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黨支部是基層農村各項工作的核心,是黨的建設這個“偉大工程”中的“基礎工程”。村黨支部凝聚力、吸引力、戰鬥力的強弱,直接關係到黨在農村各項任務的具體落實和黨在農民群眾中的形象、威信。
然而,在調查中發現,自農村實行家庭聯產承包責任製以來,由於拆隊建村的體製變更等種種原因,一些新組建的行政村一直沒有一個村部,村黨支部和村委會沒有一個固定的辦公場所,日常工作和開會不是在支書、村委主任家裏,便是走東家挪西家。因此,群眾有事很難找到村幹部。這不僅增加了群眾辦事的難度,而且影響了村黨支部和村委會的威信。諸如此類的辦公開會窩在家裏、公章揣在幹部懷裏的村黨支部和村委會,已經被當地的農民群眾戲稱為“遊擊村部”。
形式是內容的反映,一定的內容需要一定的形式去體現,而且形式也反作用於內容。村裏有沒有村部,看起來是個有沒有辦公場所的形式問題,但它直接影響到村黨支部發揮作用的實質性內容。村裏連個起碼的固定辦公場所都沒有,村黨支部怎能有威信?群眾怎能從心裏信服村黨支部?如此,村幹部開展工作,也感到在群眾麵前挺不起胸,硬不起腰。因此,從黨在農村工作的實際需要出發,一些地方村裏沒有村部的情況應該引起各級地方黨委、政府的關注,並積極采取措施,把修建村部這件事確實辦好。
原載1997年《農民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