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宗子
波蘭詩人米沃什說,所有的傳記都是作偽,包括他自己的自傳。後麵他解釋為什麽說都是作偽,那段中譯我沒讀明白,反正和作者的事先安排以及上帝有關。盧梭在《懺悔錄》中氣宇軒昂地宣告,他要完全袒露自己,我讀後並不相信他的話。他確實講了一些自己“不光彩”的事,但給人的感覺,懺悔其次,炫耀第一。肖斯塔科維奇在口述回憶錄《見證》裏,顯然不太恭維有些人的自傳,上來就自誇門第,家裏的生活曾經如何優越,如何“往來無白丁”。老肖說:“反正,我沒有在列夫托爾斯泰的膝上坐過,安東巴甫洛維奇契訶夫也沒有給我講過故事,我的童年非常平常,沒有任何異常。”《見證》記事頗淩亂,但老肖的倔勁兒我真喜歡。
安德烈馬爾羅的《反回憶錄》每讀都心情激動,這本書的波瀾壯闊,勝過他所有小說。馬爾羅是有資格吹牛的,他的經曆把他的文學才華比下去了。但康有為吹牛卻很令人瞧不起。我不覺得他那一套東抄西湊的大同理論有何了不起,傳記裏的有些事跡,我猜是他編出來或誇大了若幹倍的。他談書法頭頭是道,自己的字卻像一串蚯蚓。他的自編年譜,舊書店買來,看了幾十頁便看不下去。一個高中生自命不凡,以為翻了幾本地攤上胡拚亂湊的讀物便是通達古今,我們聽了,不過一笑。一個四十多歲的人,還像孩子一樣仰天吹噓,不怕唾沫星子掉下來砸在自己臉上,給人的感覺,就是八十歲的老太太紮著羊角辮撒嬌。
蔡京的小兒子蔡絛作《鐵圍山叢談》,“以奸言文其父子之過”,“其家佞幸濫賞,可醜可羞之事,反皆大書特書以為榮”,費袞斥為“真小人而無忌憚者哉”。然而人雖奸惡,文章卻好,連《四庫全書總目提要》也承認,“以其書論之,亦說部中之佳本矣”。我對宋人逸事有興趣,此書當然不肯錯過。
《今生今世》是二十年前讀的,讀了很添堵。其時猶不知作者是何許人,隻聽說文筆特別好。讀了,果然不壞,但卻軟得如鼻涕似的,不成樣子。初讀時尚無成見,不料讀後的印象,從此定型為多年不易的成見。像他那樣的經曆,追述本已多事,如果得公眾徹底忘記,豈不是天大的僥幸。有勇氣寫,可見性格中有凡人所不能忍處,但寫的時候,為何不參照一下《知堂回想錄》。知堂老人見識高,一支健筆上下縱橫。不以人廢言,是專就曆史上他這樣遭際的人而說的。有如此遭際和如此才華的人,說真的,細細衡量,實亦有限。不甘淪沒因而不自量力想廁身其列的,代不乏人,最終仍是淪沒了。周作人的“不辯”雖然不像有人說的那樣是“保持了尊嚴”,實際上他還是辯的,不過辯得隱晦,藏在各處看似不相幹的文字裏。這說明在大節大義上,道理他懂:譬如附逆出任偽職,還要辯嗎?本來就無尊嚴可言,不辯又如何保持尊嚴?和知堂比,《今生今世》是很無恥的。
寫下的文字,如遭質疑和攻訐,不必再去解釋。即使是單純的一點觀感和抒情,沒有惹起任何人的義憤,我們也得明白,文字乃是一時一地之所產生、所記錄的,不過一個人彼時的所思所想。也許文章完成後,他的情緒早已變化,對一棵樹的氣惱和對某種天氣的膜拜,都如空中流雲,瞬間結成一個形象,之前本無,之後仍然是無。
記下文章的寫作日子是有意義的。它明確無誤地告訴讀者,此文論說南北都市或五香牛肉等等,其中的觀點,固有多年的積累,代表他比較恒久的趣味和見識,也有不少情緒下的偏見。朱自清在連日苦悶中夜觀荷塘,他需要安慰,月色和荷葉也真的成為他的安慰,所以眼中的一切,無不嫵媚如通情達理的女人。但你若去讀薑夔寫荷花叢中之遊的那首念奴嬌詞的小序,他對荷花的要求便沒有那麽多。荷塘曆曆本色,他身處其中,自有其樂。
很多作者不僅記日子,還記具體時間和情境,如“某日黃昏於大風中”,“宴罷歸來,月光如水,滿室清涼”,還有自小背誦的“浮想聯翩,夜不能寐。微風拂煦,旭日臨窗,遙望南天,欣然命筆”。這是老人家最溫馨的文字之一。記情景,縱是隻言片語,我們幾千字上萬字順流而下,讀到文尾,驀然瞥見“大雨終日”四個詞,前麵的很多話就多了一層色彩,添了一點意思。我從前的文章,翻抄多次,其中一次偷懶,或報紙編排的疏忽,日子便喪失無遺。日後想起,難免遺憾。
校改多年前的舊文時常會驚訝,其時怎麽會有這樣的想法,怎麽會有這樣的描寫,絕大部分,過於大膽和幼稚。現代膽子小了,讀著就不是很舒服。尤其是對於世事的看法,任何時候都覺得從前的簡單,哪怕這從前隻是幾天之前。世事總是走在我們的經驗和認識的前頭,超出我們的所料,你以為沒有餘地,到頭了,它還能更進一步,甚或幾十步。書上有那麽多運籌於帷幄的人,後來的事,果然如其設計的那樣發生了,這是神靈呢,還是妖妄?曾國藩確實蕩平了太平天國,諸葛亮卻未能力挽狂瀾。智計所之,成敗難言。然而簡單和幼稚也有可愛的地方,原因在於,有時我想幼稚,卻發現幼稚也需要力量和勇氣,需要想象力。想再大膽狂妄一次,居然力不能及。
因此,當某些時候,麵對身邊細小瑣屑的事物,浮現的情緒與多年前無異,好像一曲戲的重演,真不知道是該高興還是悲哀。
研究海外華人文學的陳瑞琳女士來紐約訪問王鼎鈞先生的時候,我和宣樹錚先生作陪。因王先生以散文名家,席間自然談到散文。說起台灣的老一輩作家,我表示了對台靜農先生的敬佩,而對一些如今正名滿兩岸的聰明人物頗為不屑。論質量,論品格,台先生薄薄一本《龍坡雜文》,頂得上他人千言萬語。受他影響,女弟子林文月雖然主要精力放在日本文學的翻譯上,偶作雜記文字,語言質樸,卻有味道。其中一絲半縷的恬談,或者正是台先生的衣缽。
我對於散文,最怕裝腔作勢。會玩弄文字的,有些舊學或西學根底的,裝腔作勢起來好比雙槍將董平,左挑右刺,更加了不得。相形之下,像孫犁那樣樸樸實實地敘事,反倒令人感覺清爽。
不知誰先說起散文是否允許虛構的問題。我說,允不允許,這問題不存在,因為虛構在所難免。敘事的,不用說,正如回憶錄和傳記,多是不可靠的。一來回憶本身就有缺陷,記錯事情難免。二來大家寫一件事,一定挑願意寫的寫。就是願意寫的,也會盡量朝理想的方向寫,不是所有細節都會寫出來,而寫出來的細節又經過了改造。改造了的,添加上的,不也就等於虛構嗎。
有虛構,不等於別有用心地說假話。事情大的框架總是在那裏的。夜晚吃酒,酒是吃了,多一杯,少一杯,不影響吃酒這件事的真實性。我已經注意到,小時的一件事,因為特別有意義,記得深切,十幾年裏,在不同的文章裏提過,具體的情節,就會有出入。如果文章越寫越長,故事就會像民間傳說一樣,慢慢“生長”起來,變得枝葉華茂。想來人對於他生活中值得憶念的事,不免懷著溫情,在歲月中逐漸喪失的細節,每次講述的時候,追尋完滿的欲望是那麽強烈和誠摯,於是,想象彌補的部分,便被當做從記憶中喚醒的,添加到新的記錄文本。一件事,我們感情越深,回憶的欲望越強,它會被修補得越生動,因為想象力歸根結底,是被情感支配著的。
如此“虛構”,無礙作者的真誠和善良。相反的情形自然也有:虛構成為自我標榜和諂媚的手段。這個,不說也罷。
總之,每一次回憶,都是一次創作,情感和想象力的聯袂創作。
在大學的時候,有一次,詩人徐遲請了美國的華裔作家聶華苓來演講,講什麽我不記得了,隻記得她多次動情地談到思鄉和愛國之情,每次都激起一片掌聲。她說她住在衣阿華州,這個名字,她不從一般的翻譯,而稱之為“愛我華”。聞聽此言,大家的掌聲更熱烈了。看得出,聶華苓是真誠的。那時海外的華人,報紙上的宣傳,總體上給人的感覺,就是不分男女老幼,個個赤誠愛國。他們的情感世界,就是思鄉。所以當時有陳衝主演的電影《海外赤子》,片名一詞很快成了愛國華僑華人的統稱,葉佩英演唱的那支歌一直風靡不衰。
思鄉和愛國無條件地聯係起來,等同起來,既是統戰口號,仿佛地下鬥爭影片裏的接頭暗語,說出那一句話,兩個陌生人立刻四手緊握,四目含淚,成為最可信賴的親人同誌,理所當然,也就變成善於鑽營者的敲門磚。不管愛國是否在心中曾經作為一個概念存在過,不管過去的經曆和當下的所為如何,踏入國門,處處高談愛國,說些報紙上重複了無數遍的套話,立即被待為上賓,參觀,采訪,住招待所,赴官方華宴。玩罷吃罷喝罷,一抹嘴,回到海外,該怎麽開罵怎麽開罵,該如何挖祖國的牆腳則繼續挖牆腳。
海外的中國人,希望自己祖國好的肯定占絕大多數,但暗地裏做著賣國害國勾當的,也不在少。還有的,和政治不沾邊,但一天幾十塊錢就可以買動他滿街罵自己的國家,咒自己的同胞,把自己的祖宗踩到泥裏。聽他說什麽沒用,看他寫文章也沒用。中秋文字裏啃著月餅喝著紅葡萄酒哭喊祖國的,天曉得除了打出一行字的那幾秒鍾,他幾時把自己的喜怒哀樂和一個民族的盛衰聯係在一起過。
有些事荒唐卻也悲哀。有一位台灣軍中作家,當年身為“反共文學”的大將,效陳琳筆法,寫廣播稿,怒罵淋漓,影響很大,也許名氣趕不上張愛玲寫《秧歌》和《赤地之戀》,司馬中原寫《荒原》和《孽種》,薑貴寫《旋風》和《重陽》,王藍寫《藍與黑》,但作品數量,卻也洋洋大觀。其實他真正所愛,據說在詩。風潮過去,他靜下來,專心作詩,辦雜誌,修為不淺。然而時代變了,詩不吃香,出版社沒興趣。老來寂寞,想為一生筆墨作個總結,也就是清人豔稱的“刻部稿”,就不能如願。不料回大陸探親,居然大得寵遇,老家的出版社慷慨仗義,為他出文集,厚厚數冊。那時出版社還不講經濟效益,編輯也不談錢,否則,他再“愛國”,鐵定賠錢的文集,誰要給他出。老詩人感動得落了淚,捧了文集,四處饋送文友。有人聞知,冷言相問:當年那些隔海開戰的檄文,沒有收入書中,另作一卷嗎?
能對書落淚,還是老實人。和他相比,那些在名利場上舞步流轉左右逢源的人,其真何在,其誠何在,其性情又何在?文字難道真是一塊遮羞布,甚至一瓶化妝顏料嗎?
人不會完全袒露自己,人也不可能完全袒露自己。可說的部分,說出來了,或因為種種緣由尚未來得及說出來,成為遺憾;不可說的部分,存而不論。這就是正人君子的作為了。那其中有可反省的,反省之後,並歸於無。有百思不得其解的,並不強為之解,帶到身後,另尋機緣。小人則無所不說,借以自炫,自辯,自我偽裝,假麵示人,欺己複欺世。從大學時讀近代及當代曆史,以及各專門領域的曆史,讀名人的傳記和回憶,讀其下屬門徒的吹捧,或奉旨而作的諛墓文,讀官樣文章,甚至一向視為隱私的書信和日記,到此後幾十年中,做新聞工作,披閱中外電訊文稿,旁觀世事,感慨司空見慣的此一時彼一時,鹿馬黑白,隨心所欲,再想想自己為興趣的一些閑散之作,也難免有希望博讀者好感之處,那些欲付之史館,慮及千秋令名的大文章,又該如何苦心孤詣,燃脂冥寫?
每個人的心中都有黑暗。即使隻為了映出光明的存在,黑暗也是必需的。從曾子的日三省乎吾身,到宋儒的滅人欲,到清人的“滅心中賊”,到幾十年前的“靈魂深處鬧革命”和“狠鬥私字一閃念”,到虔信者的懺悔告解,人類以種種名義與心中的黑暗搏鬥,追求純粹。聖者的境界我們不得而知,在禪宗的例子裏,似乎大多數人直到大限將臨才完成解脫,他們縱有所感,也來不及傳之後人,我們隻能讀著一個又一個充滿哲思的故事,恍若站在雪地裏,從黃昏到黎明,凝望著窗口的燈光,滿懷希望和欽仰。
畢竟這是一個凡夫俗子的世界。神聖也隻是凡夫俗子的神聖。
偉大的人一如既往地偉大,渺小的人一如既往地渺小,唯在吃飯穿衣睡覺上,他們沒有分別,因此可以互證,被認可為真實。
玄武門之變,李世民殺兄滅弟。雖然事出無奈,不得不發,他對世人如何看待此事,終是忐忑。等到破了規矩,得窺國史,他才鬆了口氣。事情固然白紙黑字地記下了,但記錄的方式是他能接受的。時代往前,史官一定會秉持春秋筆法,褒貶分明;往後,沒有皇上恩準,史官根本不敢寫。唐太宗處在曆史的中間,我們不知道他是大度還是小氣。
元好問《論詩絕句》論潘嶽:
心畫心聲總失真,文章寧複見為人。高情千古閑居賦,爭信安仁拜路塵。
其實,潘嶽並不像我們以為的那麽一塌糊塗。《閑居賦》,《秋興賦》,《悼亡詩》,都發自肺腑,《馬督誄》,骨氣更是當今少見。而元好問對他這一點小小的俗,終究不肯放過。莫非古人的道德要求,果真比我們高很多麽?
第五大道
四十二街以上,到五十九街中央公園南門,這一段的第五大道,算是曼哈頓最闊綽、名氣最響的街道了。闊綽,係就街道兩邊的店鋪而言;名氣響,隻需看看一年四季遊客雲集的盛況。但周末有些上午,天氣並不壞,也能趕上一連幾條街人影寥落的情形。曼哈頓多高樓,街道卻不寬,隻有極少如公園大道者例外。如果以寬為標準,再和北京比,第五大道不過是一條大的胡同。好在無塵土飛揚,也沒有夏日到處亂晃的膀爺,和穿著大花褲衩子,手搖蒲扇的女人。第五大道是紐約的門麵,自然收拾得幹淨。好鋼用在刀刃上,市府清潔局對於不影響觀瞻的普通居民區,當和尚不忘定時撞鍾而已,哪怕你大風起而紙片和塑料袋滿地亂飛,收垃圾日一路行走,臭氣撲鼻。在第五大道,因為幹淨,不僅張皇四顧之際,五色雜錯,賞心悅目,仰天吸一口空氣,更是芳香嫋嫋,襲人欲醉。這香有花香,來自花店和大建築台階上陣容壯盛的盆花,有咖啡的苦香和糕餅的甜香,有街角餐車和餐館飄出的催人饑腸的膩香,有老舊的牆壁和門扇沁出的石頭和厚木的很難形容的蔫香,還有擦身而過的女人身上的香水之香--打扮優雅,笑語嫣然的女人,總是都市不可或缺的美景。我當年在四十街上班,午間散步,分向四個方向邁進,當然是向北最愉快,盡管稍覺擁擠和吵鬧了些。因為此一感覺的強烈,後來練習作韻文,一時口滑,便冒出“蘭麝香飄遊女袂”的句子,而下聯始終不能滿意,此亦好事不成雙的例子,不是文字有多難,是實際值得憶念的東西太少。
第五大道的街邊,近些年安設了有背靠,麵背轉折處為圓弧狀的長椅。鐵製,刷漆,極為光滑。公共場合尋常的長椅,不外乎兩種,另一種更多見的,椅麵椅背用木板釘成。有刷漆的,有不刷漆的。不刷漆的,經過日曬雨淋,木頭變色,由原來的淡黃或棕黃變為灰色,仍舊紋理清晰,看上去就很親切。這和水泥台階和花壇一樣。水泥摻了砂石,粗糙而不雅觀,但經年積久,顏色變深,生了黴苔,黴苔幹枯而作不均勻的黑色,廉價的水泥之物,便湊合著也能當石頭看,起碼不那麽刺目了。木椅直折,坐上去不如圓折的舒服,似乎人需挺直才對得起它。圓折的長椅,又那麽滑,遇上憊懶的,一坐上,不由自主地往下縮,一縮,便仿佛周末賴在自己家的沙發上,朦朦朧朧地看黑白電影了。但第五大道哪裏是可以縮在長椅上的地方,走累了坐下,也是時刻警覺,雙眼炯亮,向所有路過的人表明:不是有意長留於此,如在城樓上逍遙觀山景的,腳酸少歇,隨時準備開路。
偶爾看到中年男子和老人坐在椅子上看報,甚覺驚奇,猜不透他們的來路。周圍人流推湧,一個停住不動的人,直如一根木樁或一頭石獅,渾身上下透著不協調。
我很多次陪人遊逛這段路,先在四十二街看一眼時報廣場,自第七大道往東,走回第五大道,經過布萊恩特公園,左轉北行。布萊恩特公園是很少吸引遊客的,盡管這是我特別有感情的地方,可惜它四邊的花草,至今未能認全。想想啊,在四十二街這樣的地方,坐在草坪邊上,窈窕的花枝就在你身邊橫斜,葉子和花朵直接垂到書頁上,殘蕊枯絲灑落在頭發裏,還有大白天變得極淡的花香,萎縮得快要看不見的花影,還有蜜蜂和螞蟻和其他不知名的小蟲子,有些帶翅的小蟲子如花葉一樣,居然也色彩鮮豔,紅的,黃色,翠綠的。隻要有閑,又能安靜,便是福分。
逛第五大道,免不了看遊人。遊人有兩類,特別好。一類是歐洲來的,白人為多,人種一樣,氣質不同。這種不同,近似於好萊塢電影和歐洲電影的不同,也近似於美國小說和歐洲小說的不同。第二類是從鄉下來的,皮膚曬得黑紅,憨厚純樸,尤其是說話的時候。女孩們在地鐵裏唧唧呱呱地笑,麵頰上臥著兩朵桃紅,和過去中國農村的女孩一模一樣。紐約不管有多好,與純樸肯定無關。優雅與淳樸,各有其美。
建築構成街景的一部分,就像一塊磚和一扇窗戶構成大樓的一部分。每一個建築,在第五大道上,其個性之重要,在於它參與營造出了一條街的風格,而不在於自身。沿街前行,目光所至,兩邊的高樓華廈,恰似一塊塊積木,搭配出這段街區的顏色和形狀,尤其是伸向天空的樓頂的線條。當我們走近每一處,具體的建築同樣消失了,我們看見的是一些生動的局部:各種門,廊拱,銅的門牌,把手,雕像,銅的門限,繁複華麗的櫥窗,厚而質地莊重的布幔,端著司空見慣的表情的製服整齊的門衛。它們是這條街的眉目,不屬於特定的建築。
因此,在第五大道上走,你不會對每一棟樓太感興趣,你觀看,可並不太想進去。事實上,絕大多數建築的底層,無非是商店,千篇一律地琳琅滿目和金碧輝煌。在導遊手冊上標了星記的,因為一本書,一部電影,或某位名人而聽起來詩意盎然的,比如奧黛麗赫本甜蜜蜜的愛情片《蒂凡尼早餐》中的蒂凡尼,不過一個商品的牌子,店堂雖然豪闊,卻與詩意不沾邊。你也不會湊巧碰上赫本姑娘叼著細長的煙卷,墨鏡推在腦門上,婀娜多姿地隱在她著名的小黑裙裏對你微笑。
剛到紐約那陣子,我挺喜歡在街上看櫥窗。看家居的小擺設,特別是銅鑄的小雕像,看書店的畫冊,各國風味的大麵包,喝咖啡的杯子。酒瓶比瓶中的酒更吸引人,聖誕節的飾物充滿冬日的溫馨,萬聖節的布置則是一些輕快的幻想。到雨天,第五大道一下子光彩頓失,這是很奇怪的事,因為很多小街都是在雨中而別具情趣的,窗台的一盆花,任何一家小店,一盞小小的路燈,仿佛被魔棍一揮,星花飛濺,人就在夢裏而不自知了。然而第五大道,雨中的一切都狼狽起來。被濡濕的街,給人破敗的幻覺,不僅破敗,似乎還髒。所有店的門臉,一下子皺縮得十分滄桑,麵對奔跑的行人,膽怯而驚惶。當此之時,唯一能做的,就是走進一家咖啡館,臨窗而坐,雙手摩挲著大江子,吸著咖啡的熱氣,看外麵破碎支離的街。紅豔豔的雙層遊覽大巴駛過,如果路邊再有幾柄顏色以黃綠藍色為主的花傘,即便在失望中,也能想象一幅剛完成的油畫,印象派或馬蒂斯風格的。可是當心,那是顏料未幹的畫,手指一撚,人和物就一塌糊塗了。
人喜歡的地方,一則它固然真的要好,二則那好必須對你的口味。然而這一切之上,還要熟悉。熟悉的地方,不再有驚奇,它呈現出來的,你不知看了多少遍,在不同的時辰,不同的季節,不同的天氣,以及不同的心情下看過。它能展現的,都展現了,它原本可以隱藏的,難以再隱藏。它的好處,在溫情脈脈中,被你自然而然地誇大了,然而那和驚奇下的誇大迥然有別。這誇大,是你甘心情願。而驚奇下的誇大,則是被誘導了,牽製了。一條街,哪怕隻有一家咖啡館是你曾經熟坐的,服務小姐看見你會像同事一樣打招呼,你有喜歡的飲品,有習慣的座位,你在那裏從容地發呆過,而不是隻曾匆匆走過,那麽這條街,你自然有了感情,它多少像家一樣使你安心。我在紐約,除了哈林區的半年,一直住在郊區。第五大道,當然陌生。即使有過兩年裏幾乎天天的散步,然而自感安適的地方,卻僅數處而已。我想,當我說起第五大道的時候,肯定不公正,肯定帶著少許嫉妒的惡意。對不熟悉的事物,我常帶著這種無傷大雅的小小惡意。惡意延展,有些想象不免怪異。
且說,帶著惡意,某一天,站在街口等紅燈的時候,看著粉飾得無一絲瑕疵的街道,街麵的豎切麵是完美的小弧形,人行道像老派紳士的胡須一樣考究,又洋洋自得。我忽然想到,唉,假如所有板塊的接縫處都輕微裂開了,張開一厘米寬的小口子,長出雜草來。薺菜,蒲公英,車前子,三葉草,酸漿草,野蒿,可能隻有寸許高,匍匐著,不敢昂起。狗尾巴草,一貫不懂謙虛,趾高氣揚的,也可能高過一尺,那該多有意思啊。真是的,在顏色以金紅橙藍為上賓,地麵不免青灰的此處,一排或小小一叢的碧綠,活的,不是人塗抹的,知道在風中搖擺一下的,簡直是奇跡呢。
草既然生長了,那麽,不奢望螞蚱和蝴蝶,慌慌張張地跑著一些螞蟻總是可以的,總是應該的。它們搬運食物和別的雜物。在靠近牆角的地方,還會拱起蒙古大軍營帳一般散布的蟻蛭。
荒唐,非常荒唐。我當然清楚聯想的來曆。在奔向曼哈頓之前,走在雷哥公園學校附近的路上,那些很少走車的僻街,街心打滿補丁,雨水填充的坑裏,映出一片病懨懨的天空,人行道狹窄不過三尺,原本鋪的水泥地麵被樹根撐破,或者就是被踩爛了,鼓起,陷下,被翻開到一邊,欹側著,被雨水澆透,被塵土填塞,有的地方,直接露出土壤,草就不客氣地在那裏安家。說來令人難以置信,巴掌大的裂縫,植物可以長成兩尺多高的一大蓬。我認出來的有蒿,有野莧菜,有類似馬鞭草的長條子小葉植物,當然最多的還是小草,就是我前麵提及的那些。細葉草永遠最多,不過不像會開花的薺菜和蒲公英那樣惹人注意罷了。
我在第五大道上的遐想就是這麽來的,但這一次,我的想象力一點兒也不精彩。
威爾史密斯主演的《我是一個傳奇》還沒上線,從報上看到,它描寫大災變後的曼哈頓,幾百萬人突然消失殆盡,隻剩下幾個幸存者。昔日的名利場,如今荊棘銅駝,唐人懷古詩中寒月清霜,狐兔遊走的套話,不料真的化為比現實還清晰的畫麵,頓時大喜。一個鬼影子惡作劇似的得意地喊:好你個曼哈頓,你也有今天。可不,昔日寸土寸金之地,連守門人的笑容裏都有無數華盛頓林肯和傑弗遜的大綠臉盤子在晃動,史密斯在那裏在種菜,摘玉米,遛狗,獵鹿,撒尿。有一處,不知是否記錯,好像就是城市遊蕩者的樂園,聯合廣場。你瞧,好萊塢的導演比我瘋狂多了。
雷哥公園小街的破敗不普遍也不特異。大部分街道的人行道,甚至街心,隻要有年頭,又不在鬧市中心,長幾蓬野草毫不稀奇。紐約氣候宜人,雨水充足,塵埃豐腴,它們存活不難。但現實中不能缺少善意。讚美已夠奢侈,微末到駐足一觀也值得珍重。有一天,我走過一條路邊不見一棵樹的赤條條的街,七月的陽光恣意橫流,雖近黃昏,頭頂仍似有一隻紅泥小爐在煮著,這時,卻看見一個肥胖的老人在提壺澆花,澆罷,非常細心地,為路邊水泥板縫裏的野草也澆上一點。我湊過去看,幾種草絞纏在一起,長不過寸許,長著小圓葉的,葉子細如芝麻,長著條狀葉的,葉子纖似頭發,緊緊縮在幾厘米的空間,看不出是什麽草,然而畢竟是綠的,盡管綠得模糊。那一刻,我覺得很高興,仿佛整個世界都變得更有希望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