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 閱讀頁

第二節 精明識破“郭桓大案”除貪務盡洪武犯難——洪武十八年(1385)

  如果說空印案的定性為明初“腐敗三大案”中最冤的一個,那麽又過了十年發生的郭桓案從性質上來看,倒是地地道道的腐敗大案。有人可能要問,為什麽會發生這樣的驚天大案?筆者認為,最主要的原因是人性的醜陋——貪欲惡性膨脹。

  人性的醜陋——貪欲惡性膨脹——“郭桓案”洪武十八年(1385)三月初,監察禦史餘敏、丁廷舉等上奏洪武皇帝,揭發當時主持大明戶部日常工作的戶部侍郎(相當於財政部副部長)郭桓、胡益、王道亨等犯下盜竊官府糧食七百多萬石的罪行。朱元璋懷疑北平二司裏趙全德、李彧等官吏與郭桓狼狽為奸,共同舞弊,於是下令法司部門對其進行嚴加拷問。這些省長大人平時裏與中央的部長大人們可好了,用今天的話來講,就是官場上的哥兒們。可在嚴酷的刑具下就顧不上什麽哥兒們了,他們倒豆子似全倒了出來,這樣供詞牽連到了工部侍郎麥誌德、刑部尚書王惠迪、兵部侍郎王誌和禮部尚書趙瑁等中央部級高官,再往下追查就發現:當時全國省級布政司共有12個,12個布政司個個都與這個腐敗案件有關聯,重災區在南京應天、太平、鎮江、寧國、廣德五府州和浙西四府。按《明史》上的說法:自六部左右侍郎到各省的布政司、州、府、縣等衙門官員都沒能幸免。

  當然朱皇帝最終也沒有忘了給那位具有“超前意識”的財神爺所貪汙的錢糧核算出一筆經濟賬,在《禦製大誥》中這樣寫道:“其所盜倉糧,以軍衛言之,三年所積賣空。前者榜上若欲盡寫,恐民不信,但略寫七百萬(石)耳。若將其餘倉分,並十二布政司通同盜賣見在倉糧,及接受浙西四府鈔五十萬張(貫),賣米一百九十萬石不上倉,通算諸色課程魚鹽等項,及通同承運庫官範朝宗偷盜金銀,廣惠庫官張裕妄支鈔六百萬張(貫),除盜庫見在寶鈔、金銀不算外,其賣在倉稅糧,及未上倉該收稅糧,及魚鹽諸色等項課程,共折米算,所廢者二千四百萬(石)精糧。”

  朱元璋說:郭桓等一共盜賣官糧700萬石,加上其他的糧食損失總計有2 400多萬石,實際上他們貪汙之數還遠不止這些,但考慮到長期以來官場上盛行的不斷做大做強“數字遊戲”——層層為了表功,層層虛報數字,所以我就將那些水分擠一擠,將就一點,粗估一下,總共朝廷損失2 400多萬石糧食。

  洪武皇帝的奇特之處就在於,不僅像曆史上明君清官那樣不依不饒揪出貪官,而且還要追贓,尋找彌補損失的辦法。這確實表現出他的過人之處,依照他的邏輯:既然戶部接受了省裏布政使們的賄賂而舞弊,那麽就追查省裏布政使們賄賂的來處——府裏,由府裏追查到縣裏,一級一級地往下查,一直查到基層的大戶們——這些也往往是勾結官府的腐敗者的配角或幫凶,所以朱元璋要求一查到底。不僅如此,他還要涉案人員將國家的損失給補上。這樣下來,案件定論後,不僅六部尚書侍郎,省級布政使,府、縣老爺等,都被牽連了進去,而且連地方上如浙東、浙西等地區的一些豪門望族和故家巨室大多因罪而傾家蕩產。

  因此說,整個案件株連範圍甚廣,打擊麵極大,許多官僚和地方豪強也生怕再繼續下去會殃及自己而紛紛上告;當然他們不敢公開明說買賣官糧是應該的、合法的,而是將指斥和攻擊的矛頭指向了處理這起案件的禦史和法官們,且表示出很大的不滿和恐慌,並說“朝廷罪人,玉石不分”。朱元璋解釋說,有人說我們朝廷“玉石不分”,這種話固然是很有道理,是君子之心,惻隱之道,可以稱得上為至仁。對於君子,行仁、行惻隱之道是可以的,而對於小人就不能這麽做!

  朱元璋堅持認為自己沒做錯,而且還要繼續做下去。頓時朝廷上下輿論沸騰,局勢變得複雜、嚴峻。這時主管“言事”的禦史餘敏、丁廷舉等人向皇帝匯報了朝廷內外的不安情勢。朱元璋感到有些被動,還是禦史餘敏等人最懂皇帝的心,當即進諫道:“郭桓等人胡說牽引,誣指亂咬,這都是主審法官們為了自己能立功而對案犯進行刑訊逼供,從而造成了不少冤案!”朱元璋歎氣道:“朕原本是想要除去奸人,沒想到今天反而又生出奸人來攪亂朕之臣民。如果今後再有這樣的奸人,即使遇赦但也絕不能寬宥到他們頭上!”於是他一麵下令將郭桓等人處死並把他們的罪行張榜告示全國,辨明是非,說明反腐懲貪的必要性,一麵又下詔將審刑司原審法官右審刑吳庸等人處以磔刑。

  可憐右審刑吳庸等人可能至死也不明白,自己肩負皇命、領悟聖意怎麽會落得個“以謝天下”的悲慘結局。因為在專製政體下,判斷事情的正確與否不是客觀的真理,而是誰的權力大,“真理”往往就掌握在權力大的那一邊。因此說君主永遠永遠是“正確的”,隻有將吳庸等“奸人”處死,才能給“聖明”君主作最好的注解,才能平息這場到處散發出殺人血腥味的大案要案所引發的社會不安。

  “郭桓案”定性與量刑正確嗎?此案中到底有多少人被殺?從洪武元年的李彬案到洪武八年或者九年的空印案,再到洪武十八年的郭桓案,明初18年的時間裏先後發生三起大案要案,在這三個大案要案中,明初第一案李彬案可能是死的人最少的一個。至於空印案先後到底殺了多少人,至今沒有一個確切的數字。《明史》和《明太祖實錄》中都沒有說出到底死了多少人。好多史書就將空印案與郭桓案聯係起來,籠統地說,兩案一共殺了幾萬人,至今為止筆者所看到的最大的一個數字是王春瑜先生主編的《簡明中國反貪史》中所說的80 000多人。

  空印案是一個完全定性錯誤的冤案,那麽郭桓案屬於什麽類型?從案件主從犯犯罪的手段與犯罪的性質來看,這是一起地地道道的貪汙腐敗大案。據朱元璋在《大誥》中所公布的主犯郭桓所貪汙的數字來看,僅700萬石官糧在明初普遍貧窮的曆史形勢下絕對可以說是一個天文數字,而且罪犯們的犯罪手段又極端卑鄙。為了掩蓋罪行,腐敗分子居然在因貪汙而虧空的官倉糧食裏摻水,致使數百萬石官糧到案發時全部發黴腐爛。就此而言,大明帝國蒙受的損失是相當巨大的,所以最終判處主犯們極刑,於情於法都是正確無誤,量刑似乎與《大明律》上的規定的條款大致相符。問題是這個案件涉及的人數太多了,朱元璋曾在《大誥》中說:“洪武十八年,戶部試侍郎郭桓事覺發露,天下諸司盡皆贓罪,係獄者數萬,盡皆擬罪。”皇帝都說了,有幾萬人因為此案而被關進了監獄。史學家談遷說:“株累天下官吏,死徙數萬人,寄染徧天下,民中豪以上皆破家。”這確實是打擊麵太廣了。

  就算說中央六部尚書和侍郎、各省布政使、佐官和府縣地方官老爺個個都有問題,全部合計在一起也不會超過20 000來人;如果將空印案中被枉殺的那些從中央到地方的所有各級官僚也算作20 000人,我們以王春瑜先生主編的《簡明中國反貪史》中所說的兩案被殺人數多達80 000人來計算,估計至少有60 000人是被枉殺的。

  “盜用軍糧10萬石”的戶部尚書滕德懋死後怎麽會腸子裏全是粗糧草菜?由於明初短短的十八年中接二連三地爆發了大案要案,這就使得本來就生性多疑的朱元璋對於臣僚保持著高度的“警惕”與敏感,發展到了後來幾乎到了神經質的地步,隻要懷疑上某個官員有問題,就立即將他抓到大牢裏來,甚至幹脆殺頭了事。洪武年間許多所謂的“腐敗”冤案就此而形成。

  譬如洪武十年,蘇州知府金炯認為,他所治轄區內官田和民田的稅糧之間存在的差異太過於懸殊,理應將它們攤平。應該說,這樣的想法還是比較客觀和公正的,因而迅速得到了中央戶部尚書滕德懋等有識之士的支持。滕德懋因為出生在蘇州,家鄉父老的重負,豈能不知?他也覺得朝廷的政策不太合理,但自己身為戶部尚書,提出這樣的建議似乎有偏袒家鄉的嫌疑,而現在這種觀點由出任家鄉的父母官——蘇州知府金炯提出,這豈不是更合情又合理?!於是他認為應該采納金炯的建議,將蘇州官民田的稅糧平攤了。可誰也沒想到卻因此招來了殺身大禍。

  朱元璋接到奏書後就開始琢磨:要將蘇州官田的稅糧降低到與民田一樣的地步,我大明帝國的國家收入豈不要損失多了。他還想到這個戶部尚書滕德懋不是講了一口蘇州話麽?!對了,他可是蘇州人,而那金炯就是滕尚書家鄉的父母官,我也聽人講過,這個滕尚書是很讚同金炯的奇談怪論的,他們倆會不會另有圖謀……於是就派人先去暗中調查金炯的情況。這不查不要緊,一查還真查出“名堂”來了,原來金炯家的民田就比官田少,官田多意味著上交稅糧也多。朱元璋聽到這樣的調查結果後,牙根都咬得“咯咯”響,找了個罪名“挾私自利、罔上不忠”,翻譯成現代文,就是說表麵上大談公家事情暗地裏卻挾帶私利,欺騙皇上,實為不忠,下令處死金炯!事情到這還沒有完,又牽涉到了戶部尚書滕德懋,皇帝朱元璋馬上下令將滕德懋關到大牢裏,後又以“盜用軍糧一十萬石”的罪名將他給處死。

  又一個冤案產生了,事情應該就此劃上個句號?沒有,朱元璋聽人說了,戶部尚書滕德懋盜用軍糧多達10萬石,那這麽多的軍糧會放到哪裏去?一定要查個水落石出,於是又派人暗中潛行到蘇州滕德懋的老家,去偵察一下滕家人的動向。滕德懋的妻子正在家裏紡麻,有人來到了滕家,告訴滕妻:“你家大官人滕尚書因為盜用軍糧10萬石,已被皇上處死了!”一般的婦道人家聽到這樣的消息通常是大哭且會不斷地喊冤,可誰知這個滕德懋的妻子卻非等閑之輩,她鎮定自若,一邊繼續紡她的麻,一邊冷冷地說:“該死啊,我家大官人偷盜了國家那麽多的糧食,卻從不帶回一粒來贍養我們一家妻兒老小,還要靠一個婦道人家紡麻度日啊!”這裏注明一下,作為財政部長的滕德懋“貪汙”了這麽多,又沒有拿回家,人們自然會想到現代“清廉”外表下的腐敗官員最為喜歡做的事情,那就是包二奶或稱“小三”。那麽這個滕德懋怎麽樣?《明史·滕德懋傳》明確記載說:滕德懋是個清廉之士,使各位很掃興——滕部長絕沒有時下的一些官員那般時髦,沒包二奶,誰叫他早生了600多年!

  前去蘇州暗查的官員見到滕家這般清苦和滕妻如此辛勤勞作,頓時心裏十分驚詫。回到南京後趕緊向皇帝匯報,朱元璋聽後更不敢相信了,這怎麽可能?不是審訊下來,有人匯報說他盜賣了10萬石官糧?怎麽滕家會一貧如洗?於是又派人去檢查滕德懋死屍中的肚腸,這一查,讓在場的所有的人都驚呆了:滕尚書的肚腸裏麵全是粗糧草芥。這下皇帝朱元璋也不由地歎息道:滕德懋原來是個大清官啊!不該冤枉啊,但人都死了又沒辦法複活,皇帝下令讓人買口棺材,給滕德懋收屍入殮,送回蘇州老家安葬。

  朱元璋嚴刑酷法懲治貪腐,創造中國反腐史之巔峰縱觀中國曆史,可以這麽說,朱元璋的反腐敗達到了中國反腐史之巔峰。無論上述的明初三起大案要案還是它們的餘波,我們看到明朝開國皇帝朱元璋懲治貪汙腐敗的決心之堅定、手段之剛硬,甚至堪稱為殘忍。那麽朱元璋懲治貪汙腐敗的手段殘忍到了什麽地步呢?我給大家列舉一些朱元璋的治貪酷刑:

  第一種叫剝皮實草。當時他規定:官吏貪贓銀子達60兩以上的,就要處以梟首示眾和剝皮實草之刑。具體的做法是把貪官抓起來,先將人頭給砍了,掛出去示眾,這叫梟首示眾;然後將貪汙犯的人皮給剝下來,再用稻草之類的東西填滿,這叫實草;最後把它懸掛在官府公堂座位的旁邊,以警示後來繼任者。因為有這麽一項規定,當時在一般的府、州、縣、衛衙門的左邊都曾設有一個土地廟,不過這土地廟不是專門用來祭祀土地神的,而是用以剝貪官的人皮的,所以那時候的土地廟也被人們叫做“皮場廟”。

  第二種叫刷洗刑。如果國際上設有奇刑酷法吉尼斯紀錄的話,我看大明天子朱元璋至少是榜上有名。不僅如此,而且他還可以拿個什麽最具有諷刺性質的設計獎。也許是朱元璋這麽認為的:天底下貪官汙吏因為貪汙了,他們全身都不幹淨,所以這位奇特的皇帝設計了一種奇特的刑罰叫刷洗刑。你貪汙了,身上挺髒的,我大明天子幫你洗洗幹淨。其步驟是這樣的:先將人犯放在大鐵床上固定住,隨即將不斷沸騰著的開水澆在案犯的人體上,然後再用鐵刷子刷案犯的身體,“洗刷刷”,“洗刷刷”,一直刷到最終隻剩下一具白森森的骨骸,這下貪汙犯就不髒了。

  第三種叫秤杆刑。朱元璋經常教導底下的百官們,要以“仁愛之心”廉潔奉公,愛民如子,雲雲。百官們在寫給上級領導的“總結報告”裏人人都說自己如何兩袖清風,管轄區內的百姓安居樂業。朱皇帝聽慣了,甚至耳朵裏也長出老繭了。不過他清楚,這些天天自我表揚的人沒有幾個是好官,他也特別恨這樣的官員,要想盡辦法來懲治他們。於是就形成了這樣的邏輯:你不是說如何如何按照孔聖人所教導的以“仁愛之心”去“愛民如子”麽,怎麽忍心去搜刮如此多的民脂民膏?我要讓天下之人都來看看你的心到底是什麽樣的?於是他就創設了秤杆刑——用鐵鉤將貪汙犯的心髒鉤住,然後吊起來示眾,直到風幹為止。

  第四種叫抽腸刑。這種刑罰設計沒有太多的創意,如果誰目睹了,可能連隔夜吃的冷飯都會嘔出來。它的做法是,將鐵鉤從案犯的肛門處進入,將腸子勾住並抽出,直到將內髒掏空為止,然後再將犯人屍體吊掛起來。

  第五種叫錫蛇遊。按照朱元璋的理論:你搞貪汙不就是貪這種白花花的東西嗎?得了,我再送你一點,讓你去見閻王時也能“風風光光”地去——將熔化的錫水灌進貪汙犯的嘴巴,直到灌滿肚子為止。

  除此之外,洪武年間為了嚴厲治貪等還恢複了在中國古代唐宋時代已經廢棄的好多酷刑,如墨麵文身、挑腳筋、挑膝蓋、刖足、剁指、臏刑、斷手、剕刑、閹割、斬趾枷令、常號枷令、枷項遊曆、梟首、淩遲、族誅、全家抄沒發配邊地,等等。在此順便說明一下:洪武時期這些酷刑並不僅僅用於懲治貪汙犯,也不偶爾用之。著名明史專家黃雲眉先生曾說:

  曆史上先秦時代用來對付奴隸與戰俘的殘酷刑罰,朱元璋把它們從曆史的廢墟中全部給找了回來(實際上元朝時已酷刑多多);曆史上沒有的酷刑,朱元璋樂此不疲地“創製”了許多,令人觸目驚心,不寒而栗,集古今之酷刑,用重典治貪,朱元璋的如此做法,創造中國反腐史之“巔峰”。

  朱元璋殘忍治貪的根本目的是什麽?說到這裏,人們不免要問這樣的問題,曆朝曆代都有貪汙和反貪汙,但為什麽朱元璋的治貪手段如此奇特、殘忍,他究竟要達到怎樣的目的?

  朱元璋嚴厲治貪的目的大致可以分為三個方麵:

  第一,體恤民情,緩解官民矛盾,這是最為主要的一個目的。

  朱元璋是從社會最底層上來的,他親曆了元末農民起義,對貪汙腐敗所造成危害的認識可能比一般人都要深刻。實際上中國老百姓很老實,一般都能逆來順受,隻要能夠活得下去,那是絕不會起來造反的。由於中國曆代統治者對於造反者的處罰極其殘酷與野蠻——殺頭滅族,而中國傳統文化中又有“重生不重死”的觀念,所以,我們經常聽到周圍人們所說的“好死不如賴活著”。正因為有著這兩個方麵的因素,所以我們看到,中國普通老百姓對自身生活要求並不高,隻要有口吃的、能夠活下去,就基本滿足了。因此,自古以來中國人就沒什麽人權意識。當大明帝國一個個如溫順羔羊似的臣民山呼“萬歲,萬歲,萬萬歲!”時,英國的臣民卻正在爭取一部影響他們子孫後代長達600年的權利“憲法”——《大憲章》。中國的老百姓們可連這樣的夢都不曾做過;而這時大明帝國的官僚中不少人卻在盤算著,如何在這新建的大明帝國大鍋裏偷偷地挖它一勺子,至於經過元末長期戰亂後那些可憐的細民小戶是否能生存下去,他們可不管,死了也白死,誰叫他們沒本事,不當官的。至於那些為民做主、心係天下的事情,那都是書呆子們才幹的。郭桓不正是這樣想的和做的嗎?他一個人至少貪汙了700萬石糧食,而當時一般知縣的月收入可能2兩銀子都不到,一個知縣尚且活得這麽不容易,百姓生活可謂更加艱難;可郭桓這等貪官如此黑心,慷國家之慨,禍國殃民到了無以複加的地步,如果不將這等腐敗毒瘤清除掉,新興大明帝國很可能重蹈元朝的覆轍。所以說朱元璋治貪不僅很有必要,而且還很有遠見的。

  第二,淨化社會環境,構建和諧的社會秩序。

  一個從舊的社會廢墟上誕生起來的新政權,很可能出現這樣的情況:這個新興政權“無意識”地複製了舊時代的基因,譬如貪汙在元朝是司空見慣的。而大明的開國功勳們都是在元末出生長大的,不論是有意還是無意,他們身上都會“殘存”著這些舊時代的基因。貪汙,這個毒瘤無時無刻都會“迸發出來”,如果不及時地清除,它會迅速地毒化社會與官場風氣,進而侵蝕整個新興大明帝國。在這個問題上朱元璋是看得很準、很遠的。隻有反貪並嚴厲治貪,澄清吏治,才能構建起社會和諧的秩序,才會使得官民矛盾得到緩和,大明帝國才會長治久安——這也是朱元璋的理想治國理念的核心精神所在。

  第三,鏟除前朝陋習,警示後來者。

  明末曆史學家談遷在談到明初洪武年間查辦的那些大案要案時大致是這麽說的:“帝素惡元法之頑,最加意兵食,而當時死徙徧天下,一空印,一盜糧,禍至溢矣。盜糧至七百萬未盡,計臣或符籍稽誤,沿之大僇(即戮),蓋狃元習而不之戒也,然自是法日詳,奸民少戢矣。”這是說,洪武年間朱元璋嚴厲治貪,不僅清除官員腐敗和緩解官民矛盾,還有更深的一層含義,那就是朱元璋要堅決鏟除前朝陋習,要創造一個嶄新的社會。因為朱元璋最痛恨沿襲元朝惡習——這種惡習既是元朝亡國的一個重要原因,又曾經是底層窮苦人朱元璋等遭受苦難的禍根,至少在朱元璋看來是這樣的。因此隻有用重典嚴厲治理,才會使全國臣民引以為戒。事實證明朱元璋的想法還是有道理的,他的做法還是有成效的,後來大明帝國內的元朝殘留的陋習清除了好多,官僚們開始大為收斂,空印案後空印也沒有了,虛報數字的也減少了。

  朱元璋為什麽會那麽殘忍地治貪?我認為,這要從朱元璋早年的人生經曆中去尋找他的反貪的“心理潛影”。朱元璋從小就生活在社會的最底層,這是中國曆代帝王中所少有過的。他對貪官汙吏的恨是咬牙切齒的恨,主要是來自童年和青少年時代所受到的貪官汙吏的侵害而形成的潛在的心理創傷。這種創傷在登上大明帝國皇帝寶座的第二年即洪武二年(1369)二月他向群臣發表一番高論中有所表露,他說:“以前朕在民間的時候,經常看見地方州縣官吏不體恤百姓,往往貪財好色,見了百姓有好的東西他們就搶,見了美女他們就要占有,還經常飲酒作樂,把國家公事全給廢了。凡是民間的疾苦,他們視而不見;凡是民間冤屈,他們充耳不聞,朕當時就從心裏恨透了這樣的貪官汙吏。現在我大明帝國建立了,立法一定要嚴,凡是遇到官吏貪汙蠹害百姓的,我們絕不能寬恕!”這是一個帝王的“心理潛意識”,不同於一般的人,其產生的能量往往是無限的——因為君權無限,所以洪武嚴酷治貪,一切都在情理之中。

  第二,朱元璋重刑治貪還有社會曆史環境的因素——元朝統治的殘暴。我們現代人似乎不太願意講元朝人殘暴,甚至有些老左分子會扯出民族問題。其實曆史歸曆史,我們後人都應該尊重曆史。蒙古人建立元朝前的社會形態還很落後,他們到處殺人,有的地方人口被滅絕。建立元朝後,蒙古人稍稍改變了些,但處刑還極端殘忍,史料記載說:“元世祖籍阿合馬家有人皮一張,符後誅阿合馬之子阿散,亦剝其皮。是元代已有此非法之刑。”由此從曆史的慣性與傳承而言,我們對朱元璋剝貪官的人皮就不會感到意外了吧!

  第三,朱元璋嚴酷治貪還有個文化心理因素,那就是他接受和承繼了中國傳統的刑法理論:亂世用重典。朱元璋曾跟皇位繼承人朱允炆說道:“吾治亂世,刑不得不重。汝治平世,刑自當輕,所謂刑罰世輕世重也。”

  那麽在元末明初這個亂世,朱元璋不斷地更新和加重使用刑罰,用今天話來講,就是從重從嚴,從而根絕了貪汙腐敗嗎?沒有。這就使得朱元璋大惑不解。

  洪武帝困惑犯難:重典為什麽不能根治貪汙腐敗?郭桓案爆發後,幾萬人被殺,一些罪行輕一點的“案犯”,即使沒有被殺,但也受到了肌體殘害的處罰。按照一般的思維,這樣的刑餘之人應該洗心革麵,重新做人了。事實真是如此嗎?

  〇因貪汙被墨麵文身、挑腳筋去膝蓋的康名遠居然還要貪汙,究竟該怎麽懲治這等凶頑之徒?在南京龍江衛有個小倉官名叫康名遠的,夥同戶部侍郎郭桓盜賣官糧,因為是屬於從犯,他被“墨麵文身、挑筋去膝蓋”,隻留下一條狗命,形貌醜陋不堪,不僅在肌體上受到極大的殘害,而且還留下永世的殘疾,在普通人看來簡直就是“怪物”一個,其內心應受到巨大的震撼而有所悔悟。可就在康名遠受刑半年不到的時間裏,有個進士到龍江衛倉庫去放糧,早上他發出了200根籌碼,到了晚上去收時卻收到了203根,也就是說有3根籌碼的官倉糧食被接籌的小倉官康名遠給渾水摸魚地“貪汙”了,他將偷出放糧籌碼轉賣給大約半年前同樣一起受過刑的“難兄難弟”小倉官費祐,用來盜支官倉糧食。

  這是一起典型的狼狽為奸的監守自盜。也很容易理解,因為我們中國人已經見慣了這種“靠山吃山,靠水吃水”的行為了,直到上世紀80年代我們耳邊還一直縈繞著這樣的“豪言壯語”呐。問題是龍江衛這兩個小倉官半年前剛剛受過酷刑,身上的傷疤可能還沒有完全愈合好,可他們的賊心又蠢蠢欲動,並伸出了賊手。當時那位去龍江衛放糧的進士實在氣憤不已,當場斥責了他們的奸頑惡行,並把它給揭發了出來。

  無所不能的朱元璋聽說後頓感哭笑不得,最後頗為無奈地說:“嗚呼!當是官、是吏受刑之時,朕謂斯刑酷矣,聞見者將以為戒。豈意攢典康名遠等肢殘體壞,形非命存,惡猶不已,仍賣官糧。此等凶頑之徒,果將何法以治之乎?”

  朱皇帝大致是這麽說的:“我用的刑罰已經夠殘酷了,聽到的或看到的人都應該引以為戒了。可誰能想到,康名遠這等奸頑小人麵目給毀了,肌體殘疾了,從外表看上去哪像個正常的人,我就饒了他們的狗命。可他們的惡行還是沒改,還在盜賣官糧!對於這樣的凶頑之徒,我還有什麽法子去懲治他們呢?!”

  〇鎮江丹徒縣丞李榮中、應天府吏任毅等6人因貪汙而被“各斷十指”,“流血呻吟”,但在戴罪工作中卻又肆意貪瀆,“見利忘生”發出這樣無奈感慨的還不止一次。洪武十九年十二月也就是“郭桓案”發生後的第二年年底,朱元璋在新編《大誥》中給全國人民這般說道:“古人製刑,所以禁奸止暴,使人視之而不敢犯。今有等奸貪頑惡之徒,視國法如尋常,受刑憲如飲食,雖身被重刑,殘及肢體,心迷贓私,恬不自畏,愈造殺身之計。”

  接著他講了這麽一個故事:鎮江丹徒縣丞李榮中、應天府吏任毅等6人的工作職責是負責各自轄內的徭役簽派,而徭役簽派是以各家各戶資產與人丁多寡為依據的,這就是明初開國之際的一項重要立國精神——“右貧抑富”。通俗地說,官府根據民戶的“丁糧多寡”來簽派徭役“任務”,丁糧多的,也就是勞動力與收入多的,徭役就要重一點;丁糧中等的,徭役也是中等;丁糧少的,徭役就是輕的。。除了農民外,還有那些手工業者也要服徭役,其簽派原則精神與上述相同。不過實際操作起來就比較複雜了。譬如有人家裏很富,身體也沒什麽問題,就像現在的“富二代”和“官二代”,他們就是不願意幹活服徭役,那怎麽辦?出錢讓地方官府去雇人代服徭役!像上麵提到的鎮江丹徒縣丞李榮中、應天府吏任毅等6人就是官府裏專門幹這類工作的人,他們在操作過程中會碰到各式各樣的人與事,譬如說,某大款家裏的人不願服徭役,給官府1 000貫錢,可官府裏如李榮中一類的工作人員轉了一大圈回過頭來說,1 000貫錢沒人願意幹,最好加一點。要是大款給了,官府裏的人便在中間截留一部分歸自己;要是大款不給,那就準備好去坐牢;要是不想坐牢,那就得聽從衙門裏李榮中一類的徭役簽派人員的“指揮”。

  據說當年鎮江丹徒縣丞李榮中、應天府吏任毅等6人就是利用這樣的工作機會賣放均工人夫1 265名,收受贓款575貫。按照明初的貨幣換算:1貫=銅錢1 000文=白銀1兩,那麽575貫贓款就相當於白銀575兩,這575兩白銀若為6人貪贓所得之總數,平均下來每人貪贓也要接近100兩了。“案《草木子》記,明(太)祖嚴於吏治,凡守令貪酷者,許民赴京陳訴,贓至六十兩以上者,梟首示眾,仍剝皮實草,府州縣衛之左,特立一廟以祀土地,為剝皮之場,名曰皮場廟,官府公座旁各懸一剝皮實草之袋,使之觸目警心”。不過當時朱元璋對於“法司鞠問,情罪昭然,死不可逃”的李榮中和任毅等6人並沒有按此標準予以“剝皮實草”的懲處,而是專門命令法司部門將這6人“各斷十指”,押回原處,讓他們將原來賣放掉的那些人夫重新給找回來,同時也使犯贓者“流血呻吟,備嚐苦楚。若果起到原賣人夫,豈不餘生可存”。可讓朱元璋萬萬沒想到的是,李榮中等6人還挺講“貪贓職業道德”的,拿人錢財與人消災,先前那些送了自己錢財的人夫萬萬不可以再去驚擾他們,那麽皇家徭役所需人夫怎麽解決呢?李榮中、任毅等人聰明得很,“羊毛出在羊身上”,丹徒、應天的徭役還是讓丹徒、應天的人自己來承擔,於是這兩地原本應該免服徭役的鋪兵、弓兵、軍戶等幾百家人家都被“勾拿動擾”,甚至連學校裏的學生,當時稱為生員的也不放過。當然有誰腦子拎得清反應靈敏的話,送些錢財給李榮中他們,那麽服徭役的事情也就可以免了。可被“勾拿動擾”到的那些沒錢人不幹了,他們覺得這些貪官汙吏實在可惡,弄得我們老百姓沒法好好活了,於是來到南京向朱皇帝告狀。朱元璋聽後頓感哭笑不得,隨後在《大誥》中發出這樣的一番無奈感慨:“嗚呼!見利忘生,怙終不改,有如此耶?使其因受刑責,翻然改圖,將前所賣人夫一名名從實勾解赴工,豈不複延餘喘於人世。”最終他不得不下令“顧乃恃刑肆貪,自速其死,梟令之刑,宜其然乎!”

  就在同一編《大誥》裏,朱皇帝還曾講述這樣的一些事:“自郭桓掌戶部之時,天下錢糧金銀匹帛,不半年餘其桓弊盈寰宇。其貪婪之徒聞桓之奸,如水之趨下,半年間弊若蜂起,殺身亡家者,人不計其數。出五刑以治之,挑筋、剁指、刖足、髡發、文身,罪之甚者歟。君子厭聞,賢人惡聽,智者格非。庸庸無籍之徒,輕生如此。如黥刺者,發充軍遐荒,往往帶黥刺而中途在逃。有等押解者,親睹罪囚黥刺形狀,又不以為寒心,接此囚錢物,特意縱放,中途在逃。為《大誥》一出,鄰裏親戚有所畏懼,其蘇、鬆、嘉、湖、浙東、江東、江西,有父母親送子至官者,有妻舅、母舅、伯叔、兄弟送至京者多矣。朕見親戚不忍罪囚再犯逃罪遭刑,親送出官,凡此等類,不加刑責,送著原發地所。其有親戚影射,四鄰擒獲到官者,本人梟令,田產入官,人口發往化外,如此者多矣。有等鄰裏亦行隱藏,不拿到官,同其罪者亦多矣。所在巡檢、弓兵,受財縱放越境而逃者,同其罪者不少。嗚呼!不才無籍有如此耶。且如守邊軍士,辟土開邊,功非淺淺,就留戍邊,永不敢回,孰敢違命而自由。其犯法囚徒,不揣開邊之功如此,犯法充軍,何幸得此。累惡不悛,初則本身犯罪,往往中途在逃,二次三次者有之,終不自省,直至家破,人口流移化外,本身受殺而後已。”

  對於貪官汙吏,洪武帝深惡痛絕,“出五刑以治之,挑筋、剁指、刖足、髡發、文身,罪之甚者歟”,弄得他們“殺身亡家者,人不計其數”。即使僥幸活下一條狗命,發配去充軍,但這類奸貪之徒又往往收買押解人。為此,朱元璋發動群眾,檢舉揭發逃囚,一旦發現慣犯,本人梟首示眾,其家庭遷往化外。由此可見,洪武朝治貪猛烈程度可謂是空前絕後。那麽就此根絕貪汙腐敗了?沒有。

  就在朱元璋公布《禦製大誥三編》前夕,就在洪武帝的眼鼻子底下又接連發生了三起貪汙腐敗事件:“工匠頂替案”、“庫官收金案”和“相驗囚屍不實案”。

  〇“工匠頂替案”:打著國家建設用工旗號,渾水摸魚,獲利多多

  我們先講第一起貪汙腐敗事件——“工匠頂替案”。根據朱元璋在《大誥》中所述,開國前後將近30年間,大明經常性用工(指工匠)大約為90 000人,“工作人匠,將及九萬,往者為創造之初,百工技藝盡在京城(指南京,本書作者注),人人上不得奉養父母,下不得歡妻撫子,如此者二十六七年”。洪武中晚期,由於各類工程營造大體完成,大明役使的工匠人數理應也作大幅度減少。可工部即建設部的官員卻不這麽想,他們盡做些省工表麵文章,本質上依然如故。今天以建造某個建築為名,明天又以營建某軍事工事為由,不斷地從各地征調做工人匠到南京來。若僅從人數來看,比起以前90 000工匠,現在每次下文隻征調1 000~2 000人,確實少了許多。但這一批批1 000~2 000工匠來了南京後,工部又不馬上安排所服的工役,有的工匠待上半個月,有的待上一個月,甚至有的要等上幾個月才被安排上工。若按照下發的公文規定來看,工部應該支付給這些工匠自征調之日起的安家費和夥食費等,這可是一筆不小的開支費用。但工匠們實際上隻拿到自己做工期間的那一小部分錢,在京少則待上半個月,多則待上一個月甚至數月的那筆費用在工部財物開支造冊中有記載,但就是沒到工匠們的手裏,那麽它們到了哪裏去了呢?就在這個運作的過程中讓工部相關官吏給貪汙了。

  工匠做完工按理可以回家去了,可工部官員又不馬上給他們放歸文書(相當於放歸證明),任由工匠們漂泊在京師南京。這樣一來,時間一長,工匠們本來所得無幾的安家費和夥食費就在京城花銷殆盡。對此,“腦筋活絡一點”的工匠開始賄賂工部官吏,賄賂得越多,工部官吏開出放歸證明越快。就此伎倆,大明建設部的“公仆”們又能大大地撈一票。最近有人說,工部用工更加“靈活”了,一旦有個小工程或根本就沒什麽工程,他們就到處征調工匠。工匠給了錢財,他們就放人,不用再到京城來走一趟;要是你不識相,或因家裏窮給不起錢財,那你就是經常被征調的對象。由此出現了這樣的一幕幕:工匠們服完役回到家裏半個月不到,工部的征調公文又到了當地衙門裏,連親友們好好團聚一下還沒顧得上,他們又得急急忙忙起程,趕赴南京來服役。一旦給工部官吏送上錢財了,那你就太平無事了。全國九萬工匠,被如此這般玩弄下來,工部官貪汙了多少?隻有天知道!更為惡劣的是,“九萬工技之人,年年在途在京在家,皆無寧息,上廢朝廷之供,下殃百工技藝,惟工部官吏肥己為奇。智人君子深察至此,豈不恨哉!”朱元璋了解了事情的真相後,任命進士出身的秦逵為工部侍郎,進入建設部,詳細調查和嚴肅處理亂用工匠之事,懲治貪官汙吏。

  朱元璋的這個任命是十分聰明的,任用剛剛讀過聖賢書的進士相對比較可靠,因為書呆子身上少有烏七八糟的社會流弊汙染,而秦逵也不負洪武帝的厚望,經過一番艱苦的工作努力,終於查明了事情的真相:要說工部用工一點緣由都沒有,那就失之偏頗,畢竟還有一些營造工程尚未全部完成,但用工人數絕對不需要九萬人那麽多。一下子全征調來了,朝廷財政浪費,工匠勞累,為此最好的辦法就是實行輪班製。輪班製就是先按照各種工種進行搭配,組成一個個班,每班不超過5 000人,5 000人在京服役,其餘85 000人“盡皆寧家”,綜合其他因素,大致每四年輪上一班。

  按理說,這樣的輪班製是相當惠民的,可在它運行一段時間後,有人發現了其中的奸弊。第四班人匠在服役時不能按時完成工程,這是怎麽一回事?經明察暗訪終於查清,有一個207人工匠組合,其中就有204個“老羸不堪、幼懦難用”者頂替了本該來服役的工匠正身,隻有3人是工匠本人。那麽這204個“老羸不堪、幼懦難用”者是怎麽給混進來的?關鍵還在於工部及其相關部門的官吏收受了賄賂,朦朧行事。洪武帝知道後下令嚴厲處置,最終連涉案的“幼丁老者”也“盡發廣西充軍”。

  這就是洪武中晚期的“工匠頂替案”,而就在工部官吏不斷地貪汙耍奸鑄成“工匠頂替案”時,戶部後院裏頭“掌管金帛”的承運庫官李庭珪也沒閑著,在大明天子的眼皮底下,做成了一樁“庫官收金案”子。

  〇“庫官收金案”:前任因貪汙丟官丟命,新任國庫主管領導表麵上引以為戒,卻在暗中使用“鬼秤”稱黃金,在人們不經意間他一個人“笑納”了李庭珪原本是專門負責大明朝政流通之衙門通政司的一個吏員,“考滿得授承運庫官”。皇帝朱元璋之所以要做出這樣的任命決定,主要是從兩個方麵考慮問題:一是李庭珪在通政司衙門任職時表現不錯,“終一考吏役,並無贓私,得升承運庫官”;二是前承運庫官“範潮宗等偷盜庫藏財物,身被刑責”。承運庫官說白了就是國庫“守護神”,其最為根本的素質要求就是必須清廉,不得有半點私心雜念。而原通政司吏員李庭珪居然能在9年考滿時得了個“無贓私”的評語,應該說這個人還算比較清正的。但為了防止萬一,朱元璋在任命李庭珪為承運庫官的同時,又將涉及前承運庫官範潮宗等偷盜庫藏財物案中的一些非主要人員施予殘酷的肉刑(該案主犯早就被處死了),隨後讓他們血淋模糊地回國庫繼續工作,目的就是讓後來繼任者能夠天天看到貪汙所要付出的代價。用朱元璋的原話來說:“吾見不才者貪心不已,施五刑而不拘常憲,法外不忍見聞者猶若幹刑,死者已死,刑餘不死在庫以示再任者三人,想必見者寒心,必無犯者。”

  可讓朱元璋大跌眼鏡的是,事情恰恰往著他所設想的相反方向發展。就說這個新承運庫官李庭珪,他的職責就是把好國庫裏財物進出之大關。可吏員出身的人,沒有經過十年苦讀、科舉考試的艱辛跋涉,靠著與領導搞好關係爬了上來,所以一般來說,這類人根本就沒有什麽道德操守與自尊自愛可言。看到每天進進出出的金子、銀子,李庭珪的心思活躍著。金子,多珍貴啊,現在我天天來這裏上班,要是每次都能弄到一點點,一點點誰也不在意,時間一長,我豈不發大了!想到這些,李庭珪的內心就如小鹿一般狂跳。那怎麽下手呢?當過領導身邊的秘書等服務人員——吏最大的本領就是先觀察,再下手,從“奴隸到將軍”吆。

  經過一段時間的眼觀四方,李庭珪終於摸出了一套“脫貧致富”的快捷方式:每次有人來國庫繳納金子時,每10兩的多稱他5錢,5錢一點點,一般人不易覺察出來。以100兩金子來算,就有5兩金子進入自己的腰包;以1 000兩來計算,就有1錠金子被貪汙了,“其所折之金,何下數千百兩。若終收不犯,其所貪者正該幾何”?

  可名叫“貪欲”的潘多拉魔盒一旦被打開,往往就無法再關上。就像我們當今社會裏的許多貪官那樣,起初貪汙數千、數萬,到後來幾百萬、幾千萬和幾個億。與此同時,對美色的貪欲也是這樣一步步升級的,據說江南某省會一車管所所長最先擁有一兩個情婦,後來發展到五六個,十來個,在被抓前已經發展到了十二個,並戲稱其為“十二釵”。小官小貪、大官大貪、高官高貪,據說現在有些“人民公仆”發展的情婦美女已經多達幾百人,玩了一般美女還不行,越玩要求越高,什麽電影明星、電視台美女主持,甚至同為“人民公仆”行列的女下屬、女幹部都成為其玩伴。更有絕版的是,有人將電視台美女主持人“娶”到了家裏——至今被稱為最大的“老虎”就是這麽幹的。想當年那個叫李庭珪的承運庫官大概也是這樣不斷晉升自己的貪欲,有了幾百兩、上千兩金子後,他還不滿足(不過他還沒有現在某些“人民公仆”那樣無恥——以找美女樂樂為主業)。如等幾近病態的人格發展到了後來,隻要有一點點的機會,他就肆無忌憚地貪瀆。洪武中後期針對有些地方的特殊情況,朝廷允許那裏的糧長們來京繳納黃金,不必運糧過來了。有個糧長叫包賢的,可能聽到過有關李庭珪的什麽風言風語,他在繳納金子前留了個心眼,不僅將每塊金子都做足,而且在總量上也多稱了三五兩。可誰知到了承運庫官李庭珪那裏過秤時卻還是出了問題:每10兩黃金少了1厘5毫,這樣一來,總量也就不足了。這下糧長包賢不幹了,明明自己多稱的,怎麽會到了承運庫時變得少掉呢?他直接上明皇宮去,向皇帝告禦狀。

  朱元璋聽後也覺得很蹊蹺,決定查個清楚,先將承運庫的那杆秤取來,當著李庭珪、包賢等人的麵,將包賢所繳納的金子放在上麵一稱,果然少了1厘5毫。這到底是怎麽一回事?朱元璋讓人取來另一杆秤,複稱包賢的金子,這下剛剛好“達標”,沒少1厘5毫;隨後朱皇帝又讓人將李庭珪先前收納的金子取來一一過秤,結果發現每10兩就多出5錢。這下朝堂上的人都明白了這是怎麽一回事了。再看此時的洪武帝臉色鐵青,牙根咬得咯咯響,最終嘴裏蹦出了這樣的話來:“來人呐,將承運庫奸貪之官李庭珪拉下去,處以極刑!”

  〇“相驗囚屍不實案”:司法部受賄者被皇帝砍了腳,半月不到他們的同事也收受賄賂,讓囚犯裝死越獄,沒想到……建設部的官吏打著工程用工的旗號,肆意貪瀆;戶部官吏利用工作之便,來個“近水樓台先得月”,這些貪腐說起來都可能與工作上有油水可撈存在著一定的關聯。那麽像刑部即司法部這類本該懲惡揚善的“清水衙門”裏的官吏該不會那麽“前腐後繼”?恐怕未必!

  洪武十九年三月十四日,司獄(可能相當於現在的監獄長)王中向洪武帝舉報:刑部有人受賄作弊。朱元璋立即奔赴太平門外的三法司衙門進行調查、核實,發現“刑部子部總部、司門二部郎中、員外郎、主事、都吏等官吏胡寧、童俊等,恣肆受財,縱囚代辦公務,書寫文案……”,其大致的做法是,對於一些在押的不太重要、不太引人注目的囚犯,胡寧、童俊等司法部的官員在接受其家屬賄賂後,偽造文書或該囚犯犯罪不充分的證據,再到監獄中出示給監獄管理人員看,為囚犯辦理出獄手續。朱元璋了解到了事情真相後頓時火氣衝天,“將各官吏棰楚無數,刖其足”,即說不僅將涉案的官吏痛打了一通,而且還把他們的腳給砍了,其情景慘不忍睹!不過事後朱皇帝想想,這樣做還是不能完全起到應有的教育警戒作用,於是他下令將受了刖刑的貪瀆者“發於本部昭示無罪者”,即留著貪官汙吏的狗命,讓他們拖著殘軀回刑部繼續工作,這就給那些未犯罪的同僚樹立了一麵警示之鏡。對此,朱元璋曾得意地說:“以此法此刑,朕自觀之,毫發為之悚然,想必無再犯者。”

  可大大出乎洪武帝之料的是,不到半個月,也是刑部即司法部內的都官員外郎李燧、司務楊敬等開始受賄舞弊,具體怎麽操作呢?當時監獄裏死了一個囚犯,囚犯死了不是由某個人說了算,而必須要由監獄主管會同醫生、獄典、獄卒等共同驗屍、確認。但不管怎麽說,監獄裏死了個囚犯在同一個監獄中算得上是件大事,監獄方多少也有不可推卸的責任,有時它還會表現出一定程度上的“寬仁”。有個叫張受甫的囚犯及其同監的獄友聞聽此訊後頓時就來了靈感,兩人通過監獄“內線”,將消息傳遞到了各自的家裏。家裏人迅速開展活動,上上下下打點一番。這時監獄裏馬上又出現了2具“屍體”,即張受甫及其同監的獄友“死”了。“死”了,沒關係,醫生、獄典、獄卒等共同驗屍,“確認無誤”,主管相關事務的司法部員外郎李燧、司務楊敬等官員下令,將其抬出去處理後事。誰料到就在抬屍體過程中有人發現,3個“死人”中2個還活著!朱元璋聽說後當場差一點氣暈過去,隨後下令嚴刑審訊相關人員,最終發現:員外郎李燧、司務楊敬、醫生、獄典、獄卒等統統受賄,構成了一根腐敗鏈,共收受賄賂480貫,相當於明初誠意伯劉軍師劉基的2年年薪。

  時不時見到官吏貪汙如此“前仆後繼”,朱元璋憤憤地說:“前誅血未幹,屍未移,本人已造殺身之計在身矣”;“嗚呼!人心之危,有若是耶!籲!以此觀之,世將安治?”;“本欲除貪贓官吏,奈何朝殺而夕犯!今後犯贓者,不分輕重皆誅之!”即說:“我想鏟除腐敗,可為什麽早上殺了貪官汙吏,到了晚上又有人出來犯了!從今往後凡是犯貪贓罪的,不分輕重一律處死!”

  朱元璋難題與阿克頓定律從洪武年間朱元璋重典治國鏟除貪汙腐敗的政治實踐來看,貪汙腐敗問題無法從根本上予以解決,真的是這樣嗎?我認為,對於這樣的問題要分四個方麵進行討論:

  〇治國要不要用重典?從老百姓角度來說,朱元璋重典治貪主要針對的是官吏的整治。這裏邊就涉及一個官員的政治風險問題。商人做生意有賠本和破產的風險,農民種地有天災的風險,士子考科舉也有十年寒窗到頭來一無所獲的風險,那麽為什麽當官的就可以進入保險箱似地毫無風險呐?朱元璋治國盡管有濫殺無辜的失誤,但他的治國理念中不論有意還是無意都包含了從政為官所必須應當承擔一定風險的意識,這在一定程度上對中國政治文化不啻為一大震醒;另外他的重典反貪中更有一層含義:讓貪官汙吏們一旦出事就得傾家蕩產,換句話來說,就是告誡官員:在你要下手前,該多計算計算犯罪的成本。從這樣的角度出發,我們再看看現代社會裏貪官汙吏貪汙了幾千萬甚至幾個億,大不了自己進去了,判個死緩甚至死緩都判不了,而他的家人們從此以後幾代人就可不勞而獲,不是有人揶揄:“犧牲一個人,幸福幾代人!”從朱元璋的重典治國的理念中我們不應該讀到點精神價值來麽?(當然我們不認同其殘忍性)

  〇有人認為明朝之所以一開始就出現了驚天動地的反貪大案要案,完全在於大明從建立起就實行了普遍低薪製,低薪製導致了官員貪汙。以此作為出發點,時下某些權威高勢能者熱衷於高薪養廉。那麽高薪真的養廉嗎?從曆史上來看,宋代實行的是高薪製,宋代公務員的收入大約是明代公務員收入的10倍。但宋代官員的貪汙在曆史上也是出了名的。因此從曆史的角度來看,高薪並不能養廉!再從現代社會來看,西方國家和我們中國香港、新加坡等地都普遍實行高薪製,由此杜絕了貪汙腐敗?——沒有!人們公認的香港公務員基本上沒有大的貪汙腐敗,關鍵不在於高薪,而在於這些“人民公仆”的權力受到了有力的製約以及廉政公署的有效監督和廣大公民強有力的參政議政。所以說,無論古今還是中外,我們看到,高薪絕不是養廉的關鍵與靈丹妙藥!

  〇既然朱元璋那樣狠下猛藥都沒有根治住貪汙腐敗,那麽腐敗是不是沒辦法根治?這裏首先要討論一個問題就是為什麽會產生貪汙腐敗?找到了病源,醫病就不難了。我個人認為產生貪汙腐敗的原因不外乎兩個方麵:

  第一,人性問題:人性是好是壞,已經討論了幾千年,我們不去饒舌。近代生物學自達爾文的《物種起源》問世後,人是從古猿進化而來的觀點已被全世界學習科學知識的人們所接受了。既然人是動物進化的最高級形態,那麽人就具有兩麵性:人性與獸性、理性與非理性。換句話來說,人是複雜體。欲望人人都會有,非分的念頭從來不曾有過是騙人的鬼話。由此,我們就說靠一個人完全的自律是不可能消除貪欲的,更不是學學哪種理論、讀讀哪位聖人的著作就能解決貪汙問題,如是,那就是癡人說夢。所以說,隻要人類存在,就會有人類的欲念,有欲念,就會有貪欲存在的危險。由此來回聽一下600年前朱皇帝為不斷滋生的腐敗發出無奈的哀歎:“朝治而暮犯,暮治而晨亦如之,屍未移而人為繼踵,治愈重而犯愈多。”我們是否釋然?

  第二,機製的缺憾。在君主專製中央集權政體下,皇帝位於全國權力金字塔的塔尖,其座基是由千萬個皇帝專製權力的化身在支撐著,或者說是由一個個從大到小的百官所組成。他們分布在大一統帝國的每個權力崗位上,在地方上縣級是縣太爺一個人說了算;在州府裏知州、知府們說了算,在省裏是布政使說了算;到了中央各個部院都由它的尚書說了算;直到帝國權力的頂峰皇帝說了算;這樣一來,中國就形成了一人說了算,一支筆簽了就行的局麵。

  法國有名的啟蒙思想家、法理學家孟德斯鳩曾說:“一切有權力的人都容易濫用權力,這是萬古不易的一條經驗。有權力的人們使用權力一直到遇到有界限的地方才休止。”

  中國特色的人治恰恰是權力集中在一個人的手中,平級是沒有多少製約力的,隻有上級才有權製止或管理,所以在傳統中國權力場形成的權力鏈是上下關係的,因此中國人習慣於對上而不對下負責,形成了絕對的集權與專製。英國著名的政治思想家阿克頓勳爵對這樣的權力結構有著精辟的闡述:All power trends to corrupt,and absolute power corrupts absolutely。譯文應該為:所有的權力本身就會腐敗,絕對專製絕對腐敗。這也就是著名的阿克頓定律。

  第三,根治貪汙腐敗的根本出路——法治。

  世界上沒有聖人,不可能有沒有“欲望”的人,有了欲望就有正當與不正當的做法,而正當與不正當之間有時是很難自己區別和把握好的。因此反腐靠自律或嚴刑峻法都不是根本出路,根本出路就在於真正法治和真正的公民監督!

  當然將這些應該是我們現代人完成的使命安到600年前的朱元璋君臣頭上,這似乎太過頭了。應該看到600年前的朱元璋運用重典,懲治貪汙腐敗,盡管沒有根治,但還是取得了相當大的成效。洪武年間中國底層的老百姓相對來說,生活上所受到的官府的盤剝與壓榨比其他時期要輕;從吏治角度來講,洪武朝的官場也由此廓然一新。建文近臣方孝孺曾這樣記載道:那時“郡縣之官雖居窮山絕塞之地,去京師萬餘裏外,皆梀心震膽,如神明臨其庭,不敢少肆。或有毫發出法度,悖禮儀,朝按而暮罪之。”

  即使這樣,麵對層出不窮的貪汙腐敗,追求絕對完美的洪武帝還是十分無奈地悲歎道:“似這等愚下之徒,我這般年紀大了,說得口幹了,氣不想接,也說他不醒!”

  就在為根治“前仆後繼”的官吏腐敗說得口幹舌燥、上氣不接下氣之際,已經一大把年紀的朱元璋忽然又發現,要懲治的還不僅僅是官吏的經濟腐敗,而是有著寬泛意義的害民惡行。於是當時已經58歲的洪武皇帝又發動了一場全國性大運動——盡逮積年害民官吏運動。

  
更多

編輯推薦

1心理學十日讀
2清朝皇帝那些事兒
3最後的軍禮
4天下兄弟
5爛泥丁香
6水姻緣
7
8炎帝與民族複興
9一個走出情季的女人
10這一年我們在一起
看過本書的人還看過
  • 綠眼

    作者:張品成  

    文學小說 【已完結】

    為紀念冰心獎創辦二十一周年,我們獻上這套“冰心獎獲獎作家書係”,用以見證冰心獎二十一年來為推動中國兒童文學的發展所做出的努力和貢獻。書係遴選了十位獲獎作家的優秀兒童文學作品,這些作品語言生動,意...

  • 少年特工

    作者:張品成  

    文學小說 【已完結】

    叫花子蛻變成小紅軍的故事,展現鄉村小子成長為少年特工的曆程。讀懂那一段曆史,才能真正讀懂我們這個民族的過去,也才能洞悉我們這個民族的未來。《少年特工》講述十位智勇雙全的少年特工與狡猾陰險的國民黨...

  • 角兒

    作者:石鍾山  

    文學小說 【已完結】

    石鍾山影視原創小說。

  • 男左女右:石鍾山機關小說

    作者:石鍾山  

    文學小說 【已完結】

    文君和韋曉晴成為情人時,並不知道馬萍早已和別的男人好上了。其實馬萍和別的男人好上這半年多的時間裏,馬萍從生理到心理是有一係列變化的,隻因文君沒有感覺到,如果在平時,文君是能感覺到的,因為文君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