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營紗廠的高明手段
說起張謇經營大生紗廠的高明手段,其實紗廠一開始投入生產,便麵臨著棉花原料市場與棉紗銷售市場的激烈競爭。從以上環節當中可以看出,張謇采用的有效辦法就是跟當地商界的著名人士保持緊密的聯係,巧借他們的力量來收購原料和推銷自己生產出來的紗。
那時候,南通每年的棉花產量大概是180多萬擔,然而,日資棉紡織企業也瞅準了這個,也來這裏對棉花進行收購,這一切張謇自然都是很明白的,因此他在大生紗廠《廠約》一開始,便將日資紗廠到他們那個地方收購棉花的極其重要的問題亮明了,他為大生紗廠裏建立了一整套的棉花收購係統。當中之一便是張謇自己設立的“門莊”。也有棉花商人和大生紗廠簽訂了合同用自己的錢對棉花進行收購的,他們從當中獲得的是傭金,這便是“抄莊”。也有的是商人自己沒那麽多的錢,是張謇的大生紗廠為他們拿出一些錢替廠裏下去對棉花進行收購的,這是“下莊”。
張謇為了從根本上解決原材料的供應問題,自1901年起,於墾牧公司上下功夫,先後創辦了通海墾牧公司等一係列的農墾公司,來大力發展棉花的種植,確保大生紗廠原料的充足供應。
為了對新開墾地區的棉花收購進行有效管理,張謇又生妙招,建立了不少被稱為“分莊”的輔助單位,這樣的單位總數量相當的多,有23個。張謇建立的棉花收購係統,利用的是地利人和之優勢,和對家鄉棉農儲花多少的準確預計,運用的是“人棄我取,人取我舍”的戰略,在跟日本的廠家競爭當中節節獲勝,從而購得了物超所值的好棉花。
張謇還對土布業市場極為關注。他的大生紗廠銷售的主要對象就是他們本地的那些手工業織戶,因此張謇把生產的重點放在了紡十二支紗上麵。因為張謇是狀元出身,他便以“魁星”作為他們大生紗廠的機紗商標。這個商標表明著他們大生紗廠永奪第一的信心,下麵還設有“紅魁”、“藍魁”、“綠魁”、“金魁”、“彩魁”等不同產品線。張謇於通海地區組織了一批富裕的紗莊作為基本戶,讓他們對於銷售大生紗廠生產的紗具備優先權。
股份製是大生紗廠的又一新特點。張謇和他的三哥還通過勸說和結成兒女親家等辦法跟通海地區關莊布大商人劉一山、章維善和沈敬夫等一些人建立了親密的關係,讓他們入股大生紗廠,並於門市收布的時候盡力向織戶們推薦大生紗廠的機紗。
此外,張謇還非常注意跟本企業以外的商人們發展友好合作關係。比如跟地方上的錢莊共同為當地土布商人提供特別的信用貸款等等。大生紗廠的棉紗全都是通過開盤的方式向各個紗莊進行批發銷售。
大生紗廠各廠,還於企業當中開有門市,但是在1913年之後便停止營業了,所有貨物都按件批發給了紗莊。大生紗廠在股市上自己掌握開盤時間,一年當中隻開四、五盤,並且全部選擇於花紗價格對企業有利的時候才將紗放出廠去。
張謇辦廠因為資金短缺,但是他還是因地製宜,探索出了一條節約交易成本的新路子,把交易行為內部化,即實行縱向一體化發展,組建跨行業跨部門的企業集團,把市場交易的一部分納入企業集團的內部,用這個來增強自己的競爭實力。張謇因地製宜立足本地,運用縱向一體化的辦法,往棉紡工業的上遊和下遊發展,還有個節約成本的好處就是能夠降低由於不同地域流通而帶來的厘金等稅收盤剝,因此,張謇也讓生產各個環節盡量在一個地方完成。
為了更有效地拓展上海等一些地方的市場營銷業務,張謇在大生紗廠剛剛開建的時候便設立了駐滬賬房。到了1907年的時候,張謇又把原來的駐滬賬房提高了地位,變成了駐滬事務所,隨著大生紗廠係統企業的持續增設,他們的資本係統也慢慢發展成為了具有多種聯係的紐帶和多角化經營的企業集團,駐滬事務所也發展成為了集團內部數十個企業掌握市場的行情、采辦物料、批售產品、調劑頭寸和接待來滬人員的多重機構。
張謇在大生紗廠所采取出的一係列措施,使大生紗廠發展很是迅速,步子也邁得越來越快,沒有多長時間,便組建成了中國第一個民營的跨行業企業大集團。
特別是在企業管理上,是張之洞無論如何也難以相比的。張之洞總有些主觀、盲目和反科學性。而張謇這方麵就比張之洞強得多。他辦什麽事情都考慮得很周到,很細致。市場瞬息萬變,而他總是察世情、觀物情,還要求進出貨董察歲收、權市價,經過對市場的精細調查,獲得銷紗的總數,作出自己廠家所出應在50%—60%的結論。他還利用自己在當地強大的影響力,把外地資本很容易地就擠出了通海地區,且通過政府獲取了百裏之內20年的專利特權。最先實施了把控製通海市場當成目的的發展戰略。此種自最初便把市場當成出發點的經營辦法,乃是資本主義的經營模式。企業的經營和管理是否有成效,最大程度地取決於有無完備的組織係統。在辦廠之初,張謇就於他的《廠約》裏明確地將廠中的內部事務根據它們的特點予以分類,且進行細致歸納,分作四個子係統:供銷經營、生產加工、財會文牘和總務後勤。這四個係統分別設一董,進出貨處與總務後勤增加幫董,張謇親任總理,掌管大小事務。
張謇還通過製定規章製度來實現目標管理,他親手製定了《廠約》,草擬的《廠章》為大生紗廠內的廠法廠規,裏麵所有的規定都十分嚴格。其中《廠約》是對經營管理人員發生作用,而《廠章》是對工人進行約束。《廠約》是6條規定,《廠章》是194條。可以說這樣的規章製度,是相當完整和先進的。在當時整個中國也找不出第二家這樣完整和先進的企業管理規章製度。張謇總是說:艱苦奮勵,則雖敗可成,侈怠任私,則雖成可敗。繩之以大義,執事百工與有責矣。(張謇《張謇全集》)在人才的任用上,張謇和張之洞更是不同。張之洞搞企業,每辦一事,必然是擺好大的官架,帶領著手下各級管理人員,一齊上手,並駕齊驅,致使人多亂哄哄,湊熱鬧而不辦事,隻指望張之洞一人。而張謇不同,他從小一路走來不容易,加上他開始辦廠的時候吃了很多苦,資金也來之不易,因此,他很注意用人,努力做到人盡其才,各有事做,不浪費一點人力。他辦事一向從儉,出門辦事能步行就步行,不能步行,便坐獨輪小車,向來不會乘轎子。就是出外視察,經常也是坐牛車。這樣的輕車簡從,形成了他一生的辦事風格。他始終反對興師動眾迎來送往,他數次去常熟和無錫給他的老師翁同龢、趙菊泉掃墓,沿路的官員聽說後,都上車站或碼頭迎接,甚至舉辦歡迎儀式,但全被他一一謝絕。他每次都是悄悄入住,默無聲息。
張謇親自製訂的《灶友專章》第一條規定:灶友下灶,雇有常車,不得乘轎,不特節費,亦防惰性。他的《書稟專章》規定:寫信不用客套,隻敘實事。張謇用這些改革措施來提高文風和辦事效率。
對於高級管理人員的任用,他更是謹慎和嚴格。比如,管理進出口貨董沈敬夫、廠工董高立卿和徐翔林,以及蔣書鹹等人,全是張謇平時非常要好的朋友,也都為張謇辦廠的前期出了很大力,做了很多事。像這樣的人才,在張之洞那裏根本就不會有,也找不到。
對於鄉人和親戚,他都同等看待,絕對不搞特殊化,不任人唯親。也因為此,張謇創辦的大生紗廠利潤滾滾而來,自1899年起,至1913年,他的賬麵總盈利高達489萬,公積是73萬。大生紗廠於逐年增資發展的情況下,利潤總是在20%上下,最高的時候達至30%以上。
在人事關係上,張謇規定,隻要是工廠裏的執事人員,一律都稱為“先生”,不能沿用舊稱呼“老爺”。這給人一種平等的感覺,從而拉近了上下之間的關係,使人們的幹勁更足。
另外,張謇於原料供應和生產加工與產品銷售等環節上,皆於極大程度上走上了良性循環的市場大道,且讓張謇的事業擴大到教育和慈善等許多方麵,形成了社會化大生產係統,極大地豐富了經營思想。使他成為了東西實業界的領袖人物,人們把他比作“中國的洛克菲勒”。7
造福一方——一個這樣的“資本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