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前,她是一位風光無限、在都昌縣投資辦廠的女老板。一年後,她卻因涉嫌合同詐騙罪成了階下囚。這位家住浙江省湖州市今年才31歲的漂亮女老板,緣何在一年中發生如此戲劇性的變化?她是怎樣一步一步走上詐騙犯罪道路的呢?筆者通過江西省都昌縣公安局經偵大隊民警的介紹,終於揭開了這個讓人費思量的謎團。
風光投資開公司
近年來,都昌縣委、縣政府加大了招商引資的力度,出台了一係列的優惠政策吸引外商來都昌投資。經朋友牽線搭橋,一直在外闖蕩江湖的馮某於2004年來到了都昌縣,在該縣芙蓉山工業園區創辦了“九江永昌服飾織造有限公司”。經過一段時間緊鑼密鼓的運作,公司的招牌掛了起來,廠房建了起來,加工服裝的平車、電車也安裝了起來。她逢人便說,公司的業務訂單一大遝,看她信心十足的樣子,哪個不相信她是一位有能力的老總。她頗懂生意經,為了把公司的業務做大做強,通過公司的影響力向社會上公開招聘股東,都昌縣某局從崗位上退下來的幹部陳某欣賞她的才華,就這樣入股成了她公司的股東。當陳某見到女老板派頭非凡,進出坐轎車,吃穿都挺講究,他還暗自慶幸找到了有實力又有才智的主顧呢。於是,他一次次融資,毫不猜疑。而馮某為了讓外界徹底信任自己,就顯示要在都昌紮根創業的架勢,竟將遠在千裏之外的父母也接到了都昌縣。一段時間裏,“永昌服飾”在都昌人的心目中是個不錯的企業,也成了一些人羨慕不已的知名品牌。
巧立名目施詐騙
這馮某其實不是等閑之輩,不僅僅是她那姣好的外表能迷惑一些人,而其走南闖北多年積攢下來的社交手段,也讓一些人俯首稱臣。馮某還有著較為豐富的社會經驗,生意場上也是應付自如。她知道合同對融資的誘惑力,每當遇到公司資金緊缺,或者原借來的債務要償還時,她便拿出合同訂單,誘惑蒙騙一個個不知底細的人,讓這些人進入她預想設定的高息借款圈套。實際上,她拋出的一份份訂單,全是憑她“嘴上功夫”說來的。因為誰也不料想,這麽漂亮的女人會騙人,會說空話,都以為她是個企業界的女能人呢!
2008年5月間,馮某由於挪用了公司結算的服裝加工款項計11萬元,用於借給其男朋友。為了掩蓋事實,彌補資金上的漏洞,她向股東陳某借款。馮某謊稱她已從福建某公司接了15萬元褲子的服裝加工單,放在河南省新鄉監獄加工,需要支付運費、輔料款,陳某便出麵借款8萬元交與馮某,利息按1.5%的月息支付計算。後來,馮某又謊稱在福建同一個公司接了一批裙子,也是放在河南新鄉監獄加工,需要支付運費,再向陳某借款。2008年5月至6月的一天,馮某謊稱從福建清芳公司接了12萬元拉條棉衣,放在洪都監獄加工,需支付運費,向陳某借款3萬元。同年7月,馮某由於挪用了公司資金,為彌補漏洞,又對陳某謊稱她從福建駿鴻公司接了一樁10萬件夾克衫的訂單,放在贛西監獄加工,需投資8萬元,陳某又出麵借款8萬元給馮某,月息與前同。2008年10月間,馮某又對被害人占某謊稱,她從上海一外貿公司接了60萬套鐵路工作服的加工單,放在河南新鄉監獄加工,因資金緊張想向占某借款,占某也輕易相信了她的話,將10萬元借給了馮某,也是按一定的高額利息計算。
到如今,陳某借出去給馮某的資金,不要說利息,就是本金都未收回,而占某僅僅是得到了兩個月的利息,本金及其利息至今也沒有得到。馮某先後借了這麽多錢,卻為何一直是有借無還?從“永昌公司”的財務賬上反映,福建清芳、美隆等公司應付給“永昌公司”100多萬元服裝加工款,而在2008年9月30日之前,馮某作為負責服裝加工及業務結算的公司代表,已經收到了這些公司支付的加工款共計80萬元左右,但馮某並未將這些加工收入上交公司財務入賬,而是從中挪用45萬元,其中借給男朋友30萬元,本人揮霍8萬多元。到了2008年底,福建清芳等公司的加工款項基本已由馮某結清,馮某從中挪用10萬元,剩餘的款用於還表哥的債務。
租車抵押還舊債
馮某憑訂單和高息為誘餌先後騙取了十幾人借款給她,這些借款一到手後,馮某基本上是拆東牆補西牆。據了解,隻要借款期限一到,借款人紛紛找上門來,逼她還本付息,她哪裏有錢還給人家,逼急了,她隻好多次巧立名目玩詐騙。
到了2008年10月份,永昌公司已到了倒閉的邊緣,工人的工資都無法發出,討債人絡繹不絕,馮某借款無門,她又心生一計,想出了租轎車抵押詐騙的花招。這年的12月,她先後騙取九江某出租車公司和另一個汽車租賃公司各一輛轎車,爾後將兩輛轎車相抵押詐騙都昌人占某和馮某某等人,騙得20多萬元,後因案發,造成占某、馮某某等人車財兩空。
警方終結詐騙案
騙人隻能騙得了一時,時間久了就會露出狐狸尾巴。
九江的兩家公司租出的車輛由於時間限期已到,而未見馮某還車,於是就向九江市公安局報案。2009年6月,都昌縣受騙人陳某在向馮某索要134萬元的借款時,發現公司已是人去樓空,遂向都昌縣公安局經偵大隊報案。去年9月,都昌縣公安局經偵大隊正式立案偵查,調集精幹的警力組成了專案組,先後輾轉福建、浙江、江蘇、河南、上海、南昌等數省市調查取證,行程2萬多公裏,取得了案件的突破。原來,馮某係獨生女,被父母從小視為掌上明珠。馮某平時習慣高消費,身邊的錢根本不夠用,就想著開辦公司撈大錢,未料,路越走越窄,皆是因為她在開始就沒有把心術放正,沒有走上正確的生財之道。據悉,馮某婚後生有一子,與丈夫已離婚,來都昌之前,她在外已是債台高築。為了償還債務,她竟自作主張瞞著父母,將家裏的房屋作了抵押,父母發現後,隻好借錢又將女兒抵押出去的房子買了回來。
其實,她來都昌投資辦廠是假,詐騙錢財是真。盡管她的作案手段花樣百出,但最終逃脫不了法律的追究。去年10月,馮某被都昌縣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11月,經報都昌縣人民檢察院批準被執行逮捕;今年7月,都昌縣公安局將馮某涉嫌合同詐騙一案依法起訴至檢察機關,目前已進入了審查起訴階段。至此,她將在高牆內接受法律的懲處,度過一段漫長的歲月。
(原載於2010年7月2日《九江日報》長江周刊頭版頭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