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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 路上的心

  無論是你麵容的親切 光彩如一個節日

  無論是你身體的恩寵 仍然神秘而緘默 一派稚氣

  還是你生命的延續 留在詞語或寧靜裏

  都比不上如此神秘的一個賜予

  像注視著你的睡夢 攏在

  我懷抱的守夜之中。

  —博爾赫斯《愛的預感》

  “情人節”總是在感傷的時刻到來。在中城皇後街的人行道上,一夜之間出現了很多顆用粉紅色的油漆畫的心。起初隻有拳頭大小,密密麻麻的,後來雖然變得有些稀少,卻越來越大,甚至超過了車輪。每顆心的形狀驚人地相似,應出自同一人的手筆。在長長的一段路上,一顆顆心在晦暗的冬日裏閃耀著,明麗奪目,使情人節在我眼裏驟然不同尋常了起來。

  我小心翼翼地半跳躍式地走著,唯恐踩到了其中的一顆,想象也開始舞蹈。是什麽人在寒風凜冽的冬夜畫下了這些心,又畫得這麽完整、鮮潤、飽滿?男人,還是女人?老人,還是小孩?要展示行為藝術,還是要渲瀉奔騰的情感?而這個人懷著怎樣的心情,創造出了人間最簡單而又最複雜的作品?

  我不能想象一個沉醉於愛情幸福的人,在情人節前夜的風雪中,麵對昏暗街燈、寂寞長街,一筆筆塗下心情。

  也許是天生的悲劇心理吧,總覺得畫心人曾經心碎過,才如此渴望完整;情感世界曾經荒蕪、空虛過,才如此向往鮮潤與飽滿。或許在這一段路上,畫心人和自己的所愛曾多次攜手走過,於是要把遺落的心描繪出來,在記憶中放大……

  突然心生羨慕,不是因為畫心人的獨出心裁,隻是因為他/她至少還能找到生命中的一段路,撿拾自己的心。而我呢?心遺落在滄海中了,能去水中畫心嗎?或許我能把心打撈出來?

  在網絡上尋找情人,和在滄海中撈心又有什麽區別呢?

  “靈魂伴侶”網站鍥而不舍地往我的電子郵箱裏轉寄男士們來信,還有他們的檔案。我忘記了關掉自己的賬號,網站管理人自動從我的信用卡上取了錢,延續了我的會員資格。在收款的問題上,生意人絕不含糊。網站管理人還發了一封熱情洋溢的電子郵件給我,應允我如果六個月內還尋不到“靈魂伴侶”,他將慷慨贈我六個月免費會員資格。

  我是不是要打一場“尋找靈魂伴侶”的持久戰?

  有一封郵件引起了我的注意。發件人名叫格蘭特。他說:“你有興趣了解我嗎?看我和你能不能一起寫一篇古老而又新鮮的愛情故事?”

  在所有給我寫信的男士中,格蘭特是唯一的一位回應了我檔案中的開場白。至少他聰明,懂得作文扣題,或者說對症下藥。

  孤獨的人都是患者,而藥方不在醫生手裏,卻在靈魂伴侶的手裏。

  格蘭特自我介紹有些特別:“在愛情、婚姻上犯過幾次錯誤,但還有勇氣從頭做起……”

  “勇士!”我自言自語。在情場上屢戰屢敗,但屢敗屢戰,我們能不把自稱“勇士”嗎?

  我接著讀他的檔案:

  名字:格蘭特

  身高:1.83M

  體重:190磅

  眼睛的顏色:褐綠色

  頭發的顏色:棕色

  族裔:白種人

  出生於:荷蘭

  興趣:遠足,劃獨木舟旅行,看戲,打高爾夫……

  學曆:碩士

  職業:市場營銷

  收入:以後告訴你

  關於我自己:真誠、聰明、體貼、獨立

  理想的男女關係:做彼此的最忠實的崇拜者

  心目中的伴侶:美麗又性感,聰明但不自高自大,高貴但又腳踏實地,體貼而獨立

  ……

  格蘭特在他的檔案旁貼了幾張照片,有嚴肅的西裝照,也有輕鬆的休閑照,最後一張要有趣得多:穿著短褲的他微笑著站在河水裏,兩手扶著頂在頭上的一艘紅色的獨木舟。

  在檔案中,他說他曾幾次駕獨木舟順著河流、湖泊從加拿大南部一直漂遊到北部。

  我想起在多倫多韋爾斯利地鐵站見到過的一巨幅攝影作品:夕暉融金,點點落在綢緞般光潤的湖麵,湖上橫躺著一條拙樸的獨木舟,畫麵下的空白處有一行字:加拿大人是懂得如何在獨木舟上做愛的人!雖然對獨木舟的窄小空間不敢恭維,但對加拿大人的率真、坦誠不得不敬佩。加拿大可以說是在獨木舟上成長起來的國家,在安省的Peterborough,甚至還有一家收集了600多條獨木舟的博物館。

  駕駛獨木舟橫穿全國,白日裏在水上旅行,夜間風餐露宿,無限地貼近自然。在旁觀者看來,一舟一槳地航行,被水浪衝蕩得上下翻飛,既辛苦,又危險,可是劃舟者卻覺其樂無窮。

  我的目光停留在這個頂著獨木舟的男人的臉上,他的笑容讓我心動了一下。在我這個年紀,心動有點像天方夜譚,因此這“一下心動”足以促使我給他寫一封回信。一個在職場上奔波的人,沒有把自己完全包裹在西裝革履之中,封閉在會議室的討論和酒吧的交際之中,而找出安靜的時間獨處,貼近自然,說明他活得還多麵,還豐富。

  我的回信很簡短:“有興趣了解你,不過請不要叫我寫電子郵件。因為業餘時間寫作,打字讓我感到疲憊。”我留下了電話號碼。

  第二天是星期六。早晨,天落雪了,飄飄揚揚,像要傾訴些什麽。窗外的街道寂寂的,公寓內似乎比平日更冷了幾度,更靜了幾分。

  我坐在餐桌旁喝咖啡,讀加拿大著名女作家艾麗絲·蒙羅(Alice Monro)的作品。

  電話鈴響了,我接起電話,“Hello!”

  電話的另一端響起的是一個醇厚的聲音,“請找海倫娜。”

  “我就是。”

  “我是格蘭特。”

  那個劃獨木舟的男人!我的眼前浮現出碧波、紅色的獨木舟,還有他被曬成古銅色的皮膚,我不由得微微一笑,“格蘭特,你好!”

  “你今天早上好嗎?希望我沒有打攪你。”他問,口氣像熟人間的問候。

  “還好,天在下雪,人在讀書,一切正常。”

  他在電話的另一端輕聲笑了,“海倫娜,能告訴我你做什麽工作嗎?”

  “你要電話麵試嗎?”

  格蘭特一笑,“你難道不想應征我的女朋友的職位嗎?”

  “如果當你的女朋友是一份工作,我可要撤回自己的簡曆。”

  我們笑起來。

  “你的檔案讓我很感興趣。”他說。

  “為什麽?”

  “開場白非常簡短,卻包含豐富內容。你寫了很多愛情小說,在生活中卻沒有愛情,但你始終相信愛情,這說明你是一個樂觀的人,感情也很細膩。”

  “你快成心理醫生了。”

  “重感情的人,常常得不到感情回報,因此你還單身。”

  “或許因為我太挑剔。”

  “我可能也有同樣毛病。”

  “謝謝你提醒我。”

  “兩個挑剔的人,麵對麵,一定有好戲看。”

  一刻鍾後,格蘭特和我交換了電話號碼,他約我周日下午兩點在布洛爾大街和芭瑟斯特交界處的名為“Second Cup(第二杯咖啡)”的咖啡館見麵。

  我喜歡“第二杯咖啡”,因為它總讓我聯想到生活中的第二次機會。

  那一夜,我夢見自己在河水中仰泳,準確地說是漂流。那是一個幾乎完美的午後,河水暖暖的,身上的每一個毛孔都愜意地舒展開,使我完全忘記了長冬的冰寒。

  漂流是太陽底下的享受,何況河麵上還鋪滿了紅玫瑰。太陽仿佛一個天才的指揮家,在微風中灑脫地舞動指揮棒,把光的音符潑撒到河上,河水便靈動起來,水中蓮也開始翩翩舞蹈。

  我閉上眼睛,順水而漂,順水而流……

  周日是多倫多冬天一個典型的日子:陰冷、壓抑。天上起初飄雨,後來雨在不知不覺中變成了雪。

  兩點整,我走進“第二杯咖啡”時,並沒有見到格蘭特。我不無失望地撿了一個靠窗的位置坐下來,心裏告訴自己隻等10分鍾。

  電話鈴響了,是格蘭特。“地鐵出了故障,對不起,我將遲到10分鍾。”他說。

  10分鍾後,格蘭特披著一身雪花走了進來。我立刻認出了他,不是憑對他照片的記憶,而是憑直覺。身材高大、兩眼聰慧、笑容溫暖,他從虛幻的網絡空間來到了香氣四溢的咖啡屋。

  我慢慢站起身。

  這時他張開雙臂說:“海倫娜,讓我擁抱你一下。”

  是出於禮節?還是油然而生的親近感?可一個溫暖懷抱的誘惑多麽不可抗拒!

  我猶豫了兩秒鍾,投入了他的懷抱,並把頭在他寬厚的肩頭靠了一瞬。靠在一個成熟男人的肩頭,是一種奇妙的感覺。

  寒冬的腳步似乎突然停滯了。

  後來我曾不止一次問格蘭特:“你是不是第一次約會都和女人擁抱?”

  他總是搖頭。

  “那為什麽對我破例?”

  “因為你值得擁抱,需要擁抱。”每次都是同樣的答案。

  格蘭特在我對麵的位置上坐下了。兩杯冒著熱氣的咖啡被擺在了我們之間。呷一口,咖啡的味道從未如此醇厚。

  格蘭特說:“我想不明白,像你這樣的女人,聰明、美麗、特別,怎麽會是單身?”

  我仰臉笑起來,“你是變相恭維我,還是真想不明白?”

  “兩者都有。”

  “情場上不行運。獅子座的女人,找到幸福不容易。”

  “你是獅子座的?”格蘭特叫起來,“我也是獅子座的!”

  “兩頭獅子相遇,看這個故事怎麽發展?”我佯作為難。

  格蘭特輕輕拍拍我的肩頭,“我對這個故事產生了濃厚興趣。早晨我在“環球郵報”上讀到今天獅子座的運程,說我們的愛情生活將出現巨大變化。”

  “約會一個從東半球來的女人,這變化是夠巨大的。”

  “我承受得了,別以為我是膽小鬼。”

  “你也別以為中國女人是洪水猛獸。”

  格蘭特急忙擺擺手,“不,恰恰相反,我覺得中國女人特溫柔。”

  “你嘴很甜,甜言蜜語轟炸總能使我舉手投降。”

  我們又相視一笑。

  “不過我對中國人也有點意見。你們讀書太刻苦了!我上大學時,每個星期六晚上,我去酒吧聽歌、打台球、喝啤酒,玩盡興了才回家,路過學校圖書館,看到我的中國同學都還在學習!”格蘭特提高聲音,“半夜十二點他們還在學習!”

  我笑起來,“這我相信。”

  “你們把我們西方人的快樂都拿走了!”他調侃地說。

  “我們中國人很自律。”

  “你在業餘時間寫作,一定也很自律。你都寫些什麽?”

  “移民生活啦,愛情故事啦,其實不懂愛情的人才不停地寫愛情。”

  “我相信你懂!”

  “對我這麽有信心?”

  他點點頭,“這一次,我的直覺該是準確的。”

  交談可以產生愉悅,而愉悅時,時光便飛逝起來。我們談天說地,彼此的生活和工作。每人喝下兩杯咖啡後,就到了結束第一次約會的時間。

  我和格蘭特離開咖啡屋,來到芭瑟斯特地鐵站。依然是風雪交加。在進站口處格蘭特拉起我冰涼的雙手,並在我的唇上輕輕地吻了一下。他的手和嘴唇都是熱的,在那個陰冷的日子讓我感受深刻。

  我們相互道別。一個向西,一個向東,幾分鍾內就站到了各自的月台。月台上也是一無例外的冷,且乘客寥寥。他並沒有約我再次見麵,我想,但他吻了我。吻,是徹底告別?還是一種再見的暗示?

  我要乘坐的火車進站了,我走進車廂。火車在月台上停留了大約30秒。在那30秒鍾,我忍不住透過車窗尋找格蘭特。他依然還在,並微笑著向我揮手告別。我突然淒惶起來,也許這隻是城市裏男女典型的第一次約會,從此便彼此永遠擦肩而過,而格蘭特是多麽特殊多麽令人依戀的男人,也許他正是我要尋找的“靈魂伴侶”!我把擔憂、留戀甚至孤苦無助都從眼神中泄露了出來。

  火車啟動了,格蘭特在我的視線中漸漸消失……

  我剛到家,就接到了格蘭特的電話,他約我下周六在“水中玫瑰”餐館見麵。

  我沒料到自己的懸念在這麽短的時間裏就有了答案。我說:“水中玫瑰?這名字很美。”

  “地方也美,會和你相稱。”格蘭特說。

  天哪!他已開始變相恭維我。但願我碰到的不是一個情場上“甜蜜殺手”。

  放下電話,我對自己嚷了一聲YES即使他是“甜蜜殺手”,我也情願做一次“刀下鬼”。

  下一個周六終於來了。我有些惴惴地等待著這“第二次約會”,也就是眾所公認的“正式約會”。

  “水中玫瑰”餐館坐落在市中心最古老的一座建築中,情調古典高雅,是好萊塢明星在多倫多喜愛逗留的地方。

  我特地穿一件短小的黑色夜禮服,一雙粉紫色的皮鞋,拿一個粉紫色的皮包,竟無意中和格蘭特的黑西裝、粉紫色的領帶相配。

  我和格蘭特相互打量片刻,相識一笑。

  “我好像沒發Email告訴你我穿什麽。”格蘭特說。

  “這叫不謀而合。”

  “如果我們喜歡同樣的顏色,那我可有點兒害怕了。”

  “怕什麽?”

  “怕我們的關係向美好方向發展……”

  我微笑,“原來你也有幸福恐懼症!”

  吃一頓精美的晚餐是城市男女典型的約會方式,而“水中玫瑰”營造最理想不過的氛圍:鋪著純白台布的餐桌,桌上散發香氣的蠟燭和插著一支新鮮玫瑰的花瓶,還有英俊而又彬彬有禮的男侍應生,抒情的鋼琴曲……

  晚餐包括澳大利亞紅酒,Caesar色拉,味道鮮美的三文魚,還有巧克力蛋糕。

  “我看你在網上的檔案,你剛離婚,能問是什麽原因嗎?”我問。沒有人願意重蹈覆轍,首先要知道“覆轍”是什麽。

  “原因很多,”格蘭特歎口氣,“以前我一直以為結了婚,就要真心實意愛一個人,不乞求,也不索取,可我前妻事事都要斤斤計較,我為我們的家做了許多事情,但她從不感激……”格蘭特歎口氣,“我們會因為一點小事爭吵,最後會因為一個詞兒爭執不休,我失去了耐心……去年秋天,下了一場罕見的大暴雨,我和她大吵一通,決定分手,那一天改變了我的生活……”

  “這麽巧?阿瑞和我,也是在那一天,分開了。”

  “對不起,我提了個讓你不愉快的問題。”

  “沒關係。這些話題我們遲早要談的。我們每個人都比別人想象得複雜。再說生活從來就不是巧克力蛋糕,不可能總甜蜜。”

  格蘭特告訴我,他出生於荷蘭北部小鎮的一個牧師家庭裏,兩歲那年隨父母移民到加拿大。

  “其實我和你一樣,也是移民,我們家人早年的生活很艱苦,也受過不少歧視。”格蘭特說。

  格蘭特全家七口人靠父親微薄的薪水生活。他從十五歲開始就在教堂裏做清潔工,用賺的錢支付部分學雜費。後來又從銀行貸款支付大學學費,靠做臨時工支付生活費。

  有一年夏天,他費盡周折,才在一家園藝公司找到一份工作。晴天的時候才有活幹,到了雨天不能工作,當然也拿不到工資。他日日盼望天晴。在烈日下割草、種花是一份苦差事,工作還不到一小時,全身就被汗水浸透了……

  “很多人說我是幸運兒,其實我的每一分成績都是努力換來的。”

  “我也一樣,我如果坐在家裏等運氣來敲門,我早餓死了。”

  晚餐之後,格蘭特開車送我回家。

  多倫多夜晚街道上的燈光,變得溫婉柔和,甚至櫥窗裏的模特都眉目傳神。

  因為一個人,一座城市開始脈脈含情。不,不僅一座城市,甚至加拿大、中國,甚至整個歐洲都變得生動、充滿希望。我想。世上的人超過50億,真正能給予美好時光的,隻有寥寥幾人,而這寥寥幾人,還常常擦肩而過。

  相遇便是美麗。

  雖然,許多浪漫相遇會以悲劇的形式告終,或極不愉快地結束,可是始終相信幸運也會拜訪自己,相信世間必有一人,同樣堅韌而敏感,同樣熱忱而孤獨,不管說哪一種語言,有著什麽顏色的眼睛,向往“執子之手,與子偕老。”

  因為一個人,世間情海中,多了一艘船……

  到了公寓樓門口,格蘭特停了車。

  我說說:“我們就在這兒說再見吧。”

  他拉起我的手,“不要急著說再見,我放一支歌給你聽。”

  他把一張CD放入音響,很快車內便響起Billy Joe 歌:The Night Is Still Young(《夜還年輕》):

  Now I know you're the one I need

  To make things right again

  And I may lose the battle

  But you're giving me the will to try

  Oh

  While the night is still young

  Because the night is still young

  I've got a lot of catching up I've got to do

  While the night is still young

  While the night is still young

  I want to try to make the world brand new

  While the night is still young

  I'm young enough to see the passionate boy that I used to be

  But I'm old enough to say I got a good look at the other side

  I know we got to work real hard,maybe even for the rest of our lives

  But right now I just want to take what I can

  Get tonight

  While the night is still young

  ……

  戲劇的帷幕剛剛被掀起一角,夜還年輕。在穿越了白日擁擠不堪的旅行之後,才到達黃昏的寂寞之境,期望的是一場心領神會的世紀之約。前世千百次的回眸,才換得今生的一次擦肩而過。他把我攬進懷中。不知不覺中,輕輕地吻了我的唇。

  在此之後,我們開始了被我稱為“俗套”的約會。

  玫瑰花、燭光晚餐、紅酒、巧克力蛋糕……看戲、聽音樂會、海灘邊的散步……像所有墜入情網的人說一些甜蜜的廢話,可又樂此不疲;因為一連串的關心而不停地受感動,又回報一些多餘的體貼;牽著手去超級市場購物,或者興致勃勃地看一場沒有新意的好萊塢電影……生活變成了俗套的連環,可是在每個早晨都開心地期待一個新的環節。

  俗套,原來也可以是美麗的。

  生於60年代,成長於70年代,初戀於80年代。那是壓抑、尋覓、受傷、複原的年代。我是從詩中開始感悟愛情的。一直想往超凡脫俗愛情,也許都是文學惹的禍。無奈很貪生,不會像祝英台或朱麗葉般殉情;又很愛惜身體,也不可能像林黛玉那樣為情心碎流淚,直至消殞了一縷香魂。不過,骨子裏總希望愛得驚心動魄,像《紅與黑》中的瑪蒂爾德那樣抱著情人的頭走向墓地,或者無怨無悔地奉獻、犧牲,直至蠟炬成灰。

  在文學中,一夢蹉跎了光陰。

  終於有一天,把生活和文學區別開來,落入塵世的愛情。

  冬日的安省戴爾塔度假村是寂靜的。湖畔隻見幾幢小樓,樓身伸展到湖麵上,遠看去像幾隻沉思的水鳥。夏日裏波浪的躁動都已平息,湖麵被白雪覆蓋,純淨、安閑。冬季,似乎叫停了時光。

  格蘭特和我走進其中一幢小樓,放下行裝,點燃了壁火。他拉著我的手坐在床上,注視著我的眼睛。在那一刻我能聽到的是壁爐中火花迸濺的聲音,他的心跳和呼吸。

  他慢慢地替我脫去身上的衣服,外套、毛衣、襯衣、文胸,這些我多年來為護衛自己而添加的盔甲,每除去一層,我便輕鬆了一分……我把手指伸向了他的襯衣紐扣,想探知被他隱藏起來的歡喜與憂傷……

  當我們赤裸著相擁著陷入柔軟而寬大的被子下麵,世界便縮成了暖暖的幾平方英尺。在這幾平方英尺的樂園中,我們似乎變成了極富創意的音樂家,而把對方變成了樂器,有血有肉的樂器,歌吟、舞蹈、彈撥、撞擊……忽而是藍調搬的抒情,忽而是搖滾樂般的激蕩……

  在萬曲止息後,格蘭特問我:“什麽樣的性愛最讓人陶醉?”

  我找不到合適的形容詞,便說“這樣的……”

  “這樣讓人感到安全的。當你感覺到,身邊的這個人不會欺騙你,不會輕視你,不會冷淡你,你就感到安全,你的身體想托付。”

  “中文中有個詞兒,身心投入,其實該改成心身投入才對。”

  “我真要感謝‘靈魂伴侶’網站!在那裏我找到了另一個異類!”

  “你是異類嗎?”

  格蘭特沒有直接回答,而是問我,“你看過電視片《紅鼻子馴鹿魯道夫》嗎?”

  我搖搖頭。

  於是他給我講起了魯道夫的故事:“魯道夫天生紅鼻子,常被其他馴鹿嘲笑,‘哈哈哈,紅鼻子的魯道夫,哈哈哈……’可憐的魯道夫,在馴鹿群中不受歡迎。有一年聖誕夜前夕,天下起大霧,聖誕老人擔心給自己拉雪橇的馴鹿看不清路,耽誤了給小孩子們送禮物。要知道小孩子們多麽盼望聖誕老人的到來呀。聖誕老人來到馴鹿村,想找一隻馴鹿替自己拉雪橇。他看到有著閃亮紅鼻子的魯道夫,開心地說:‘你的鼻子這麽閃亮,一定可以為我照亮道路。就請你幫我拉雪橇吧!’從此,魯道夫成了聖誕老人的飛天馴鹿雪橇隊的隊員之一,和其它八隻馴鹿一起,載著聖誕老人給小孩子們送禮物。”

  我恍然了,“你就像魯道夫。”

  “因為天性敏感,不合群,經常受同伴嘲笑。紅鼻子魯道夫,是個別的,是另類,但另類也有自己的價值。”

  西半球、冬季、白日、湖邊小屋、壁火,還有一對膚色相異的另類男女……我們曾走過全然不同的兩條路徑,但幸運的是這兩條路終於在千回百轉之後交叉了:

  1956年,格蘭特出生於荷蘭北部一個人口大約兩千的小鎮凱丹姆,那裏的人世代以種地為生。格蘭特的父親斯蒂文是小鎮唯一的牧師。

  1966年,中國文革爆發,我出生在中國東北邊疆的冰城,當天我父親作為冰城最大的“黑幫分子”被掛上黑板遊街;格蘭特在加拿大安大略省小城斯通尼讀小學。

  1976年,我讀小學三年級,我父親在“四人幫”倒台前蒙冤入獄。我在一間簡陋的小平房裏第一次讀小說;北美青年崇尚自由的運動達到高潮。格蘭特讀大學二年級,主攻數學,迷戀Elton Jonh,Cat Stevens的歌,與高中戀人訂婚。

  1986年,我讀大學中文係。格蘭特在加拿大國家銀行任電腦程序師,他的兒子開始學走路。

  1996年,我在美國學習兩年英語之後,進入美國東北大學讀書。半工半讀,並結束了第一次婚姻;格蘭特進入加拿大都市金融財團工作,在離異一年後再婚。

  2006年,格蘭特與第二任妻子多蘿西在分居兩年後離婚。我和格蘭特在多倫多相識。“Toronto(多倫多)”原為印第安語,意即“相會的地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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