經過的描述後,洪武帝從牙縫裏蹦出了這樣的話來:“將豪民趙真、勝奴並200餘家盡行抄沒,持杖者盡皆誅戮。沿途節次遞送者107戶盡行梟令,抄沒其家。”而後在《大誥》中他發出這般除去民害的感慨與號召:“嗚呼!見惡不拿,意在同惡相濟,以致事發,家亡家破,又何恨歟!所在良民,推此以戒狂心,聽朕言以擒奸惡,不但去除民害,身家無患矣。”

  洪武帝不僅鼓勵大家要造貪官汙吏的反,盡除民害,而且還對阻撓清除“積年害民官吏”者予以嚴厲的處罰在開展清除形形色色的“積年害民官吏”運動中,出身於農村的草根皇帝朱元璋特別注意,嚴厲打擊官吏下鄉擾民害民。在《大誥續編》中他曾這麽講道:“十二布政司並府州縣,往常官吏不時親自下鄉,擾吾良民,非止一端。數禁不許,每每故違不止。洪武十七年,將福建布政司右布政陳泰拿赴京師,斬首於市,敕法司行下諸司,毋得再犯此行。諸司承受禁文,非止一紙,動經五七次,諸司明有卷宗。其無籍殺身之徒,終不循教,仍前下鄉擾吾良民。且如洪武十八年、十九年,(安徽)無為州同知李汝中下鄉擾民,罪己不赦。湖州府官吏、烏程縣官吏易子仁、張彥祥,不將被水災人戶赴京賑濟,通同豪猾,當告水災之時,以熟作荒,以荒作熟,以多作少,以少作多。以多作少者,為其善人被災本多,當報之際,減災報數。以少作多者,為與富豪交結,將少作多。以荒作熟亦如之。以熟作荒亦如之。致令烏程縣民傍湖者缺食,朕終不能明其數,所以賑不及之。至今慊慊,無可奈何。”

  朱皇帝還為此下發“紅頭文件”,號召大家行動起來,捉拿下鄉擾民或以其他方式害民的官吏:“十二布政司及府州縣,朕嚐禁止官吏、皂隸,不許下鄉擾民,其禁已有年矣。有等貪婪之徒,往往不畏死罪,違旨下鄉,動擾於民。今後敢有如此,許民間高年有德耆民,率精壯拿赴京來。”

  在朱元璋的積極倡導下,常熟縣民陳壽六帶領他的弟弟與外甥,將害民縣吏顧英綁縛到南京,受到了嘉獎。洪武帝不僅免掉了陳壽六三年的差役,而且還特別關照,誰要是無事生非,羅織罪名,誣害了陳壽六,本皇帝滅他的全族,“其陳壽六其不偉歟”!

  朱元璋鼓勵老百姓造貪官汙吏的反,鼓勵人們捉拿害民官吏,鼓勵人們到京城來向他告禦狀,這是洪武時代的新時尚,任何人都必須與時俱進!不過社會的複雜性就在於不是所有的人都會有相同或相像的言與行,任何時代總會有人“落伍”,或反向而行,甚至“以身試法”就不信那個“邪”,明初朱元璋時代也不例外。

  洪武十九年三月二十九日,嘉定縣民郭玄二與同鄉的一個村民約好,帶了皇帝的《大誥》上南京去告狀,控告嘉定本縣首領弓兵楊鳳春等人害民。當他們經過淳化鎮時,遭到了巡檢何添觀的“刁蹬留難”。這時有個叫馬德旺的弓兵急吼吼地走了過來,陰陽怪氣地說道:“什麽,上京城去告狀,就憑你們兩個泥腿子手裏拿了本《大誥》,皇帝會接見?以我看你們還不如將錢給我們,我們是政府下屬機構,到哪兒都熟悉,派幾個人上南京去,代你們告狀不就得了,免得你們去了連皇宮大門都找不著……”沒想到郭玄二兩個農民也是“認死理”的人,他倆認為:既然洪武皇帝下令底層受苦百姓可以直接進京告狀,為什麽我倆就不可以?既然常熟的陳壽六三人都告贏了,為什麽你們巡檢所的人不讓我們通行?淳化鎮巡檢所的人見到兩個農民那般堅持,也鑒於洪武帝三番五次地鼓勵底層百姓“造反”,最終他們不得不做出妥協,放郭玄二兩人通行。

  再說洪武帝聽說了郭玄二兩人的一路遭遇後十分惱火,當即說道:“如此沮壞,除將各人押赴本處,弓兵馬德旺依前《大誥》行誅,梟令示眾;巡檢何添觀刖足枷令。今後敢有如此者,罪亦如之。”

  官吏下鄉要被人捉拿送往京城,即使不被捉住,但隻要其有貪汙受賄和害民的把柄,小民們也可以拿了《大誥》赴京告狀。在這特別嚴肅的洪武年間,吃官飯的哪有過去那麽自由,簡直是“官不聊生”了——過去司空見慣的利好之處觸手可及,現在可幾乎都無法下手了,怎麽辦呢?常州武進縣鄧尚文等官吏在蘇南相對發達的商品經濟影響下,靈機一動,幹起了靠山吃山、靠水吃水的“新”勾當,在征收夏糧稅收時將90%的稅糧上倉,還有那10%的,他們就偷偷地截留了,但對外卻這麽說:今年常州稅糧沒有全部征收到位,為了完成中央朝廷下達的指標,我們就不得不向本地富戶大款們開口借了。

  皇帝朱元璋知道內幕後十分氣憤,說道:“(沒想到這些官員)如此害民,既征不足,借於富民,果後以何陪(賠)還?以此觀之,富民不免致害,終無陪(賠)還之意!”隨即下令,將這些害民的常州官吏給逮了,重重處罰。

  〇追賠責任製帶來的哭笑不得醜劇

  對於貪贓害民的官吏,洪武皇帝不僅要一一逮盡,要嚴厲處置,而且還要追查贓物贓款何來何去。他曾下達層層追贓和退賠的指示:“如六部有犯贓罪,必究贓自何而至。若布政司賄於部,則拘布政司至,問斯贓爾自何得,必指於府。府亦拘至,問贓何來,必指於州。州亦拘至,必指於縣。縣亦拘至,必指於民。至此之際,害民之奸,豈可隱乎!其令斯出,諸法司必如朕命,奸臣何逃之有哉?”

  就在洪武皇帝推行追贓“責任製”,層層落實,弄清贓款贓物的來龍去脈之際,誰也沒想到,跨省作案、上下勾結和渾水摸魚等類的官吏害民事件又在一一上演了。

  揚州瓜埠河泊所(可能相當於水上稅務機構)拖欠漁業稅收鈔40 000張。主持戶部日常工作的侍郎郭桓(當時他的貪汙大案尚未暴露)根據朝廷的指示,下發公文到下麵,要求地方稅務機構務必將拖欠的漁業稅收給補上。揚州知府戰慎接到公文後,隨即著手解決填補漁業稅收拖欠帶來的虧空問題。不過,這些大明“公務員們”清楚:既然漁業專業戶與他們的分管領導湖官共同拖欠了40 000張大明寶鈔,現在再叫他們趕緊來填補漏洞,這簡直就是癡人說夢,隻能另想辦法了。也難怪我們中國人那麽看重當官的,因為這些由特殊材料組成的特殊人群特別聰明。有經濟虧空,不急,讓地界上的富民大款掏腰包。富戶大款們哪敢得罪官府,乖乖地拿出了40 000張大明寶鈔。

  再說戰慎和郭桓等人不費吹灰之力拿到了這麽多錢,頓時就樂壞了,幾個人一嘀咕,40 000張寶鈔給私分了。可這樣一來,揚州瓜埠河泊所拖欠的漁業稅收問題還是沒有得到真正落實呀,這可如何是好?不急,有著“超前意識”的郭桓與戰慎等人一合計,辦法有了!那個揚州瓜埠河泊所拖欠稅收的湖官原籍是江西的,現在他人不見了,根據高皇帝的最高指示精神——層層落實,我們就追賠到他老家江西去。

  再說江西布政司省長大人見到揚州來的公文和中央戶部下發的“紅頭文件”,豈敢懈怠,趕緊下令在江西全省境內平攤40 000張寶鈔,平民百姓一概科斂,隨即又派人將科斂到的錢送到郭桓與戰慎等人手中。可令人萬萬沒想到的是,這些江西百姓血汗錢一到貪官汙吏們手中,又馬上給私分了。事發後,法司部門進行了徹底追查。當皇帝朱元璋知道案情的全部經過後,氣得差一點背過去。

  看了上述案例,可能有讀者朋友要說,那是郭桓一批貪官汙吏所為,屬於非常態。查處這樣一類案件,沒什麽大的普遍意義,甚至還有人認為是朱元璋小題大做。那真是這樣嗎?我們不妨再來看個案子。

  〇漁稅押運專業戶與財政部副部長勾結,想私分漁稅,沒想到中間……

  按照明初的稅收規製,地方財稅一旦收繳完成後就得派遣專人送往南京,交由戶部收入國庫;戶部則出具收訖文書,然後這個地方專員拿了戶部的收訖文書回去入賬。這是一項比較專業的工作,一般人都不怎麽懂這裏邊的規矩,“業內人”要是有個什麽想法和做了什麽手腳,問題還真不容易被發現。

  安慶府望江縣位於安徽省西南邊緣,東南與東至縣、江西省彭澤縣隔江相望,境內河流較多,在那貧窮的當地,漁稅可謂是大宗財稅收入,其每年上繳國家的漁稅就有30 000貫。這樣一大筆的漁稅由望江縣縣衙戶房指定的業戶徐應隆等人專門負責押送到南京,交予戶部,年年都如此。就在這過程中,專門押送者徐應隆逐漸地看出了門道:我將漁稅送到南京,對口衙門是戶部,隻要戶部官不查問,有誰知道我送了沒有呀?!人一旦有了貪念,什麽樣的壞事都會做出來。徐應隆跑了這麽多年南京,雖說自己的身份還是個漁民,但從實際擔當的角色來講,已經是個衙門編製外的皂隸或者說“準官吏”了,就連那戶部官看到他時的眼神都與剛開始時大不一樣了,尤其是那個叫張易的戶部侍郎,你還真沒得說的,“可親又可近”!有一次徐應隆趁著公務完畢之際向張侍郎“匯報”了自己的工作,隨之試探性地談了自己的“想法”,沒想到這個張副部長並沒有大聲嗬斥。他頓時覺得“有戲”了,臨別前暗示對方,下次我押送漁稅來南京時就不繳到戶部來了,先找個地方把它們藏起來,然後找準機會我們倆平分一下。

  兩個懷有不可告人目的的人就此達成了心理默契,誰知不多久,張易張副部長因為別事牽連鋃鐺入獄。徐應隆聽說後頓時害怕透頂,因為自己剛剛將洪武十八年的漁稅押運到南京,藏在聚寶門附近一租用民房內,要是張副部長“胡言亂語”了,不僅那塊到嘴的肥肉要給挖出來,而且還可能招來大禍啊!可讓徐應隆膽戰心驚了半年左右,居然最終什麽事也沒有,可能張副部長貪得太多了,這樣的小事一時半會兒都記不起來了。30 000貫漁稅,原本還得與張副部長平分,如今可好了,他老人家被抓了,天知地知你知我知,現在隻有我知,想到這裏,他一陣狂喜。算了,打漁那又累又髒的活也不用幹了,就我藏在南京的那些錢夠我消受一輩子了。懷著無比激動心情的徐應隆立馬來到了南京,取出了其中1 100多貫,然後再回望江老家,好不風光地瀟灑了一陣。

  就在這時,有個叫汪誠的望江縣吏接管了縣衙戶房工作。俗話說:新官上任三把火,但要是吏員的話就不可能有放三把火的機會。不過再怎麽說,也應該將自己接管的工作弄弄清楚啊,汪誠就是這麽一個認真的人。他這麽一認真,就發現了問題:怎麽從洪武十八年三月到洪武十九年三月上繳國庫的漁稅稅訖沒有回單?趕緊去問前任官吏。前任官吏說,這事一直是由業戶徐應隆操辦的。汪誠找到徐應隆問事,徐應隆當即支支吾吾。看來不用大刑還真不行,汪誠示意衙門裏的皂隸們動手,這下徐應隆可老實多了,最終說出了事情真相,並告訴汪誠:30 000多貫寶鈔已被他用掉了1 123貫,剩下的還藏在南京聚寶門外秦淮河邊的一民房內。汪誠獲悉後豈敢懈怠,立即奔赴南京,向洪武帝匯報了案情。洪武帝馬上讓人上聚寶門一帶去尋找那民房,最終找到了那筆早該歸入國庫的漁稅款,並提拔了汪誠為戶部司務。而對“徐應隆等盡行治以死罪”,隨後在頒發給全國的《大誥》中,朱元璋這樣說道:“忘生舍死,偃兵息民,辟土開邊,如此功歸,賞不過二十萬文,上者匹不過十表裏。今此弊,戶部試尚書茹太素首銜,張易公然作弊。若無餘罪攪擾被監,設使無事而弊成。張易為之弊首,太素未知何如。嗚呼!如許大錢糧,豈有聯銜而忘其計者!”

  〇建設部的窩案——充分利用手中資源,“用足用好”

  上述這種官吏貪贓害民屬於典型的上下勾結型,而下麵要講的則屬於另一種,渾水摸魚型。有個才子叫韓鐸的,因為皇帝喜歡,洪武十五年被提拔為吏科給事中。兩年後與同科給事中彭允達、吏部尚書陳敬等“將取到十二布政司儒士與諫院等各官,私下定擬職名,作見行事例,朦朧奏啟”。皇帝朱元璋一時疏忽,沒有認真細查,就批準了韓鐸等人起草的官員任職名單。但沒多久法司部門就發覺不對勁,以交結皇帝近侍的罪名,將韓鐸等人判處斬刑。但朱元璋還是念及韓鐸初犯,下令將其罷職,賦閑回家。可沒多久洪武帝又想起了才子韓鐸,下令讓他到南京來任職。誰也沒想到,不多時韓鐸又因為工作有失,被發配到雲南煙瘴盤江去勞改。幾個月後又是洪武皇帝想念他,將他從雲南直接調到了朝廷,任工部司務。

  再說韓鐸到了工部即建設部沒多久就發現了秘密:原來這個天天在管造房起屋、搭橋鋪路的工部,比起自己原先任職的六科清水衙門不知要肥了多少倍,除了衙門口的石獅子,整個工部沒有人是幹淨的。韓鐸掌握了這些秘密後頓時就有了資本,將誰也不放在眼裏,甚至還棰楚辱詈工部領導,而工部的那些領導幹部因為自身P股上不幹淨,隻得忍聲吞氣。如此下來,本是小官的韓鐸在工部的威望卻越來越高,沒過兩個月,皇帝朱元璋就將他提拔為工部侍郎。

  領導幹部人事頓變,工部的“人民公仆”馬上轉變工作作風,積極向著新上任的韓副部長靠攏,並不時地給他點撥一些“笑納”技巧。韓副部長本來是讀書人、才子,智商高,現經點撥,情商也急劇提高,小試牛刀後,那心中爽得無法言語。不過時間稍稍一長,就覺得沒什麽新鮮的了,要不,就來點大的,刺激一點的。

  洪武十八年,韓副部長開始不斷地將手中的“人力資源”轉變為實實在在的商品經濟:一次賣放木瓦匠顧受四等1 500名、土工孫貴等300名、木匠狄阿演等500名、木艌匠王富二等150名,又與工科給事中楊霖合夥賣放人匠100名,得鈔13 350貫,給事中哈安得700貫,侍郎李禎得2 150貫,員外郎陳侃、主事郭升各分得1 800貫,郎中陳恭分得1 350貫,員外郎郝彬、主事邵炳、魯瞻,各分得300貫,郎中侯恒禮分得200貫,楊霖又分得150貫,韓鐸分得4 300貫。又一次,洪武十八年九月二十日,韓鐸夥同侍郎李禎、員外郎王大用盜賣蘆柴28 000束,得贓款鈔14 000貫,侍郎李禎、員外郎王大用各分得3 000貫,主事張鳳、司務宋原各分得2 000貫,韓鐸分得4 000貫。洪武十八年七月二十七日,韓鐸“與工部尚書徐本、侍郎李禎於奉天門奏,大勝關抽分場見在抽分木炭九十萬斤,奏旨搬運。為無人夫,未準搬運。後兩月餘,發放搬運原奏炭數。不期(韓)鐸窺俟萬幾之冗,以為朕必失記,故將前項炭數止存九萬,餘者盡皆分賣。著令搬運原數,其鐸麵欺,應對原奏炭止九萬斤。知鐸大肆奸頑,送法司窮問”。韓鐸等人後來招認:貪贓枉法除轉移隱匿外,實際舞弊贓款共有30 350貫,木炭810 000斤,侍郎韓鐸得了8 900貫,侍郎李禎得了5 750貫,郎中侯恒禮得700貫,郎中陳恭得1 350貫,員外郎陳侃得2 400貫,員外郎郝彬得400貫,員外郎王大用得3 000貫,主事郭升得2 300貫,主事張鳳得2 000貫,主事魯瞻得300貫,主事邵炳得400貫,司務宋原得2 000貫,給事中哈安得700貫,給事中楊霖得150貫。整個建設部幾乎成了賊窩,憤怒的洪武皇帝在查清案件後立即下令,將這些內賊一一處死。

  〇本來是為洪武帝辦事的欽差,到了淮安後卻與當地的害民官吏沆瀣一氣,貪汙腐敗,擾民害民工部官本來是個“肥缺”,一旦搞項目建設,就有了上下其手的機會。可有些部門在普通人看來就是個清水衙門,譬如都察院即相當於國家的監察部或者說是紀委,那是專門監察官場作風的機構,說白了,“清湯寡水”,沒什麽油水可撈啊!不過這是你我平民百姓的視野,在有些人看來,監察部門或言紀委可謂是難得的好崗位,關鍵在於怎樣將手中的權力用足用好。

  洪武中期有兩個國子監生,一個叫劉誌仁,一個叫周士良,可能是由於在校期間積極要求進步的緣故吧,他倆一出校門就得到了洪武皇帝的重用,被任命為都察院監察禦史,“為追問尅落課程等事前往淮安,暗行體察,明彰追問”。

  皇命一下達,有人請吃,有人請喝,並如此這般地“教導”兩位書生如何將手中的權力用好、用活。那麽高深的文化知識都能倒背如流,這樣的人生伎倆隻要稍稍一點撥,劉誌仁和周士良就心領神會了。隻見他們來到淮安後,提取了大河、淮安兩個衛的卷宗文檔,然後一頁一頁地仔細查看。突然間映入眼簾的是,這些軍方文檔中記載著,洪武皇帝所竭力倡導要捉拿的地方害民官吏竟被人送到了這裏。沒有皇帝的同意,這樣的做法是違規的,該怎麽辦,馬上直接上報給洪武帝?不,從南京出發時哥兒們在歡送我們的酒宴上還反複告誡:監察就是整人,整人很危險,弄不好會引火燒身。與其這樣,倒不如來個貓頭鷹睡覺,睜一隻眼閉一隻眼,或者慢慢再說。劉誌仁、周士良湊在一起,一嘀咕,主意就定了,“將積年害民皂隸人等206收補軍役”的資料放在了一起,對外放出話來,將要把它們上奏給洪武皇帝,但實際上隻是嚇唬嚇唬兩衛軍官,“並不以狀來聞”。

  可部隊中的軍官大多是草包,哪會想得那麽多,一說到自己工作及工作單位出了問題,他們害怕死了,當今皇帝是什麽人啊?到他那裏“見上一麵”,恐怕活著出來的沒幾個人。那麽眼下的這些事該怎麽辦?有人出主意,好酒好茶天天侍候好那兩個朝廷欽差,至少說麻煩不會那麽快就到來了,然後再在這兩個欽差身上做些文章看看。

  再說劉誌仁、周士良自從來到軍營起天天都有吃有喝,生活快活得賽過天上的神仙。不,還不能這麽說,神仙畢竟是神仙,我們可是人,人是從動物演化過來的,因此人就保留了動物的某些本能,譬如男歡女愛啊,而這在現實軍營裏頭就沒有,這太乏味了。怎麽辦?正當劉、周兩欽差為了發熱的內體苦惱時,衛所軍官們早已看出了問題,並開始忙活。他們利用軍中的權力,將軍費開支中的一部分拿來,到淮安城裏買幾個長得好的歌妓美眉,然後送到兩欽差那裏,供其消受。有吃有喝又有美女可供享受,劉、周兩欽差好不快活。

  不過話得說回來,這些快活都是由部隊領導“孝敬”來的,而要想長久地享受下去,尤其那美女消費必須得有大錢啊。怎麽能弄到大錢?經“高人”一番指點,劉、周兩欽差就開始“搞活經濟”了。有個叫陳五的當地巡闌(相當於地方上的收稅官)利用職務之便,將收受到的稅款占為己有。正當他做著大富大貴美夢之際,有人向淮安當地的官府告發了他。由此,到嘴的肥肉被迫吐了出來,陳五也被拘押了起來,等待朝廷派出的欽差來處理。

  劉、周兩人接受案子後一下子就來了靈感,收稅官身上肯定有油水,我們就以他作為突破口。於是兩個欽差與一個等候處理的巡闌官達成了默契:後者自此以後從淮安地界上消失,原本被他貪汙了的稅款由劉、周兩欽差保管,天知地知隻有那三人知。但這樣一來,有個問題還是沒有解決,就是那筆已經到了欽差大人腰包裏的稅款缺額如何向朝廷交差?不愧為高學曆、高智商出身的人,劉、周兩人一嘀咕,一項欽差大人擬就的“新政”舉措在淮安出台了:官方對外公開說辭是,以前的稅款缺額之所以很大,完全是由於當地頑民不繳才導致的。因此當務之急就是淮安地方政府要積極協助欽差大人,“帖下鄉村,遍邑科擾(斂)”。

  就在再次征收稅收過程中,有個叫鞠七的裏長認識了劉、周兩欽差,淮安當地的有錢人知道後紛紛找到鞠七,讓他在欽差麵前說說好話,能少繳就少繳一點,私下裏另外準備了一筆孝敬朝廷欽差的錢財,通過鞠七送了上去。這樣一來,劉、周兩人僅經由鞠七就收受賄賂白銀150兩,黃金34兩,寶鈔25 200貫。那麽對於那些“不聽話”的小民,則“棰楚威逼”。有個叫夏良的小民就因為嘴強被誣指為替害民官吏匿藏贓款而遭逮捕,且全家人都給牽連了進去,受盡了折磨。至此可以這樣說,劉、周兩欽差不僅沒把洪武帝交辦的事情給完成好,反而與當地的害民官吏沆瀣一氣,將淮安地方上弄得烏煙瘴氣,雞犬不寧。

  朱元璋聽說後牙根咬得咯咯響,隨即派出錦衣衛千戶蔣福前往淮安去,捉拿劉誌仁等新老害民官吏。劉誌仁畢竟在朝廷待過,見到蔣福突然出現在眼前,立即明白,大勢不好,事情弄大了,怎麽辦?在淮安地界上混的這些日子給予了劉誌仁特別的啟悟:有錢能使鬼推磨!想到這裏,他從貪汙受賄中拿出了白銀70兩、黃金4兩,寶鈔50貫以及棉布(明初棉布很珍貴的)等財物送給蔣福,求他在洪武帝前麵多為自己說說好話。朱元璋知道真相後憤怒地說道:“嗚呼!既已為惡,事已發露,方用取受之贓轉賂於人,欲以求免,其可得乎!當其設計之初,把持軍衛,然後肆惡貪淫,自以為不致敗露,豈知罪惡貫盈,神人共怒,罪將焉逃!所以劉誌仁等淩遲示眾,以快吾被害良民之心。凡百有官君子,觀之戒之。”

  〇縣政府辦公室主任如此“密切聯係群眾”……

  中央朝廷大官大貪,地方小官也在想著法子利用手中的資源優勢拚命地“撈錢”。徐州豐縣縣丞薑禮就是這麽一個拚命“撈錢”的高手。縣丞的工作主要是輔佐縣令,做好稅糧征收、徭役簽派等。薑禮就利用這樣的工作機會,到轄區內的老百姓家去坐坐、聊聊,“密切聯係人民群眾”麽,誰要給他錢財,他就手下留情,簽派的徭役既近又輕;誰家要是拎不清,那就有苦吃了。薑縣丞通過這樣下基層斂民寶鈔的手段,逐漸地走上了發家致富的道路,不過並還不滿足,還要向著“小康”努力。當時他在縣裏分管看押犯人,這人隻要動動腦筋,“知識就能轉化為經濟”。薑禮利用自己工作的機會,經常找犯人談心。犯人見到這樣的“好領導”,感動得五體投地,悄悄地將贓錢贓物存放的秘密告訴了薑縣丞。薑縣丞“主動熱情”地幫助他們“保管”起錢物來。不過,錢物一旦到手,他就立即占為己有。這事後來給人捅了出去,薑縣丞“為此作積年民害,拿到法司,發付修城”。沒多久,他又被釋免,降等續用。

  就在準備上任新工作崗位之際,薑禮忽然想起了一件事:有個叫朱士廉的豐縣人現在在南京宮廷中當值序班,盡管這是個小官,但屬於皇帝的近臣,要是哪一天他管不住自己的嘴巴,在皇帝麵前“胡說八道”,豈不是要將我薑禮第二次作為積年害民官吏送到監獄或勞改處!想到這些,他來到南京,找到了朱士廉,悄悄地送上一遝寶鈔,條件是要求對方為自己保守秘密。朱士廉腦子可清醒了,這錢是薑禮害民所得的,我能拿嗎?薑禮見到朱士廉不肯收,馬上就開導他了:“你現在不收,將來你豐縣老家遇到服徭役時可沒錢雇人代役了。再說人活一世,也就那麽一會兒過去了,你幹嗎要那麽清廉啊!”可朱士廉就是不幹,最後還將事情上告了。皇帝朱元璋聽後憤憤說道:薑禮自己的罪行剛被寬免,卻又教人受贓,這是置人於死地!“愚莫甚於此,奸頑更何以加,遂致己身不免!”

  在這場持續數年的捉拿害民官吏運動中,盡管許多案件發生在中央朝廷與地方布政司、州府縣,但更多的則發生在大明帝國的社會底層。

  福建東流江口河泊所官陳克素與轄區內的漁業專業戶一起侵吞魚課10 000貫,又勾結東流、建德兩縣官吏王文質等對外宣稱:由於環境變化等因素,東流江口的河魚隨水遷徙,致使當地河泊無魚可打了。但為了完成朝廷先前定好的漁業課稅,“不得不”在東流、建德兩縣山民中按照人丁數平攤魚課。最終,他們共斂得寶鈔數萬貫,隨即將其中的10 000貫用以填補先前私吞的魚課,其餘數萬貫幾人偷偷地瓜分了。事情敗露後,這些害民官吏都被洪武帝一一處死。

  〇打著孝敬皇帝老子的名義乘機撈一票

  古代時除了常規稅收、賦役外,還有一種地方百姓必須要承擔的變相賦稅,叫做“解納諸物”。這是古名,用今天話來說就是征收地方土特產,孝敬皇帝老爺。明初朱元璋為了減輕百姓的負擔,規定“解納諸物”由地方官府自行負責。但由於洪武時期對於官府的財政開支抓得很緊,“解納諸物”所需的路費與途中盤纏都得由地方官府從百姓身上搜刮過來。這是當時官場上的一個“潛規則”,其關鍵點就在於不要太過分就行了。但洪武初期有許多地方官吏為了個人仕途,就借著“解納諸物”的機會,從老百姓那裏拚命斂財,以便上京城後多住些日子,跟中央領導多溝通,圖謀個人發展。為此,皇帝朱元璋特別下令,嚴加禁止。到了後來他就幹脆規定:“解納諸物”由地方官府派遣具體辦事人員解送,並重申禁令,不準借著“解納諸物”的名義向百姓肆意攤派費用。

  但禁令歸禁令,既然不允許地方長官親自押送,又不讓借此名義科斂百姓,而“解納諸物”的費用總得要出啊。於是各地官府就想到了地方上的富戶和大款,讓他們來為地方政府代勞了。朱元璋聽說後義正詞嚴地指出:“這是故意虐吾良民!”為此他特別在《大誥》中指出:“凡在官之物起解之際,須差監臨主守者。若是布政司、府州縣不差監臨主守,故差市鄉良民起解諸物,因而賣富差貧,許市鄉年高耆宿、非耆宿老人及英壯豪傑之士,將首領官並該吏幫(同‘綁’)縛赴京。若或深知在閑某人,或刁狡好閑民人教此官吏,一發幫(同‘綁’)赴京來。有司官吏精目是誥(即《大誥續編》),勿墮此憲,敢有故違,族誅之!何故極刑如是?蓋謂此差一行,及至抵京倉庫等處,朕一時不知,其不畏死之徒,往往刁蹬留難,動經數月弗得歸還,或半載未歸者有之,必賄賂而後已。當起解之時,有司讬此名色使用錢,已斂民矣。及其行也,令民自備,為因重複害吾良民。此等官吏,一犯族誅,為其害重也。”

  朱皇帝不僅放出狠話,要對借著“解納諸物”名義坑害百姓的官吏滅族,而且還在《大誥》列出安慶龍南蓮若湖河泊所官鄭德榮等8人在洪武十九年三月前犯下貪贓害民罪狀,作為全國捉拿積年害民官吏運動的參照或樣板。

  當然捉拿積年害民官吏還遠不止上述這麽一層意思,其概念應該是相當廣泛。像前麵我們講過的常熟農民陳壽六捆綁縣吏顧英到南京告禦狀、河北樂亭農民趙罕辰等人捉拿主簿汪鐸押往南京,交與朱皇帝審判,等等,都應該算作是這場運動中的一個個好案例。

  〇皇家警察到常州出差,竟在當地娶妻、搞創收,過起甜蜜的小夫妻生活

  除此之外,還有一些特別的人群所引發的一些特別的案例。

  洪武中期朱元璋下令,從民間挑選一些家庭出身清白的“有力壯士”充任錦衣衛校尉,“隨駕出入,因見好漢,著令四方打差”,即說除了做好皇帝的安全保衛工作外,還讓他們辦些特別的皇差。朱元璋明確說了,之所以不用官衙裏的皂隸、胥吏當跑腿的,就是怕這些社會邊緣人群胡為害民。可他哪裏想到,這些寄托了他所有希望的錦衣衛校尉,在脫離了皇帝視線下幹出了比皂隸、胥吏所幹的影響還要惡劣的害民之事來。

  有一天,有人上奏說:常州府本該運來的城牆磚怎麽老不見送來,我們南京城的城牆建設正等著用呐,應該派人去查查看!朱元璋聽後當即派了周金保等8名錦衣衛力士奔赴常州去催促。哪想到周金保們上常州就如肉包子打狗,有去無回。朱皇帝想想:或許常州人正在趕製呐,等等再說吧。一等等了9個多月,他終於耐不住了,又派人上常州去查查看,這不查不要緊,一查簡直要把朱皇帝氣死!

  原來周金保一行人到了常州,這是什麽地方?江南富庶之地,那佳麗滿街,柔聲細語直把秘密警察周金保等魂魄都給勾走了,而要想得到吳人佳麗沒有票子可怎麽能行呢?此時的周金保頓時感覺金錢尤其珍貴,怎麽辦?想辦法創收!自己既然是來這裏催辦城牆磚的,就以此作為突破口向沒來得及完成任務的老百姓家去要,誰敢不給,就以違抗皇差的罪名加以威脅,小民們哪見過這樣的陣勢,於是乖乖地把家中值錢的全給了周警官。可周警官還不滿足,因為此時他已在常州娶了妻子,成了家,開銷大,為此要開辟新財路啊。周警官瞄了一大圈,主意有了,自己是錦衣衛力士,皇帝的特別皇差,多神氣!地方上官老爺都怕他,他就假模假樣地開始審訊常州府中的囚犯,給錢就放人,這下可讓周警官大大地發了一筆,然後回家抱著美妻好好樂樂,且樂癲樂癲。

  可就在周警官樂癲得什麽都不知道時,皇帝的第二批秘密特使突然來到,將他從溫柔鄉中給逮了起來,並迅速地處死了他。

  〇牙人——中間經紀人也是洪武年間打擊的對象

  還有一類在今天看來也是很特別的,那就是朱皇帝號召大家捉拿官牙和私牙,將其綁縛送往南京。這裏講的官牙和私牙是指官府的或私人的生意中間經紀人。在朱元璋看來這樣的生意中間經紀人(當時統稱為牙人),不像農民或手工業者那樣,生產出實實在在的商品,可供交易,牙人買空賣空,會坑民害民,帶來社會經濟秩序的紊亂,所以下令嚴加禁止:“天下府州縣鎮店去處,不許有官牙、私牙,一切客商應有貨物,照例投稅之後,聽從發賣。敢有稱係官牙、私牙,許鄰街坊廂拿獲赴京,以憑遷徙化外。若係官牙,其該吏全家遷徙。敢有為官牙、私牙,兩鄰不首,罪問。”

  可我們中國人一向就特別聰明,明代人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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