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要對書法進行本體追問,我想有兩個問題不可回避,一是書法與寫字的區別;二是書法之“法”究竟為何?思考並回答這兩個問題構成了我們領會書法的兩重進境,也是進行書法評賞的重要路徑。
毋庸置疑,書法始於寫字,而且書法的內在演變最終也歸因於寫字,由大篆而小篆,進而隸而楷,行而草等,都與功利性的寫字有關。但書法並不終於寫字,也不能將書法簡單等同於“寫好字”。清段玉裁《說文解字注》雲:“書者,如也。”這裏的“如”就是依照天地萬象製造出抽象的符號形式,這是“書”的原始意義。後來,隸書將“聿”下麵的“者”簡省成“曰”,寫成“書”,從“聿”,從“曰”,合起來就是用筆說話。所以,書法最後可以歸結為一種書法家運用點畫、線條等形式語言傳達心語傾訴情感的藝術。辨明了書法與寫字之間的異同,問題就會進一步直逼自身,那就是書法之“法”究竟為何?“法”原寫作“灋”,《說文解字》注曰:“灋,刑也。平之如水。從水,廌所以觸不直者去之,從去,會意。”法從水,表示法律法度公平如水;“廌”為神話傳說中的神獸,審理案件時能以角觸撞理曲之人。所以“法”的本義為法律、法度,後引申為標準、規範,方法、手段;書法之“法”,多取後兩種意義。然而,如果書法僅僅是書寫的方法或者規範,那就會將書法完全固著在技法層麵,書法到唐代也就會戛然而止了。因為,書法到唐代,各種標準法度均已完備,此後便是不斷打破規則並尋求新的可能性的過程。事實上,書法到今天還茁壯地活著。因此,我們還應從別的角度理解這裏的“法”。從佛家的角度說,“法”就是普遍的道理。鄙意認為,“書法”二字不僅僅是一個偏正結構的名詞--“書之法”,而且是一個表示行為的動賓結構詞組--“書--法”,亦即以書寫的形式表現宇宙天地之間一切普遍道理的行為和過程。帶著這樣的思路,我們走進錢方法的書法天地,自會別有一番意味。
此前我與錢方法先生幾近素昧平生,隻是有緣在中國書法網站上初次相識。寫這篇文章也完全源於直麵其書法藝術所獲得的一種感動。仔細品味揣摩他的書作,忽然有一種“長恨春歸無覓處,不知轉入此中來”的喟歎。以前所企望追慕的精妙點畫與線條,都一一在他的筆下湧現,牽絲走線,穿梭織錦。無論遠觀近覿,皆是墨彩華滋,煥然成章。錢方法的書法給人以一種悅目怡心的感覺,這種審美效果一方麵來自其精湛的用筆結字技法,另一方麵又與作者書法形式中所透出來的性情氣質乃至德性修為密切相關。錢方法早年習練魏碑,後又入唐楷,且寢饋於顏魯公處甚久。因此其結體寬博開張,有磅礴之氣。更重要的是,他沒有為顏體的外形輪廓所固著,而是化約筆墨,取其精神氣象。由此,他的書法具備了一種雍容大度的精神品格,這一點誠為可貴。從其書法的審美形式構件來看,顯然還受惠於二王,尤其是點畫和線條。因此,綜合起來看,至少有三座書法高峰構成了他取之不竭的藝術寶庫:二王、魏碑、顏真卿。錢方法的用筆,收拾得幹淨利索,起收交代清楚,有些行楷點畫斬截勁健、剛猛有力,這應是習練魏碑之功。魏碑以骨力勝,但韻致稍弱。錢方法又於魏碑之外,尋求晉人神韻風流。特別是他對用筆的經營,確有其獨到之處,常以圓筆作形質,以方筆顯性情,能讓觀者收獲一種別樣的感動。其對線條的錘煉,也臻達相當的境界,常於遒勁處見流麗,爛漫處顯肅穆,率性且不失法度。應該說,這些審美元素都是取自古人,但錢方法能廣收博采,融成一爐,最後借顏魯公的結構形式悉數呈現出來,終於成就今天的麵貌。
錢方法為浙江嵊州人,此地古為剡,乃右軍終老之所,此地的書法人文環境自不必說。錢方法與書聖有這層地緣關係,再加上他天資穎慧,耳濡墨染,其書法的審美感悟自幼就開始慢慢鍛就了。在此後的三十多年中,他臨池不輟,不斷地向古人學習,在古代書法經典中汲取養料,終於發弘壯大,成就自身。他自署“汲古齋主”,其意蓋在茲耶?作為一個書法家,深入古代書法傳統,涵泳經典,汲取審美經驗,這是成功的第一步。與此同時,書法家還必須敏銳地感知時代的精神脈動,將當下人的審美經驗和生命體驗用書法符號形式傳達出來,這關鍵的一步就將書法家與“書奴”、“書匠”區別開來。錢方法的成功,不僅源自“汲古”,還受益於“匯今”。觀當下書壇高手作書,無不於點畫、線條、結體、用墨處細做文章,雖然麵目各異,但內在精神是統一的。從錢方法的書法裏,我們可以看到許多現代審美元素,中正諧和,雍容雅致,容止端麗而又品性自高,這都是他廣見博識,裁成一相的結果。也因此,他的書法受眾頗多,或雅或俗,都能從中找到自己所認同或激賞的東西。錢方法在嵊州執教席,學高為師,身正為範。觀其書法,可想見其為人,當是宅心仁厚,誠樸堅執。“書者,如也”,觀錢方法書法,知此言不誣矣!
古人談及學書,都說要“取法乎上”,錢方法有一篇文章談到這個問題,認為要“見‘好’才學”,乍一看無甚特別,細細讀來下才知道是學書者的甘苦之言。這裏麵涉及兩個問題:一是取法的對象如何選擇;二是學書的內驅力究竟來自哪裏?毫無疑問,學習書法肯定要向經典名家名帖學習,這是“取法乎上”。但是,由於實踐功夫、審美悟性、藝術涵養等方麵的差異,並不是所有的人都能直接從經典那裏獲得有效的教益。馬克思說,對於沒有音樂感的耳朵而言,再好的音樂也沒有意義。書法也是這樣,如果學書者對於點畫、線條、結構等沒有足夠的領悟力,書法的高下在其眼裏未分軒輊,那就算是讓他去學經典,也未必有很大效果。我想錢方法並不是要否定“取法乎上”,而是在探討究竟如何“取法”的問題,其在文中夫子自道,言及自己學書如何“見好就學”,實際上觸及了藝術實踐當中一個非常重要的問題,亦即審美趣味的確立與培養。毋庸置疑,“好”也是沒有標準的,就審美個體而言,“好”在很大程度上是建立在“好”(喜好)的基礎上的。如何將個人所“好”(喜好)變成具有公共審美品格的“好”(亦即“上”),這是每一個學書者必然麵對並終須解決的現實問題。錢方法提出“見好就學”,是為了讓初學者盡快地找到適合自己的學書門徑,具有較大的實踐價值。
通觀錢方法的書法成就及實踐經驗,我們不難發現,他對書法的理解是通豁透徹的,不僅於技法方麵嫻熟精到,而且在理論方麵也有獨到的見解。概而言之,錢方法的書法,是“以無法為法”。這裏所謂的“無法”,並不是完全排斥或摒棄方法,而是指去除對“方法”的執念。因為書貴自然,點畫線條自然天成,這是書家追求的藝術至境。作為一個成功的書法家,首先是盡可能掌握各種“方法”,但最後又不能依賴方法製作或複製,這樣就成了“書匠”了,真正的書法家,可以做到在任何地方都能立定筆錐,取象於萬類,劈空殺紙,創造出動人心魄的美妙書法。依錢方法的實力,完全可以躋身於這類真正的書法家之中,願他取得更大更高的藝術成就。
(錢方法,中國書協會員,浙江嵊州市書協秘書長)
(原載《美術報》2013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