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半時分,星星若隱若現,街頭霓虹燈陸續熄滅,人跡稀少。誌軍踏著夜色往出租屋趕,他好想美美地睡一覺,出租屋就在前方轉角的一條胡同裏。迎麵騎著自行車的女孩飛也似的從他身旁掠過。“輕浮!”誌軍心生一絲埋怨。
不一會兒,隻聽“哐當”一聲,接著傳來“搶劫啦!搶劫啦!”的尖細女聲。回頭循聲望去,誌軍發現一男子正慌張地往自己這邊奔來。誌軍忙閃到路旁垃圾桶邊一蹲,待男子靠近一瞬間,來了個“掃螳腿”,鎖喉、扭手上背,一連串的擒拿動作,令趕來的女孩嘖嘖稱奇。
到了刑警隊,女孩自我介紹叫小芳,誌軍細打量,發現自己伸手相救的竟是一位大美女。彎彎的柳葉眉,大大的眼睛,一頭飄逸的長發,還有一副苗條的身板。而小芳呢,也愣神了,麵前救她的竟是一位陽光、帥氣的小夥。原來小芳當晚在公司整理賬目,把回家的時間忘了,才發生了被搶一幕。
不知是有緣,還是“英雄救美”,兩人四目相對來了電,撞出了愛的火花。盡管誌軍多次失約,但小芳覺得有位警哥愛著自己、保護自己,此生幸福、安寧。
婚後,他們有了一個可愛的女兒樂樂。又過了幾年,日子平淡而真實,幸福而安詳。到了樂樂上學的時候,家庭生活翻過新的一頁,許多煩心事接踵而至。接送樂樂、家務活,全都落在小芳身上。誌軍永遠是沒完沒了的忙碌,總是早出晚歸,甚至多日可以不見蹤影。漫漫長夜,小芳終於體會到,什麽是孤寂,什麽是愁苦,內心深處不免生出諸多委屈和怨恨:家是旅館,帶樂樂周末休閑等許多承諾大多成謊言。以前,小芳是“警哥警哥”地叫,樂樂是“警爸警爸”自豪地喊,現在母女倆對誌軍視而不見,任誌軍來去自便。誌軍總是那副憨態,似乎沒察覺母女倆的變化。
小芳的爸爸生病了,誌軍帶著妻女去探望。誌軍偶爾發現小芳的弟弟小進正在興致盎然地在一台嶄新的蘋果手機上玩遊戲。誌軍暗裏思忖,這款手機是新上市的貨,售價起碼四五千元,而目前小進在家待業無任何經濟來源,根本不可能買這麽貴重的物品,這手機莫不是……
“小進,你買的手機呀?”誌軍笑嗬嗬地問。
“是啊,姐夫,我朋友賣給我的,500元一部。”小進未加思索地回應。
不久,小進被傳訊,供出了那個兜售手機的朋友,警方破獲了一起特大盜竊案,小進和其朋友雙雙入獄。小芳得知後,很快想到了是誌軍從中“泄露了機密”,因而更加對誌軍不滿。
“離婚吧!你這樣無情無義的人,不僅對家庭不負責,還出賣我家人,這樣的男人我不要!”小芳近似瘋狂的力竭聲嘶地喊叫,同時把離婚協議書扔到誌軍麵前。誌軍仍是笑嗬嗬,一副憨相,似乎未意識到暴風雨的來臨。小芳帶著樂樂回了娘家,在爸媽那兒謊稱誌軍出了遠差,這一住就是一個多月了。
當地鄉村發生了一起凶殺案,誌軍與戰友們吃住在鄉下,投入到破案攻堅戰役中。期間,他兩次接到法院的傳票,知道小芳到法院起訴了,內心像打翻了的五味瓶,不知是啥滋味。案子已到了關鍵時刻,怎能棄之而顧小家?因而誌軍對離婚一事置之腦後。
十多天後,案子破了,誌軍也是其中的有功之臣。當地電視台采訪,他表現極為低調。當記者問到,為破此案有多少天沒回家時,誌軍落淚了:“家裏的事我幾乎沒管過,我對不起妻子、女兒,愧疚太多……”說來正巧,這段鏡頭恰被小芳、樂樂還有小芳的爸爸親眼看到。
“這孩子敬業、正氣,是我一個老黨員當年的影子!”小芳的爸爸不無自豪地說。小芳想,爸爸還不知鬧離婚的事,否則自己會挨一頓臭罵,畢竟自己隻是顧了自己的感受,沒有理解丈夫而耍脾氣鬧分手。
“同樣的一場日落,同樣你還是沒說,隻是抱緊我。為什麽愛我又不斷退後?你害怕的是什麽?你想要的是什麽……我相信你是愛我的!你懷裏有太多問號,告訴我怎麽依靠?眼裏總是太多的淚,不停拉扯。我相信你是愛我的!”小芳牽著樂樂的手,唱著張惠妹的《你是愛我的》,走在去刑警隊的路上。
“我已經撤訴了,警哥回家吧!”小芳如以前一樣含情脈脈。
“警爸,回家吧!我和媽媽都愛你!”樂樂緊緊攥著誌軍的手。誌軍一把將女兒摟在懷裏,任淚水肆虐,站在一旁的小芳也用手帕使勁地擦拭著眼淚。
在愛的十字路口,從怨恨、不解到理解,小芳終於選擇了回歸,曾經殘缺的家又彌漫著幸福而濃烈的溫情。
(原載於2014年1月13日《中國警察網》文化頻道--原創小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