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金庫戒備森嚴,營業廳鐵欄、防盜門等防範設施一應俱全。
籬笆紮得緊,野狗鑽不進。但遺憾的是“財神”的後院近些年來卻屢屢起“火”--“金融王國”裏犯罪現象日趨嚴重。
據人民銀行總行一項統計表明:1988年至1990年,我國金融係統累計發生各種經濟犯罪案件15000多起,違法金額高達9億元,涉及17000多人,遠遠超過新中國成立40年來金融犯罪的總和。
內蒙古自治區,1988~1992年檢察機關立案偵查賄賂案件中涉及的1680萬元犯罪金額中,其中900萬元屬金融犯罪金額,占總額的58.4%。
安徽省阜陽地區金融係統,1986年至1994年9月,共發生經濟案件370件,涉及金額3882萬餘元,其中萬元以上的大案要案232件,有284名銀行職工受到紀律處分,開除或開除留用197人,有47人被移交司法部門追究法律責任。
1992年,全國第三次反貪汙賄賂偵察會議上,散發的《金融係統貪汙犯罪情況簡析》中指出:金融犯罪日趨嚴重,大案、特大案呈水銀柱式猛升。僅1993年,全國檢察機關立案偵查萬元以上金融大案就10000多件,其中超過百萬元的有7件。
金融“家賊”鯨吞國家錢財
應該說,我國金融係統在長期的工作實踐中建立起了一套較為完整的金融管理製度。然而,明槍易躲,暗箭難防,金融“家賊”利用工作之便,不擇手段地吞噬國家巨額錢財。
案例之一:“運籌帷幄,決勝千裏”。張煌,犯罪前係中國銀行福建分行武夷山市支行武夷宮辦事處主辦會計。麵對金錢的誘惑,張煌參加工作僅2年就把“黑手”伸向了國庫。他利用職務之便,使用各種手段,千方百計了解運用銀行密押號碼盜取國家資金的奧秘。經過一番“運籌帷幄”的精心策劃,張煌認為可以萬無一失地“決勝千裏”了。1993年3月,張煌讓其待業在家的弟弟張華帶上2000元錢分別到福建的南平、廈門、石獅、泉州、安溪、建陽、晉江等11個地方的中國銀行分支機構,全用假名開了戶頭,共12個存折,有的存了50元,有的存80元、100元。過了一段時間,張煌草擬了三份電報稿,並將二哥張良和張華叫來麵授機宜,讓他們攜帶他偽造的中國銀行建陽、邵武支行的專用章到建陽、邵武利用密押號碼,到郵電局發電報給石獅、南平、廈門中行,把資金撥到自己化名的賬戶上。當這幾筆巨款很順利地轉到了自己開設的假賬戶上後,幾兄弟樂不可支。張煌自認為,開鐮收割的大豐收季節到了。6月8日,他派張良趕到南平,用“林武強”的名義取出現金44900元。6月3日,兄弟倆趕到廈門,用“王洪剛”存折取出85000元。6月14日,帶著一遝遝嶄新的鈔票的這兄弟倆,興高采烈地登上了廈門開往鷹潭的火車。然而,他們沒有逃過鐵路乘警的眼睛,在鷹潭公安局,他們終於供出了從南平取來的錢存放的地方,並交代這一切均由在銀行工作的張煌“謀劃指揮”。鷹潭市公安局立即派出幹警,一路趕到贓款窩藏地張華的家中進行搜查,另一路直取張煌。開始,張煌百般抵賴,並裝糊塗,但公安人員出示了張華住處搜查出的9本存折,44900元人民幣、100美元及空白電報稿紙、空白的特種轉賬貸方傳票、假公章、中行信匯憑證、電匯憑證等贓款贓物時,張煌才不得不交代自己的罪行。
案例之二:偷梁換柱,以假亂真。侯亦軍,犯罪前係廣東中山市石歧銀行太平分理處的出納員。參加工作後不久結識了一位經常來銀行存取上萬元資金的無業青年鄭力宇。出於對錢的垂涎,侯主動攀上鄭入股做生意。當他先後挪用20萬元公款給鄭力宇,被鄭扔進了賭場無法還賬後,侯亦軍這才慌了神。他深知,隻要一查賬,一切都完了,但是利欲熏心的侯亦軍並沒有就此住手,在鄭力宇的慫恿下,侯亦軍偽造了幾枚業務章,走上了用假現金支票支取銀行資金的犯罪道路。
1992年12月3日,侯亦軍所在的分理處某營業員將幾本準備出售的現金支票放在櫃台上就走開了。侯亦軍瞅準時機,偷撕了一張放進口袋。當天,侯亦軍偽造好支票並填上了30多萬元的數額後,交給了鄭力宇。第二天,鄭力宇花重金雇人把30多萬元現金順利地從銀行提了出來。錢到手後,侯亦軍迅速把20多萬元的窟窿補上,接著又花了3萬元買了一隻世界名表,並添置了手提式移動電話和高級音響等,幾天下來,手中隻剩下了3萬元。可他們的欲望並沒有到此為止。在緊張中度過了10多天後,侯亦軍發現分理處沒有動靜,便又從一批待銷毀的過期現金支票中撕了4張,按同樣的辦法填開了29萬元的金額,並照樣很順利地過了“關”。過一段時間後,侯亦軍照方抓藥,又提出了21萬元。然而,伸手必被捉,1993年初,分理處在年終查賬時,終於發現了問題,公安部門很快偵破了此案。
案例之三:內外勾結,創下“天字一號”貪汙案。薛根和,犯罪前係海口市工商銀行東風辦事處會計組組長。1989年,薛在銀行的櫃台內,認識了主動與他結交的海南益通實業貿易公司總經理陳貽全,利益相交,使他倆不久就情同“父子”。1992年1月,陳貽全找到薛根和,要他想辦法給弄9萬元貸款合夥做生意,薛根和苦思冥想,一個簡單快速、比造人民幣還容易的辦法在他心中逐漸形成--利用自己分管匯票密押之便,趁另兩位分管匯票和公章的同事不在的機會,開出空頭匯票,到外地解付。他很快找到機會,偷取了一張匯票,加蓋公章,打上密押。接著,他將匯票拿到陳老板處,自行填寫了收款單位、賬號、款項用途、收款行,然後像一個金錢締造者一般,大筆一揮,10萬元巨款便從銀行飛了出來。而收款單位卻是銀行賬麵上僅有幾百元錢的海南益通公司。
5萬、10萬、100萬、500萬、600萬元錢……一筆一筆打出去,國家銀行變成了薛根和、陳貽金等人隨心所欲免費使用的私家銀行……
自1992年1月至10月,薛根和利用職務之便,夥同海南益通實業貿易公司總經理陳貽金,海南遠洋貿易公司副總經理兼業務總經理熊道先,貴州金龍企業經貿總公司籌備組成員趙東方、楊紹瓊,海南益通實業貿易公司房地產部聘用經理張德全,共同貪汙人民幣33444710元(其中600萬元貪汙未遂)。整個案件共追回人民幣4974225元(不包括600萬元貪汙未遂和銀行會計衝銷的150萬元),追繳汽車、樓房、電視機等贓物折款6271570元,贓款贓物共計11245825元,尚有14698824元沒有追回。尚未追回的贓款贓物及與本案有關的查封凍結的財產,依法繼續追繳。
繼此新中國成立以來的最大貪汙案偵破之後,一連串的金融界犯罪大案又相繼曝光:
--1994年6月,河北省人民法院公開審理了發生在中國大陸的一起特大詐騙案,中國農業銀行河北省衡水地區中心支行行長趙金榮、副行長徐誌國違法給美國亞聯(集團)有限公司總裁梅直方和李單明(均為美籍華人)開出200份不可撤銷、可轉讓的總金額為100億元的備用信用證。據公安機關偵察,這是一起特大詐騙案件,經檢察機關批準,趙金榮、徐誌國、梅直方和李單明被依法嚴懲。
--1995年初,湖北宜昌市人民法院開庭審判了“三峽經濟犯罪大串案”。三峽銀團實業股份公司經理袁有畔夥同宜昌縣工商銀行業務開發部經理李興林等9個單位的20名黨員、幹部,內外勾結,利用購買企業債券之機,大肆貪汙受賄,非法所得總額達102.03萬元。
--《中國人民銀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票據法》等金融大法宣傳的餘熱未盡,無錫的32億非法集資詐騙等大案要案又紛紛見諸報端,大有愈演愈烈之勢,人們不禁要問--
“財神”後院緣何總起“火”
銀行,作為國家經濟樞紐和經濟流通領域的命脈,在國家經濟建設中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和作用,國庫資金的安全與否,對國民經濟建設的影響重大。在這重要的“金融王國”裏,緣何近年來的犯罪現象不斷呢?
原因之一:錢迷心竅。這是金融係統內部犯罪的根本原因。在商品經濟大潮的衝擊下,外麵的世界精彩與手中沒錢的無奈所形成的強烈反差和鮮明的對比,使銀行內部的一些人員對金錢和物質產生強烈的欲望,這種嚴重的心理失衡由於得不到及時的思想教育和及時的自我調節,便使得這一些人錢迷心竅,陷入難以自拔的惡性循環的心態之中,以至於不惜采取非法的手段,走上金融犯罪的道路。
原因之二:魚龍混雜。近些年來,隨著金融機構快速發展,大量的人員湧入金融部門。作為熱門的行業,金融業是許多人夢寐以求的職業,也成了一些別有用心之人眼中的一塊肥肉。許多人不惜拉關係走後門,甚至不擇手段進入銀行。由於進人把關不嚴,許多金融機構變成了“雜牌軍”,再加上金融係統近親繁殖嚴重,“父子軍”、“夫妻店”、“兄弟所”等姻親裙帶關係在金融界內部盛行。如此魚龍混雜,“金融王國”裏“家賊難防”也就不足為怪了。如某市一個基層信用社,父親當主任,兒子是外勤,在這種情況下,父子分別貪汙公款1.55萬元和2.7萬餘元,父子雙雙進入牢房。
原因之三:疏於管理。缺乏有效的監督和管理,給金融“家賊”以可乘之機。盡管銀行係統有比較完整的規章製度,但有章不循、有法不依的現象嚴重。一些基層單位,隻是將其寫在紙上,貼在牆上,不能嚴格執行,流於形式。加上近幾年銀行業務發展較快,現有製度和管理在不同程序上不適應新業務的發展,這些都在客觀上給作案分子創造了便利條件。金融係統內部五花八門的犯罪手段,如塗改單據、多報支出,偽造憑證、虛報冒領,支票提款、撕毀存根,等等,無一不是利用工作上的便利和鑽管理與監督的漏洞。
原因之四:內防意識淡薄。由於缺乏嚴格的思想教育和嚴格的崗位培訓,加上平時內部管理鬆懈,久而久之則形成銀行內部工作人員的思想麻痹大意,一些職工缺乏甚至根本沒有內防意識,你好我好,一團和氣,甚至是十分輕率地隨意將票據、公章甚至是金庫鑰匙亂丟亂放,客觀上給圖謀不軌的“家賊”提供了作案上的便利,以致私開金庫、竊取銀行押密、開具假支票等金融犯罪現象屢屢發生。
原因之五:外部拉攏引誘。內外勾結,聯合作案,在當前金融係統犯罪中占有相當的比重。其原因除了身居金融部門工作的狡黠分子本身具有犯罪的思想基礎,以及金融係統存在著執行製度不嚴、監督管理不善等工作上的漏洞外,其中不可忽視的一點就是社會上的犯罪分子對金融單位工作人員的引誘、拉攏和腐蝕。在當前市場經濟大潮的衝擊下,銀行成為一些圖謀不軌者追逐、進攻的目標,不惜采用重金收買等手段拉攏、腐蝕銀行職工。在金錢物質誘惑麵前,少數政治素質低的銀行職工心理失去了平衡,為個人的奢侈享受和哥們義氣、人情關係,置黨紀國法於不顧,鋌而走險。海南特大貪汙案主犯薛根和就是這樣經不起金錢和外部的引誘而墮入內外勾結、聯手鯨吞國家巨資的犯罪深淵的。
嚴防“家賊”,穩定“後院”
金融是我國的特殊行業,它的興衰對上維係著國家的安定,對下維係著億萬百姓的切身利益。我國是一個高儲蓄率的國家,有錢存銀行仍是眾多百姓的投資首選。金融大案接連不斷,以其金額之巨、波及麵之廣、影響之惡劣,必然會擾亂我國的金融秩序,嚴重損害銀行在老百姓心中的信譽。因此,遏止金融係統內部的違法犯罪,斬斷金融“家賊”伸向國庫的“黑手”,顯得十分重要和緊迫。對此,黨和國家最高層早就給予了高度重視。
金融係統本身對此也引起了高度的警惕,並采取了實際的行動。1991年6月底,針對金融係統內部作案人員的情況越來越嚴重、作案的性質越來越惡劣、案件涉及的金額越來越大的問題,中國人民銀行、中國工商銀行、中國農業銀行、中國銀行、中國建設銀行、交通銀行、中國人民保險公司、國家外匯管理局等六行一司一局聯合召開黨組聯席會議,決定從7月份起,在金融係統開展一次教育、清理、整頓活動,曆時一年。這次教育、清理、整頓活動共立案查處各類違法違紀案13061件,其中經濟案件9757件,涉及人員10349人,涉及金額7.5億元。在專項清理中,共清理出違法違紀問題72.8萬件,涉及金額73億元,移交司法機關處理的有2071人,受黨紀、政紀處理的6380人,有嚴重問題而被調整、處理的各級領導幹部達3426人。但是,金融係統內部的問題並沒有從根本上得到好轉。因此,要有效遏製“金融王國”內的犯罪,必須采取相應對策。
對策之一:強化教育。要大張旗鼓地在全係統抓好反腐倡廉教育,解決“手不伸”的問題。各級銀行和基層營業所、信用社的黨組織要責無旁貸地把這項工作承擔起來,結合平時的紀律查糾、年終評比、獎勵晉級、職稱評聘、提拔使用一道進行,實行反腐倡廉工作“一票否決權”,做到軟件硬抓。要善於把法製建設、職業道德、規章製度為主的教育與身邊發生的經濟犯罪反麵典型教育結合起來,端正全體幹部職工的人生觀和價值觀,增強抵製各種不正之風以及資產階級思想腐蝕的免疫力,在思想上牢固築起反腐保廉的堅強防線。
對策之二:強化管理。在建立健全各項規章及監督製度的同時,應著力通過嚴格管理,抓好製度的落實,解決“手難伸”的問題。一要建立健全崗位責任製,嚴格管理各種用章、印鑒和重要憑證(單),全員堅守崗位,各司其職,做到操作程序規範化,環環相扣,互相監督、製約。二是建立銀、信職工交流和近親回避製度,以有利於突破“關係網”。三是實行貸款公開和辦事公開製度。行、社貸款逐月公布,主要業務活動向群眾公開,接受群眾監督,堵塞漏洞。要明確各級行和所、社的一把手為執行製度保證人,凡因製度鬆弛或有章不循而釀成經濟案件的,要堅決追究其保證人的連帶領導責任。
對策之三:強化監督。金融係統內部的紀檢監察和稽查部門,要切實發揮職能作用,經常定期或不定期地開展檢查和督查,發現違紀違法苗頭即進行整糾,防患於未然。要在係統內全麵推行“防盜竊、防詐騙、防搶劫、保資金安全”的“三防一保”做法。此外,鑒於經濟案件多發生在基層的情況,銀行領導幹部應分批分期“沉”到基層,在一線發現問題解決問題,幫助建章立製,堵塞漏洞,改進工作。要層層簽訂預防案件承包責任製。
對策之四:加大懲治金融“家賊”的力度,發現一件,查處一件,絕不能姑息遷就。要注意克服目前存在著的“重收回金額,輕法紀懲處”的現象。各專業銀行、各級金融機構要把懲腐保廉擺到與業務建設同等重要的位置來抓,加強監察、稽核力度,公布舉報電話,建立舉報獎勵製度。另外,還要注意從平時稽核查賬、召開企業座談會中發現案件線索,有條件的專業銀行應爭取檢察院派駐檢察室,嚴格執紀執法,把金融係統違法犯罪降到最低限度。
原載1996年海南《大特區黨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