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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節 廢除中書省宰相製相權六分君主統攝

  元明以前的“三省製度”與相權分立在對地方行政機構和製度實施大改革後,按照朱元璋的個性,理應立即動手解決自己早已深惡痛絕的中書省丞相製。可實際上朱元璋又忍了3年多,這究竟為何?在筆者看來,大致有三個方麵的原因:第一,地方行政機構大“變臉”了,中央連著馬上改,這樣從地方到中央很容易引起官場“大地震”或“大動蕩”;先改地方,看看情勢,穩定一段時間後再解決中央的中書省,這樣的權謀法術,老政客朱元璋精通得很;第二,洪武前期大明軍北伐、“清沙漠”運動一直在進行著,而中書省等中央機構擔負著十分重要的職責,如果這些機構過早變動,極有可能造成政局的不穩;第三,宰相製度在中國曆史上已經存在了1 500多年,如果洪武立國之初一下子就將中書省宰相製給廢了,不僅僅在當時人們的心理上不認同,而且還會使人懷疑朱元璋政權“恢複華夏”的正統性和“參酌唐宋”的可信性。所以大明開國以後,朱元璋盡管不斷地表示出自己對宰相製度的不滿,但又不得不一忍再忍。

  中國自古以來就是個以農業立國的傳統社會,尊奉祖先傳統是曆朝曆代的“通行法則”。朱元璋上台前後特別標榜要“恢複古製,參酌唐宋”,而唐宋時代的宰相製恰恰又是中國傳統社會政治文化發展過程中最為成熟和最為典型的形態。話說到這個份上,有朋友可能要問,既然如此,那一直叫喊要“參酌唐宋”的朱元璋究竟又為什麽要廢除宰相製?是不是這位來自鳳陽鄉野、僅僅摸了摸佛經的和尚皇帝讀歪了經?或者說他口是心非?

  要想說明清楚這些問題,我們勢必要從中國傳統社會宰相製度的發展規律與特征說起。

  〇中國傳統社會宰相製度的發展規律與特征

  自從秦朝正式確立丞相製度起,中國曆史上上演的皇權與相權之間的爭鬥就一直沒有停止過。其發展趨勢和鬥爭規律呈現如下特征:

  第一,如果從皇權與相權之間相互關係的整體上來看,皇權基本上一直處於優勢狀態,但有時相權也會壓倒皇權,這主要發生在隋唐以前的中國傳統社會前半期。例如西漢的霍光、東漢末年的曹操、三國末年的司馬懿父子、東晉的桓溫和劉裕等等,都是以相權壓倒了皇權。

  第二,每逢改朝換代時,皇權與相權的勢力範圍總有一定程度的調整,其總的趨勢是皇權不斷地上升,相權逐漸地削弱。因為每個有遠見的開國帝王為了長久保存他的帝國家業,總要廢除前朝一些有礙於皇權的條文與製度,不斷地擴大皇權的勢力。尤其是從宋朝開始,從整體上來說,相權逐漸萎縮,到了明初朱元璋手裏最終連宰相製度也給廢除了。

  第三,如果單從中國曆代宰相權力演變這個層麵來描述的話,那麽我們就會發現,其權限變化呈兩頭大中間小的走勢。更為確切地說,在宰相製度的確立與初步發展的秦漢時期,宰相的權力是相當大的;從魏晉南北朝到隋代,宰相權力逐漸縮小、逐漸分權;在中國傳統社會的黃金時代——唐宋,“三省製度定型”,宰相權力“三分”甚至N分;但到了元朝和明初由原來的宰相權力三分又歸於一省,集於一人,最終被不容對皇權有所侵奪的明太祖朱元璋所徹底廢除了。

  這大概可以說是在中國曆史上存在了1 500多年的宰相製度發展演變的規律特征吧。

  〇唐宋時代是中國傳統社會宰相分權製度的理性成熟階段

  大約從兩漢魏晉南北朝開始,中國宰相分權製度逐漸走向完善;在隋唐時代中國傳統社會的宰相分權製度發展到成熟階段,其典型形態應該是“三省六部製”的定型。宰相權力的三分、政府權力的三分具有經典意義。

  按照唐朝製度層麵上的設計,唐帝國的宰相至少應該要有4個以上,他們分別是上麵的三個“省”長官,尚書省長官尚書令1人、中書省長官中書令2人和門下省的長官侍中1人,光這三個“省”的“一把手”宰相就有4人。有宰相必定還有副宰相,尚書省的副宰相2人即主管禮、戶、吏三個部的左仆射1人和主管兵、工、刑三個部的右仆射1人;中書省的副長官即副宰相中書侍郎2人;門下省的副長官即副宰相門下侍郎2人。三省中的副宰相就有6人,唐朝時的宰相與副宰相加在一起總數不會少於10人,這比隋唐以前就兩三個宰相來說,絕非是增加了中央高級別的官員隊伍,而是分權精神的落實。這還僅僅是製度設計的層麵,而實際運行情況及其所帶來的影響卻極為深遠。

  第一,唐朝時的三省製度的設計宗旨就是將原來過於集中的宰相權力進行“三分”:中書省是中樞決策和最高出令機構,主要負責從皇帝那裏取旨、起草詔令;門下省是參謀、製約的機構,主要是審核中書省所草擬的詔敕,如果有異議就有權封駁中書省所擬。換句話來說,凡是軍國要政,都由中書省預先定策,並草擬好詔敕,交給門下省審議並向皇帝複奏,然後交付給尚書省頒發執行,這是從上到下的權力運行中的分權機製;倒過來,從下到上呢,如果地方上或中央各部門有事要上奏章,重要的就必須要先通過尚書省再交給門下省去審議,門下省認為可以的,才可送中書省呈請皇帝批閱或草擬批答;門下省如果認為批答不妥,有權駁回修改。可見在唐朝就從製度的設計與運行來看,原先輔佐皇帝總領天下大政的宰相之權力已經被劃分為三大塊,其組織較為完備,分工較為明確,運行有條不紊地進行,是中國傳統政治製度發展到了成熟與相對理性的階段。這是我們民族一份寶貴的曆史遺產。

  第二,唐朝尚書省、中書省和門下省的三個“省”的一把手即四五個或更多的宰相,他們一般都是朝中的二品大員,6個以上的副宰相都是從二品或三品,可謂是品高位重,但往往不實授。譬如尚書省的尚書令,唐太宗李世民在即位前曾任過此職,所以後來唐朝的臣子都避而不居尚書令一職,由從二品的仆射為尚書省的長官,與門下侍中、中書令號稱為宰相。即使這樣,唐朝皇帝還常常以其他官員來兼作宰相之職,譬如唐太宗時就叫秘書監的魏征來參與朝政。唐朝中期以後,更多的是以“參議得失”或“參知政事”或“同中書門下三品”之銜的其他官員來擔當實際宰相之職,相似的還有“同中書門下平章事”也成為皇帝任命的宰相。這樣就更不可能造成宰相專權了。唐朝尚書省、中書省和門下省的三個“省”的一把手一般是上午在政事堂議事,下午回省裏辦公,因為宰相人數很多,議事體現了集思廣益的特征,可以視為中國傳統政治中一種比較獨特的“民主性”。當然,在許多宰相中還有一個領頭議事的,叫做“執政事筆”,唐玄宗時奸相李林甫、楊國忠就是依仗皇帝的恩寵而長時間地霸占“執政事筆”之位,從而形成了宰相“專權”的局麵。安史之亂後,唐肅宗有鑒於此,做了改革,開創宰相們10天一秉筆的製度,就是宰相們輪流轉,每人值班10天,這樣誰也不可能有機會專權了。

  第三,唐朝三省中的尚書省雖說是執行機構,但他們的長官既要到政事堂去參與議定國家大事,又要回省具體執行朝議的決策,實際權力還是很大。所以唐朝在防止尚書省長官專權的製度設計上就有一定的考慮,首先,設立尚書省左右仆射各1人,規定各領3部。其次,在六部尚書的任職上做“文章”,六部尚書的品級是三品,低於他們的主管領導,因此六部的“部長”往往由其他的高官權臣來兼職。這樣,尚書省本身就有2個宰相,名義上的六部的長官又由高官兼領,說白了等於是在尚書省宰相的權力範圍內搞幾個“看門人”,摻沙子,這就使得尚書省的宰相沒有專權的機會和可能。

  第四,更為難能可貴的是貞觀年間唐太宗曾經明確地告訴群臣:“中書詔敕或有差失,則門下當然駁正。人心所見,至有不同,苟論難往來,務求至當,舍己從人,亦複何傷!比來或護己之短,遂成怨隙,或苟避私怨,知非不正,順一人之顏情,為兆民之深患,此乃亡國之政也。”這段話的意思是說:“中書省詔敕有誤,門下省應該予以駁正。每人所思慮的不同,觀點當然也不同,摒棄自己錯誤的觀點,尊重別人正確的意見,這又何妨呢?如果一味地護己之短,固執己見,或者是看一人的臉色辦事,這是亡國之兆啊。”從唐朝貞觀和開元年間的政治實際來看,皇帝特別注重集體領導的作用,中書、門下兩省協助皇帝製定和決定國家大政方針,又防止了個人的專斷。這也許是中國傳統政治中最為人們所稱道的。

  所以說,以唐朝三省製為典型的中國傳統政治製度中的分權意識是具有積極意義的。中國傳統社會政治文明以唐朝作為曆史的巔峰,不能不說與這種分權意識的三省製的典型形態的出現與分權精神的貫徹存在著很大的關聯。當然,以唐朝三省製為代表的中國傳統社會中宰相權力三分盡管有著很多的合理成分,但從根本上來講,它是以鞏固皇權專製主義和服務專製主義為其終極目標,其積極意義不應過多地誇大。

  既然在中國傳統社會的黃金時代——隋唐,宰相製發展成為一種比較完善且具有典型意義的三省“分權”製度,而且對皇權也有著一定程度上的製約,以維護大一統帝國的“和諧”和穩定。那麽,隋唐時代的三省製傳承下來了嗎?如果傳承下來了,後來朱元璋廢了中書省,還有兩省“跑”哪兒去了?

  富有積極意義的隋唐的三省六部製到了宋代發生了變異。從表象來看,宋朝承繼唐朝的傳統,在中央權力機構的設置方麵是一如唐製,唐朝有三省,宋朝也有;唐朝時三省的一把手宰相叫尚書令、中書令和侍中,宋朝連名字都沒變一並照用;唐朝有六部,宋朝也有六部……但實際情況卻不完全如此。宋代的中書省的長官雖然還是中書令,但實際是有名無實;副長官也叫中書侍郎,但往往不大管本省的實事,而另外委派一名品級較低的中書舍人任“判中書省事”,真正掌管中書省的職權。此時的中書省所管之事更多與禮儀、科舉之類有關,軍國要政已非其重心了。宋朝門下省的長官名義與唐朝一樣,也叫門下侍中,但整個宋朝都很少真正委任過此職位,實際上也是有名無職;副長官也叫門下侍郎,但也不大管事,管事的是另外指定的一名給事中任“判門下省事”,他才是真正掌管本省職權的人。宋朝門下省的職權範圍也大為萎縮,主要管理皇家的大朝會、官員的考課等。宋朝的尚書省一如唐名,長官也叫尚書令,但從不委任;副長官也叫左右仆射,但他們都不是尚書省管事的,皇帝另外派一個三品以上的官員任“權判尚書都省事”。

  宋代尚書省的職權也是管六部:吏部相當於“人事部”,但它的權力已經被分割,皇帝另外設立磨勘院,後又分為審官院和考課院,負責官吏的考核;戶部相當於“財政部”,但其財政大權已被宋朝在中央設立了“三司”所侵蝕;禮部相當於“民政部”“外交部”,宋朝禮部的權限已大為縮小,中央設立了禮儀院,侵奪了禮部的禮儀職權,因此宋朝禮部主要是管理科舉一類的事情;兵部在宋朝時候權力萎縮得更加嚴重,主要是管理皇帝的儀仗、武舉等,由樞密院侵奪了它的軍事政令權;刑部原來是主管全國的刑政,擁有對大理寺所定的重大案件的複審權,但到宋太宗設立審刑院後,刑部的複審權也被收走了;工部相當於“建設部”,它的很多權力被劃給了“三司”。三省中尚書省原有的六部權力被嚴重侵奪與分割,宋代的這種分散中樞機構權力的做法目的就是為了強化皇權,其造成的後果是尚書省逐漸地走向衰落,趨於名存實亡的地步。

  再說門下省,原本掌管封駁之大權,它與出令定策的中書省緊密相連,宋代將行政的重心交給了中書省,門下省似乎成為一個閑散的機構,宋代後期幹脆將門下省並入了中書省。這樣,隋唐時代宰相製度的一種理性形態——三省六部製逐漸地向一省製走近。

  那麽宋代的宰相有幾位呢?他們的權限有多大呢?由於宋代將國家的行政、軍事、財政三大權力分割到了三省中的中書省、樞密院和三司,這樣就形成了宰相、樞密院長官樞密使和三司長官“計相”三司,使他們三者之間的事權不相上下,不相統攝。而在宰相的設置上,一來宋朝往往設置了好幾個宰相,二來在設置唐朝意義上的三省長官為相的同時,宋朝還設立了“參知政事”作為副宰相,來分割宰相的權力。應該來說,宋朝的宰相製度是一個重要的變化時期,宰相設置的幾度變化體現了皇權的強化,但宋代多人出任宰相和副宰相這種根本的分權精神還是保留了下來。雖然宋朝的三省從製度上的最初並存,到南宋中後期逐漸地演化成一省了,但這時的宋朝已經快壽終正寢了。

  兩宋時期變異的三省製度

  縱觀宋代的三省六部製與宰相製的發展演變,雖然有製度層麵的三省到最後有走向一省之趨勢,也就是說從製度演變的形勢上有著分權走向集權的趨勢。但在實際上它是以加強皇權為根本目的,而且還設置多個宰相而不主事,給副宰相“參知政事”實際的主政之權,即以帶有臨時差遣性質的中樞職官的特殊設置,來達到分權於宰相的目的。因此如果從分權意識角度來說,宋朝還可以稱得上唐朝相權分立意識的延續與推進。

  朱元璋廢除中書省宰相製的主要原因〇明初繼承的元代曆史遺產有問題:忽必烈把珠寶當成了石子,扔了。

  元朝初年,很多降元的漢族官僚都向元世祖忽必烈提出建議,主張繼續實行中國傳統的三省製,但有人出來反對。至元七年,元廷再次討論三省製的恢複設置問題,其中有個叫高鳴的人很得忽必烈的信任,他上奏說:“臣聞三省設自近古,其法由中書出政,移門下,議不合,則有駁正,或封還詔書;議合,則還移中書;中書移尚書,尚書乃下六部、郡國。方今天下大於古,而事益繁,取決一省,猶曰有壅,況三省乎!且多置官者,求免失政也,但使賢俊萃於一堂,連署參決,自免失政,豈必別官異坐,而後無失政乎!故曰政貴得人,不貴多官。不如一省便。”這段話的意思是,三省製度是近世實施的,由中書省預先定策,並擬出詔敕,交給門下省審議;如果門下省認為不可行,就反駁回去,一直到合理可行了,才交到尚書省去;尚書省再下發給下屬六部和各地郡縣去執行。現在我大元天下這麽大,事情這麽多,設一省尚且會出現行政壅塞,更何況設了三省,不知會怎麽樣了!設了三省,多設幾個官員,大家濟濟一堂,共議國事,目的還不就是為了防止國家政事之失麽,三省集體議政、決政,一旦所決之事有所失誤,官員個人可以集體的名義作為借口將自己的責任推得一幹二淨。所以說也不見得怎麽好,國家的政事決策與執行得好不好關鍵在於是否“得人”——用合適的人才,不在於官多。總之,三省還不如一省方便。元世祖忽必烈十分讚賞高鳴的觀點,最終確立以中書省一省代替三省。從此,帝國中樞機構由三省製正式轉為了一省製。

  元朝開始三省製變為一省製——明初沿用

  從上述元朝君臣的一番高論中,似乎我們找不到什麽破綻,都講得合情合理,但問題也就出在這裏。這種言論與認知中最大的失誤就在於沒有看到隋唐政治文明中極其寶貴的精神財富——分權與製約意識。盡管這是針對宰相的,但它的積極意義絕不能被忽視。而元初占據政治優勢的決策者偏偏選擇了沒有多少分權與製約意識的一省製,將中華民族原本的優秀傳統給丟棄了。我們一般的書上都說忽必烈是如何的“漢化”,但我個人認為忽必烈的“漢化”是淺層次的,就像他在中原稱帝時,從上到下穿著的都是蒙古服飾,其內心深處有多少中原王朝傳統政治與文化底蘊,隻有天才知道。但大元帝國官僚係統中飽讀中國傳統文化經典的漢族官僚還是有不少,在傳統觀念的支配下他們至少發起了三次恢複“三省製”的提議,其直接影響是在元世祖和元武宗時期大元帝國三次設置了尚書省等機構。尚書省等機構的設立無疑是對中書省權力的有力牽製與製衡,可元朝當政的權貴們嫌其不便,最終還是將其徹底給廢棄了。這樣一來元朝的中樞就剩下一個中書省,換句話來說,近似於秦漢時代的宰相府了。

  在元初宰相製中,中書省的長官仍叫中書令,中書令以下設有左右丞相、平章政事、左右丞、參知政事等。因為元朝就設中書省一省為權力中樞,所以中書令的位置顯得特別耀眼,一般是由皇太子兼領,但皇太子常常不到職視事,由此左、右丞相就成了中書省宰相府的正副一二把手了。尚書省最終也沒有了,原本屬於尚書省主管的六部很自然地轉到了中書省那裏,自此而始元朝中書省宰相的權力已經大到了與秦漢時期宰相相差無幾的地步了。

  朱元璋繼承或者說直接“拿來”沿用的恰恰是元朝這種已經背離了中國正統的有“問題”的曆史遺產。元末明初中書省宰相府的權力過多過大,自然要與皇權發生衝撞了。〇鳳陽來的和尚在南京城裏讀歪經——將元朝已經嚴重變異的宰相製度說成是民族傳統中的缺陷朱元璋說:“昔秦皇去封建,異三公,以天下諸國合為郡縣,朝廷設上、下二相,出納君命,總理百僚。當是時,設法製度,皆非先聖先賢之道。為此,設相之後,臣張君王之威福,亂自秦起。宰相權重,指鹿為馬。自秦以下,人人君天下者,皆不鑒秦設相之患,相從而命之,往往病及於國君者,其故在擅專威福。”

  在朱元璋看來,設立宰相以後,出任宰相的大臣之威勢超過了他的主子——皇帝,這種君臣位置錯亂甚至出現了指鹿為馬的怪現象是極不應該和極不正常的。自秦朝以後,凡是君臨天下的曆代皇帝都不以秦朝設置宰相製度所帶來的禍害作為曆史的前鑒;相反,他們因循而置這個本身弊端百出的製度。這樣就常常出現了宰相製度禍害到了君主自身身上,而造成這種危害的根本原因就在於宰相擅權,作威作福。

  從高皇帝的一番“高論”中不難看出,秦朝二世時趙高異化相權的事情在他的眼裏被無限地放大,無限地上綱上線,並且一葉障目。秦漢宰相權力過重,在後來的曆史中,帝王們已經注意到了這個問題,尤其是在隋唐時代出現了中國特色的相權“三分”的理性格局。除了皇權以外,中書省是中樞決策、出令的機構,但它還有製約機構即門下省,門下省對中書省的決策有審核、封駁的權力;通俗一點來講,發現不對,退回中書省重議,這兩個省將決策事情搞定了,再交由尚書省去執行,尚書省下麵又設立了六個部級衙門,專管執行國家大事大政。這體現了“決策者不執行,執行者不決策”的分權精神,防止相權過重,防止國家與社會利益偏於社會某些群體,最終起到了防止相權超越皇權的作用。

  但從元朝起中國的宰相製度由權力的“三分”或“多分”又走向“歸一”的局麵,原本權力三分的相權又一度集權了。

  元朝是由少數民族建立起來的背離中國傳統軌道很遠的特殊朝代。這是一個極不正常的朝代,元朝統治者就學到了中華帝國政治的“一鱗半爪”,將那有著嚴重瑕疵的遺產當作了寶貝,或言將珠寶當做了石頭。而朱元璋不知是否真的是認知上出了問題,還是他的文化底蘊不夠所導致的(下麵我們要講到朱元璋連常用字都認不全,讀白字)。他當了皇帝就認為老子樣樣天下第一,包括對傳統製度“解讀”的正確性也應該是天下第一的。正因為這個鳳陽鄉下來的和尚讀起了歪經,將元朝已經嚴重變異的宰相製度說成是中國民族傳統中的宰相製度。因而,也就將自己在政治實踐中發現的元朝版的宰相製度的缺陷說成了中國傳統政治製度的缺陷,且大加撻伐:“委任權臣,上下蒙蔽故也。”

  文化傳統包括製度設計都有優和劣兩麵,就像中國科舉製最終被廢了,也是當時人們看到它的不合理的一麵。製度設計無論怎麽說都不能一開始就是完美的,也不可能在運行中不出一點問題。問題的關鍵就是取決於對待製度問題的決策者本身之文化素質、傳統底蘊及是否具有價值中立與理性客觀的態度。〇朱元璋自己就是由紅巾軍韓宋政權下的行中書省丞相一路上位的,過去他隻嫌自身權力不夠,等到了自己登上“九五”之巔時反過來防別人權力太大。在明初政治實踐中他反複調換中書省宰相府的長官,但均不理想,逐漸地他對丞相製產生了質疑,到最終失望,進而從製度上予以徹底地廢除明朝開國之初,盡管朱元璋在立綱陳紀和立法定製方麵做出了許多的努力,但在中央行政機構的設置層麵主要還是沿襲了紅巾軍韓宋政權那一套政製——實際上就是元朝政製。中央設立中書省,由左、右丞相總攬一切事務,這本身權力就很大。而明初的第一任宰相李善長就是利用這種機構設置上的缺陷,大肆收受賄賂,獨斷擅權;後來為相的胡惟庸本身人品與素質都有問題,通過“跑官”而登上了中書省的相位。他野心大,貪欲強,結黨營私,專權獨斷,“生殺黜陟,或不奏不逕行”。這對於權力欲極大、一直想要按照自己的理念來治理天下的朱元璋來說是絕對不能容忍的。還有不可言及的是,那時的朱皇帝更怕中書省丞相也像他當年那樣,一路飆升起來,最終謀得了君主之位。為了自己九死一生換來的大明江山能夠長治久安,他就不得不“明察秋毫”,將危險消除在萌發狀態。

  洪武九年(1376)五月,大明廢除行中書省製度,實行地方“三權分立”,集權中央。但就當時實際而言,地方的行政、財政、司法和軍政主要集中到了中央的中書省,由此丞相的權限迅速增大。四月後的洪武九年閏九月,朱元璋不露聲色地“打起了太極”,一麵詔定左、右丞相為正一品,以高官厚祿加以“撫慰”;另一麵取消中書省平章、參知政事等官職,“惟李伯升、王溥等以平章政事奉朝請者仍其舊”。這樣做的真正目的就在於削弱已經初露異己端倪的中書省實力。8個月後洪武十年(1377年)五月,朱元璋又命李善長與李文忠共議軍國重事,規定:“凡中書省、都督府、禦史台悉總之,議事允當,然後奏聞行之。”

  如此狠招至少折射出兩個信息:第一,讓李善長和李文忠兩人共同管理中書省、大都督府、禦史台。朱元璋的猜疑對象廣泛,不僅對中央的行政、軍事、監察三個機構的長官不信任,而且連他派去總理三機構的李善長和李文忠也不信任,如此兩人“並聯”任命,無非是叫“兩李”之間也相互監督。第二,借元勳重臣壓製中書省等中央要害機構的權力。當時中書省實際官長就剩下了右丞相胡惟庸、汪廣洋和右丞丁鈺等,但皇帝朱元璋還不放心。同年九月,他故伎重演,一麵升胡惟庸為左丞相、汪廣洋為右丞相,另一麵將佐官右丞丁鈺調任禦史大夫,不露聲色地將中書省衙署內的佐理官員“清理一空”。幾乎與此同時,朱元璋還大造輿論,甚至指桑罵槐,對洪武初年沿用的元朝中書省製度竭力撻伐。他曾跟禮部官員這般指示道:“人君深居獨處,能明見萬裏者,良由兼聽廣覽,以達民情。胡元之世,政專中書(省),凡事必先關報然後奏聞,其君又多昏蔽,是致民情不通,尋至大亂,深可為戒。大抵民情幽隱,猝難畢達,苟忽而不究,天下離合之機係焉,甚可畏也。所以古人通耳目於外,監得失於民,有見於此矣。爾禮部其定奏式申明天下。”

  為了這一天,朱元璋苦苦等了一二十年——終結千年宰相製度真真假假,假假真真,朱皇帝真實的目的要幹什麽?他對中書省官員很不滿意?就在人們猜測不已之際,洪武十二年(1379)正月,從明皇宮內又有一道聖旨傳出:“定丞相、禦史大夫等官歲祿之數,刻石官署,中書省左、右丞相、禦史台左右大夫每歲各給二千五百石。”。中書省左、右丞相是文官,在洪武“右武抑文”的年代裏,這樣的聖旨幾乎還從來沒有過,丞相年薪達到2 500石,這是個什麽樣的概念?當年朱元璋所喜愛的養子(一說私生子)沐英的年俸祿也就2 500石;洪武皇帝要求在中書省官署衙門前刻上此道聖旨,這也就意味著告訴人們皇帝對中書省丞相(們)的重視與恩寵,誰還能說高皇帝“右武抑文”?誰還說當今聖上對中書省和丞相(們)很不滿意?

  可令人大跌眼鏡的事情隨即又發生了,洪武十二年正月過後不久,朱元璋又“命奏事毋關白中書省”。這道諭旨就是直截了當地要求臣下奏事不經中書省,有什麽軍國大事不告訴丞相府。由此,中書省就變成了一個有名無實的空架子了,相權與皇權的明爭暗鬥自此進入了白熱化狀態。

  據說當時中書省一把手胡惟庸不甘心束手待斃,就暗中與人密謀造反:“主上魚肉舊臣,何有我耶,死等耳,寧先發,毋為人束,死寂寂”。誰料到朱元璋還沒到胡丞相發難,就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勢粉碎了這起大明開國以來最大的“謀逆案”。洪武十三年(1380)正月初二,洪武皇帝在接到有人告發胡惟庸謀反的奏疏後,馬上組織朝廷大臣對胡惟庸等人進行廷審,然後以謀危社稷的罪名誅殺了胡惟庸為首的一大批奸人及其家族。

  丞相胡惟庸被殺的第二天,即洪武十三年正月初七,洪武皇帝朱元璋宣布一項重大的政治製度變革決定:“朕自臨禦以來十有三年矣,中間圖任大臣,期於輔弼,以臻至治,故立中書省,以總天下之文治,都督府以統天下之兵政,禦史台以振朝廷之紀綱。豈意奸臣竊持國柄,枉法誣賢,操不軌之心,肆奸欺之蔽,嘉言結於眾舌,朋比逞於群邪,蠹害政治,謀危社稷,譬堤防之將決,烈火之將然(燃)有滔天燎原之勢。賴神發其奸,皆就殄滅。朕欲革去中書省,升六部,仿古六卿之製,俾之各司所事,更置五軍都督府,以分領軍衛。如此則權不專於一司,事不留於壅蔽。”

  洪武帝廢除中書省宰相製、實行政治製度變革之影響第一,宣告了在中國曆史上延續了1500多年的宰相製度被正式廢除。宰相之職由皇帝朱元璋自己來兼任,君權與相權集於一人之手,君主專製主義達到了曆史新高,直接影響了近世中國五六百年的政治格局。

  按照常理來說,丞相胡惟庸被誅,中書省宰相製被宣布永久撤銷,事情差不多就應該告一個段落了。不過在當時的人們包括大明天子朱元璋看來,事還沒完。李善長,這位大明帝國第一任宰相尚健在,人們盡管知道宰相製沒了,但大家還是將李善長稱為“老宰相”,甚至將他看作宰相製的“活化身”。而這個老宰相實在是樹大根深,這些年朱元璋也充分領教了李善長的厲害:原本中書省都是他和胡惟庸的世界。胡惟庸死了,他一點也不收斂、不檢點,胡惟庸通倭、通北虜,李善長都“有份”;胡惟庸謀反,他不僅不告發,反而最後也參與進去。這個“策事多中”的老宰相要真有那麽一天“謀”了什麽事,我朱元璋可吃不了兜著走,不僅皇帝當不成,甚至連老百姓也做不了。或者說,要是哪天朕不幸比他早歸天了,他可是第一功臣、前宰相,大明帝國還不掌控在他的手中?所以必須清除這個討厭的老宰相,最好能連根拔起,才能解除這種潛在的危險。大明帝國的宰相中前有汪廣洋後有胡惟庸被殺了,但人們的心裏似乎還斷不了這念頭,老稱那討厭的家夥為“老宰相”,看來要真正地在人們的心目中根除宰相製,還必須從李善長身上開刀,且範圍越大越好,使全國臣民都知道。而現實的結果是,洪武二十三年(1390)李善長最終被滅族,欽定“胡、李逆黨案”最終牽連了多達30 000人,讓人們一想到前任幾位宰相的結局,想當宰相的人自然會不寒而栗,即使有人提出讓他當宰相,量他也沒這個膽量。這樣一來,對皇權的最大威脅——相權也就無從談起了。

  但是即使做到這一步,朱元璋覺得還不保險:要是自己的子孫不肖,甚至愚蠢地聽從“奸佞之臣”的“讒言”,複設宰相製,我大明江山豈不危矣。因此為了大明帝國的長治久安,他想到了將自己的統治心得勒為《洪武寶訓》和《皇明祖訓》,其中特別規定:“自古三公論道,六卿分職,並不曾設立丞相。自秦始置丞相,不旋踵而亡。漢、唐、宋因之,雖有賢相,然其間所用者多有小人,專權亂政……以後子孫做皇帝時,並不許立丞相。臣下敢有奏請設立者,文武群臣即時劾奏,將犯人淩遲,全家處死。”

  高皇帝要求他的子子孫孫敬謹遵循,誰要是複設宰相製就是不孝,不配掌管大明江山;哪個大臣要是再提出恢複宰相製,他本人淩遲,他的全家處死。這樣不僅使得從製度上確保皇權的穩固,而且還在人們的心理上根除複設中書省宰相製度的念頭,讓大家一想起宰相兩個字就渾身毛骨悚然。

  從製度上將宰相製廢棄,從思想上將它清除,朱元璋確實都做到了。從此以後,大明帝國再也沒有設立宰相製。清承明製,也沒複設宰相製。這樣,在中國傳統社會裏延續1500多年的宰相製正式退出了曆史舞台。朱元璋不愧為朱元璋,正是他,這個奇特的開國皇帝將自“千古一帝”秦始皇起所確立的宰相製度清除出了中國傳統政治體製,其影響極為深遠。中國傳統社會也自此步入了君權專製主義的頂峰時期。

  第二,進一步強化了君主專製下的分權意識。

  君主專製下的分權意識早在中國唐宋時代就已經確立,且具有傳統的經典意義——那時的宰相製對君權具有一定的製約影響。而朱元璋廢除中書省、宰相製深遠的意義就在於進一步強化了君主專製下對於臣下權力的分權意識。有人見我這麽說,可能不同意,認為這是以西方政治文化中的“三權分立”思想來套用中國傳統政治的研究。其實這是一種膚淺的觀點。要知道西方政治文化中的“三權分立”思想來自於何方?一部分是西方古代和中世紀的傳統,一部分是傳統的東方文化,主要是傳統中國政治文化。而傳統中國的政治文化在明代洪武中期就有一大變,其中一個就是確立臣下分權意識。朱元璋廢除中書省宰相製,將原本宰相的權力切割為兩塊,一塊“主要權力”收到皇帝的手中;另外一塊“非特別重要權力”又分割成至少六“小塊”——六部。原來一人之下萬人之上的宰相,僅次於皇帝的帝國第二號權力中心人物,現在什麽也沒有了。其權力被六分,六部直接對皇帝負責,六部的實際地位得到了提高,但同時六部的權力相互平等、相互製約,誰也無法專權。

  朱元璋如此聰明的“創造”為明清五六百年的皇帝製構建了一個良好的、安逸的、舒適的君主專製主義的製度環境,但同時也使得中國傳統社會進入了僵化階段。當然祖先的遺產好與壞並不太重要,關鍵在於看子孫如何地繼承,關鍵在於看它對一個家族或民族的發展是否有促進作用。很遺憾的是,我們民族的“政治精英”甚至“文化精英”似乎隻看中了朱元璋設計的君主專製那一麵,世世代代樂此不疲;而對於分權與製約這一層麵似乎毫無興趣,隻是到了明清交替之際有個大思想家黃宗羲在他的名著《明夷待訪錄》中才有所“涉足”,但沒有多大新意,隻是停留在對過去曆史的“追蹤”與“回味”上。而與中國相反,大約在朱元璋死後200多年,以利瑪竇為首的一批批西方傳教士來到了朱元璋開創的大明帝國,他們將朱元璋的聰明“創造”與中華文明介紹到了西方。從此在西方形成了持續100來年的“中國熱”和以後的“啟蒙運動”,中國的“分權與製約”的政治文化思想在西方思想家與法學家那裏找到了“知音”。法國啟蒙運動思想家、法學家孟德斯鳩充分吸收了中國“分權與製約”的政治文化思想的有益養分,立足於西方傳統基礎上,寫就了《論法的精神》這部劃時代的名著。他的三權分立思想後來成為美國建國的精神核心綱領與美國憲法的靈魂。

  第三,既做皇帝,又做丞相,朱元璋實在忙不過來,就找幾個“老秘”來幫忙,由此無意間萌發了後世內閣製。

  朱元璋廢除宰相製後,最初是將中書省權力分拆給吏、戶、禮、兵、刑、工六部,並提高了六部的品秩。六部尚書即部長由原來的正三品一下子升為正二品,六部侍郎即副部長由原來的正四品升為正三品,尚書與侍郎在當時被人稱為“堂上官”。其下屬郎中為正五品,員外郎從五品,稱為“屬官”或“司官”;還有主事、司務各四人,為首領官,有主事印。如此下來,原先中書省一省權力很多被六部所替代,成為了六個替皇帝總理政務的全國最高的行政機構。

  六個最高行政機構,遇到事情需要統一協商,最終都匯集到皇帝朱元璋一個人頭上,或者說原本主管六部的宰相製被廢了,六部該向誰負責?皇帝朱元璋啊!這個主管整個天下的人他管得過來嗎?行,或者說開始時還行!朱皇帝可是老農民出身,從小的農村勞動“鍛煉”了他的好身體,多年的叫花子生涯“磨難”出他的一副好身板,加上他老人家不嫌煩,每日都樂此不疲地處理各式各樣的公務。大約忙了半年多一點,洪武皇帝終於感到實在力不從心,再加上遇到大事、難事也無人商量,“又念密勿論思不可無人”,於是就在洪武十三年(1380)九月設立四輔官,由戶部尚書範敏推薦,以王本、杜佑、龔敩為春官,杜敩、趙民望、吳源為夏官。至於秋官和冬官因一時找不到合適的人選,就由王本等兼任。

  四輔官名稱是模仿了儒家經典《周禮》中的理想職官設置,以春夏秋冬四季命名。朱元璋這樣做的目的是為了進一步標榜自己尊奉所謂的商、周聖王之製,並為鏟除丞相製找到更加有利的詮釋與曆史依據。原本由儒家理想化和虛擬化的四輔官現在一下子設置起來了,那麽究竟要這些人幹什麽活?接手丞相的工作?那豈不是朱皇帝吃飽了撐著找事做或者說他腦子進水。當王本等鄉野老儒來到明皇宮後,洪武皇帝“屢賜敕諭,隆以坐論之禮,命協讚政事,均調四時”。“協讚政事”說白了就是要對國家政事提出自己的看法甚至拿出自己的決策主意。這豈不是幹政?王本他們即使吃了豹子膽也不敢,所以最多他們也就與朱皇帝講講治國的大道理;再有就是與部院官一起談論一些重大事務的處理意向。當刑部官要判決案件時,四輔官與諫院官員一起再次審核一下案件,沒什麽問題就上奏給皇帝最終裁定、執行,要是發現有什麽疑問,就退回給刑部重審。各地推薦人才來到南京後,四輔官與諫院官一起去瞧瞧,評點一番哪個人有才。這大概就是當年四輔官的主要職責吧。因為四輔官的來源都是些長期居處鄉野的老儒,“惇樸無他長”,加上他們歲數又大,來到南京任上沒多久,不是病死,就是老眼昏花幹不了什麽事,根本起不到“協讚政事”之責,最後在洪武十五年時被廢了。

  四輔官被廢後,洪武皇帝又感覺不方便,畢竟連打打下手的“老秘”也沒有,想了好一陣子,他終於想到了一招,模仿宋朝殿閣大學士製度,建立皇帝秘書班子。洪武十五年設置華蓋殿、武英殿、文淵閣、東閣諸大學士,以禮部尚書邵質為華蓋大學士,檢討吳伯宗為武英殿大學士,翰林學士宋訥為文淵閣大學士,典籍吳沈為東閣大學士,“又置文華殿大學士,征耆儒鮑恂、餘詮、張長年等為之,以輔道太子。秩皆正五品”。當時這些殿閣大學士所幹的工作就是“詳看諸司奏啟,兼司平駁”,所起的作用也僅僅“特侍左右,備顧問而已”。再說白一點,就是說找幾個書生“老秘”幫著看看奏折、文書一類,而整個帝國的大權則全在朱元璋的掌控之中。自此起中國君主專製主義中央集權得以空前地極度強化。

  不過即使這樣,洪武時期的老秘班子也不穩定,人數、職責範圍等也都沒有具體的說法。到了永樂時代起,朱棣逐漸將其穩定下來,這就是影響明清兩代的著名的內閣製。因此說明代內閣製雖確立於永樂,但發軔卻是在洪武。

  以上就是洪武皇帝廢除宰相製度、改革中央行政體製所引發的影響。其實在洪武十三年那年的政治“大變臉”中,除了中書省宰相製被廢革外,同時被“動手”改造的還有當時全國軍事最高機構——大都督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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