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元戲曲史》與王國維其他著作比較起來,更顯得材料翔實,校勘、辨偽、輯佚甚力,考證精審。著眼點在宋元戲曲,並認為元代戲劇為高峰,廣征博引地加以論述,同時又對上古至五代的戲劇加以論述。首創一部中國戲劇史,重要的在於理清線索。王國維說:“我國戲劇,漢魏以來,與百戲合,至唐而分為歌舞戲及滑稽戲二種;宋時滑稽戲尤盛,又漸藉歌舞以緣飾故事;於是向之歌舞戲,不以歌舞為主,而以故事為主,至元雜劇出而體製遂定。南戲出而變化更多,於是我國始有純粹之戲曲;然其與百戲及滑稽戲之關係,亦非全絕。”王國維的著眼點在於說明戲曲是一種獨立的藝術樣式,所以就致力於說明它產生的曆史狀況,特別重視對這種藝術樣式發展起重要作用的某些因素,詳加考訂、重點研究。
王國維在《宋元戲曲史》序文中指出“觀其會通,窺其奧窔”。這裏所謂“觀其會通”,是一種史識。治戲劇史要理解其發展的脈絡,也要知道一種藝術樣式發展的高潮。戲曲開始時與巫的活動發生過聯係。唐代有歌舞劇和滑稽劇,這都屬於歌舞劇。宋代始,有純粹演故事的戲劇,但其中穿插競技遊戲。真正的在藝術上有獨立意義的成熟的戲曲始以元代的雜劇。因為,這時“雜劇之為物,合動作、言語、歌唱三者而成”。這裏不但揭示了戲劇的一般的特征,而且提出了中國古典戲劇是一種歌劇的精彩見解。
王國維是從戲曲史的發展中確定元雜劇的曆史地位的。為了“究其淵源,明其變化之跡”,他考察了上古至元的戲曲發展,以便從中確定中國戲劇的特質。這樣的特質是通過成熟的藝術形式表現出來,突出地表現在天才作家的作品中。元代雜劇的成熟表現在音樂方麵樂曲更為“雄肆”,“宋雜劇中用大曲者幾半。……移宮換韻,轉變故多,故於雄肆之處,稍有欠焉。元雜劇則不然,每劇皆用四折,每折易一宮調,每調中之曲,必在十曲以上;其視大曲為自由,而較諸宮調為雄肆”。戲曲是綜合的藝術,但在其發展過程中,各種因素的關係是不斷變化的。元雜劇可以作為中國戲曲的代表,是因為到了元雜劇才確立中國戲曲“以故事為主”的格局。“我國戲劇,漢魏以來,與百戲合,至唐而分為歌舞戲及滑稽戲二種;宋時滑稽戲尤盛,又漸借歌舞以緣飾故事;於是向之歌舞戲,不以歌舞為主,而以故事為主,至元雜劇出而體製遂定。”其實,宋代的戲曲已是敘事體,元代“以故事為主”,還有一個不同的地方,即“代言”的出現。“代言”指的是一種敘事的方式。敘事,可以以戲作者角度去敘述,也可以以某一個人物的特定角度去敘述。“代言”是通過人物本身的角色地位來表演,這是一種新的敘述方式。這樣的方式出現,使元雜劇成熟了,用王國維的話來說:“中國之真戲劇出焉。”
《宋元戲曲史》全書十六章,其中討論元雜劇的五章,前敘其淵源,後又敘其餘緒。在元代作家中,王國維著重論述關漢卿。他考訂關漢卿的生卒年和經曆,“關漢卿一空倚傍,自鑄偉詞,而其言曲盡人情,字字本色,故當為元人第一。”從王國維的文學觀來分析,他認為一代有一代的文學,元代是以雜劇為代表。而某一種藝術形式總是由天才作家的推動才得到發展和成熟的。他的研究成績在於,準確地估價了雜劇在元代文學史上的地位;又準確估價了關漢卿在雜劇創作中的地位。本來,關漢卿的地位是有爭議的,比如鍾嗣成《錄鬼簿》將他排在首位,朱權《太和正音譜》卻將他排名第十位。王國維清醒地注意到,雜劇在元代的繁榮,有它的曆史條件。“餘則謂元初之廢科目,卻為雜劇發達之因。蓋自唐宋以來,仕之競於科目者,已非一朝一夕之事,一旦廢之,彼其才力無所用,而一於詞曲發之。且金的科目之學,最為淺陋。(觀劉初《歸潛誌》七、八、九數卷可知)此種人士,一旦失所業,固不能為學術上之事,而高文典冊,又非其所司也。適雜劇之新體出,遂多從事於此;而又有一天才出於其間,充其才力,而元劇之作,遂為千古獨絕之文學。”這裏對元雜劇繁榮的社會原因作了說明,對元雜劇普遍繁榮與出現天才的關係也作了好的分析。
在評論中國雜劇的發展線索時,王國維很看重周邊其他民族和國家文化的積極的影響,主要是在樂曲方麵受到的廣泛的外來影響。他認為:“三代之頃,廟中已列夷蠻之樂。漢張騫之使西域也,得《摩訶兜勒》之曲以歸,至晉呂光平西域,得龜茲之樂,而複其聲。魏太武平河西得之,謂之西涼樂,魏周之際,遂謂之國伎。龜茲之樂,亦於後魏時入中國。正齊周二代,而胡樂更盛。……故南北曲之聲,皆來自外國。而曲亦有自外國來者,其出於大曲、法曲等,自唐以前入中國者,且勿論;即以宋以後言之,則徽宋時蕃曲複盛行於世。”他認為,樂曲方麵受西域的影響甚大。雜劇的結構,雖發現宋與遼金雜劇有相似處,然而經王國維研究,認為這是遼金受宋的影響的結果。所以,他得出的結論是:“至元劇之結構,試為創見;然創之者,實為漢人;而亦大用古劇之材料,與古典之形式,不能謂之自國外輸入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