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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 詩經別意

  錢紅莉

  《摽有梅》:人與人之間的互感

  摽有梅,其實七兮。求我庶士,迨其吉兮。

  摽有梅,其實三兮。求我庶士,迨其今兮。

  摽有梅,頃筐塈之。求我庶士,迨其謂之。

  四年前,我寫詩經別意,由於學養不深,一味囿於書本的局限,鬧出一些南轅北轍的差錯。四年後重讀曾經寫下的那一萬多字,不免汗顏,尤其《擊鼓》篇,簡直錯得離譜,不提也罷。

  這過去的四年,《詩經》一直是我的枕邊書,常翻常新,寒秋嚴冬的一個個長夜,我一遍遍地讀她們,尚有感念在--與以往不同的是,我不再迷信於層出不窮的解讀版本,而終於有了自己的看法,即便稚嫩,即便不合主流,可我依然堅持一份固執--這是一種天賜的力量,來源於歲月的洗練,好比一個小姑娘,當她長大,終於可以坦蕩麵對周遭發生的一切,這個時候,她是相當的有主見了。

  或許,多年以後,兩鬢斑白,再搬《詩經》出來,又是別樣懷抱。我相信應該是這樣的境遇,人的情懷是慢慢地一步一步走向深厚廣遠的。所以,《詩經》於我,是值得用一生的時間去翻去讀的。

  有一個朋友是做圖書的,這幾年,隔三差五地,總是規勸我將“詩經別意”寫完。我總是不以為意。陸續有陌生朋友詢問應該買什麽版本的《詩經》,我一般都推薦他們直接去讀原文,不要買那種注釋詞條多的版本。有些書是需要用心體會的,過多的注釋詞條反而是一種阻滯,像一種死板的教育,不能起到點撥的作用,反而僵化了思想。在這方麵,我是吃過虧的--

  回憶四年前寫作這個題材的時候,是有著熱情的,慢慢地,看多了注釋詞條,卻又跟自己的心思對不上,又沒能力去懷疑索引,然後那口氣便斷了,索性意興闌珊起來,就放下了,從此不提。

  一放四年,而今,我的心裏又有了意趣,即便如此,跟四年前比起來,這份意趣依然要淡得多。定居合肥的這四年,何嚐不是一份磨煉呢?慢慢地,我的心裏布滿格局,但不常動筆,以致用了整整一年的時間才寫完一部《讀畫記》。

  也不是很急的。我總是把寫作看作一場男女間的緣分,是“秋天當窗,歎生前緣輕緣重,寂寥處寸心相知”的恬淡從容,我不喜歡“春雨憑欄,念日後花開花落,紅塵裏誰人與共”的自憐自苦。後者的格局要小得多,前者是一種廣闊到相忘的相知。

  常常有朋友提起《詩經》,也是一種廣闊到相忘的相知。其中,有一個朋友說,中國人沒有孤獨感,從來寫不好孤獨的詩。我是非常不同意的,以《詩經》為例--這裏收有多少孤獨之詩,比如《後有梅》,是多麽孤獨的啊。一個姑娘從樹上的梅子落到剩下七成,寫到梅子落到隻剩下了三成,而那個人還是沒有來,最後等到樹上的梅子悉數落盡……那個人依然沒有來。梅子成熟於風和日麗的陽春三四月,那時節,春風正暖,花草繁妍,可是那姑娘又是多麽孤獨,她想著戀著的那個人,此刻也許別有懷抱,而她依然一往情深--人心之苦,莫過於音訊不通,她永遠不知道他的心思。或許,幾月不見,那人心裏早已有了別人,徹底把自己忘卻了,而她依然獨守一份往昔的承諾孜孜以求。在感情上,但凡剃頭挑子一頭熱,是最痛苦的事情,她一切不知,卻依舊不悔於既定的情感軌道。

  《摽有梅》真是一首孤獨又殘酷的詩。青春期中,你我誰不曾品嚐過“被蒙在鼓裏”的恪守,比起死別生離來,這份被遺棄的孤獨談不上肝腸寸斷,但也夠人喝一壺的了。

  《摽有梅》乍看去,寫的好像是人與草木蔬果的互感,實則,往深裏看,那分明是,在人與人間的互感中得不到回應,才退而求其次的一個轉身吧。

  中國的文化傳統裏,向來是有著三種互感的:人與人,人與山水自然,人與草木鳥獸。人與人之間的互感,體現在男女之情上最為普遍。

  這些年,翻來覆去讀《詩經》,還是覺得《摽有梅》寫得最孤獨--因為那個姑娘她掌控不了局麵,所有的主動權都被攥在了對方手裏,她在寫詩的過程中,無意中有了懇求的語氣,這是多麽傷自尊的一件事情啊,也是她自己不願意麵對的事情吧,這不得已的懇求裏,是不經意間奉上了做人的尊嚴的--回首青春期,我們哪一個沒有進入過迷局?那都是過去的事情了,如今,我們可以做到風一般一袖帶過。即便夜深人靜之時,回首這些,也不過是清風徐來吧--成長之路,辛苦而來,誰不曾付出過痛的代價?

  許多人把這首《摽有梅》解釋為恨嫁之作,更有甚者推斷這個姑娘已有身孕,所以才那樣急迫……這姑娘真有那麽不堪麽?我可不這麽看。它就是一首孤獨的詩,說白點,被人棄了卻還在一廂情願的詩。其實,話說回來,這姑娘心裏明鏡似的,又有什麽她不知道的--男女之間,若做到心意相通,還用得著如此懇請的語氣麽?她不過是在掙紮,在抒懷,在釋放--在人與人的互感中得不到滿足,轉而尋求人與草木的互感。

  《詩經》向來遵循這樣的一脈情懷--短短幾句,卻又如此廣深蘊厚--我曾經說過,在寫情上,《詩經》為首冠,《古詩十九首》次之,而唐宋詩詞就更比不上了。《詩經》是誰也比不過的了,所以,值得一讀再讀。

  這首《摽有梅》雖然孤獨,但也哀而不怨,這位姑娘也是有格局的,其實她把一口氣藏在了後頭,雖有懇求,但也不見得多不堪--張愛玲說,哪一樣感情不是千瘡百孔的。現在再看張的這句話,頗感深切,可見人與人間的互感該有多麽艱難--人與人間的互感也是一個大的範疇,並非獨指男女之情,人與國家之間,朋友與朋友之間,都是需要互感的--有了互感,才有相互懂得珍惜的意思,曆史上的許多文人在曆經“人與人間的互感”傾軋之後,不都是轉向了與山水自然與草木鳥獸的互感麽?

  《女曰雞鳴》:愛在一粥一飯間

  女曰雞鳴,士曰昧旦。

  子興視夜,明星有爛。

  將翱將翔,弋鳧與雁。

  弋言加之,與子宜之。

  宜言宜酒,與子偕老。

  琴瑟在禦,莫不靜好。

  知子之來之,雜佩以贈之。

  知子之順之,雜佩以問之。

  知子之好之,雜佩以報之。

  每回讀這首詩,便會啞然失笑。想著幾千年前的一對小夫妻把日子過得如此有情趣,這有別於一般的打情罵俏,是有著深厚的生活底蘊的。再往深處想,竟蔓延著無邊的感動。

  原本花燭夫妻,慢慢在一粥一飯裏建立起的平凡感情,雖不再有一日不見如隔三秋的濃烈,卻潤物細無聲地被一種親情所替代。男女之間,一旦從興高采烈的愛情步入小河淌水般的親情氛圍,彼此的感情則顯得更加牢靠了。

  有過鄉村生活經曆的人,對這首詩更有感觸在。一般,公雞打鳴三遍以後,天才慢慢亮起來。這首詩中的女子催促道:快起床吧,雞都叫了。這裏的雞叫,應該是第三遍了。男人則睡意蒙地答:天才蒙蒙亮,還早著呢。女人不依了,又催:你快出門望望天去,啟明星該有多麽明亮,鳥兒們就快飛出窩了,還不快去射些水鴨和大雁回來。

  在鄉下,每當淩晨,啟明星是最炫目的時候。當我們看見最亮的啟明星的時候,天就真的亮了,意味著再也不能賴床了。所以女人繼續嘮叨著,要她的男人出去射點野味回來。話講到這裏吧,自己也不忍了,把男人從暖和的被窩裏生生拽出來,畢竟是有點殘忍的事情,想必男人也是不耐煩的,於是便開始哄將起來,說溫柔的話:等你把野味打回家,我就下廚給你做好吃的美味。有肉有酒的好日子,我願意一輩子跟著你。說完這些,尚不罷休,緊接著,又抒了一把情,叫“琴瑟在禦,莫不靜好”。這八個字可不能翻成白話,一經翻出,詩意盡失,也相當於胡蘭成在婚帖上所寫的的“現世安穩,歲月靜好”的意思吧。

  麵對這樣的一番溫柔耳語,做丈夫的,哪一個不曾被軟化呢?心裏簡直比灌了蜜還甜呐,渾身骨頭怕是都會酥掉了。世間的枕邊風,向來有這樣的殺傷力。所謂舌頭底下壓死人--即便被壓死了,這個男人也是情願心甘的。

  於是,作為丈夫的,在感情表達上也不示弱,借湯下麵地順帶也誇起自己的女人來:我知道你這人勤快,喏,這塊玉佩就送給你吧。我知道你這人溫柔,這塊玉就當代表我的心好了。我知道你對我是真好,這塊玉就當作是我對你的回報吧。接連不斷三個排比句,在感情上,一層遞進一層。要知道,首飾可是天下的女人的最愛啊,何況還是一塊佩玉呢?這個男人真是各色得很,連婚都結了,卻依然想著買首飾給女人,可見用情之深。

  兩個人,就這麽你一言我一語的,心意表白之後,想必天早都大亮了。他不知什麽時候買來的一塊玉佩,就一直藏著,也一直苦於找不到恰當的機會送給心愛的女人。夫妻間送禮物,不比熱戀期,是要有一個托詞的,要不,唐突地把禮物遞出去,雙方都會相當尷尬的。這下好了,當她比較抒情地說出“琴瑟在禦,莫不靜好”之後,他到底被感動得不行,於是,一塊好玉就這麽自然地送出去了。

  被催促起早,原本是很懊惱的事情。可是,這個女子深諳妻子之道,一番枕邊風吹拂,不僅沒把夫君激怒,反而說得他心潮起伏,竟出人意料地送了自己一件禮物,這種你情我願的小插曲來得多麽高調呀,還是多多益善的好。

  當然,這得基於雙方的一份愛,彼此都把對方擱在了心中。生活是粗糲的,它特別能磨折人,包括兩人間的感情。而他們倆的感情是日久彌堅的,所以明亮揚眉。

  並非所有的夫妻都能一路走上如此和美之境的。古人有“情深不壽,強極則辱”的說法,講的是很深的情往往都會短命。而有些愛情像極了爆竹,霹靂一陣暴響過後,便隻剩下滿地碎屑,最後有了不得不用掃帚清理的不堪。

  世間的大多情感,始終逃不掉這樣的結局,仿佛一種宿命,生活裏,有多少樁情深不壽的婚姻被我們撞破?而詩中這一對夫妻,實屬不易。

  所以我讀《女曰雞鳴》,是常讀常新,感念縈繞。大抵是把夫妻過到情人與朋友的分上了,如此的少見--世上少見的東西,讓人珍視。前不久,看《聽楊絳談往事》,頻生感慨無數。錢、楊夫婦一生和睦,彼此懂得相互珍惜。錢鍾書出國訪問,天天給楊寫信,也不寄回,等到回國再當麵交給她--寫的都是些旅途見聞,所思所感,當然,更少不了思念之情。那時,他們已年近花甲,卻依然情深意厚。甚至,錢鍾書戴手表不會係搭扣,每天早晨,都是楊絳親自幫他戴上。待到耄耋之年,楊絳染病,怕自己不久於人世,才想起教錢鍾書怎樣係手表搭扣。《女曰雞鳴》裏的溫馨浪漫,總叫我不自覺地想起錢、楊夫婦來--你看,男女感情這一脈,延續了這麽多年,依然本色未變。

  大抵是人近中年,曆經種種,痛的、熱的、荒的、寒的,把所有的新鮮激烈都卸下,於是特別看重這一份人世的溫馨。

  詩中寫:“宜言宜酒,與子偕老”。一覺醒來,就這麽平常地對身邊人說出來,倒讓千年後的局外人有了淚意。《詩經》裏有許多這樣的諾言--“執子之手,與子偕老”--不過是,我願意牽著你的手,跟你過一輩子。這樣的承諾,令人淚熱。那麽,彼此的下半生就都有了指望了,不再孤獨荒寒。其實,男女間活到年老的時候,無非求個精神上的伴而已。人是孤獨的動物,我們的一生仿佛都在尋求一個靈魂意義上的伴。而愛,正是上帝派來搭救孤獨的--它並非長情大愛,而恰恰體現在平凡的一粥一飯裏。這樣的愛,最是給人安心慰藉,所以長長久久。

  《七月》:四時節序之美

  七月流火,九月授衣。一之日觱發,二之日栗烈。無衣無褐,何以卒歲!三之日於耜,四之日舉趾,同我婦子,饁彼南畝。田畯至喜。

  七月流火,九月授衣。春日載陽,有鳴倉庚。女執懿筐,遵彼微行,爰求柔桑。春日遲遲,采蘩祁祁。女心傷悲,殆及公子同歸!

  七月流火,八月萑葦。蠶月條桑,取彼斧搪,以伐遠揚,猗彼女桑。七月鳴,八月載績。載玄載黃,我朱孔陽,為公子裳。

  四月秀叻,五月鳴蜩。八月其獲,十月隕蘀。一之日於貉,取彼狐狸,為公子裘。二之日其同,載纘武功,言私其,獻於公。

  五月斯螽動股,六月莎雞振羽。七月在野,八月在宇,九月在戶,十月蟋蟀入我床下。穹窒熏鼠,塞向醁戶,嗟我婦子,曰為改歲,入此室處。

  六月食鬱及頜,七月亨葵及菽。八月剝棗,十月獲稻。為此春酒,以介眉壽。七月食瓜,八月斷壺。九月叔苴,采荼薪樗,食我農夫。

  九月築場圃,十月納禾稼。黍、稷、重、穆,禾、麻、菽、麥。嗟我農夫!我稼既同,上入執宮功。晝爾於茅,宵爾索綯。亟其乘屋,其始播百穀。

  二之日鑿冰衝衝,三之日納於淩陰。四之日其蚤,獻羔祭韭。九月肅霜,十月滌場。朋酒斯饗,曰殺羔羊,躋彼公堂,稱彼兕觥,“萬壽無疆”!

  四時節序都隱藏在《七月》中,每每讀之,稻花揚浪的田園三月,豐收後的菽麥葵豆,田野金黃一片,家鄉的農曆新年,一一來到眼前……來源於身體內部的田園氣質重新複蘇,是汪洋恣肆的,任何外物不能阻擋的,那是屬於個人的小宇宙,有著天然的鄉野氣息。文字是有氣息的,人同樣也是有氣息的。文字的氣息與人的氣息一旦吻合了,那麽,彼此間可就找到了相似的靈魂。

  相似的靈魂相逢在《七月》裏,相互辨認,相互試探,抑或把手伸出去,彼此試出了對方的溫度。撇開《七月》所代表的另一層意思不談,我是願意一直把《七月》當作一首鄉村史詩來讀的,且從中體味到,小民的快樂安詳,在人世裏慢慢流淌著;《七月》也是一幅耐人尋味鄉土畫卷,隻肯對懂得它的人徐然展開,我分明看見大風刮過原野帶來了霜凍,野菊銘黃,萬物披上霜雪的衣裳,大地潔白一片……就是這些無聲的節序送來了一個個平凡的日子,正是這一個個平凡日子構成了人的一生吧,也短,也長,直至我們兩鬢斑白。

  《七月》作為一首充滿著田園氣息的詩篇,也是《詩經》中最長的一首,引顧隨先生的話言:“時多,事多”。顧隨先生是把《詩經》讀得通透的人,僅僅以短短四字便把《七月》精確地概括了。在我的理解裏,所謂“時多”,大抵是指一年二十四個節序都被寫到了吧。二十四個節序,在這裏並非明寫,不過用的是暗寫的手法。因為什麽樣的節氣裏,生長什麽樣的植物瓜果,人們會幹些什麽樣的農事。我們從農事裏就能一眼識出四時節序來;而所謂“事多”呢,正是與“時多”緊密配合的,一年四季裏,人們沒有歇息之際,從歲寒到春耕,從采桑養蠶到製作布帛衣料到獵取野獸,從儲藏果蔬到割麥釀酒燕飲一番,最後還要蓋屋呢。到了秋天,那些小動物比如蟋蟀明明還在田野裏叫著呢,但,過不了多久,它們就跑到屋簷下,再過幾天,就入了家門鑽到床底下藏起來了。差不多這個時候,就是冬天了,我們要用煙熏走老鼠,用泥糊緊北窗,這樣,新年的腳步也近了,好吧,攜妻帶兒搬進新屋,迎接新年的來臨。你看,一年四季倏忽而過,這首《七月》寫盡了四時之美。

  許多次,默默讀它,在精神上,我找到了故鄉,然後讓回憶領著,慢慢來到曾經的鄉下,那個我已然生活了16年之久的地方。即便如今聽我堂姐說,現在的鄉下已經很少聽見蛙鳴了……盡管田野詩意的喪失,但絲毫不能影響我對於鄉野的追念,因為那裏的四季依然在,有四季在,節序就會一直延續下來--當我在城裏,翻開日曆,每年看見“驚蟄”兩個字的時候,就會想起,種子入土的時機到了,於是在陽台花缽裏秧幾顆南瓜子,算是在城裏為四時節氣應個景兒,即便寡淡,但情緒也算濃烈的吧。久居城市這麽些年,我依然沒有忘卻農作物與四時節氣的對應關係。

  不知道是幸呢還是不幸?對於高度發達的城市化的新興文明,我始終是隔膜著的,我並不能真心地欣賞它哪怕點滴的長處--鄉村作為我的原鄉,它可以讓我敏捷地嗅到四季輪換的氣味,還有風的轉向泥土的芬芳,以及野草繁花的濃淡頹萎……這些自然的東西,於我,總是可親,它始終牽扯著我的神經,仿佛流經我體內的血,是能夠聞得見青苔的味道的,濕答答的氤氳一片,是可以擰得出水來的。這樣的水,也是深河大湖之水,並非充盈著強烈刺鼻氯氣味的自來水。

  一竿子蕩遠了,繼續說回來--先頭我說《七月》寫盡了四時節序之美,這些美還都是隱寫暗托的,明確讓人看出美來的,還是詩中的那些短句子,簡靜凝練,分明是幽潔之美,好比一個人惜字如金,是輕易地不肯絮叨繁瑣的,比如:“六月食鬱及薁,七月亨葵及菽。八月剝棗,十月獲稻。”從六月寫到十月,整整150多天裏,隻用去簡短的20個字。可就在這20個字裏,人們要享用多少美味啊!也是這樣的5個月裏,卻分別走完了十個節氣呢--六月吃李和山葡萄,七月享用葵菜和豆子,八月打棗了,十月收稻子。還有九月呢,隱去了,九月挖紅薯種油菜呢,農諺有“九菜十麥”的說法,也就是說,農曆的九月該種油菜了,到了十月,小麥又該下地入土了。十月裏割稻,割的也是晚稻了。

  《七月》裏有許多美麗的句子,再比如:“春日載陽,有鳴倉庚。女執懿筐,遵彼微行,爰求柔桑。春日遲遲,采蘩祁祁。女心傷悲:殆及公子同歸”,稍微啟動一點想象力,便能領略一種怎樣的和煦之美--春天的陽光開始暖和起來,黃鶯叫個不停。少女們挽著竹筐走在小路上,她們要去采桑喂蠶。春天的日子是漫長的,白蒿繁盛,任意采摘。可是,女孩在心裏忽然有了惆悵--都好好的,為何心生惆悵呢?春天原本就是讓人莫名憂傷的,自古以來如此,所謂傷春悲秋。女孩的惆悵,不僅僅因為身在春天吧,她們真正為的是“殆及公子同歸”。哦,原來女孩思春了,不過是一種極正常的人性流露。我願意把“殆及公子同歸”,解釋為,尚沒有等到心上人把自己娶回家。一個“歸”字,《詩經》裏頻繁出現,如“之子與歸”的“歸”,是可以當“歸宿”來解的,那,什麽才是女孩的歸宿?遇見一個自己愛的人,就算找著了好歸宿了,所以,在很多場合,我們把“歸”都解為出嫁之意。我覺得,用在這裏更是妥當的。女孩在山坡上采摘野菜的時候,突然停下手中動作,抬首望望高天暖陽,以及暖陽下燦爛如星辰的野草繁花,這時,不知怎麽了,易感的女孩忽然思起春來,而那個意中人尚未出現,當是有一些惆悵的。然而,就是這一句,我翻過許多種釋經版本,他們殊途同歸的解釋,簡直令人啼笑皆非,生拉硬拽地把女孩惆悵的原因歸之與,怕被過往的公子看見強行帶走,不過又是一例無法擺脫階級立場的誤讀罷了,讓人含笑之餘不免心酸。《詩經》形成於一個古風猶存的時代,哪裏來的那麽多強盜公子哥光天化日之下強擄民女?如此這般的牽強附會,簡直匪夷所思。

  我覺著,對於《詩經》,是要帶著一顆詩心去讀的--所謂以詩讀詩,以心換心,以情換情,這樣才顯得出可暖可親來,而《詩經》原本就是可懷的--情懷的懷,懷抱的懷。

  《擊鼓》:愛的無望,生的悲哀

  擊鼓其鏜,踴躍用兵。土國城漕,我獨南行。

  從孫子仲,平陳與宋。不我以歸,憂心有忡。

  爰居爰處?爰喪其馬?於以求之?於林之下。

  死生契闊,與子成說。執子之手,與子偕老。

  於嗟闊兮!不我活兮!於嗟洵兮!不我信兮!

  年輕的時候,讀張愛玲,她說,“死生契闊,與子成說。執子之手,與子偕老”,是一句讓人讀來悲哀的詩。那時,尚未接觸《詩經》,不曉得這幾句話的來龍去脈,憑第一感,隻籠統地覺得這是一句美麗的誓言,怎麽會是讀起來感到悲哀的詩呢?當時,我對張愛玲的這句慨歎感到很隔,也不作停留深入,便一衣帶水地一把掃過--向來如此,她的世界,平庸的我們何嚐真正進入過?當時,反而覺得這是幾句非常溫暖的詩,“執子之手,與子偕老”,這句話,是多麽讓人有安全感啊。如今,在感情上,男男女女的我們仿佛一齊患上了饑渴症,缺的就是這種一字千金的承諾。

  然而,多年以後,當我第一次接觸《詩經》,找的就是這幾句詩的出處,當時,手邊的版本源於齊魯書社。無從學養可言的我,一味局限於這個版本的解釋,可謂把版本當《聖經》來讀了。讀過之後,產生了相當失望的情緒,失望於這幾句詩並非一對戀人間的誓言。齊魯書社的版本,千真萬確將這幾句詩解釋為戰士之間的盟誓,說它是一首男人們在戰場上相互激勵的詩。當年,根本沒有懷疑能力的我,對古籍文言一知半解,以致走上了“盡信書而不如無書”的歧途。稀裏糊塗地過去了幾年,我那份對於《詩經》的熱情依然沒有消逝,也就一直讀下去,在各種不同的版本裏穿梭識別,終於有一天,悟出自己上了一個大當--關於這篇《擊鼓》的解釋簡直錯得離譜。

  我到底明白過來,徹底摒棄掉“執子之手,與子偕老”這麽美麗的誓言是戰場上的男人之間的喋血盟誓的看法。曾經的這個“當”,上得相當地灰頭土臉,仿佛無從說起了,以致讓我留下了極深的內傷--在後來的很長一段時間裏,我拒絕再看任何形式的版本注釋,甚至,到了逃避的程度,好比逃避中國的教科書一樣,總委屈地認為自己是被耽擱的一代,許多與生俱來的想象力都被扼殺殆盡。這種逆反心理太過根深蒂固,眼下,無人可以把我說服。這是題外話了,暫且不提。

  如今,反複讀這首詩,似乎懂得了,我願意這麽把它翻出來:擊鼓聲響在耳畔,將士們正在奮勇演練著刀槍。防禦工事已經修好,我還要隨軍遠征南方。我跟隨一位名叫孫子仲的將軍奔波前線,為的了平定陳宋兩國。不能擅自回家,我憂心忡忡鬱鬱不樂。我將身在何方,身處何地?我的良馬將要丟失在哪裏?我到哪裏才能把它找到?我來到到山林泉水之地。生死離合,曾經我與你說過的。將牽著你的手,與你一起老去。可是如今零落天涯,我怕是不能活著回去了。可歎如今天各一方,我對你的誓言就要成為一句空話了。

  寫這詩的人,他不過是浩浩隊伍中一名不起眼的小兵,不得已隨著將領的征服欲望,踏上茫茫征途。這一去,可能就是永別了,他還有什麽放不下的呢?還是家中的那個人。他曾經可是答應過她的,照顧她一輩子。如今,自己被卷入戰爭,十之八九要戰死沙場,再也不能回去了。眼看曾經的誓言都付諸流水……這是多麽悲哀的事情。到這裏,我恍然懂得了張愛玲的感慨--時代的大背景下,個人的兒女情長根本就被忽略不計了,它怎麽能得到成全?在時代的風雲突變前,個人的情感又算得了什麽?它一直處在被忽視的地位,以致這幾句詩讀起來,才那麽悲哀--悲哀就悲哀在個人的感情得不到成全。個人在時代麵前,實在渺小得如同一粒芥菜籽,到了戰爭年代,誰會考慮到成千上萬家庭的和美,誰又會來成全個人的愛情?時代的大潮席卷一切,一切都讓位於掠奪和殘殺。愛情在宏大的戰爭麵前,多麽不值一提啊!這才是小我的悲哀寒涼。

  生離死別,原本無法預料,可是,在這首詩中,在出征途中,這名戰士早已預料到自己的命運,盡管目前尚有一口熱氣在,可是,大敵當前,自己作為一枚小小的棋子,送命是自然而然的事情,想起家中苦守的愛妻,怎不叫他肝腸寸斷?生的莫大悲哀,是因為預料到死期不遠。

  誓言,原本明亮暖人,但這個曾經許下誓言的人,此時此刻分明感覺自己命將不保,再也不能兌現諾言了。如此暖人的誓言,在這裏反而襯托得這首詩更加悲哀了,所謂“以樂景襯哀情,反而增其哀”。

  關於這首《擊鼓》的版本注釋,真算得上千奇百怪,著名的聞一多先生就是一個著名的例子,從這首詩中,他竟考察出同性戀的苗頭,他是同樣將這首詩當成了沙場戰士之間相互激勵的詩去理解的。按照聞一多的邏輯,兩名小戰士間既然有了“執子之手,與子偕老”的誓言,那麽,他們不是同性戀又是什麽?然而,我現在簡直把聞一多的推論當作一個笑話來看,而且是一個具有相當想象力的笑話。

  這大抵就是《詩經》的魅力所在吧,不同的人對它有著不同的理解,不同的人對著它抒發著不同的情懷--《詩經》好比一隻溫潤的玉杯,每個人都可以拿起它,斟滿自己的酒,澆自己的塊壘,如同葉嘉瑩先生,當她讀杜甫的“秋興八首”,有了感念,情難自抑,寫出來一本比磚頭還厚的書。

  這一部美麗的《詩經》,簡直就像一條永不枯竭的大河,幾千年流淌下來,養活了多少版本專家,滋養了多少奇異的想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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