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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節 以良治良創設糧長君權延伸鄉村四方

  中國曆代基層賦役征收的利弊與傳統社會中央集權的盲點現代西方思想家馬克斯·韋伯曾一針見血地指出:中華帝國高度中央集權製最直接的後果是,國家無法提供必要的公共產品,特別是無法保障個人的產權;這在中國農村尤其突出——對於廣大農村地區直接有效的控製和統治,始終是中國傳統社會中央集權的一大盲點。

  中國的政治行政官職設置製度的變化以唐朝的安史之亂作為一個曆史分水嶺。從秦漢開始至唐朝“安史之亂”之前,中國有政府認可的屬於國家行政級別最低的鄉村“公務員”,曆史上稱之為“鄉官”,其有兩類:大鄉的叫“有秩”,一般由郡來委任,管理5 000戶人家,負責刑事案件審判和征收賦稅,年俸祿為100石;小鄉的鄉官叫嗇夫,一般由縣來委任,負責的也是刑事案件審判和征收賦稅,年俸祿100石以下。

  唐朝前期100戶為1裏,5裏即500戶為1鄉。1個裏設裏正1人,1個鄉設鄉長1人。裏正、鄉長所從事的工作也是刑事案件審判和征收賦稅,因此說他們是那時享有俸祿的國家行政級別最低的鄉村“公務員”。

  總之,從秦漢到隋唐,中國鄉一級和鄉以下(村、裏、社等)的刑事案件的審判和征收賦稅的主管是屬於“有秩”“嗇夫”或“裏正”之類的鄉官。這類“鄉官”是有官秩和俸給的大一統帝國正規“公務員”。

  但從唐末至元末,這類“鄉官”的職能逐漸為縣衙門的“差役”所替代了,而這些“差役”是衙門裏僉派來服徭役的,官府衙門當然不會給他們發薪水了。如此下來“差役”們隻有靠自己“創收”了,因而其身份和地位都遠趕不上唐朝以前的鄉官。宋朝承繼唐朝後期做法,不單獨設立“鄉官”,其目的很明確,就是不讓地方長官擁有基層官員的任命權,防止他們搞地方割據分裂,於是宋朝就開始采用差役製,後來又改為募役製,最後確立為義田助役製。專製主義中央集權確實得到了加強,而中國基層的“鄉官”也隨之“消失”了,或言“鄉官”已與衙門裏的胥役混合不分了。

  元朝是由經濟、文化落後的少數民族貴族建立起來的政權,自登台起,蒙古人可能壓根兒就沒搞清楚“官”和“吏”的區別,故而他們就一直沿用宋朝鄉村管理的做法,以衙役來兼任“鄉官”。“鄉官”沒了,可中國基層的行政管理與財稅的催征可得繼續呀,於是衙役成了大一統帝國鄉村管理的“萬能膠”了。自身低賤又沒素質加上沒有官俸的衙役們乘此機會,大搞“創收”,肥了自己,苦了百姓,社會基層矛盾激化,最終還得由大一統帝國自己來買單——元末農民活不下去了,就隻有走上起義的一條路了。

  朱元璋生在元末,長於鄉下,對於中國基層鄉村衙役的橫行不法,不僅親眼目睹,而且深受其害,但又無可奈何。如今他登上大明君主之位了,擁有絕對的權力,該是對基層管理盲區下手的時候了,這就是朱元璋獨創的糧長製,實現“農民治國”的理想。至此,讀者朋友可能會好奇了:朱元璋為什麽不去恢複唐朝以前的鄉官製度或構建其他的製度而“奇思妙想”地創建和推行糧長製?

  朱元璋為什麽想到要搞糧長製?〇從理想出發,消滅役吏為患這顆“毒瘤”

  元末明初的朱元璋所直麵的中華文化遺產很厚重,但自身武夫出身又沒有多少文化涵養,自然也就無法真正地接受和很好地加以傳承。不過生活於此方土地又悟性甚高的“天生聖人”還是有所感受,甚至有時還有著強烈的反應:在洪武十八年頒行的《大誥》中,朱元璋就曾這樣說道:“胡元入主中國(指中原,本書作者注)非我族類,風俗且異,語意不通,遍任九域之中,盡皆掌判。人事不通,文墨不解,凡諸事務,以吏為源。文書到案,以刊印代押,於諸事務,忽略而已,此胡元初治焉。三十年後,風俗雖異,語言文墨且通,為官任事者,略不究心,施行事務,仍由吏謀,比前代賢臣,視吏卒如奴仆,待首領官若參謀,遠矣哉。朕今所任之人,不才者眾,往往蹈襲胡元之弊,臨政之時,袖手高坐,謀由吏出,並不周知,縱是文章之士,不異胡人。如戶部侍郎張易,進以儒業,授掌錢穀,凡諸行移謀出吏,己於公廨袖手若屍。入奏錢糧概知矣,朕詢明白,茫然無知,惟四顧而已。籲!昔我中國先聖先賢,國雖運去,教尤存焉,所以天命有德,惟因故老,所以不旋踵而雍熙之治,以其教不迷也。胡元之治,天下風移俗變,九十三年矣。無誌之徒,竊效而為之,雖朕竭語言,盡心力,終歲不能化矣。嗚呼艱哉!”

  ◎由官員原籍回避而引發鄉官“海選”

  雖說在這段最高指示中,草根皇帝很不文雅地將自己提拔的財政部副部長罵做活死人,但他痛恨吏害頑疾的心情卻是再明白不過了。其實早在大明開國之初,“天生聖人”就已經意識到吏患了。洪武四年在《蠲兩浙秋糧詔》中他就表明了自己的態度,要“除奸蠹,更用善良,革舊弊而新治道,以厚吾民”。

  鑒於地方官吏腐敗,當時南京城裏的朱元璋和廷臣商議解決方案。廷臣們認為,要遏製地方上吏治的腐敗,須繼續沿用東漢以後中國曆朝曆代的規製——地方長官原籍回避,即地方上的長官不能由本地人擔任,否則的話,官府衙門就成了這個本地人他家的“自留地”“責任田”。更為可怕的是,他一旦與家族勢力相勾結的話,不僅會出現父親是縣令,兒子或外甥是縣丞(縣政府辦公室主任)的“家族店鋪”,而且還會引發地方割據稱霸的潛在危險。由此大明官僚任職製度內設有一條最為根本的底線,即地方長官必須本籍回避!但這樣會帶來另一個問題,由外地人來到本地當了“一把手”後,這個“一把手”很可能不熟悉本地情形,甚至剛開始時連語言都不通,因此他就很容易受手下辦事員、秘書一類統稱為胥吏的蒙蔽,吏胥乘機作弊,利用到農村去催繳稅糧敲詐勒索,中飽私囊。為了除去這個社會毒瘤,大家認為:地方治理者隻有從廣大農村中“海選”出來。因為三個選項中:官不熟悉本地,吏害民又坑國家,剩下的也隻有民了。但“海選”起碼也得有個要求麽?大家認為:他必須是個“良民”,否則的話,不就是趕走了惡狼又迎來一隻餓虎;他必須要有一定的經濟實力為政府做事。用朱元璋的話,最終達到“此以良民治良民,必無侵漁之患矣”的理想目的。

  〇大戶管小戶,利官又便民

  朱元璋設立糧長製用最簡潔的一句話來表達,那就要在某個產糧地區由一個繳納稅糧最多的大戶來當糧長,讓他自掏腰包來負責中、小戶稅糧的征繳,朱皇帝管它叫“大戶管小戶”。如此做法有三大優點:

  第一,在製度上將衙役胥吏擠出國家稅收隊伍,根絕了衙役胥吏借著征收稅糧機會進行貪汙——明明收到了稅糧,有的衙役說他沒收到,或說還差多少多少。

  第二,糧長自掏腰包負責稅糧征收繳納,省去官府層層收繳的勞務費用。

  第三,“便於細民”。自古以來,中國老百姓怕官和官衙裏的人。現在帝國政府就在農家周圍設糧長,農家人不必遠赴縣府,尤其對那些經濟實力差的畸零附戶特別受用,人們可就近直接向糧長繳納稅糧,細民小戶也免得與官府打交道,方便又實惠。

  用朱元璋的話來說:“往為有司征收稅糧不便,所以複設糧長。教田多的大戶管著糧少的小戶。想這等大戶,肯顧自家田產,必推仁心,利濟小民……”

  〇打擊並取締稅糧攬納戶,根絕“空手套白狼”的惰民現象

  在糧長製實行之前,帝國政府將稅糧標準下發下去,原意是讓農民自己繳納稅糧,但是中國廣大農村裏的好多農民可能一輩子也沒有走出過他們的家鄉。於是官府就派出衙役下鄉征繳稅糧,可好多農戶卻不願意與這些如狼似虎的衙役打交道,即使有人不怕衙役,也不願意與衙役打交道。衙役們下鄉催征稅糧一般不會一家一戶上門收取,往往在村口或某一地方設個點,然後命令村上人主動前去繳納。可是不是每家每戶都有勞動力和運糧工具的,譬如李寡婦家有田、有工具,但一個婦道人家幹不了;王老五家薄地有幾畝,但沒有繳糧的運輸工具,怎麽辦?有人打起了主意,專門做這種生意,誰?“稅糧攬納戶”或稱“攬納戶”。“攬納戶”有兩種:一種是隻單純上門為糧戶收糧,然後代糧戶納糧給政府,他們往往自己備些運輸工具,向糧戶收取一定的勞務費和運輸費;另一種是,一邊為糧戶承辦代納稅糧,另一邊兩隻眼睛瞄準農村市場,在豐年以低價將糧食買進,等到荒年再高價拋出;或者將糧食倒賣到發生災荒的地方,賺取高額利潤;還有人趁著農戶有難放高利貸。

  從表麵來看,現代人可能覺得上述這兩種形式都說得過去,甚至感覺他們還為農村“困難戶”解決了難題,這是問題的一麵。問題的另一麵,這些稅糧攬納經營者往往是社會上的地痞、流氓和無賴,他們什麽事都幹得出來。一種情形是他們上門收了稅糧,回頭就將稅糧全部給倒賣了,根本沒交給政府;還有一種情形,有的稅糧攬納戶大放高利貸,農戶還不上,他們就搶農戶家的田產,田產不夠,就搶人,於是欺男霸女的事情出現了。

  這樣的事情從兩宋到明初一直存在著,它不僅使得廣大農戶遭受了沉重剝削,也擾亂了農村的正常經濟秩序和社會治安。對此朱元璋極為“感冒”,下令製定相關的法律法規,嚴厲打擊攬納稅糧者。當時有令:“凡攬納稅糧者,杖六十,著落赴倉納足,再於犯人名下追罰一半入官。若監臨、主守攬納者,加罪二等。”。情節惡劣者甚至還要被處死,家產被沒收。但事實上稅糧攬納戶始終沒有被根絕。問題主要在於基層稅糧征繳環節出現了“真空”,由此洪武皇帝朱元璋決定要搞糧長製,凡是糧長“管轄區”內的征收稅糧事務都由糧長負責。這樣就可消除了稅糧攬納戶,根絕“空手套白狼”的惰民現象。

  〇拉攏一部分鄉村大戶,鞏固大明帝國對農村統治的基礎

  朱元璋開創的大明帝國初期,有許多文人知識分子、地方經濟實力人物、鄉村“大戶”、故元遺民耆老等,不願意出來為新政權服務。比如廣信府貴溪縣有個儒生叫夏伯啟,他與叔叔一起故意將各自的左手大拇指給截了,不料給人告官。夏家叔侄隨即被逮到了南京,朱元璋親自審問:“以前天下大亂時,你們在哪裏?”夏伯啟回答說:“紅巾軍起義時,我們逃到了福建、江西交界處去避難了。”朱元璋問:“你們一家全去?”夏伯啟說:“侍奉著父親一起逃難。”朱元璋又問:“既然你們是帶著老父親一起逃難的,少不了要爬山越嶺什麽的,總要用手扶持嗎?”夏伯啟回答說:“那自然要用手了。”朱元璋又問:“那再以後你們居住在什麽地方?”夏伯啟說:“我們回了家鄉重操舊業。”朱元璋問:“再以後幹什麽?”夏伯啟說:“教教書,維持生計而已。”朱元璋又對夏伯啟說:“現在天下太平了,你就不必擔心有武力來淩辱你,也不用擔心你家中財產被人搶掠,你靠的誰呀?還不是我大明天子。可你倒好,將自己的手指給截了,目的就是不讓我使用,這是違背我的教令,真是罪該萬死!我要將你斬首示眾,抄沒你的全家,以此來猛殺狂人愚夫的仿效之風!”

  這是朱元璋在《大誥》中自己講的一段故事,從這個事情的前因後果來看,秀才想以剁指的形式來逃避大明的征用,誰知最後卻被梟首、籍沒全家。朱元璋如此嚴酷地對待不合作的知識分子,其目的就是殺殺當時的那股社會風氣。由此也可看出洪武年間一部分知識分子的不合作態度了。

  ◎儒生剁手指,不肯合作,朱元璋想起了理想的“人才庫”

  連鄉村裏的知識分子都有不合作的,胥吏下三濫,根本不能用;馬上辦教育,開科舉,培養人才,又談何容易,古人雲:十年樹木,百年樹人。這些朱元璋都明白,但大明帝國政權剛剛建立,亟須大批的經世之才,怎麽辦?他很自然地將目光投向了自己十分熟悉的廣闊天地——農村。中國廣大的農村真是資源豐富,包括人力資源。元朝長期停開科舉製,造成明初尤其在鄉村積壓了大批的沒有“名分”的“隱逸之士”,他們大多出身“耕讀之家”,有知識有文化素養,又有基層生活經驗與社會閱曆,這倒是一個較為理想的“人才庫”。朱元璋最終打定主意就在這個“人才庫”裏尋找。

  在糧長製快要建立的前夕,洪武帝朱元璋就與大臣們多次討論,準備征召“遺逸”和啟用“業農而有誌於仕,才堪任用者”。從後來朱元璋啟用的這些糧長的社會階層來看,他們是地主,更確切地說應該是屬於中等收入以上的鄉村地主,因為就當時大明對糧長的經濟要求來看,一般平民及其以下的窮苦人是斷難以“勝任”的。朱元璋出身貧寒,對豪門富戶有著一定的偏見,因而其治國方略就貫徹了十分濃烈的“右貧抑富”之宗旨。不過話得說回來,洪武治政又離不開經濟大戶的支持,於是在對待農村大戶的問題上洪武帝朱元璋表現出極端的兩極:對於曾經對抗或有礙於自己的大戶,他利用洪武年間的大案要案予以堅決地鎮壓和打擊,還有就是遷徙豪強富民;對於那些願意合作的大戶他還是竭力地加以利用和保護,尤其是對中等以上的地主以籠絡為主,把這些原本在大元帝國時代“閑置”了的社會階層的積極性調動起來,叫他們充作糧長,由此使得大明帝國在農村地區的統治基礎得以鞏固。

  明初糧長製究竟是怎麽一回事?洪武四年(1371),朱元璋下令開設糧長製度,主要實施於浙江、直隸(指南京)、湖廣、江西、福建等省。有人認為,明初糧長製並未普行全國,但也有人認為曾經在全國實行過,隻不過在其他地區的效果不好,似乎在江南地區有一定的影響。

  按照洪武四年九月設立糧長製的朝廷指令規定:凡是納糧一萬石或接近一萬石包括數千石的地方劃為一區,在這區內由政府指派一個田地最多的大戶充當糧長,一區隻設一個糧長。這項朝廷規定我們在史料中找到了實例印證,洪武四年年底的《明實錄》記載說:那年浙江行省共有民1 487 146戶,繳納稅糧933 268石,設立糧長134人。浙江省繳納稅糧93萬石,糧長134人,萬石糧區設1糧長,看來大致相當。糧長製運行兩年後,朝廷發現糧長設1人根本就忙不過來,於是在洪武六年九月又下令,允許在糧長之下增設知數(計算員)1人、鬥級(也稱門鬥,是指用容器或衡器來檢驗米穀及其等級的人)20人,運糧夫1 000人。洪武十年五月開始在糧長之下增設副糧長1人,洪武三十年七月,洪武帝又下令,各地“更置糧長,每區設正副糧長3名,以區內丁糧多者為之,編定次序,輪流應役,周而複始”。

  糧長從1名增到3名正副糧長,可見糧長的職責工作之繁重了。那麽糧長到底有哪些職責?

  按照原本設立糧長製的宗旨,就是要糧長負責好稅糧的征收與解運,但糧長的活動經費得由自己解決。因此說,最初的糧長製是一種本著民收民解精神而建立起來的稅糧委托、代辦製度;換句話來話,也是中國曆史上的一種稅收委托代理製度。從這個角度來看,糧長的性質應該是私人身份的糧長受政府委托辦理公務,因此他又屬於半公職人員。

  〇糧長的工作流程

  第一步:到南京領取勘合:每年的七月二十日以前,各地的糧長必須要到京師南京的內府戶科去領取勘合。所謂勘合,就是一種二聯單式的文冊,在兩聯中間的騎縫的地方加蓋官府的公章,使用時撕剪下來,雙方各執一紙;日後糧長工作完成時就拿了被剪下來的那一聯,與戶科校“勘”對“合”。

  第二步:回鄉催辦春秋糧:糧長從南京戶科領得勘合以後,便回鄉催辦秋糧。他會將本糧區的任務分派給糧區內的各個裏長,裏長接著又把本裏內的稅糧任務分派給裏內的各個甲長,甲長又會將本甲內的稅糧任務分派到本甲內的各個糧戶,這叫催征,這是自上而下的過程;接著就是“匯解”,什麽意思呢?就是各家各戶按照指派的任務將稅糧匯解到甲長那裏;各甲長又將本甲內的稅糧匯解到裏長那裏;各裏長又將本裏的稅糧匯解給糧長,由糧長負責保管;再接下來就是“開始解運”了。開始解運不是讓糧長一個人或糧長自費墊付本糧區內所有稅糧的運費,而是由各糧戶各掏自己的腰包解決運費與人力。具體的做法是這樣的:運費包括雇船、雇車的費用及運輸路上的費用等,運費不是平攤到戶的,而是按照一定的比例,即各糧戶再拿出自己稅糧總數30%作為運費。前提是稅糧額度不能少,然後公推幾人作為“領隊”,糧長作為總領隊,帶了他們一起起運稅糧。

  第三步:解運稅糧:糧長率領解運稅糧的目的地有遠有近,近的叫“存留”,即存留在本地,供地方政府開支所用;遠的叫“起運”,主要是運往本地以外的地方。比如蘇州的某糧長,將稅糧運到蘇州府衙的就叫“留存”;運出蘇州,即使運往近在蘇州邊的上海金山衛,這樣的解運也叫“起運”。“起運”又分為兩種:運到京師南京的,叫“京運”;撥運到其他府州縣或撥運到軍隊衛所作為大明軍糧的,統稱為“對撥”。在所有的起運中以“京運”最為重要,糧長必須親自押送。征繳稅糧分為兩種:以春秋兩季糧食收獲米麥來上繳的,叫做“本色”;以金銀綢緞或他物來折合米麥之價而上繳的,就叫“折色”。本色上繳倉,折色上繳庫。

  第四步:通關與注銷:各糧長將稅糧解運到官府指定的倉庫後,各倉庫驗收和清點稅糧,然後糧長拿出從戶科領到的“勘合”,各倉庫負責人在勘合上填寫並蓋印,證明其糧數已交足,這叫“通關”。接著糧長拿著“通關”後的“勘合”到南京內府戶科去注銷,如此下來,糧長的一個周期工作就算完成了。但有的糧長卻不能完成,如查出糧長拖欠,勘合不完整,那就要追究他的責任了。(萬曆:《大明會典·征收》卷29;《明太祖實錄》卷141)

  在所有這些工作中最為重要的、也是最麻煩的是秋糧之解運京倉(簡稱“京運”)。因為當時的交通運輸主要是水運,所以朝廷對各地京運相當重視。當時大明帝國的稅糧重點地區在江南,即我們平常所說“蘇(州)、鬆(江)、杭(州)、嘉(興)、湖(州)”,蘇南的蘇州與鬆江京運相對問題不大,倒是浙江尤其是浙東南地區往南京運糧可不太方便,起初有兩條運輸線:一條是浙江人在本地雇船,將稅糧運到鎮江丹陽,再走陸路,用車輛轉運到南京,“轉輸甚艱”;另一條路是先運達太湖流域,然後繞到外江,溯流而上,往西到南京,但一路上多有“風濤之險,覆溺者多”。如果能開鑿一條貫通兩浙地區的運河,那麽上述這些困難便可迎刃而解了。而要“西達大江,東通兩浙,以濟漕運”,隻有從南京的南邊入手開河,這才是最近的路線。洪武二十六年(1393)八月,朱元璋任命崇山侯李新到南京南郊縣溧水去督開那裏的胭脂河。

  ◎李新督開南京胭脂河

  關於李新這人,在大明開國史上,他的地位似乎不突出,可能是當時將星如雲的緣故吧。他倒是朱元璋正宗的老鄉,也是安徽鳳陽人,早年他跟隨朱元璋參加反元戰鬥,應天大捷、攻伐陳友諒、消滅張士誠他都有功勞,大明開國後的洪武十五年,他被朱元璋封為崇山侯。其間他負責營建了明孝陵,在雞籠山改建帝王廟。李新似乎很有建築工程方麵的天賦,每個大工程都幹得很好,贏得了朱皇帝的多次讚譽。洪武二十四年,李新告老引退。洪武二十六年,朱元璋要在南京南郊開河運糧,找了一圈的人,還是沒有找到滿意的,突然想起了已經退休的老鄉崇山侯李新。李新受命後就奔赴南京溧水,在一個叫胭脂崗的山岡上開河,花了很大的代價,最終這河開好了,但作為有功之臣的李新卻被朱元璋給殺了。這是為什麽?

  ◎南京溧水美麗的胭脂河與“江南小三峽”

  我們先講李新花了巨大代價開鑿的胭脂河。胭脂河位於南京溧水縣南邊的“十裏高崗”,總長度約為五六華裏,深達30多米。在600年前中國爆破施工技術缺乏的情況下,開鑿這麽一條“大河”可以說是工程技術上的一個奇跡。那麽李新是怎樣進行開鑿的?據史料記載說,他主要是采取前人“火燒水激”的傳統工藝。先在高崗岩石上鑿縫,將麻嵌入石縫中,澆以桐油,點火焚燒,待岩石燒紅,然後再用冷水澆上去,即運用我們今天物理學上講的熱脹冷縮的原理,最終逐漸使巨石開裂,然後再令河工開鑿。為此好多河工死於開鑿工程之中,有的書上說總共死了一萬多人。最後這條河終於開成了,在山岡上挖了一個隧道似的,讓新開鑿的胭脂河流淌而過。因為是在山岡“挖”出的河流,人們就將那保留在山岡上跨越河流的一大石塊叫做“天生橋”,意思是這橋頗似天生的,也因為此,這胭脂河也被叫做“天生橋河”。天生橋河南接洪藍埠,通往石臼湖,北連秦淮河的沙河口。它的開鑿成功,解決了兩浙稅糧的運輸困難,也便利了南京與兩浙地區的經濟往來。由於胭脂河蜿蜒於十裏高崗疊阜之間,船行於其中,如入“小三峽”之中,故有人將其稱為“江南小三峽”,風景優美、獨特。即使是600年後的今天,人們前去觀瞻和遊覽,也莫不為之望而興歎,它已被列為金陵新四十景之一。

  ◎督開胭脂河的退休老頭李新為什麽被殺,是因為接受了“性賄賂”?

  但問題是督開了這麽一條利民利國的人工山岡運河的李新最終卻被朱元璋處以極刑,這似乎講不過。《明史》記載李新“以事誅”,但沒說具體什麽事。《明實錄》也說得十分簡單,洪武二十八年九月,“崇山侯李新有罪伏誅”。那麽,李新到底為什麽被殺呢?目前關於李新被殺的原因有兩種說法:

  第一種說法,就是說李新被殺與督開胭脂河有關。民間傳說,李新在開胭脂河的選址時舞弊了,原本可以在胭脂崗東邊的平地上直線開河,這樣工程量可以節省30%以上;但胭脂崗東邊的這塊良田是當地一個嚴姓大財主家的,嚴大財主聽說以後,急壞了,要是真在胭脂崗東邊的平地上開河的話,我老嚴家的田產豈不全給糟蹋了!嚴大財主舍不得地,但他舍得將自己的黃花閨女讓人糟蹋,“以女賄李”。什麽意思?即相當於現在的“性賄賂”,叫女兒當了崇山侯的“小三”。李新滿意了,將河道改行在十裏高崗即胭脂崗上,因此死了很多的民工,也花費了巨大的錢財。對此,老百姓怨言四起,朱元璋微服私訪,得知其事後殺了李新。

  第二種說法是明末查繼佐所編的《罪惟錄》中記載說,李新被殺是因為被牽連到藍玉謀叛案中去。

  我個人的看法是:從整個洪武末年的大殺功臣的形勢來看,殺紅了眼的朱元璋多殺幾個也無所謂;再說李新還真可能幹了什麽缺德事,否則的話,他為溧水和高淳等地的人民做了大好事,怎麽最終反被當地老百姓誤傳呢?

  但不管怎麽說,明初為了方便兩浙的稅糧解運而開鑿的胭脂河,至今還是南京南郊重要的運輸通道和美麗風景。這一點恐怕是當年僅為解決糧運問題的朱元璋所不曾想到的吧。

  〇糧長工作範圍的擴大與糧長的待遇——沒有官服和官府編製的“鄉官”

  剛開始實施時,糧長的工作範圍大致就是上述這“四步驟”:領取勘合、回鄉催辦春秋糧、解運稅糧、通關與注銷等。洪武皇帝朱元璋原本是想用糧長來取代為非作歹的衙役胥吏,初步施行下來發現其效果不錯,於是就加大授予糧長的工作範圍:他要求糧長們帶領糧區內的鄉民開荒;參加賦役黃冊與魚鱗圖冊的編製工作(事後朱皇帝會適當給點費用);利用空閑之際集合鄉裏中的“長者”,宣傳中央與地方政府的“愛民”思想;勸諭豪強富民遵紀守法,行仁義講信用;及時向皇帝報告糧區內的荒地與災情;如實舉報糧區內抗糧頑民,經皇帝批準後,將頑民遷往邊疆地區,等等。

  糧長的工作範圍越來越大,而且這些工作幾乎都是自費的,幹一回兩回人們可能還樂意,要是幹長了,有哪個大傻子願意呢?洪武帝也懂得人們的心思,於是就在利用糧長展開工作的同時給予他們較高的待遇。什麽待遇?

  第一,政治上大明皇帝給糧長們大官做。

  明初糧長製規定,糧長領取勘合時要直接麵見皇帝,聆聽皇帝教諭;繳銷勘合時,糧長又必須親自到南京去辦理,這些規定表明了糧長是直接對皇帝負責。由此,曆史上少有的奇特景象出現了:糧長們解運稅糧至京師南京時,朱皇帝往往會在百忙之中予以召見,一來他想聽聽鄉間民情與農事;二來他要對糧長們進行“訓諭”。要是糧長中有人回答得體、辦事精幹並為朱皇帝賞識,他就馬上被超擢為高官。

  浙江烏程有一個糧長叫嚴震直的,被朱元璋看中後,一夜之間由一介布衣擢升為通政司參議,三年後又當上了尚書;上海有一個糧長叫夏長文的,也是由平頭百姓擢升為監察禦史,後在洪武二十三年又超升為左僉都禦史(相當於監察部副部長)。洪武年間糧長當官且當大官的還真不少,就洪武三十年八月一次錄用糧長為省部級高官的就有7人,“以稅戶人才湯行為吏部右侍郎、嚴奇良為戶部左侍郎、潘長壽為都察院右僉都禦史、王聰為左通政、丘顯為右通政、沈成為湖廣左布政使、盛任為山東左布政使”。洪武皇帝的這般做法在社會上產生了很大的影響,人們在教育子女時,不是讓兒孫們好好讀書去考科舉,而是要爭取將來去當個糧長。由此可見,明初糧長多神氣!

  第二,經濟上皇帝給糧長們發獎金。

  當然上述這種政治待遇不是人人都能“攤”得上的,有的糧長嘴笨說不來,那就“運氣”不好了。可朱皇帝沒有忘記這些沒當上官的糧長們,他往往采取經濟上補償的辦法予以安慰——賜鈔,即今天講的發獎金。洪武十四年(1381)二月,浙江、江西兩省1 325名糧長輸糧到南京,受到了朱皇帝的親切接見,當場“賜鈔為道裏費”。洪武十九年六月,鑒於各地糧長在編造賦役黃冊中所作出的很大貢獻,朱元璋下令賜鈔,凡編造黃冊5 000戶以上的,賜鈔5錠,其餘“隨其戶之多寡而加損”。

  第三,法律上皇帝給予糧長們法外特權。

  起初洪武皇帝給糧長們的法外待遇就很優厚,隻要不是與糧長本職工作有關而犯下的罪行(古稱“雜犯”),從最嚴厲的死刑到流刑都可以換成杖刑(俗稱叫打P股);但後來擬定成文時竟規定:糧長“雜犯”任何等級的罪行都可以用錢來贖罪。

  但要不是“雜犯”,即在糧長本職工作範圍內違法犯罪的,那麽朱皇帝就會毫不留情地予以嚴懲。在洪武十九年頒行的《禦製大誥續編》中,朱元璋給全國臣民講了兩個科斂害民糧長被處置的故事。朱皇帝說:“設立糧長,就是為了便於官方征糧,其次也為了方便良民。所以當初設立糧長時,就定下規矩,隻有家底殷實的人才能當糧長。而每次糧長們來南京領取勘合時,朕總是當麵教諭,再三叮囑他們不要科斂害民。去年頒行的《大誥》中也已經講得十分明白,豈料各地的糧長中還是有人陽奉陰違,利用自己的工作機會,上下其手,害我良民。譬如嘉定縣有個糧長叫金仲芳的,還有兩個同夥,三人狼狽為奸,巧立名目向糧戶收取額外費用,居然多達18種,有定船錢、包納運頭米、臨運錢、造冊錢、車腳錢、使用錢、絡麻錢、鐵炭錢、申明旌善亭錢、修理倉廒錢、點船錢、館驛房舍錢、供狀戶口錢、認役錢、黃糧錢、修墩錢、鹽票錢、出由子錢等等,真是挖空心思,無奇不有。這等糧長哪是什麽良民,分明比惡徒還要可惡,朕已經下令嚴刑處置。”

  隨後朱皇帝又講了一個科斂害民的糧長故事:“上海縣糧長瞿仲亮,被納戶宋官二連名狀告,科斂太重,納糧既畢,拘收納戶各人路引(通行證),刁蹬不放回家為農。致令告發,差人拿至。朕諭糧長瞿仲亮曰:汝除尖跌斛外,更科使用神福錢10 000貫,爾如何使用?對曰:神福錢,其納戶密邇近拜。問糧長,又是支吾,各各當麵對奏。官二等糧起鬆江,本府燒願一次,至蘇州一次,無錫一次,皆是官二等自備。直至出江,方才照船俵鈔,每船6貫。朕諭糧長:餘鈔何用?曰:船錢用。納戶曰:官二等117石,葛觀1(石)、黃觀二二戶各10石,皆係自挑赴倉。嗚呼!當麵的對如此,為納戶所艱,支吾不行,惟俛首而已。嗚呼!既已富豪,朕命辦集錢糧,為朕撫恤細民,無生刁詐,廣立陰騭,以待子孫綿遠,豈不善哉!何本戶該納糧儲,眾戶已行包納,猶且無厭,巧立名色,需索百端,以致告發,身亡家破。臨刑卻乃神魂倉皇,莫知所知,惟唏噓而乞免。可免乎!”

  不過像上述這樣的不法糧長在洪武年間還不算多,那時大明政治嚴酷,絕大多數糧長都能遵紀守法,勤於“本職”,因而他們也就享受到了很多的特權與利益。

  也正因為擁有許多的法外特權,所以平日裏糧長們在鄉村裏十分威風,簡直就與官兒差不多,當時的地方豪民富戶都爭先恐後要當糧長。所以說,糧長是沒有官服和官府編製的“鄉官”。當然,朱元璋更為精明,他將這些原本是基層的有濃厚經濟實力的“良民”的積極性給調動起來了,國家的稅收就可無憂了。

  ◎慘!8歲的女兒諸娥滾釘板為哪般?

  高回報意味著高風險。朱元璋給予糧長們這麽高的待遇,其目的無非是要糧長們做好“征繳稅糧”的本職工作。但一旦皇帝認定某糧長玩忽職守了,那麽不僅該糧長本人,就連他的家族可都要倒大黴。《明史·烈女傳》中就記載了這麽一件事:山陰縣有個糧長叫諸士吉,因為上糧戶家催糧,碰上了個糧戶是無賴。無賴不僅百般推延不繳稅糧,而且還來個惡人先告狀。這下可害慘了糧長諸士吉一家,諸士吉本人被處死,他的兩個兒子也被株連罹罪,家中隻剩下一個8歲的女兒諸娥。好端端的一個家庭刹那間家破人亡,8歲的諸娥不分白天黑夜,號啕大哭。她的舅舅陶山長實在看不下去,就帶了小諸娥前往京城南京告狀訴冤。根據當時的法令規定:定了死罪的要翻案的話,上告者(一般是死罪案犯的直係家屬)要滾釘板,這是一項極其殘忍的規定,但小諸娥為了要讓父親回家——一個8歲女孩再簡單不過的要求,卻付出了極為慘重的代價,真的滾起了釘板。冤獄上告成功,案件改判,可年僅8歲的小諸娥因流血過多而亡。

  ◎楊糧長狂妄的代價:“霎時便到”變成了“殺時便到”——朱元璋殺富翁

  高回報意味著高風險,在糧長製的實施過程中還表現為中國人常說的“伴君如伴虎”,也就是說,糧長們出不得半點差池。浙江金華首富楊糧長,是個迅速致富的新貴。暴富者最大的一個心理特征就是喜歡表露出自己的富裕,且十分狂妄。楊糧長就是這麽個暴富新貴,他曾狂語:“皇帝征收萬石稅糧,還不及我一個田莊的收入。”這話傳到朱元璋的耳朵裏,可就惹上了大麻煩。因為平時太狂妄了,楊糧長總不太注意細節。有一次,解運稅糧上南京,稅糧船還在後頭,楊糧長自己卻先進了南京城。洪武皇帝聽說金華首富來了,馬上予以召見,並開口問了:“聽說你是金華首富,好啊,你的稅糧呢?”楊糧長回答說:“霎時便到!”“霎時”這個詞在浙江金華方言裏可能是馬上的意思。誰知,朱元璋聽後卻“哼”了一聲,隨即反問:“殺時便到嗎?”馬上吩咐手下人,將楊糧長拉出去砍了。聽到楊糧長被殺,金華楊家人趕緊逃命,其家產頓時被人搶劫一空。

  朱元璋在對待糧長“本職”工作的要求上還不僅僅是“嚴格”兩字所能概括,有時簡直到了不近情理的苛刻地步。據說,有一次他做了個夢,夢見100個沒有人頭的人在階下跪著求饒。幾天後,剛好有100個糧長解運稅糧到南京,而在這100個糧長中,有的解運稅糧不足額,有的屬於延期交納,暴怒之下的朱元璋下令,將他們全給殺了。據說朱元璋一次最多殺糧長有160人。所以我們說糧長既是一項高回報又是一項高風險的“職業”。

  糧長製的曆史影響朱元璋實行糧長製的目的無外乎兩個:第一,保證大一統帝國的財稅收入;第二,實現“以良民治良民”的治國理想,加強對鄉村基層的管理。為了實現這兩個目標,自洪武四年起朱皇帝就不遺餘力地推行糧長製。那麽,糧長製到底產生了什麽樣的影響呢?

  〇糧長製的推行給大明帝國的經濟收入帶來了最大化

  糧長製最大的“亮點”就在於政府不掏錢,由糧戶與糧長自籌經費為政府辦公事。難怪有人說,洪武皇帝朱元璋摳門摳到家了。當然,羊毛出在羊身上,即使是國家掏了腰包,可最終還得由老百姓來買單,這是無疑的。所以草根出身的洪武皇帝朱元璋從減輕老百姓的負擔角度出發,推行糧長製,無疑是一項善舉。其內還隱含潛在的理性成分,叫糧戶與糧長自己掏錢運糧,肯定要比政府行為省多了,因為糧長與糧戶們在操作過程中總會追求成本最小化,由此也就帶來了大明帝國經濟收入最大化。〇糧長製的實施在一定程度上減輕了廣大南方地區農民(尤其江南地區人民)的負擔朱元璋設立糧長的本意,就要將國家的稅收負擔讓有實力的中等以上的富戶來解決,這倒是部分地實現了自古以來中國底層百姓“劫富濟貧”的理想。也與洪武開國後實行“右貧抑富”“富者多出,貧者少出”的賦役國策精神相吻合。因此,從根本上來講,糧長製的推行減輕了中低層百姓的負擔。我們以元、明兩代的京運為例做個對比:元代定都大都,其糧食完全依賴於江南,元順帝元統以後,大元帝國每年海運糧食額數增至300萬石以上,當時“公私俱困,疲三省(江浙、江西、湖廣)之民力,以充歲運之恒數……有不可勝言者矣”。因為是官方負責運輸,其費用自然全由普通百姓一起負擔了。按照南糧北運100%的運費來計算的話,300萬石南糧運往北京,起碼還得花上300萬石運費,這樣實際用糧可得花去600萬石;而明初開始推行糧長製,糧長、納糧戶自掏腰包,“富者多出,貧者少出甚至不出”,政府行為的亂花費得到有效製止,加上明初定都南京,稅糧京運相當之短,比起元朝運往北京,可能要節省幾十倍甚至上百倍的開支。因此說,明初糧長製下,廣大底層農民尤其是江南地區人民的負擔在很大程度上減輕了。

  〇糧長製的實行是對中國鄉村建設的一次有效的嚐試

  朱元璋對政府衙門裏的衙役胥吏深惡痛絕,但國家的稅收又不能不派人去征收。鄉村中的“老者”已被朱皇帝布置了好多“教化”任務,且老者中既老又有財力的有幾個?所以不能再派任務給他們了。裏、甲長本身就有不少工作了,忙是一個因素,但朱皇帝也怕他們權力太大,進而會危害一方,所以也不叫他們去完全承擔稅收重任。而地方官府本身權力已大,管一個縣的知縣老爺夠忙的了,不能再給他增加職能。還是老農民兒子的朱皇帝最熟悉農村,自己苦孩子出身,叫窮苦的階級兄弟去幹那些自己掏腰包的公家差使,一來於心不忍,二來不切實際,所以繞了一大圈,他就想到了,富戶豪民也不全是壞蛋啊,想當年我朱元璋要飯時還曾受到富民鄭大戶的熱情款待呐。再說,要“大戶”出點“血”,也是天經地義的,誰叫你是大戶呢?也正因為是大戶,辦壞了皇差稅糧,我朱元璋找你賠,也有那個家底在呀;進一步說下去,你們這些地方大戶,場麵上都是當地社會的頭麵人物,但實際上還是鄉下人,與小民們天天生活在一起,是因為要繳納稅糧才來京城的。我朱元璋在南京城裏忙得很,沒辦法到鄉下去到處轉轉,有你們來我這裏,我也好問問。所以朱皇帝最終認定,糧長是中央與各地鄉村最為便捷的連接通道,通過接觸、控製糧長,進而也就控製了廣大的農村地區,曆代的盲區就會變為了非盲區。

  正因為擁有這樣的認知,在推行糧長製後不久,洪武皇帝就不斷地增加糧長們的職責:按時上繳稅糧、帶領鄉民墾荒、擬訂田賦科則、編製魚鱗圖冊、申報災荒蠲免成數、檢舉不法官吏和逃避賦役的“頑民”、附帶勸導和教化老百姓,甚至默許其擁有對鄉村訴訟案件的審理權,等等。如此下來,糧長幾乎成了沒有“官服”但又直通朝廷的“大官”,或言成為皇帝維護中央集權統治與基層社會秩序的有力助手。進一步說開來,糧長製還是朱元璋實行“抑製豪強”和“許拿下鄉官吏”政策之延伸,其實施目的就在於消除政府官員們假借稅糧魚肉百姓的一切可能性,用“來自民間之良民”的糧長來監督地方官吏和豪強,勸導與治理地方良民百姓。因此可以說,朱元璋實行糧長製是對中國鄉村製度建設的一次有效的嚐試。不過其最終的結果卻不盡如人意,甚至後來發生了嚴重的異化。為什麽?因為一開始朱元璋在製度設計上的指導思想就有邏輯錯誤:胥吏壞,官員腐敗,裏甲長權力太大,讓人不放心……隻有找“良民”,“以良民治良民”。換句話來說,用老百姓管自己人。表麵看來似乎沒錯,還很前衛。但理性而言,邏輯上出了大問題,世界上沒有哪個階層天生就是壞蛋,沒有製約的權力在魔鬼手裏當然會作惡,在“良民”或“先進階層”那裏同樣也會作惡,這就是權力的“魔力”。所以人們不必大驚小怪,某人沒當官還是個“人”,現在當官了就不是“人”啦!〇朱元璋的糧長製在政治上給糧長大官做,客觀上進一步混淆了“官”與“吏”的差別,以權位高勢者的個人意誌為價值取向,踐踏了已經逐步理性化的官僚製,以吏作官,以吏任官,加劇了中國政治文化向著不良的負麵方向惡化中華傳統文化在唐宋時代達到了空前絕後的鼎盛,中國政治文化中的“官”、“吏”之別不僅僅是行政級別的差異問題,而是隱含了豐富的政治與法製文明的智慧。“官”是領導幹部,要主持一個衙門的工作,所以對其知識與文化素養方麵的要求也高。由這兩者所決定:“官”是斷然不能從“吏”當中選拔出來的,隻能從熟讀儒家經典的知識分子中考選出來。這樣的格局是權利與義務對等,儒生十年寒窗最終考出來做官時,歲數也不小,總不能再叫他從“吏”幹起。因此從儒士的最終仕途去向來看,應該實現了“投入與產出”相對應的關係。“吏”作為低級的辦事員,進入衙門的門檻就很低很低,隻要不是智商低能兒,誰都能混,因此對他的要求也低,最終他獲取的也不可能高。這就體現了一種公平的原則,也是另一種權利與義務的對等關係。

  正因為唐宋時代的傳統文化中有如此多的合理成分,那時的人們尤其是知識分子的積極性空前地被調動起來,他們才創造和完成了四大發明,將中華傳統文明推向了頂點。

  前文已述,自遼、金、元入侵並入主中原以後,情況大變,傳統的中華政治文明就不再有昔日的那般輝煌了。尤其那個年代的“官”“吏”不分,以吏代官,以吏取官,以吏任官,以吏治國,在中華政治文化史上開了一個極壞的惡例。中國官員的素質從此大大地降格,昔日的文書、秘書、司機甚至夥夫等,隻要會拍馬屁的、隻要會迎合上級領導的,都可以搖身一變,成為領導。而這些低素質、沒品位的“吏”一旦進入官場,占據了原本是“官”的崗位,不僅將飽讀經書的知識分子的出路給斷了,而且還給中國官場政治帶來了極壞的風氣。如果讀者朋友稍稍留意一下遼、金、元三代曆史的話,就會發現其有這麽一個曆史特征,即政治上都不清明,開國沒多久就急劇腐敗。遼、金、元三代立國壽命都不長,就是與此大相關聯。

  當然遼、金、元的社會政治快速腐敗與短壽的原因還有很多,但吏的地位上升無疑是一大公害。因為吏本身就沒有素養,他們也不像由“儒士”考出來的“官”那樣,不僅擁有相對比較好的素養,而且還有一定的道德操守。吏什麽也不講究,沒有信念與理想價值,往往認定有奶就是娘,曲意迎合權位高勢能者,於是中國政治權力領域的馬屁文化、奴才哲學到處彌漫;在經濟領域,以吏代官所帶來的直接後果就是國家賦稅征收領域極度腐敗。這就是朱元璋開創大明帝國時所直接麵對的現狀。

  在明初朱元璋口口聲聲要摒除元朝的“胡風”,參酌唐宋,恢複古製。就實而言,他搞了一些,如嚴抑吏員、開科舉、建學校等等。如此舉措似乎表明,大明正在向傳統的理性官僚製逐步走近。但滑稽的是,或許是朱元璋本身素養有問題,鄉下和尚功力不深的緣故吧,在開始重建理性官僚製的同時,他又將官僚製的對立麵“吏製”或者說是“類吏製”引入了政治文化權力圈。糧長原本由政府委派民間富戶擔任,論其地位與職務實際上與傳統意義上的“吏”十分接近,與“官”反倒相去甚遠,因此糧長製的盛行造成了明初的政治局麵十分尷尬:“進取不拘資格,有掾吏而置身青雲者。”。這就客觀上進一步混淆了“官”“吏”的差別,以朱元璋個人喜好任意擢升近似於“吏”的糧長為高官,在事實上強化了以權位高勢者的個人意誌為官場政治的價值取向。這雖然加強了君主專製主義的中央集權,但同時也踐踏了已經逐步理性化的官僚製,加劇了中國政治文化向著馬屁文化、奴才哲學等負麵方向惡化,並長期影響了以後的中國社會。

  糧長製的異化洪武時期的糧長們一般來說都能夠潔身自好,在許多地方往往幾十年內糧長固定在某家族的某族長身上或在某一家族裏父子兄弟之間“流轉”——這就是人們常說的“永充製”(主要是以丁田來計算)。糧長一當便好幾十年,且有子孫相承,如昆山石浦鄉周南家任糧長就達百年;又如蘇州長洲縣沈孜,他的曾祖、祖、父三代接著當糧長,“世掌田賦於鄉”。但到了永樂皇帝朱棣遷都北京後,糧長“永充製”發生了異化。

  大明國都北遷,稅糧運輸路程大為延長,其全程長達5 000餘裏,江南稅糧運輸成本高達被運稅糧價值的100%,兩項總計高達800萬石,是遷都之前的800%。負擔如此之重,有哪個傻子願意一直幹糧長?再有,洪武中晚期開始,科舉逐漸恢複並成式化,糧長入仕之途逐漸被堵塞;加上永樂以後的官場政治逐漸腐敗對永充糧長製造成了致命的破壞。譬如編派糧長的主持人一般是地方行政長官和耳目胥吏、裏老人等,在洪武年間政治清平的情勢下,無論哪一方,大多都能依法執行公務。但隨著明朝政治的逐漸腐化,各階層的人員都能做到不貪贓枉法嗎?這是應該重重打上問號的。比如洪武十三年就有規定,隻有功臣之家才可免充糧長,而一般官宦家庭卻是不能免役的。但實際上多數地方官都怕得罪豪門巨室,進而也就不將他們編為糧長之列。既然大戶碰不得,那隻有碰“小戶”。由於國都北遷,當糧長花費太厲害,厲害到什麽地步呢?我們不妨給大家舉個例子,正德年間,蘇州長洲縣有個退休的二品大官尚書劉纓,因為與本縣知縣郭波有仇,郭知縣就將劉纓一家7個人全編為糧長,最終劉纓被搞到身亡家破。

  一個朝廷二品大員尚且被人搞得家破人亡,更不要說一般百姓了。因此,自正德(1506~1521)以後,永充製已淪為了輪充製。因為當糧長實在是負擔太重了,豪門富民有門路的可以免當糧長,剩下隻有沒有門路的普通糧戶當糧長了,但細民小戶人家幹一年可能還能撐撐,連幹幾年肯定要破產了。於是就有了這樣的做法,以數戶輪流充當糧長,這就是曆史上的“輪充製”。但“輪充製”實行了一段時間後,由於明朝中後期賦稅以外的攤派太多,一年一換的“輪充製”下的糧戶獨自維持一年也吃不消了,於是就出現了眾戶集合來供應糧長一役的“朋充製”。

  明初一項利國利民的國策逐漸異化成了害民製度,不知已經長眠於南京明孝陵的朱元璋知道了會有何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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