詠史與治史
王國維的學術生涯,以史為重心。在他考科舉之時,經學與史學,首先得通經備考。以後,科舉不順利,他在杭州置了一部“前四史”。他少年時就喜讀《史記》、《漢書》,興趣偏向史學。在那個風雲變幻的時代,社會的價值取向日夜浮沉,知識分子的心理狀態更變幻不定,麵向史學是一種思索,是思想深沉的知識分子往往具有的以古鑒今的心理。王國維後來到上海學西學,在知識結構上,是有了中國曆史傳統的知識分子去尋求新的思想。他對當時認為最先進的西方哲學的認識是“可愛而不可信”,這是一種選擇,是帶著自己的曆史傳統和知識結構的中國知識分子的一種選擇方式。對於當時的中國知識分子,比起前一代人來,經學的崇高在他們心目中,已經動搖了;但是,中國史學卻進一步引起他們更濃厚的尋求的興趣。在那裏,能引起他們在民族文化上的認同感,似乎有民族自信心的精神支柱。
詠史,對寫詩的中國知識分子來說,是抒發自己的理想和抱負的一種藝術形式。王國維1913年出版的《壬癸集》中有《詠史》,對漢、唐、元代的強盛有向往之情。詠史自然以不發議論為上,王國維發表的議論與詩情卻是和諧的:“先王號聖賢,後王稱英雄。英雄與聖賢,心異術則同。非仁民弗親,非義士莫從。”這可以說是王國維的史識。
表達少年時代王國維的興趣、誌向的是《讀史二十首》,分詠中國全史,估計作於1898年2月以前。這是王國維的集外佚詩。1928年11月出刊的《學衡》發表了王國維的《讀史二十首》,編者按語如下:“右詩二十首,分詠中國全史,議論新奇而正大,為王靜安先生壯歲所作,集中失收,且從未刊布。本刊輾轉得之羅叔言先生(振玉)許,亟錄之以示世人。”該刊主編吳宓,為王國維遺書中委托處置後事的二人之一。吳宓為人友善熱情發表了多種王國維的著作,反映出與王國維的私誼甚深。這二十首詩,歌詠遠古到秦者七首,歌詠漢唐盛世者十首,宋元明隻各有一首,反映了青年王國維心目中對中國曆史的認識。過去的知識分子,歌頌漢唐盛世,是與清代國勢衰落相對比,也是一種心理上的寄托。重視遠古的曆史,是對民族曆史的溯本求源的思索。王國維對漢代通西域、國勢強盛,作了歌頌:“西域縱橫盡百城,張陳遠略遜甘英。千秋壯觀君知否,黑海東頭望大秦。”另一方麵,他對曆史上被武力驅趕的苗族又十分同情:“澶漫江淮萬裏春,九黎才格又苗民。即今魋髻窮山裏,此是江南舊主人。”少年王國維對曆史上的英雄人物十分崇拜,與接受西方文化以後重視思想家的曆史作用迥然不同。
王國維最先接觸的中國文化是經學,不久興趣轉向史學;他接觸西方文化最初是哲學,不久轉向美學。他自己的創作,開始想當哲學家或美學家,不久就因創作人間詞的成功而想當文學家。到了他求職於北京學部寫《宋元戲曲考》,實際上又從文學轉向史學,特別是戲曲史料的研究。原有的知識結構的作用和對文學的探求,使王國維有興趣於曆史。他在日本京都寫的《譯本〈琵琶記〉序》中說:“欲知古人,必先論其世;欲知後代,必先求諸古;欲知一國之文學,非知其國古今之情狀學術不可也。”這是說對一部文學作品的接受需要曆史知識,《國學叢刊序》更進一步從理論上闡明曆史的重要。他認為,世界上的學問可分三類:科學、史學、文學。史學的特點和學科位置是怎麽樣的呢?王國維進一步指出:“凡事物必盡其真,而道理必求其是,此科學之所有事也;而欲求知識之真與道理之是者,不可不知事物道理之所以存在之由,與其變遷之故,此史學之所有事也。”科學上講是非,史學的特點在於求因革之由。他說:“自史學上觀之,則不獨事理之真與是者,足資研究而已,即今日所視為不真之學說,不是之製度風俗,必有所以成立之由,與其所以適於一時之故。其因存於邃古,而其果及於方來,故材料之足資參考者,雖至纖悉,不敢棄焉。”王國維思想的深刻處,在於看到中西二學,有互相聯係。各個學科之間,必須從互相聯係的角度去看,才能求得真理。“治《毛詩》、《爾雅》者,不能不通天文博物諸學,而治博物學者,苟質以《詩》、《騷》草木之名狀而不知焉,則於此學固未為善。”當然,他也看到一個國家的學者長於哪一方麵,與他的素質、文化傳統有關。中國有史學的傳統,王國維顯然十分看重這個傳統。
王國維要找“所以存在之由,與其變遷之故”,這是他治史的要求。他的《殷周製度論》,本來是從文化上立論的,後改為“製度”,主要指官製,或政治製度。確立“立嫡以長不以賢”,這樣,社會的次序已定,就會“求定而息爭也”。換句話說,符合理性的安排了。他認為,周製“其旨則在納上下於道德,而合天子、諸侯、卿大夫、士、庶民以成一道德之團體”。這樣說來,新確立的周代封建製度,又是將它道德化、理想化了。
王國維治史,以具體曆史材料為基礎,特別重視新發現的史料。他進入曆史研究領域,開始就重視兩漢史事。他曾將研究的途徑告訴繆荃孫說:“近為韞公編《封泥集存》,因考兩漢地理,始知《漢誌》之疏,成《秦郡考》、《漢郡考》二文,自謂自裴駰以後至國朝全、錢、姚諸家之爭訟,至是一決。而班孟堅所雲高帝置之二十六郡國,其三分之二乃置於景帝時,自來地理學未有見及此者,殊可怪也。因此發興擬作《兩漢六朝鄉亭考》,而頭緒既繁,體例亦難遽定。”王國維研究秦漢史時著重找出有關製度。他認為史書記儒家之學在於六藝。但是,他又進一步看到儒墨都學《書》、《詩》。這樣,所謂儒家,隻專學《易》、《春秋》、《禮》、《樂》。王國維特別指出:“講求禮製尤為儒家所獨。其書存者亦最多,如大小《戴記》大半作於先秦之世,凡鄭《禮記目錄》中所雲,於《別錄》屬製度吉事喪服祭禮諸篇,尤非漢以後禮家所能作也。”王國維除了對紙上的材料、出土的材料均重視以外,還注意研究禮家先師生活狀態如何。研究先秦儒學範圍很廣,他又從中選定《漢魏博士考》,成兩卷書,考定漢時鄉裏塾師講授的科目以及如何設博士。
王國維重視研究《史記》、《漢書》等古文獻。他從新的角度研究了《史記》,因為這部重要文獻是研究中國古代曆史的必要知識準備,又是可以與新的地下材料進行比較的尺度。他的《史記》研究從作司馬遷的年譜開始。《太史公行年考》作於1917年春。“史公年譜》昨已寫定,得二十三頁,其中頗有發明。”編入《觀堂集林》時改題為《太史公行年考》,最初發表時為《太史公係年考略》。這是第一部司馬遷的年譜。王國維斷定司馬遷生於孝景中五年(前一四五年),卒年“視為與武帝相終始,當無大誤,《報任安書》作於太始四年(前九三年)”。這一點被許多學者所接受。王國維將司馬遷的生平、交遊與其著作的產生、史料之來源交互引證,加深了人們對《史記》之認識。關於《史記》研究中的樂趣,王國維說:“太史公年譜》已得大略,明日當著手寫定,約可得廿紙。其足異者,《史記》之名起於三國,兩漢皆稱《太史公書》或《太史公記》,而史記則為古史之名,至《魏誌·王肅傳》始有《史記》之目,而葛洪《抱樸子》尚稱《太史公記》,知《史記》二字乃《太史公記》之略也。”
《古史新證》的出版
《古史新證》是王國維研究商史的係統著作,原是在清華研究院開設“古史新證”一課的講義。據唐蘭1934年冬寫的序言介紹說:“古史新證》者海寧王觀堂先生教於清華大學研究院所輯講義也。時先生為院中導師,餘友趙君斐雲為其助教。先生每發一稿,斐雲為錄副界抄胥,使謄寫印行,而藏棄其手跡。逮先生既自沉於昆明湖中,羅振玉氏為刊其生平著述,為《王忠愨公遺書》而獨缺此編。故世人罕得知焉。其弟子藏有講義者,間轉載於雜誌中,而傳播不廣,已罕睹於今時。斐雲重惜之,出所藏先生手跡付景印使得廣傳於世。以餘與王先生有一日之雅,責其為序。”這裏講了王國維《古史新證》稿件的來源,一是據王國維手稿排印的,這是1935年北京來薰閣舊書店曾影印出版《古史新證》;二是據王國維講義整理的,分別刊於1927年10月《國學月刊》二卷8、9、10號合刊《王靜安先生專號》和《燕大月刊》7卷1、2期合刊上(1930年2月)。1994年12月,清華大學出版社出版了《古史新證——王國維最後的講義》,是將王國維在清華的講稿影印出版。
關於出版新版書的緣起和經過,季鎮淮在該書跋文指出:“這冊講義,前幾年是我在書櫃中翻書偶然發現的,完全記不清楚它是怎樣得來的。一九五二年院係調整後,我從清華西院移居北大中關園。一日,許維遹駿齋先生(已於解放後逝世)夫人帶信讓我到她家去選取所需要的書,並說要處理許先生的遺書。我選取共五部書,其中大概就有這冊講義。書自許家拿回後,隻《日知錄》《容齋隨筆》二書常查看,其他書俱很少用,這冊講義一次也沒用過。近年發現後,告知清華校史室孫敦恒先生,時孫先生正編著《王國維年譜新編》,研究王國維在清華學校國學研究院教學研究甚詳,對此講義很感興趣,即持去城內出版社請專家鑒定,專家認為可以出版,但出版社無錢。後清華中文係徐葆耕先生得知此事,即決定出版此講義,並請專家裘錫圭先生加以整理後影印出版。”
《古史新證》共五章,是用“新證”的新方法研究商史的著作。《古史新證》中的具體材料,是從過去的論文中選取的,但是按照新的觀點加以統率而成為一種有係統的完整的著作。第一章“總綱”,提出曆史研究的新方法:二重證據法。第二章舉禹作例,說明“二重證據法”的作用。這二章都是針對史學界已有的古史討論提出來的。第三、四章“殷之先公先王”根據《殷卜辭中所見先公先王考》《續考》改寫而成。這兩章是王國維在史學研究上的突出貢獻,他認為可以作治史的範例指導學生。他的治史,當然指“二重證據法”。這裏一重是地下的甲骨文等,即“地下之新材料”,另一重是“紙上之材料”,即“古籍”上的記載。王國維在第四章末尾作了如下的總結:“右商之先公先王及先正見於卜辭者大率如此,而名字之不見於古書者不與焉。由此觀之,則《史記》所述商一代世係,以卜辭證之,雖不免小有舛駁,而大致不誤,可知《史記》所據之《世本》全是實錄。而由殷商世係之確實,因之推想夏後氏世係之確實,此又當然之事也。又雖謬悠緣飾之書如《山海經》、《楚辭·天問》,成於後世之書如《晏子春秋》、《墨子》、《呂氏春秋》,晚出之書如《竹書紀年》,其所言古事亦有一部分之確實性。然則經典所記上古之事,今日雖有未得二重證明者,固未可以完全抹殺也。”這是王國維以自己的治史實績來說自己的理論。同時認為治史的根本方法,不在於“疑古”而要“證古”。王國維的《古史新證》得到當時學術界的一致好評。唐蘭說:“夫考據之學,必虛己以待證,搜集材料而不徒騁辭說,新證既出,材料既富,不須穿鑿新奇而自有創獲,則王先生《古史新證》其選也。”
“二重證據法”的提出
王國維提出“二重證據法”是對自己的曆史研究的經驗總結。王國維不是先提出一個方法,再去研究。他是從自己的實踐經驗和已經取得的成績中總結出來的。所以,他並不是提一種假設,或虛擬一種理論體係。特別是與當時的年輕史學家比較,這是非常優越的學術條件。
王國維提出一種方法,特別是在清華學校時提出這種方法當然有其現實的針對性。中國傳統的史學,有一個不能變的前提:宗經。曆來儒家的經典是不能懷疑的。學者們在“述而不作”的傳統影響下,其曆史研究隻是為了闡明經典上已有的論述。不過,這種傳統,事實上,清代不少著名的史學家已有突破了。王國維的視點,是將中國已有的古書視為“紙上之材料”,他列出了十類紙上的材料,即《尚書》、《詩經》、《易經》、《五帝德》及《帝係姓》、《春秋》、《左氏傳》及《國語》、《世本》、《竹書紀年》、《戰國策》及周秦諸子的著作、《史記》等。在王國維看來,這些並不都是史書,但有史料價值。這些書本身也不可能完全真實,何況在流傳過程中,還可能有人作偽呢!
曆史研究中所以提出不同方法,產生糾紛,其源在於“上古之事,傳統與史實混而不分。史實之中,固不免有所緣飾,與傳說無異;而傳說之中,亦往往有史實為之素地;二者不易區別,此世界各國之所同也”。況且文獻流傳下來,好事之徒作偽總是難免。不分青紅皂白地“信古”,是王國維所反對的。但是,王國維也不同意以“疑古”為前提:“而疑古之過,乃並堯、舜、禹之人物而亦疑之。其於懷疑之態度及批評之精神,不無可取。然惜於古史材料,未嚐為充分之處理也。”當時提出“疑古”的代表人物是顧頡剛。王國維對他們的評價是指出其積極的一麵為“懷疑之態度及批評之精神”,指出他們的不足之處為“然惜於古史材料未嚐為充分之處理也”。因為他們不利用材料就懷疑,這種方法上的根本弱點就暴露出來了。
王國維關於史學的方法,以上所論屬於破。下麵再正式提出他的主張:他認為新材料的發現,常是推動科學前進的一個契機,因而,治史者必須重視這個時代發現了什麽新材料。王國維認為,他的時代是一個發現的時代。發現這麽多新材料不去利用,不去研究,片麵“懷疑”,十分可惜。因此,他提出:“吾輩生於今日,常於紙上之材料外,更得地下之新材料。由此種材料,我輩因得據以補正紙上之材料,亦得證明古書之某部分全為實錄,即百家不雅馴之言亦不無表示一麵之事實。此二重證據法,惟在今日始得為之。雖古書之未得證明者,不能加以否定,而其已得證明者,不能不加以肯定:可斷言也。”王國維上述意見的最後一句話的意思,是主張“以事實決事實”,不是以某種主張、口號來決定曆史。因為,既然能為地下材料所證明的,當然是可信的。如還不能為新材料證明的,則也有可能新材料尚未發現,不必過早作出沒有根據的判斷。總之,研究史學的學者首先應該著眼於發現新材料和對已發現的新材料的研究和整理。從材料出發,特別是從新發現的材料出發,這就為曆史研究開拓了廣闊的前景。
王國維的“二重證據法”是一種新的考證方法。這種實證的方法與清代的考據學又有不同。因為,清代考據學的著眼點是對古代文獻的考訂,特別是文字訓詁方麵的研究。王國維的學科視野廣闊。他研究的是文字、社會製度、史前文物。他利用甲骨文、金文等新材料去對照研究,新材料是親眼見到的事實,與書上記載的東西互相參照,就易於增加客觀性。
當然,任何方法都有其適用的範圍。王國維的“二重證據法”適用於曆史學的微觀研究。微觀的研究其實不能與宏觀研究對立起來,或並立起來。在曆史研究中,微觀研究是基礎。而微觀研究中曆史事實更是治史的基礎。因為,微觀研究,是長於對曆史上的個別事件和人物的分析、論證。從這個角度切入,著眼點小,結論卻周全、準確、有血有肉。但是,在總結曆史規律方麵顯然也有一定的局限性。
唐蘭在《〈古史新證〉序》中指出:“迄於近世競尚疑古,非無由也。然古史之有可疑傳說之多虛妄,而須摧陷廓清,此固已為不爭之事實,此為疑占者絕大之貢獻。顧何以知其為信為疑、為實為虛、為真為妄,此非僅懷疑所能決者。……考據之學,當尚實證也。夫處今日而考古史,必深諳古代文字與古文法且兼通考古學、古器物學、古器物銘學等科,非是不足以整理地下新發現之材料,而資為實證。然已發現之有限,而古史之範圍至廣,學者或取地下材料所未見,遽疑為偽,此亦非也。夫地下材料,本不足以包括曆史文化之全部,且其既發現而遺佚與埋藏地下、尚未發現者,詎可勝計……疑古之說方盛,學者羞道虞夏,先生獨舉甲骨所載殷之先世與夏同時,且金文盛道禹跡,與《詩》符合,可知兩周學人,鹹信有禹,不僅儒墨也。此其證據明確而不輕下斷語,後學之楷模也。”
信古、疑古與證古
理解“二重證據法”的意義,要將它放在具體曆史背景中加以考察。王國維的《古史新證》最早發表於1926年出版的《古史辨》第一冊。顧頡剛編的《古史辨》是反映他的學術主張的主要文獻的匯編。先後出版了七集,重要考辨論文350篇,共325萬字。在史學界,將這批學者稱為疑古派或古史辨派。值得注意的是,其中選了王國維的《古史新證》第一、二章,並有顧頡剛的“附跋”:“頡剛案,謹此,知道春秋時,秦齊二國的器銘中都說到禹,而所說的正與宋魯二國的頌詩中所舉的詞意相同。他們都看禹為最古的人,都看自己所在的地方是禹的地方,都看古代的名人(成湯與後稷)是承接著禹的。他們都不言堯舜,仿佛不知道有堯舜似的。可見春秋時人對禹的觀念,對於古史的觀念,東自齊,西至秦,中經魯、宋,大部分很是一致。我前在《與錢玄同先生論古史書》中說:‘那時(春秋)並沒有黃帝、堯、舜,那時最古的人王隻有禹。’我很快樂,我這個假設又從王靜安先生的著作裏得到了兩個有力的證據!”在當時的古史討論中,顧頡剛對王國維一直很崇敬。在王國維看來,禹在古書上有記載,不能輕易否定。在顧頡剛看來,上古不同時期對禹的記載不同,這說明有傳說的成分。顧頡剛1922年指出:“我就建立了一個假設:‘古史是層累地造成的,發生的次序和排列的係統恰是一個反背。’”他認為,時代愈後,傳說中的古史期愈長。時代愈後,傳說中的中心人物越放越大。他舉禹為例:在西周人的心目中最古的人隻有禹,到孔子時有堯、舜,到戰國時有黃帝、神農,到秦有三皇,到漢以後有盤古,“譬如積薪,後來居上”。他認為:“禹是上帝派下的神,而不是人。”隻是在傳說中,禹逐漸由神變為人王。這樣的情況,使曆史與神話交雜在一起了。他的這些意見,當時頗為轟動。當“疑古”成為一個學派的標誌之後,胡適甚至在致顧頡剛的信中提出“寧疑古而失之,不可信古而失之”的口號,顯然背離了從史料出發的科學精神,失之偏頗了。
應該客觀地指出:在反對舊史學盲目信古的學風時,疑古與證古有一致的地方,因為,它們在本質上都屬於一種新的史學。顧頡剛1980年寫的《我是怎樣編寫〈古史辨〉的》一文,論及當時古史研究中可分為信古、疑古、釋古三派時說:“我的意思,疑古並不能自成一派,因為他們所以有疑,為的是有信;不先有所信,建立了信的標準,凡是不合於這標準的則疑之。信古派信的是偽古,釋古派信的是真古,各有各的標準。釋古派所信的真古是從何而來的呢?這隻是得之於疑古者的整理抉發。例如現在很多同誌的文章都說到神農、黃帝是神話人物,《詩經》《楚辭》是民間文藝,這種問題即是我們以前所討論的。”實際上,疑古派所以敢疑,就是因為他們當時得到一些社會學和考古學的知識,知道社會是發展的,知道過去講的中國上古史麵目不清,所以才敢疑。因此,這與王國維提出的用新材料證史有互相啟發之處。
正因為這樣,顧頡剛認識到王國維的貢獻:“使我的眼界從此又開闊了許多,知道要建設真實的古史,隻有從實物上著手,才是一條大路。我們從事的研究僅在破壞偽古史係統方麵用力罷了。”顧頡剛對王國維確實深懷敬仰之情。他在1923年3月6日和1924年3月31日的日記上兩次記下夢見王國維,一次為“攜手而行”,一次為“同座吃飯”。他在王國維逝世後撰文說明對王國維“戀慕之情十年來如一日。”三年前,曾給他一信,大意是說:頡剛現在困於人事,未得專心向學;待將來事務較簡學業稍進,便當追隨杖履,為始終受學之一人。顧頡剛的追憶是準確的。今見王國維遺物中存有顧頡剛的書信,1922年三月二十八日(可能是陰曆)的信中說:“服膺十載,前日得承教言,快慰無限。唯以拙於言辭,不能自達其愛慕之情。私衷拳拳,欲有所聞業,如蒙不棄,許附於弟子之列,剛之幸也。”當時顧頡剛在北京大學國學門研究所任助教。該所沈兼士教授曾有印叢書計劃,顧頡剛即向王國維建議:“先生所著專以新法馭古學,凡所論斷,悉為創獲。如得匯刊一集俾研究國故者有所遵循,實為盛業。因囑剛趨前接洽,可否由先生編定目錄,付校中刊印。”王國維當即回信說已編成《觀堂集林》廿卷,並托顧轉告“沈君”;對顧頡剛的謙恭,回應說:“頃辱手翰,猥荷獎飾。麗澤講習,正朋友之事,何謙乃爾耶!”一直到1927年3月,顧頡剛在廈門大學時,仍寫信給王國維問候,報告個人的艱難處境,回顧1926年夏天到清華拜訪王國維的情況。可見,顧頡剛與王國維私誼一直甚好。值得注意的是,顧頡剛一直堅持“在當代的學者中,我最敬佩的是王國維先生”。而在一般人看來,顧頡剛的“古史辨”與胡適的“大膽的假設,小心的求證”聯係更多一些。其實,就與舊史學相比較而言,胡適的實用主義,顧頡剛的“古史辨”,王國維的“古史新證”都屬於新派史學,就學科的意義上說,都有實證的傾向。在具體的史學範圍內,就研究方法而言,由於王國維的研究已經取得了很大的實績,學術上聲望很高,對顧頡剛的吸引力相當大。顧頡剛重視考古學、社會學對史學的作用,更直接受王國維的啟發;但是,王國維並不完全認同顧頡剛,盡管兩人私誼甚好。
王國維對“古史辨”派的學術思想和研究方法是不讚成的。早在1911年《國學叢刊序》中就指出:“今之君子,非一切蔑古,即一切尚古。蔑古者出於科學上之見地而不知有史學;尚古者,出於史學上之見地而不知有科學;即為調停之說者,亦未能知取舍之所以然。”從這段引文看,王國維論古今著重於學術的角度。待疑古風氣盛行起來時,王國維的古史研究已取得了大的成績。他們存疑的正是王國維已經取得證明的學問。所以,王國維曾想作文以正之。1926年7月20日他在《致羅福頤》信中說:“近有人作一種議論,謂許多古文為漢人偽造,更進而斷孔壁書為偽造。容希白亦宗此說。擬為一文以正之。”並請羅福頤提供材料。這篇文章究竟是什麽,並未找到專文。但是《古史新證》應該說完成了這個理論任務。《古史新證》是從總的方法論角度論述的,並未一一敘及具體古史的事實。王國維在致容庚信中作了明確說明:“許書古文出壁中書,乃六國末文字,自不能與殷周古文合,其誤謬無理,亦如後世隸楷,乃自然演變之結果。而正誤與真偽,自係兩事。如《二十四史》,其牴牾誤謬何處無之,然除《史記》一部分外,雖錢君與兄決不謂《二十四史》××所偽作也。因許書古文之誤謬或與殷周古文不合,而謂為偽字,與因《二十四史》之誤謬牴牾或與近世之碑誌不合,而謂之偽史何異。今人勇於疑古,與昔人之勇於信古,其不合論理正複相同,此弟所不敢讚同者也。”
王國維判定事物,總是以科學的還是不科學的論之,或準確的還是不準確的論之。他並不從意識形態的角度去分新史學還是舊史學。所以,“勇於疑古”與“勇於信古”,他認為都是不科學的。王國維自己的研究首重實際材料,他抓住新發現的重要材料,希望利用它們,作出新的貢獻。他講“以事實決事實”,就是堅決從實際材料出發的。在王國維看來,先去“大膽的假設”是不能做的事。就研究的眼界說,“古史辨”的範圍太局限於古史源頭的辨正,王國維的曆史眼光更廣闊一些。他利用材料,希望推進具體曆史研究的前進,因而利用廣泛的文字學、考古學、音韻學等眾多學科的學術成果的配合去研究曆史。用時下的語言,就是運用跨學科的方法研究曆史,比顧頡剛做得更好一些。應該先看材料,不能先以“疑古”作為前提。這些,是王國維的史識。在當時的新派學者中,王國維的史識更為成熟;他取得大量具體研究成果,也得到更多的認同。經過一段時間的考驗,王國維史學研究的學術地位高於同時代的學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