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學泰
自“蘇東波”以來,美國政治學者福山因《曆史的終結》一書頗為大陸學者詬病。最近出版的他的新著——《政治秩序的起源——從前人類時代到法國大革命》似又有獲大陸學者好感的勢頭。在這本書中,作者提出人類生活中“成功的政治秩序”在於國家、法治和負責任政府三者的均衡。書以“中國第一”開篇,他“把中國當作國家形成的範本,而探詢其他文明為何不複製中國道路”。福山認為“中國是開發國家製度的先行者,但西方的政治發展史解說,卻很少提及此一創新”。這個論斷讓一些人開心了一陣子。
講國家機器,以古代中國為例還是有眼光的。人類文明史中,華夏民族不是第一個創建國家的族群,但四千多年的華夏民族文明史中,統治者雖是“你方唱罷我登場”在不停變換,但國家從沒有中斷過卻是不爭的事實。在悠久的國家史中,我們所采取的是君主製,後來發展為皇權專製,一以貫之,長達數千年,直到辛亥革命,建立亞洲“第一共和”為止。這個國家機器不僅年頭長、不曾中斷,而且權出一孔,所有權力都集中在皇帝手中,從個人財產到精神層麵都要管,形成皇帝個人的獨裁專製。
這個獨裁專製是剛性的、無孔不入的;然而,或在製度的形成之初,或在後來的發展過程中,統治者有意無意為這個製度設置了一些彈性機製,使它沒有一“剛”到底,在枝節問題上還有些回旋餘地。例如“選賢任能”機製(先是察舉,後是科舉),“言官”製度,“皇恩大赦”以及本篇要談的皇帝下“罪己詔”製度等等都是,大約這也是中國皇權專製能夠綿延久長的原因之一吧!
1.君、親、師
古代歐洲也有君主製,他們的“君主製”很平實,在那裏政治統治是與神的感召分開的(古希臘時代也有過一段人神不分,國王、祭司一體的時期,但基督教傳入歐洲之後情況發生了改變)。《聖經》中耶穌說“上帝的歸上帝,愷撒的歸愷撒”,君主與神靈是兩股道跑的車,這個主張把神權信仰與世俗統治分得清清楚楚。
我們的君主製的帝自其產生就是帶著一股“神氣兒”來的。基督教中是上帝造人,並且創造了樂土伊甸園和宇宙萬物。而我們華夏民族是帝王造人、是帝王創造萬物,女媧不是“三皇”之一嗎?用火是燧人氏發明的,住房是有巢氏,農業、治病是神農氏發明的,舟車是軒轅黃帝,養蠶繅絲製衣是他的妻子嫘祖……與我們生活密切相關的萬事萬物幾乎都是“聖王”或與“聖王”有關的人物創造或發明的。君主像上帝一樣在創造著人類與宇宙萬物,傳說中的“三皇五帝”,人們是把他們看作半人半神的人物頂禮膜拜的。“君”如果成了天下的共主,就有了天子的別名。“天”等於是西方的上帝,上帝的兒子是人間的帝王,自然有“神”的地位、權力與職責。
“上管天,下管地,中間管空氣”,我們覺得統治者權力太大了,無處不管,可是在他們看來這是責任!老百姓好像是迷途的羔羊,就得仰賴統治者操心費力,把他們(或者說“我們”)管得(或說“放牧”)好一些,春秋時期晉國的師曠說:“天生民而立之君,使司牧之,勿使失性。”管的目的還是使芸芸眾生不要迷失了本性。
傳統的意識形態中,君王有兩個身份:一、他是天的兒子,這就確定了“君”與“神”的關係。二、“君”還是人民的“父親”。這層關係怎麽來的?上古的中國是“宗族——氏族——部落——部落聯盟”像攤煎餅一樣逐漸發展來的,其核心都有切近的血緣關係,越往外越遠。如費孝通先生在《鄉土中國》所說的“差序格局”。秦代以前在上位的統治者與被統治者大多都有點血緣聯係。特別是周朝確立了“宗法製度”,這種聯係規範化了、製度化了。因此,老百姓不僅是臣民,而且是子民;天子不僅是君主而且是君父。既然是父親,孩子們的一切包括喜怒哀樂、一顰一笑都在關注之內。父親對兒子是不興講權利義務的,如果兒子貿然向老爸主張權利,傳統的老爹會勃然大怒的。“小子!自你生下來,老子什麽沒有為你想到?進托兒所,上幼兒園,選擇好的學校,待大學畢業了,還要想著為你買房子,娶媳婦,生孩子。”父親是把孩子的“權利”(或說權益)視作自己的義務的。這種若有若無的血緣關係模糊了統治者與被統治者的界限,既然是“君父”了,子民還要什麽權利?如果說這在國家的初始階段,小國寡民,一國之中,皆屬熟人社會,血緣親情多少還有些作用(像周初建國時的古公亶父)。當人口多了,地域廣了,“什麽血濃於水”之類,不過就是口頭禪、應酬語罷了。《詩經·伐木》是講周天子宴請諸侯的,詩人代表天子對下屬的諸侯、卿大夫稱“諸父”(同姓)、“諸舅”(異姓),非常親切,但矛盾來了,征討殺伐還不是依舊?秦始皇之後,統治者與被統治者血緣聯係已經消失了,但統治者還把老百姓稱為甚至視為“子民”,老百姓隻好無可奈何地承認自己是“子民”,其實這隻是給冷冰冰的國家機器上增加了些脈脈溫情罷了。這種意識至今仍有餘響。
柏楊先生的雜文中常常戲稱國民黨警察為“三作牌”,就是因為台灣警局門前過去曾立有“作之君、作之親、作之師”的牌子,這正是古老的統治意識的遺留,也是當年國民黨對它的幹部的期待。要讓幹部牢牢記住你是老百姓的“君”,又是老百姓的家長,還要當好老百姓的導師。當然,這除了暴露當年的國民黨領袖頭腦冬烘、沒有時代感之外,唯一的作用是給老百姓留下一個噱頭。我1993年到台北參加一個學術會,當我住下之後,辦會人員拉著我到派出所去辦臨時戶口,麵對警察,我第一個念頭就是“三作牌”。“三作”是傳統君主製遺風,代表了專製與集權的統一,“上帝、愷撒”之說則反映了歐洲君主製是專製與分權並存的。
2.商湯的故事
小時候,念曆史就知道堯舜禹湯等人的名字。上大學的時候買了一本鄭振鐸的《湯禱篇》,後來鄭先生是我所供職單位(社科院文學所)的第一任老所長,這本小冊子我也感到親切起來。鄭先生早年著作中常常把古代難解的曆史故事、文學故事化為通俗文字,在上世紀五六十年代擁有許多青年讀者。這本書裏收了《湯禱篇》等五個故事。商湯是放逐夏桀、以商代夏的聖王,可是滅夏之後發生了大旱,一連七年沒有下雨,他在桑林祈禱求雨。
昔者湯克夏而正天下,天大旱,五年不收,湯乃以身禱於桑林,曰:“餘一人有罪,無及萬夫。萬夫有罪,在餘一人。無以一人之不敏,使上帝鬼神傷民之命。”於是翦其發,櫪其手,以身為犧牲,用祈福於上帝,民乃甚說,雨乃大至。則湯達乎鬼神之化,人事之傳也。
(《呂氏春秋·順民》)
湯之時大旱七年,雒坼川竭,煎沙爛石,於是使人持三足鼎,祝山川,教之祝曰:政不節耶?使人疾耶?苞苴行耶?讒夫昌耶?宮室營耶?女謁盛耶?何不雨之極也,蓋言未已而天大雨,故天之應人,如影之隨形,響之效聲者也。詩雲:“上下奠瘞,靡神不宗。”言疾旱也。
(《說苑》卷一)
旱象的可怖,對於一個以農牧為主業的原始國家是關係著生死存亡的。君主既是“天子”,您得向老天匯報一下吧!
這個故事中有兩點值得關注,一、從原始思維角度推想,大旱是因為上天發怒,要消除老天的憤怒就要祭祀,也就是用賄賂的辦法使其消氣。祭祀的用物,首先是“玉帛子女”,這些在古代社會中被視為流動資產中的大宗財物。奉獻“子女”就是人祭。這種人祭在殷商很普遍的,不僅甲骨文中有記載,考古發掘也有許多實證,安陽殷墟發掘中證明了隆重的祭祀都要用人作祭品,人祭最多的是小屯乙組第7號宮殿址,一次就用了585人。二是向上天作檢討、認罪。《呂氏春秋》記載,湯一個人把罪過都延攬過來,沒有推三阻四,更沒有諉過他人,或歸咎於客觀。《說苑》還記載了湯檢查的細目,他總結了六條,大概的意思是“政治行為沒章法”、“行事極端招人恨”、“貪汙賄賂公開化”、“拍馬告密成風氣”、“樓堂館所濫營造”、“女寵宦官幹朝政”。這些都是古代政治中易犯的毛病,他問蒼天,是不是自己也犯了這類錯誤?
《呂氏春秋》記載最令人震撼,湯要把自己當作人牲,乞求老天降雨。“翦(同剪)其發,櫪(木製刑具,類似拶子)其手,以身為犧牲,用祈福於上帝,民乃甚說”。這位與堯舜並列的“聖君”把自己弄成罪犯的模樣(剪發為髡刑,是古代五刑之一)走上獻祭台、準備點火,老百姓沒有挽留、也沒有感動得涕泗橫流,更沒有頌揚,而是“甚說”,很高興。這差事本來就是湯應該做的,別人還沒資格幹。如果湯不願意,民眾也許會強迫他做。《湯禱篇》中就講到:“希臘古代神話裏,曾有一個可怖的傳說,Athamas作了Achai地方的國王,古代的Achai人在饑荒或瘟疫時,常要在Laphystius山的高處,把國王作為犧牲,祭獻給zeus。”神話中的許多情節與思想意識是上古現實生活的遺留,中外相去不遠。
春秋戰國時期,君主權力膨脹,人們看到的隻是君王作威作福,很難想象他們的責任了。因此眾多談到湯祈雨故事的典籍中隻有《呂氏春秋》中明確記載了湯作為獻祭的人牲並被推上祭壇,這還有點上古遺意,那時權力職責是統一的。到了漢代,對此已經不能理解,於是,獻祭的不是湯本人了,而是他派出的代表,禱文中也沒有了“一人有罪,無及萬夫。萬夫有罪,在餘一人”的大包大攬了,隻是羅列些君王易犯錯誤條款,而且是以“問”的方式祈告上蒼,言不由衷,有些像後世皇帝的罪己詔了。此時,權力與職責分家了,君王隻是運用權力不再承擔責任了。上天示警還被重視,但懲罰卻可以移之於宰相了。這種思想在戰國時代就有了,《呂氏春秋》中記載:
宋景公之時,熒惑在心,公懼,召子韋而問焉,曰:“熒惑在心,何也?”子韋曰:“熒惑者,天罰也;心者,宋之分野也;禍當於君。雖然,可移於宰相。”公曰:“宰相所與治國家也,而移死焉,不祥。”子韋曰:“可移於民。”公曰:“民死,寡人將誰為君乎?寧獨死。”子韋曰:“可移於歲。”公曰:“歲害則民饑,民饑必死。為人君而殺其民以自活也,其誰以我為君乎?是寡人之命固盡已,子無複言矣。”子韋還走,北麵載拜曰:“臣敢賀君。天之處高而聽卑。君有至德之言三,天必三賞君。今夕熒惑其徙三舍,君延年二十一歲。”
故事發生宋景公三十七年(前480)。熒惑指火星,平常遊移不定,被認為是戰亂的象征;心宿是二十八宿之一,屬東方蒼龍,其中有三顆星,分別代表了皇帝和皇子。“熒惑在心”預示君主不祥,而宋地又在心宿分野,因此,職掌星象的官員子韋認為必有“天罰”降臨到宋景公頭上。不過他提出可以禳解,把懲罰轉移到宰相頭上,宋景公說宰相擔負著治國重任,不可,子韋又提出可以移至於民或氣候收成上,宋景公也一一反對。這個故事的結局是皆大喜歡,由於宋景公不推諉職責,勇於承擔,好人有好報,災禍禳解了,上天還給他21年的壽數(宋景公在位48年,死於公元前469年,距“熒惑在心”僅11年,“延年二十一歲”雲雲,分明是騙局)。到了漢代,天有示警,禍“移於宰相”已經成為常態,君主不必問,掌管星象的官員也不必費心禳解了。一有“天變”,宰相自然會引咎辭職。皇帝享有至高無上的權力,卻很少承擔責任了。
3.聞過、罪己、改過
傳統政體是君主專權(秦以後是皇權專製),這種前提下的政治學思考如何保障君主執政不出大問題時,儒家總結出三點:聞過、罪己、改過。要求君主應該具備這種品質。
《孟子》喜歡拿出榜樣叫統治者見賢思齊:
子路,人告之以有過則喜。禹聞善言則拜。大舜有大焉,善與人同。舍己從人,樂取於人以為善。耕、稼、陶、漁以至為帝,無非取於人者。取諸人以為善,是與人為善者也。故君子莫大乎與人為善。
作為君子,聞過則喜是底線,其次是善於接受不同的意見,最好的是主動與人們打成一片,接受人家的長處,把群眾的要求變成自己的施政方向。《周易·益》中將此概括為“君子以見善則遷,有過則改”。
傳統的政治學認為不怕人主犯錯誤,就怕他不認錯,或者有錯不改。子貢有個很好的比喻:“君子之過也,如日月之食焉:過也,人皆見之;更也,人皆仰之。”君王最要不得的品質是“處尊位而不聞其過”,更可怕的是聞過而怒。
君王一怒,揭示其過錯者便倒了大黴。最簡便的、也是最輕的就是給批評者戴上一頂“誹謗”的帽子。曆來議論人君就是大罪(法律用語是“指斥乘輿”罪),何況“誹謗”!許多君王以此拒諫,何況“誹謗”本身就是一條罪行,是進入了刑律的。秦朝法律中有“誹謗者族,偶語者棄市”(誹謗者誅殺三族,聚眾聊天斬首)。劉邦的“約法三章”隻是個臨時政策,漢初用的仍是秦律,秦法中的“挾書者族”是惠帝時才廢止的。漢文帝看到“誹謗罪”給君王“聞過”帶來的障礙,於是,釜底抽薪,廢除了“誹謗妖言”罪,公告天下:
古之治天下,朝有進善之旌,誹謗之木,所以通治道而來諫者也。今法有誹謗妖言之罪,是使眾臣不敢盡情,而上無由聞過失也,將何以來遠方之賢良?其除之。民或祝詛上,以相約結而後相謾,吏以為大逆,其有他言,吏又以為誹謗。此細民之愚,無知抵死,朕甚不取。自今以來,有犯此者勿聽治。
(《史記·孝文本紀》)
文帝為政力主寬鬆、寬仁,像“祝詛上”(詛咒皇帝)這樣的罪過,任何朝代都是滔天大罪(《唐律》列為“十惡”之一),他卻認為這是“細民之愚”,不必與之計較。目的在於鼓勵人們說真話,鼓勵有識之士敢於批評朝廷的大政方針。他認識到懲罰所謂的“誹謗妖言”,收獲的是萬籟無聲。朝臣“不敢盡言”,在野的賢達之士也不敢親近朝廷,人主無由得知政策的得失,更無由聞過,因此,他果斷地廢除這條律例,收獲的是“囹圄空虛,天下太平”,後人感慨“誹謗之罪除而後良言進”。
漢宣帝時,獄吏路溫舒評價文帝“敬賢如大賓,愛民如赤子,內恕情之所安,而施之於海內”。路所言並非諛辭,文帝一生兢兢業業,臨終“遺詔”中還說:“賴天之靈,社稷之福,方內安寧,靡有兵革。朕既不敏,常畏過行,以羞先帝之遺德。惟年之久長,懼於不終。今乃幸以天年,得複供養於高廟,朕之不明與嘉之,其奚哀念之有?”他覺得自己才智不夠,常怕犯錯誤,有愧於先帝。當皇帝久了,又怕有始無終,總算宇內安寧,沒有戰亂,又得盡天年,臨終沒有什麽遺憾和悲哀了。
時刻記住自己“不德”和“不敏”的漢文帝可能沒有秦皇漢武那樣的胸襟和才略,但他老老實實,創造了“文景之治”,給百姓帶來的是實際利益。一些富於才略、缺少“仁智”,然“其強足以覆過,其禦足以犯詐,其慧足以惑愚,其辨足以飾非,其堅足以斷辟,其嚴足以拒諫”(其強勢、能力、聰明、辯才、堅定、嚴厲足以蠱惑民眾、抵禦批評、文過飾非、破壞法紀、拒絕諍諫。見《春秋繁露》),這些“英主”隻手可以掩盡天下人的耳目,其氣魄才力又足以橫掃天下,使得天下躡足不進,噤口不言。像自負才學的隋煬帝對大臣們說“天下當謂朕承藉餘緒而有四海耶?設令朕與士大夫高選,亦當為天子矣”。他的確有才,其詩寫得比其外甥——唐太宗要好許多,整治老百姓的花點子也多,所以他敢向士大夫說:我不隻是憑血緣繼位當皇帝,就是靠才能競選也該為天子。可是結果怎麽樣呢?除了攪得周天大亂、“血流川原丹”以外,又給老百姓帶來什麽呢?
聞過、罪己(自我批評)、改過是儒家對統治者的期待,對皇權專製多少也是一個約束,但這種約束是軟弱無力的,儒者的期待也往往落空。皇帝不認錯,不改過,誰也沒轍。就是認了錯,向天下發布了“罪己詔”,也隻是等因奉此,官樣文章,言不由衷者居多,真心認錯的很少,過後能改的更是鳳毛麟角。
4.罪己詔
“罪己詔”在中國傳統中是極富特色、獨家專有的政治現象。
“罪己詔”是皇帝在國家出現了嚴重問題或者施政犯了重大錯誤向皇天、也是向老百姓做的書麵檢討。它源自君王對於自己責任和失責的確認,這件事兒在上古是不成問題的。那時國家小,社會風氣淳樸,君民相隔尚不太遠,君主的職責相對較為明確,出了問題,人們都在看著,想賴也賴不掉。推諉責任則被視為重大的政治問題,最高統治者做了壞事賴賬,上天示警也視而不見,這在民眾之中就喪失合法性,是很容易倒台的。《左傳》中說“禹湯罪己,其興也障焉;桀紂罪人,其亡也忽焉”。把賴不賴賬,認不認錯視作政治優劣的指標,這逐漸成為一種機製,作為君主專權的補充。
蕭瀚根據《二十五史》進行的統計顯示,共有79位皇帝下過“罪己詔”:漢朝15位、三國3位(曹魏1位、孫吳2位)、晉朝7位、南朝14位、北朝1位、隋朝l位、唐朝8位、五代6位、宋代7位、遼代1位、金代1位、元朝4位、明朝3位、清朝8位。遺留下詔書全文的大約有兩三百篇。袁世凱洪憲帝製失敗後,退回來又想繼續當中華民國終身大總統,為此還下了一份“罪己詔”,這是曆史上最後一份。它以喜劇方式為“罪己詔”畫上了句號。
過去史評認為第一位下“罪己詔”的是漢文帝,後元元年(前163年)因“水旱疾疫之災”連年歉收,文帝下詔自責(問者數年比不登,又有水旱疾疫之災,朕甚憂之),這被認為是傳世的第一篇“罪己詔”。其實,史籍中並沒有說這是“罪己詔”,《全漢文》稱此文為《求言詔》。文帝在位23年,他頒下詔書有二三十篇,多有自責之意,包括他的遺詔,風格大類相似。如果不是循名求實的話,春秋時期秦穆公的《秦誓》才是第一篇完整的“罪己詔”。
5.值得一說的“罪己詔”
①感情深摯的檢討文字——《秦誓》
史書說“禹湯罪己”,但沒有具體文字傳世,而《秦誓》收在《尚書》之中,而且是“今文本”中,沒有造偽的嫌疑,事情的前因後果在《左傳》中也有很翔實的記載。
秦國本來是西方邊陲小國,被視為野蠻,不得參與中原諸侯朝聘。經秦襄公、文公、武公、德公等數百年的經營,秦國日益強大。為了改變秦的身份地位,秦穆公繼位後特別重視與相鄰的晉國交好。春秋中葉,晉是諸侯中的老大,秦穆公娶晉獻公之女為妻,目的在於擠入“世界文明體係”。然而晉獻公身後,晉國內亂,秦積極插手,可惜裏外不討好,兩國甚至發生戰爭。魯僖公三十二年(前627年),五霸之一的晉文公去世,他是在秦穆公支持下返晉為諸侯的,後晉文稱霸,秦晉關係貌合神離。秦想乘晉有喪事之機偷襲鄭國,挑戰晉霸主地位。秦國元老蹇叔反對,秦穆公不聽。當部隊出發時,蹇叔到軍前哭送其子,斷定他們必敗死於殽山。穆公大怒,痛罵蹇叔。結果蹇叔預料成真,晉在殽大敗秦軍,孟明、西乞、白乙三帥被俘。後晉襄公聽文公遺孀文嬴(秦女)勸告,釋放了三帥。秦穆公親自到城郊迎接這些殘軍敗將,但並未責備他們,而是深刻自責,表示認錯、懺悔。這便是《秦誓》的背景。
公曰:“嗟,我士,聽,無嘩予誓告汝群言之首。古人有言曰:‘民訖自若,是多盤’,責人斯無難,惟受責俾如流,是惟艱哉。惟古之謀人,則曰未就予忌;惟今之謀人,姑將以為親。雖則雲然,尚猶詢茲黃發,則罔所愆。”番番良士,旅力既愆,我尚有之;仡仡勇夫,射禦不違,我尚不欲。惟截截善諞言,俾君子易辭,我皇多有之!昧昧我思之,如有一介臣,斷斷猗無他技,其心休休焉,其如有容。人之有技,若已有之;人之彥聖,其心好之。不啻若自其口出。是能容之,以保我子孫黎民,亦職有利哉。人之有技,冒疾以惡之;人之彥聖而違之,俾不達是不能容。以不能保我子孫黎民,亦曰殆哉。邦之杌隉,曰由一人。邦之榮懷,亦尚一人之慶。
秦穆公的“罪己”有兩點,一是聽取不同意見問題,二是用人問題。專製製度是人治,在“人治”之下,這兩點是永叵的問題,也是永遠解決不了的問題。因為“人”是有弱點的,詩雲“具曰予聖”,其實沒有全知全懂、永不犯錯的聖人。把治理寄托在明君賢臣上現在看來是十分可笑的。但中國人就這樣幻想了兩三千年。
秦穆公的“罪己”與禹湯等古人有很大區別了。禹湯罪己,是因為職責有虧,首領必須承擔罪責,而秦穆公檢討的是錯誤耽誤了自己的大計。
②漢武帝政策轉向的標誌——輪台罪己詔
曆史上最有名的罪己詔有兩個,一是漢武帝的輪台罪己詔,一是唐德宗興元罪己詔。
武帝青年繼位,力圖超越乃祖乃父的“文景之治”。他在位50餘年,擴大了朝廷的影響力,使“漢”成了“大漢”。對外,漢武帝攻打匈奴、開通西域,窮兵黷武,連年征戰。在內,出遊封禪,祀神求仙,造宮殿、苑囿,揮霍無度,靡費無算。為此加重了對百姓的盤剝,大大削弱了國力。為了加強皇權專製,漢武帝肆行暴政,濫殺朝臣名將。文帝廢除了“誹謗妖言罪”,漢武帝又重新撿起,甚至發展到了“腹誹罪”。大農令顏異因對幣製有異議,未敢言,隻是嘴唇嚅動,就被指為“腹誹”(內心不滿),處死。漢武帝為人多疑,誅殺無度,動輒誅滅三族、九族,血流成河,最終釀成“巫蠱之禍”,逼死了太子和衛皇後,株連者有數萬人。漢武帝晚年,下有百姓造反,內有擺不平矛盾,再加上李廣利遠征失敗,十六萬大軍全軍覆沒,舉國憤怒到極點。老謀深算的漢武帝悲哀、悔恨、恐懼交加,感到不給老百姓一個交代是不行了,於是有了這篇“輪台罪己詔”。
這篇“罪己詔”也不像後世寫作規範的詔書,大體上是個皇帝口頭檢討的筆錄:
(征和四年)三月,上耕於钜定。還幸泰山,修封。庚寅,祀於明堂。癸巳,禪石閭,見群臣,上乃言曰:“朕即位以來,所為狂悖,使天下愁苦,不可追悔。自今事有傷害百姓,靡費天下者,悉罷之。”田千秋曰:“方士言神仙者甚眾,而無顯功,臣請皆罷斥遣之!”上曰:“大鴻臚言是也。”於是悉罷諸方士候神人者。是後,上每對群臣自歎:“向時愚惑,為方士所欺。天下豈有仙人,盡妖妄耳!節食服藥,差可少病而已。”
皇帝高高在上對群臣講,既像在作檢討,又像發出最高指示。表示以後要改變政策,改弦更張。以前給老百姓造成的苦難“不可追悔”,意思是過去的就讓它過去吧,以後不再傷害百姓也就是了。除了這段以外,《漢書》所載詔書的主要內容都是就事論事。如第一部分講,有司請求派人遠戍輪台(烏魯木齊西南600公裏),為此全國每人加稅30錢,漢武帝不同意,因為當年打車師的軍隊給養跟不上,死了許多人,何況輪台還在車師以西千餘裏。第二部分講李廣利北征匈奴的決策過程與失敗原因。其中既有無可奈何的悲哀,也不乏自我辯護之詞。最後是公布政策“當今務在禁苛暴,止擅賦,力本農,修馬複令以補缺”,清除橫征暴斂,鼓勵百姓努力務農,搞好民間養馬替代賦稅徭役,以解決馬匹短缺(意為不必再到西域弄馬了)。
“輪台罪己詔”的出籠意味著漢武帝武力擴張和暴力施政方針的轉變,原來的方針推行不下去了,祖宗積累下的錢花光了,老百姓被搜刮得活不下去,也起來造反了,因此隻有改變政策,國家才不會出大亂子。對此,英雄過、風光過的漢武帝也隻能喚奈何!輪台罪己詔的基調就是無可奈何。後世文人把方針轉變看作漢武帝“革命意誌衰退”,如龔自珍的:
少年雖亦薄湯武,
不薄秦皇與武皇;
設想英雄垂暮日,
溫柔不住住何鄉?
如果這不是龔自珍的夫子自道,用來評斷漢武帝晚年不免有點隔靴搔癢。
③陸宣公代筆的“罪己詔”
上世紀五十年代初逛舊書店,常見有多種版本(大多是廉價的石印本)《陸宣公奏議》。唐代陸贄諡為“宣”,他用駢體文寫的公文包括為朝廷代筆的文件(古代文人把為皇帝、為達官貴人所代筆的文章也都收入自己集子裏),對偶齊整,音韻協調,語言流暢,有氣勢、有感染力。民國時的文牘大多還是駢體,因此,陸贄奏議簡直就是法帖,為書記官(秘書)們所模擬。1980年代初,有一次在北京師範學院(現在首師大)討論政治與文學的關係問題,會上北大的季鎮淮先生說:“古代把政治與文學關係結合最好的就是陸宣公。”古人堅信“言之不文,行之不遠”,即使是政治文件也很重文采,陸贄為德宗起草的《罪己詔》文采斐然,是罪己詔的典範之作。
安史亂後,朝廷權威每況愈下,藩鎮割據、擁兵自重,河朔四鎮完全處在半獨立狀態。德宗繼位後決心重建權威,不承認藩鎮世襲權力,四鎮起兵叛亂。建中四年(783年),德宗抽調關內諸鎮兵去平定叛亂,涇原鎮兵因未及時得到犒賞而發生嘩變,攻進長安。德宗狼狽逃到奉天(陝西乾縣),首都再度淪陷,叛軍立閑居在家的朱泚為帝,天下大亂,稱王稱帝者眾。德宗困守奉天,缺衣少食,人心離散。朱泚力攻奉天,奉天數度告危。德宗一籌莫展,與守將渾湉對泣。在這種情況下,翰林學士陸贄勸皇帝大赦天下和發布罪己詔,德宗接受了他的意見,並於興元元年(784年)元旦發布了《罪己大赦詔》:
立政興化,必在推誠;忘己濟人,不吝改過。朕嗣服丕構,君臨萬邦,失守宗祧,越在草莽。不念率德,誠莫追於既往;永言思咎,期有複於將來。明征其義,以示天下。
小子懼德不嗣,罔敢怠荒。然以長於深宮之中,暗於經國之務,積習易溺,居安忘危,不知稼穡之艱難,不恤征戍之勞苦。致澤靡下究,情不上通,事既壅隔,人懷疑阻。猶昧省己,遂用興戎,征師四方,轉餉千裏。賦車籍馬,遠近騷然;行齎居送,眾庶勞止。力役不息,田萊多荒。暴令峻於誅求,疲民空於杼軸,轉死溝壑,離去鄉裏,邑裏丘墟,人煙斷絕。天譴於上而朕不寤,人怨於下而朕不知。馴致亂階,變起都邑,賊臣乘釁,肆逆滔天,曾莫愧畏,敢行淩逼。萬品失序,九廟震驚,上累於祖宗,不負於蒸庶。
痛心靦麵,罪實在予,永言愧悼,若墜泉穀。賴天地降佑,人祗協謀,將相竭誠,爪牙宣力,群盜斯屏,皇維載張,將弘遠圖,必布新令。朕晨興夕惕,惟省前非。乃者公卿百僚用加虛美,以“聖神文武”之號,被蒙暗寡昧之躬,固辭不獲,俯遂群議。昨因內省,良所瞿然。自今已後,中外書奏不得言“聖神文武”之號。
今上元統曆,獻歲發祥,宜革紀年之號,式敷在宥之澤,可大赦天下,改建中五年為興元元年。李希烈、田悅、王武俊、李納,鹹以勳舊,繼守藩維,朕撫馭乖方,致其疑懼,皆由上失其道而下罹其災。一切並與洗滌,複其爵位,待之如初,仍即遣使宣諭。朱滔以泚連坐,路遠必不同謀,永念舊勳,務存弘貸,如能效順,亦與惟新。朱泚反易天常,盜竊名器,暴犯陵寢,所不忍言,獲罪祖宗,朕不敢赦。除泚外,並從原宥。應赴奉天並進收京城將士,並賜名“奉天定難功臣”,身有過犯,減罪三等。子孫過犯,減罪二等。先稅除陌、間架等錢,竹木茶漆等稅,並停。奉天升為赤縣。
上引出自《舊唐書》,是經過史臣刪削的。《唐大詔令》的文本較長,陸贄《翰苑集》的原始本最長。這個刪節本還是不錯的,它抓住了認錯、反省和改過(調整政策)三個主要問題,把問題說透了。
德宗被圍在奉天城裏,常用野菜充饑;朱泚高居乾陵之上(乾陵在小山丘上)飲酒作樂,俯瞰奉天城內,指點城內,笑罵侮慢,平日高高在上的皇帝,情何以堪?其恐懼、痛苦、悲哀、悔恨集於一身。此時,怎麽痛罵自己的過去也能接受。詔書的第二段就是他的檢討詞。本來皇帝都是“天奉仁德”、“天縱之聖”(天生聖明)的人間極品。此時也要痛罵自己生長在深宮之中,無知無識,不了解農民的艱辛(農業社會,首先要向農民賠罪);而且沒有同情心,不體恤征戰給士兵役夫帶來苦難(向參戰人員道歉)。沒有仁智的政治就是暴政、亂政,朝廷橫征暴斂,百姓“轉死溝壑”,最後“萬品失序,九廟震驚,上累於祖宗,下負於蒸庶”,搞得天下大亂,宗廟焚毀,上對不起祖宗,下有負於黎民百姓。皇權的合法性就建築在這兩條上。如此檢討就是說自己不配做皇帝君臨天下。
第三段是認罪悔罪,表彰那些擁戴他、與他同患難的文臣武將,軍民百姓,並辭掉大臣給他上的尊號“聖神文武”。在未刪節的發布本中還有“體陰陽不測之謂神,與天地合德之謂聖。顧惟淺昧,非所宜當。文者所以成化,武者所以定亂,今化之不被,亂用是興,豈可更徇情,苟應虛美,重餘不德”這樣的句子。痛責自己,斥責那些使自己慚愧的“虛美”。
詔書中除了“罪己”外,還有大赦,此時他是“盡量團結可以團結的力量”,打擊麵隻放在稱帝、攻打奉天、破壞乾陵(唐高宗、武則天的合葬墓)的朱泚。其他作亂的一律赦免,以表示錯在自己,不能過多地懲辦他人。
上古君主源於氏族的頭人,民眾既尊重他們的權威,也明白他們對自己應負的責任,所以才會有商民把湯奉上祭台之舉。待國家規模越來越大,君主權威越來越絕對,君主享受權力放棄職責的現象越來越嚴重,到了“惟辟(君)作福,惟辟作威,惟辟玉食,臣無有作福作威玉食”的時候,君主離皇帝不遠了。皇帝是隻許崇拜不許訾議的聖物,他做錯了事,不管這個“錯”有多大,隻要稍許懺悔,臣民無不感激涕零。宋代魏了翁就說“感民之事非一。而詔令莫先焉”。德宗的罪己詔一發表,“雖武人悍卒,無不揮涕激發”(《翰苑集序》)。領兵在外的李抱真入朝對德宗說“山東宣布赦書,士卒皆感泣,臣見人情如此,知賊不足平也”!是官員們奉迎還是實在的“人情”?也許兩者都有吧。
原載《讀書》2014年第1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