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生旅途,坎坎坷坷,稍不小心,總會有人落入路邊的“陷阱”。對於“常在河邊走”的民警我來說,就有一次差點掉入一妙齡女郎精心布置的“玫瑰陷阱”。
端午節那天,我下鄉看望年邁的父母,返程途中,我搭上了回城的中巴。車上人多擁擠,我慢慢移向車尾,突然,我的左腳前趾被一高跟鞋踏踏實實踩了一下,疼痛之時,我抬頭發現是一位打扮入時、氣貌不俗的摩登女郎,年約十八九歲,她很靦腆地對我連說兩次:“對不起!”我則以兩次苦笑回應。
站定後,發現女郎有貼近我身體的感覺,我暗地思忖:莫非今日遇上了扒手,要是想扒我錢包,真是兔子撞在槍口上,我非逮著你,爾後新仇舊恨一起報。但這一想法很快被否定了。
到了一站,有旅客陸續下車,女郎迅速搶好一個座位,對我說:“為剛才的冒昧,請你來坐這個位!”我婉言謝絕,一個大男人還要一個女人讓座,麵子上有些掛不住。見我不搭理,女郎拿出手機擺弄,約五分鍾後,女郎又煩:“大哥,我能否借你的手機打個電話?我手機沒電。”見她這樣有禮貌,我也不好意思拒絕。下車後,女郎對我甜甜一笑還給了一個飛吻,讓我麵紅耳赤、覺得不好意思。
第二天上午,我收到一條短信:“英俊威武的大哥,昨天車上對不起!我是一外地孤身女子,在騰飛服裝廠打工,很榮幸認識你,我住萬裏路xxx號,我們交個朋友吧?”
“昨日的事沒關係,不必過謙!”
“大哥,你還沒回答交不交我這個女朋友,說真的,昨日一見,我就愛上你了!”
第三天晚,女郎又發來短信:“大哥,孤單的我,今夜又要一人無聊地度過,你願意過來陪我說說話嗎?”此時,我有些懵,女郎怎麽知道我的手機號,而且如此樂意交我這個陌生朋友,莫非設了什麽圈套或想從我這裏得到什麽,於是我再也不搭理她。之後,女郎還發過許多肉麻的短信,我均沒理。
過了10來天,派出所在一次清查旅館行動中,抓獲了幾名賣淫女,其中有一女郎在審訊過程中,說我是她最好的朋友,並報出了我的手機號。得知後,我趕到派出所,見到女郎我有所悟,除了給她一頓臭罵,還著實好好地教育了一番。
原來,我和同事們經常例行檢查旅館,女郎偷偷熟記了我的麵容,當在客車上發現我後,故意踩我的腳趾,想借此套近乎交朋友,見我不搭理,又借我的手機打了一下她自己的手機,從而獲知我的手機號。目的是欲交我這個“朋友”,等逐步發展有了“特殊”關係後,再要挾我為她“遮風擋雨”!
險!我有些吃驚,幸好我意誌堅定警惕性高,沒回短信更沒有搭理她,否則,真會頹喪地落入她設計的“玫瑰陷阱”。
(原載於2005年6月27日《人民公安報》7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