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孫子曰:凡興師十萬,出征千裏,百姓之費,公家之奉,日費千金,內外騷動,怠於道路,不得操事者,七十萬家。相守數年,以爭一日之勝,而愛爵祿百金,不知敵之情者,不仁之至也,非民之將也,非主之佐也,非勝之主也。故明君賢將所以動而勝人,成功出於眾者,先知也。先知者,不可取於鬼神,不可象於事,不可驗於度,必取於人,知敵之情者也。
故用間有五:有因間,有內間,有反間,有死間,有生間。五間俱起,莫知其道,是謂神紀,人君之寶也。鄉間者,因其鄉人而用之;內間者,因其官人而用之;反間者,因其敵間而用之;死間者,為誑事於外,令吾間知之而傳於敵間也;生間者,反報也。
故三軍之事,莫親於間,賞莫厚於間,事莫密於間,非聖賢不能用間,非仁義不能使間,非微妙不能得間之實。微哉微哉!無所不用間也。間事未發而先聞者,間與所告者兼死。凡軍之所欲擊,城之所欲攻,人之所欲殺,必先知其守將、左右、謁者、門者、舍人之姓名,令吾間必索知之。敵間之來間我者,因而利之,導而舍之,故反間可得而用也;因是而知之,故鄉間、內間可得而使也;因是而知之,故死間為誑事,可使告敵;因是而知之,故生間可使如期。五間之事,主必知之,知之必在於反間,故反間不可不厚也。
昔殷之興也,伊摯在夏;周之興也,呂牙在殷。故明君賢將,能以上智為間者,必成大功。此兵之要,三軍之所恃而動也。
譯文
孫子說:凡興兵十萬,征戰千裏,百姓的耗費,國家的開支,每天都要花費千金,前後方動亂不安,戌卒疲憊地在路上奔波,不能從事正常生產的有將近七十萬家。這樣相持數年,就是為了決勝於一旦,如果吝惜爵祿和金錢,不肯用來重用間諜,以致因沒有掌握敵情而導致失敗,那就是不仁到極點了,這種人不配作軍隊的統帥,算不上國家的輔佐,也不是勝利的主宰。所以,明君和賢將之所以一出兵就能戰勝敵人,功業超越眾人,就在於能預先掌握敵情。要事先了解敵情,不能求神問鬼,也不能用相似的現象作類比推測,不能用日月星辰運行的位置去驗證,一定要取之於人,從那些熟悉敵情的人的口中去獲取。
間諜的運用有五種,即因間、內間、反間、死間、生間。五種間諜同時用起來,使敵人無從捉摸我用間的規律,這是使用間諜神妙莫測的方法,也正是國君克敵製勝的法寶。所謂因間,是指利用敵人的同鄉做間諜;所謂內間,就是利用敵國朝內官員做間諜;所謂反間,就是利用敵方派來的間諜,使之反過來為我效力;所謂死間,就是故意在外散布假情況,讓我方間諜明白並有意識傳給敵間;所謂生間,就是能親自回來報告敵情的間諜。
所以,軍中的親信,沒有比間諜更親密的了;軍中的獎賞,沒有比對間諜的獎賞更豐厚的了;軍中的機密事務,沒有比用間更為機密的了。不是英明睿智的人不能任用間諜;沒有仁義的德行不足以驅使間諜,沒有精微神妙的分析判斷能力不能得到真實的情報。微妙啊,微妙!無時無處不可以使用間諜。如果間諜的工作還未開展,而已泄露出去的,那麽間諜和了解內情的人必定要被處死。凡是要攻擊某敵軍,奪取某城邑,斬殺敵方某重要人員,一定要事先了解敵方主管將帥、左右親信、傳達報告的官員、守門的官吏、門客幕僚諸人的姓名,命令我方間諜一定查探清楚。一定要查出敵方派來的間諜,獲得後以重金收買,誘導他為我所用,這樣,反間就可以得到使用了。從反間了解到情況,就能從敵方找到恰當人選,鄉間、內間就可得到使用了。從反間那裏了解了情況,死間就可散布假情報,並可讓他告訴敵人;由於從反間了解了情況,避開了危險,生間就可如期回報。五種間諜的情況,主君必須掌握,掌握這些情況的關鍵在於反間。所以反間的待遇不能不特別優厚。
從前,殷代興起之際,伊摯在夏當間諜;周代興起之時,薑子牙在殷搜集情報。因此,明君賢將中,能夠以很有智謀的人做間諜,必定成就大功。這是軍事的要點,是軍隊行動的依靠。
無“間”不摧——眼花繚亂的信息獲得方法
《孫子兵法》的問世,是中國古代間諜活動趨於成熟的一個重要標誌。其中的“用間篇”是對以往間諜案例的歸納概括基礎上,升華為理論的精粹。複雜激烈的戰爭中,難以準確及時駕馭風雲多變、氣象無常的戰爭進程,於是就特別倚重和依賴於間諜,因為隻有先“知彼”才能隨機應變和立於不敗之地。所以說:戰爭產生了間諜,戰爭的發展也隨之發展了間諜的活動。所以此時間諜已經不是單純的應用在軍事鬥爭中,而是與政治鬥爭,外交鬥爭、經濟鬥爭和宣傳鬥爭等緊密交織在一起。間諜活動的領域因此也大為拓展,並逐漸具有全局戰略性,間諜的任務也由單一性擴大到集數任於一身。
間諜多在各割據勢力之間行動,其派遣間諜的主要目的是獲取情報和離間策反。除此之外當然更多的時候獲取情報和離間策反二者並行。孫子認為:“故用間有五:有因間,有內間,有反間,有死間,有生間。五間俱起,莫知其道,是謂神紀,人君之寶也。”認為如果能夠熟練使用各種各樣的間諜,那麽敵人就無法掌握我方的行動規律,而我方卻能夠對敵人的行動了如指掌,無往不利。
三國時期,魏國人隱蕃有口才,能言善辯,於是魏明帝曹叡秘密召見他,讓他詐降叛入吳國,命令他一定要想辦法謀取吳國廷尉一職,伺機陷害、離間大臣,挑起吳國內鬥。於是吳黃龍二年,二十二歲的隱蕃從曹魏叛逃,投奔吳國。
與孫權見麵後,隱蕃侃侃而談,風采翩翩,很有言辭觀點。孫權感覺隱蕃談論刑獄時見解很深,於是任用隱蕃為廷尉監。
隱蕃私底下憑借出眾的辯才獲得了東吳豪傑們的親善,其中左將軍朱據、廷尉郝普都稱讚隱蕃有王佐之才,太常潘濬之子騎都尉潘翥也與他親善,隱蕃府前,常常車馬雲集,賓客滿門,名氣大振,從衛將軍全綜以下官員都與他交往。
黃龍三年(231)十月,孫權命令中郎將孫布詐降來誘騙魏國上將王淩,王淩於是領軍迎接孫布,孫權布下重兵伏擊王淩,隱蕃見事態緊急,於是倉促謀反,在京都發動叛亂,但因為事先就被察覺,隱蕃隻好偷偷逃亡,但還是被捕捉了回來。廷尉府拷問他的同黨,隱蕃一言不發。隱蕃的發動的叛亂引起了王淩的警覺,王淩於是撤軍還魏,孫權大軍無功而返。
回到京都後,孫權讓人押隱蕃上殿,想要隱蕃招出同黨。隱蕃說:“孫君,大丈夫圖謀這種事,怎麽可能會沒有同伴!但烈士殉難,不能去牽連別人。”最終身亡,時年二十三歲。隱蕃用最後的話為自己的任務畫上了完美的句號。若吳國中真的還有其他間諜,就說明魏對吳的監視與刺探無時不在。即使沒有同黨,隱蕃之言也容易引起孫權對其臣下的猜疑,君臣猜忌,內亂既生。
事後,受到隱蕃牽連的大臣果然特別多。首先遭殃的是與隱蕃關係最好的廷尉郝普,見責自殺。另一個受到牽連的是左將軍朱據,他被免官禁足在家中,過了四年才被重新啟用。隻有潘翥,因為父親提前提醒過他隱蕃這人“來曆不明,不可結交”,才免過一劫。
以今天的眼光看來,間諜的重要說明的更多的就是信息的重要,能夠更全麵真實了解信息的人就能夠掌握全局,反之則會被淘汰擊敗。即使在今天網絡發達、信息流通迅速的情況之下,這個道理也仍舊適用。要知道,網絡上的信息真真假假,而且有時候一些關鍵信息是不會出現在網絡上的。更何況,一旦信息被大眾知道,就是去了“先下手為強”的優越性。
因此,即使在今天,我們依舊要通過多角度、多方麵的方式去獲得信息,並且通過綜合思考的方式去評斷真假,無論是日常閑談、網絡新聞、小道新聞還是內部消息,都可以成為自己獲取信息的渠道。要知道,機會,很可能就在於你比別人先一分鍾得到信息。
隱私安全——孫子兩千五百年前的遠“見”
間諜與道德之間的矛盾爭論是自古就有的話題。間諜往往是操作和欺騙人的情感的計謀,所以有些人往往把它和施計者的道德品質聯係在一起。
當然,也有西方學者以為,這是一個不正確的觀點。做人要有原則,做事業也要有原則。譬如商人,隻有在自己的經營活動中獲得利潤,才可以用獲得的利潤去回報社會;如果商人為了“道德”而不去獲得應得的利潤,不但自己會破產,也無法為整個社會的經濟發展做出貢獻。同樣,如果不用反間計除掉對手的頂梁柱,隻一味地從正麵競爭,很可能會出現兩敗俱傷的局麵,即使勝利了,也會付出很大的代價。競爭就是如此,優勝劣汰,市場不相信眼淚。
到底戰爭和商業之中的間諜行為是否有違道德,姑且不論,但是不可否認,千百年來間諜行為一直沒有停止過。
巧克力的製造曆史,可以說就是一部商業間諜成就史。巧克力最先被墨西哥人製造,並且配方等對外界保密。這種情況一直持續到一位高貴有禮的西班牙“貴賓”參觀了墨西哥的巧克力工廠——這個道貌岸然的“貴客”原來是一個產業間諜。他成了西班牙第一個竊取墨西哥巧克力生產技術的人。他在竊取了巧克力的生產技術後,便偷偷地溜回了西班牙國內。從此,巧克力的生產就在西班牙開始了,並很快成了西班牙新興的食品工業。許多西班牙人因生產巧克力而發了財,這引起了歐洲其他國家商人們的垂涎,他們紛紛前往,想在西班牙“取經”。無奈,西班牙人對巧克力生產的技術始終守口如瓶。就這樣,西班牙的巧克力生產技術,又成了歐洲各國產業間諜的重要目標。
在這場間諜戰中,意大利人捷足先登。1606年,他們用重金買通關節,竊取了西班牙巧克力的生產秘方,一舉打破了西班牙對巧克力生產的壟斷。英國的生產商也不甘寂寞,急起仿效,於1763年偷到生產配方,並大膽加以改進,生產出了奶油巧克力,使英國一躍而成為巧克力大亨。1800年,瑞士工業間諜又如法炮製,竊取到巧克力的生產技術,使自己變成了世界聞名的“巧克力王國”。同時,德國的廠商也偷到了巧克力的生產技術,並把巧克力製成糖出售,和瑞士等國展開了競爭。其後,日本也加入了這場巧克力間諜大戰。由巧克力引起的這場間諜戰和貿易戰斷斷續續上百年。直到現在還沒有停止。
1981年。瑞士超過了原聯邦德國,向世界上100多個國家出售巧克力28萬噸,成為世界上最大的巧克力出口國。在瑞士國內,每個人平均一年要消費巧克力10公斤,居世界第一。為了保持巧克力生產和銷售的霸主地位,瑞士吸取了前人的教訓,以法串的形式明文規定,凡出賣經濟情報(包括巧克力生產的技術)就是泄露國家絕對機密,要以叛國罪論處。但是。盡管法律規定森嚴。由於金錢的誘惑,當間諜出賣情報的還是大有人在。80年代初,前蘇聯不斷向瑞士派遣產業間諜,想竊取瑞士的巧克力生產技術。1982年,瑞士警方經過長期調查,終於抓住了前蘇聯派來的間諜的尾巴,他們在一家咖啡館裏設下埋伏,一舉逮捕了一夥竊取巧克力生產機密的產業間諜,正準備向前蘇聯情報人員出賣40張巧克力配方的瑞士一家著名巧克力食品廠的兩名職員也被當場抓獲。
從上文可見,商場如戰場可商場之上固然有爾虞我詐,但涉及到個人隱私的時候呢?前不久美國人斯諾登爆出“棱鏡門”,指出美國暗中監視和截取著很多普通人的隱私,頓時一時激起千重浪。人們不僅指責美國擅自截取別國情報,更極力抗議美國把情報工作做到了普通人的“頭”上。那麽,關於獲取情報和道德之間的矛盾,應該怎樣看待呢?
相對於這一點,幾千年前的孫子一語道破了天機:“非仁義不能用間。”這裏的仁義,指的是兩方麵。首先,間諜往往是一個高風險的職業,有時候並不是單靠著金錢就能夠讓人為之效命的。仁義之人能夠用自己的道德使得別人敬服,甘願為之以身犯險,肝腦塗地。其次,收集情報,一定要是為了正義的目的,而不是為了一己私利,為了滿足自己的野心和欲望。如果隻是為了自己的野心和欲望,進而為了情報不擇手段,那麽必然被法律和道德所不容。
現今社會,信息的流通速度和開放程度都已經是非往日可比,因此隱私安全就顯現得更為重要。越是在這樣的情況下,用“間”的手段就越應該符合“仁義”的範疇,否則的話,有意和無意的“間諜”四起,社會無隱私,也就沒有了誠信,沒了安全感,最後變得道德淪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