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欄編輯 鄧玉蘭
綜述
2012年,在國內經濟下行壓力加大的情況下,全省各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把握穩中求進、創新發展的工作要求,圍繞服務民生,抓好各項工作落實,確保了民生工程社會保險各項目標任務的完成。
社會保險提前實現製度全覆蓋。覆蓋全省城鄉居民的基本養老保險製度全麵建立,全省100個縣(市、區)提前8年實現製度全覆蓋,國務院和省政府專門對此進行表彰,在社會保險領域還是第一次。職工養老保險省級統籌進一步鞏固和完善,規範工業園區企業社會保險繳費政策,完善個體工商戶、靈活就業人員養老保險參保繳費政策,減輕了社會低收入人員的繳費負擔。製定並落實軍人退役養老保險關係轉移接續政策,出台未參保國有林場及其職工參加基本養老保險辦法和宗教教職人員社會保障問題實施辦法。基本醫療、工傷保險市級統籌全麵實施。11個設區市全麵建立政策統一、管理規範、市級統籌、公開招標、委托承辦的大病醫療保險製度,參保率達到85%以上,走在全國前列。省直機關事業單位公費醫療與城鎮職工醫療保險平穩銜接,參保人數7.4萬人,基本醫療保險製度建設進一步鞏固,醫療保險在新醫改中的保障、引導、監控作用充分體現,得到省政府高度評價。
社會保險參保人數和基金征繳不斷增長。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工傷和生育保險參保人數2761萬人次,四項社會保險基金征繳385億元,分別增加190萬人和107億元,參保人數和基金征繳增長實現“雙破百”。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征繳取得重大突破,達283億元,增長41.5個百分點,創曆史新高。全省有70個縣(市、區)基金征繳收入超億元,增加19個縣。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參保人數1737.6萬人,累計個人賬戶收入45.41億元。城鎮大小集體企業職工及退休人員、手工業聯社大集體企業退休人員、返城未安置就業知青等未參保群體參加養老保險42萬人,補繳養老保險費72.1億元。加大社會保險實地稽核和養老保險清欠工作力度,追回少繳養老保險費1598萬元、醫療保險費195萬元,養老保險清理欠費金額15.29億元,實現清欠大於新欠。四項社會保險基金結餘474.63億元,增加82.95億元,增長21.2%,基金累計結餘增幅為近年來最高,職工養老保險基金累計結餘可支付月數達13.59個月,為曆年最高,基金保障能力進一步增強。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接續工作順暢進行,全省轉移社會保險關係5.46萬人,轉移社會保險基金5.65億元。大力支持配合非工7個係統改革和深化文化體製改革,妥善解決農墾企業等7.08萬未參保職工養老保險問題。完善被征地農民養老保險辦法,將5個市、縣被征地農民基本養老保險納入省級統籌,解決了困擾地方發展的曆史遺留問題。
社會保險待遇水平明顯提高。完成第八年連續調整企業離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工作,月人均增加190元,增資幅度為曆次調整最高,調整後月人均養老金1514元。調整城鎮大集體企業、手工業聯社未參保退休人員及返城未安置就業知青養老生活補助標準,月人均增加20元,調整後月人均285元。企業職工非因工及因病死亡遺屬生活困難補助標準調整為320元,月增加80元。提高企業職工喪葬費標準,由3200元調整為5000元。落實企業立功獲獎人員提高退休待遇和國有企業職教幼教退休教師待遇政策,提高企業退休參戰退役士兵等人員生活補助標準。
社會保險經辦服務更加便民快捷。率先在全國破解異地離退休人員領取養老金收取手續費難題,11個設區市實現養老金直發,全省養老金直發率達到82.6%,得到人社部領導的專門批示和人社部社保中心的充分肯定。異地就醫結算範圍進一步擴大,11個設區市已完成異地就醫聯網和基本醫療保險3個目錄數據庫的統一,撫州、吉安、景德鎮、九江、贛州5個設區市實現在南昌和南昌到廣州異地就醫即時結算,惠及全省近700萬參保人員。開展全省社會保險數據質量提升行動,累計免費郵寄社會保險個人權益記錄230萬份,個人權益記錄郵寄工作走在全國前列。
民生工程任務超額完成。省政府民生工程涉及人社領域23件實事全部完成,26項考核指標順利完成,其中25項超額完成。副省長胡幼桃說,省人社廳講大局、講政治,在落實民生工程方麵作出重大貢獻,在7個係統國企改革和農墾係統改革方麵作出重大貢獻,在解決困難群體的社會基本保障問題作出了重大貢獻。
(李曉仔)
養老保險
“大幅提高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水平”經省政府同意,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財政廳下發《關於江西省2012年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召開全省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調整工作視頻會,從2012年1月1日起,對2011年12月31日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的企業退休人員增加基本養老金。2012年調待繼續堅持普遍調整和適當傾斜相結合,體現公平與退休人員的繳費年限等因素,對具有高級職稱的企業退休科技人員、高齡人員等群體再適當提高調整水平,對基本養老金偏低的企業退休軍轉幹部予以傾斜。這次調整,增長幅度為14.4%,高於全國10%的增幅,城鎮企業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提高到1514元。全省參加此次養老金調整的退休人數為169萬人,月人均增加190元,提高和改善了企業退休人員生活水平。
“完成城鎮小集體職工等參加養老保險工作任務”深入貫徹贛府廳發[2011]37號及贛府廳發[2011]38號文件精神,結合江西實際,著眼實現廣覆蓋、低水平、可選擇的特點,認真實施這一重點民生工程,全省共有38萬城鎮小集體企業職工、五七工、家屬工等參加養老保險,其中,已超過退休年齡人員參保30萬人,共補繳養老保險費70多億元,成功解決曆史遺留問題,實現江西省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製度的全覆蓋,使未參保城鎮小集體企業退休人員等基本生活有了保障和改善,得到了社會各界的廣泛好評,促進了社會和諧穩定。
“支持配合國有林場改革”根據省委、省政府關於國有林場改革工作要求,會同省財政廳、省林業廳下發《關於未參保國有林場及其職工參加基本養老保險有關問題的通知》,規定未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國有林場及其正式職工以林場為單位,按照屬地管理原則,在當地政府領導下,根據自身經濟狀況且在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可選擇按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辦法參保,也可選擇按農墾辦法參保。
“參與深化文化體製改革”認真研究和提出文化體製改革涉及養老保險有關政策,指導有關市縣貫徹落實省文化廳省直國有文藝院團等轉企改製職工參加基本養老保險政策。
“提高未參保城鎮大集體企業退休人員等養老生活補助標準”先後下發《關於調整未參保城鎮大集體企業退休人員等養老生活補助標準的通知》《關於調整原省屬農墾企業退休科級及科以下幹部、部分建場初期老工人和退休工人技師生活補助標準的通知》《關於調整企業離休人員死亡一次性撫恤金待遇的通知》《關於做好提高企業退休的參戰退役士兵等人員生活補助標準實施工作的通知》,明確從2012年1月1日起,未參保城鎮大集體企業退休人員、手工業聯社大集體企業未參保退休人員及返城未安置就業知青等人員享受養老生活補助標準由每人每月265元調整為285元,所需資金由省、設區市、縣財政按比例負擔。此外,提高了企業立功獲獎人員退休待遇,落實國有企業職教幼教退休教師待遇政策,基本完成全省國有企業職教幼教退休教師身份認定、生活待遇補差資金的審核工作。調整企業職工非因工及因病死亡遺屬生活困難補助標準及喪葬費標準,將企業職工非因工及因病死亡遺屬生活困難補助標準由每人每月240元調整為320元,喪葬費標準由3200元調整為5000元。
“調整個體工商戶和靈活就業人員養老保險繳費基數”下發《關於無雇工的個體工商戶和靈活就業人員養老保險繳費基數有關問題的通知》,對參加江西省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無雇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非全日製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以下簡稱“個體工商戶、靈活就業人員”)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數進行調整,明確從2013年1月1日起,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個體工商戶、靈活就業人員,其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的繳費基數,可按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的40%、60%、80%、100%、200%、300%6個檔次,由本人根據經濟承受能力自行選擇。為保持政策的平穩過渡,2011年設區市在崗職工平均工資高於2011年全省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的設區市,其2013年最低檔繳費基數也可按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平均工資60%確定,以後逐步過渡到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的40%確定。
“實現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全覆蓋”從2009年開始啟動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試點,2011年建立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製度,到2012年7月1日,全省100個縣(市、區)全麵實現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全覆蓋,比預期2020年實現全覆蓋提前了8年。截至年底,全省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參保人數達到1737.6萬人,領取待遇人數395萬人。省長鹿心社說,“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工作紮實推進,為經濟社會發展作出了重要貢獻”。
“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工作獲國務院表彰”10月12日,全國新型農村和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工作總結表彰大會在北京人民大會堂召開。南昌縣農村社會養老保險事業管理局、新建縣農村合作信用聯社等12個單位,龍南縣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局劉金華、高安市黃沙崗鎮政府張路遙等16人獲評全國新型農村和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先進單位和先進個人。
“不斷完善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工作”為進一步鞏固失地農民基本保障專項治理成果,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充分發揮省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工作聯席會議職能,督促地方政府盡快將應撥付的被征地農民參保配套補助資金撥付到位,並按規定從土地出讓收入中足額預留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資金並納入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資金財政專戶,實行專戶管理、規範使用。認真審核和實地考察申報的6個建設項目、10多個縣(市、區)的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方案,並督促各地落實好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措施,在保障被征地農民合法權益的同時,為省內的重點工程項目和地方的經濟建設提供了及時高效的服務。通過重點督辦,限期整改,順利完成省政府下達的35.5萬被征地農民養老保險的民生工程指標。
“退休人員養老金直發工作取得突破”江西省養老金直發工作,率先在全國破解異地離退休人員領取養老金收取手續費難題,被人社部社保中心評為“2011年度特別創新先進單位”。人社部副部長胡曉義專門就江西省養老金直發工作作出批示:“很好。此次去江西調研,該省反映已協調銀行機構通過網絡服務免除了異地支付手續費,這一經驗應快速推廣。”2012年,退休人員養老金直發工作經驗在全省範圍內進行推廣,全省11個設區市逐步實現養老金直發,直發率達到82.6%。
“發行加載金融功能社保卡”2011年11月,省政府部署啟動金保工程二期建設工作,提出省內“部門職能不變、上下左右兼容、政府補助進卡、全省鄉鎮通用”和“整體設計、留下空間、人社先行、逐步到位”的社保卡建設的總體要求。在有關部門、單位和金融機構的大力支持下,8月2日,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選擇第一批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試點的新建縣舉行加載金融功能社保卡的儀式,標誌著江西省人社工作邁上信息化管理的新台階。常務副省長淩成興視察時用6句話給予了充分肯定:工作思路新、投資規模大、科技含量高、工作進展快、部門配合好、人保服務優。年內完成800萬張製卡發卡任務。
(李曉仔)
醫療工傷生育保險
“省直公費醫療與職工醫保平穩銜接”為進一步健全完善江西省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製度,理順工作體製關係,按照省委、省政府的統一部署,3月份啟動省直機關事業單位公費醫療改革。為確保改革平穩順利進行,成立由省政府主要領導牽頭、多部門參與的公費醫療改革領導小組,製訂下發《關於省直機關事業單位公費醫療與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銜接的實施意見》《實施細則》和《結算辦法》及工作製度。7月1日起,正式取消省直公費醫療,與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製度銜接並軌,實行省直機關事業單位職工醫療保險。截至年底,共有7.4萬省直機關事業單位職工參加醫療保險。常務副省長淩成興視察時用“三好一平穩”給予了充分肯定:宣傳動員好、聯網發卡好、部門配合好、實現了新老體製平穩銜接。
“提高醫療保險籌資標準和待遇水平”通過二次補償、降低起付線、提高報銷比例等有效措施的實施,城鎮職工、居民醫療保險統籌基金使用率分別為97.71%、88.99%,達到或超過新醫改目標。城鎮居民醫保籌資水平成年人每人每年提高到360元、未成年人每人每年提高到290元,其中財政補助240元,成年個人繳費120元,未成年個人繳費50元。同時,全省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最高支付限額提高至8~10萬元(省本級2012年達到10萬元,各設區市分兩年到位)。城鎮職工、居民醫療保險政策範圍內住院報銷比例分別達到82.82%、73.74%,較上年分別增長3.3%、5.3%。調高1~6級因工致殘人員傷殘津貼、因工死亡職工親屬撫恤金及生活護理費標準。
“建立全省統一的大病醫療保險製度”按照《江西省城鎮居民大病醫療保險暫行辦法》和《江西省城鎮職工大病醫療保險暫行辦法》要求,在全省範圍內推進建立大病醫療保險製度,統一全省大病醫療保險政策。全省11個設區市已全麵建立以政府主導、政策統一、管理規範、市級統籌、委托承辦、公開招標、服務一體為特色的大病醫療保險製度,基本解決了大病保障問題。居民大病醫保最高支付限額平均達到12萬元,職工大病醫保最高支付限額平均達到20萬元(其中省本級30萬元),政策範圍內報銷比例平均達到90%以上,較好解決了參保群眾重特大疾病醫療費用負擔。此外,積極實施重特大疾病救治,普遍建立基本醫療保險二次補償製度和門診特殊慢性病製度,全省統一將12種需長期門診治療的特殊慢性病門診醫藥費用納入統籌基金支付範圍。
“加強醫療保險定點監管”聯合下發《關於進一步做好醫療保險定點零售藥店服務管理工作的通知》,召開全省醫保定點藥店管理工作研討會和省級醫保定點藥店現場交流會,進一步規範全省醫療保險定點零售藥店服務行為和服務標準,健全定點零售藥店準入動態管理機製和日常管理措施。同時,按規定增補省級醫療保險定點零售藥店,整理更新全省醫療保險定點零售藥店名單並在網上公布,配合監察、衛生等部門建立全省統一的“陽光醫藥”網上監察係統,實現對藥品和醫用耗材的招標、采購、配送、使用以及醫療機構檢查治療情況全過程實時監控。
“做好關破改困難企業職工醫保工作”按照《關於做好2012年度已關閉破產改製及困難企業職工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有關事項的通知》要求,繼續做好全省國有和大集體已關閉、破產、改製企業退休人員和連續停產停業一年以上的困難企業職工參加醫療保險的政策落實工作。全省共補助1.25萬家,148.19萬人關破改困難企業職工納入醫療保障,全年各級財政共投入補助資金23.78億元(其中省財政9.05億元)。
“開展醫療保險落實年活動”為貫徹落實中央和省委、省政府深化醫改工作部署,加快健全全民醫保體係,全麵提升醫療保障質量,從2012年7月開始到2013年6月,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組織開展全省醫療保險政策、標準、管理、服務落實年活動。通過全麵檢查、督促、考核全省各地醫療保險工作落實情況,查找工作不足,完善工作措施,整改存在問題,促進醫療保險政策標準落實和醫改各項工作落實。同時,進一步落實醫療保險政策業務培訓製度,積極開展全省醫療保險係統業務培訓,提高全省醫療保險隊伍素質和業務水平。
“部分市縣啟動事業單位人員參加工傷保險”南昌、九江、吉安、撫州市、鷹潭市分別下發《關於推進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參加工傷保險工作的通知》,一些市縣財政每年預留部分資金作為事業單位職工參加工傷保險的資金,出台政策舉措明確未參加社會保險的機關企事業單位不準評先評優、不準購車建樓、暫緩辦理政府采購,暫停辦理人員上編、事業單位登記和人員聘用、轉正、定級、工資晉級、職稱評定、調動、退休等手續,財政部門實行財政代扣代繳等內容。高安縣召開全縣工傷保險工作推進會議,全縣事業單位、國有企業工傷保險參保率達100%。在總結高安、樟樹兩市機關事業單位參加工傷保險經驗的基礎上,宜春市實施了《宜春市事業單位、民間非營利組織工作人員參加工傷保險實施辦法》,為全省事業單位職工參加工傷保險探索了路子。
“加強老工傷人員統籌管理工作”按照《江西省國有企業老工傷人員等納入工傷保險統籌管理工作方案》要求,先後到吉安、撫州、上饒、萍鄉等市縣就老工傷人員統籌管理情況進行檢查督促,確保老工傷人員及時納入,按時領取相關待遇。11月底,全省確認國有企業老工傷人員10.62萬名,省級補助資金8億多元。贛州對省屬單位納入市本級的老工傷人員,在接納之前做好政策宣傳解釋,並深入到核工業部二六四大隊等省屬企業召開老工傷人員座談會,從組織學習老工傷文件、解釋享受的待遇範圍等重點內容、待遇兌現申報的程序及所需的材料等方麵進行宣講,並現場解答,使接納工作進行得快速平穩。
“規範工傷認定及勞動能力鑒定程序”為提高傷殘鑒定專家的業務水平,采取以老帶新的形式,對省直醫療機構30多名專家進行業務培訓,並先後5次組織醫療專家深入鐵路、煤礦等企業開展勞動能力鑒定工作。完善工傷認定和勞動能力協調機製,規範工傷認定、勞動能力鑒定、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的法律文書,加強與法製辦、法院、法律顧問的經常性溝通和聯係,建立定期座談機製,對工傷認定的法律文書以及法律程序等問題進行溝通,達成共識。引入經辦機構參與工傷認定與勞動能力鑒定工作,對簡化工傷認定工作程序,提高工傷認定工作效率,減少行政部門工作量,促進勞動能力鑒定工作透明化,以及經辦機構與行政機構對工傷職工情況反饋互動,保障工傷職工、參保企業的合法權益起到推動作用。截至年底,全省工傷認定1.50萬件,勞動能力鑒定申請人數為1.24萬人,沒有發生任何差錯,得到企業及傷殘職工的好評。
(李曉仔)
社會保險基金管理
“加強基金監督製度建設”為進一步完善全省社會保險基金、就業專項資金監管製度,使各項社會保險基金、就業專項資金管理和使用更規範、製度更健全,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依托《社會保險法》,製定下發《江西省社會保險基金舉報獎勵辦法》,積極調動社會力量參與社會保險基金監督管理,注重從源頭上防範各類社會保險基金、就業專項資金的管理風險,從製度、機製和政策上保證全省基金監督工作的正常開展。
“加強基金非現場監督”為進一步提升基金監督手段,對社會保險基金管理運行情況進行全麵實時監控,提高基金監管質量和效率,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製定《江西省社會保險基金監管軟件聯網應用方案》,加大全省社保基金監管軟件的聯網應用工作的推進力度。省本級、南昌市、宜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納入了社會保險基金監管軟件聯網運行先行試點單位,對89名獲得人社部核準的基金監督證書人員組織崗前培訓,與社會保險基金監管軟件開發單位中軟公司簽訂安裝協議書,年底對其他設區市全麵啟動聯網應用,為實現全省社會保險基金非現場監督工作打下了堅實的基礎。
“加強基金管理和使用情況監督檢查”省人社廳堅持把開展全省工傷保險基金管理和使用情況檢查作為年內工作重點,加強對各項社保基金、就業資金的日常監管和現場監督,加強對經辦薄弱環節的督促檢查力度。8月起,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依托《江西省工傷保險檢查工作方案》《江西省就業資金檢查工作方案》,在各設區市、縣(區)人社局開展自查自糾的基礎上,組織各設區市開展交叉檢查及驗收,11月底對全省工傷保險基金檢查和就業資金的檢查情況進行全麵總結,並建立要情報告製度,及時將檢查結果和有關要情報告給人社部基金監督司,同時組織動員全省人社部門結合審計署檢查意見,針對審計所發現的違紀違規問題,開展“回頭看”行動,督促各地加強整改,推進各類問題基金整改到位。
“查處重複領取養老金重複繳納社保費問題”5月,為了核查重複領取養老金重複繳納社保費人員信息,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及時轉發人社部下發的《關於重複領取養老金重複繳納社保費疑點信息進行核查的函》,要求各設區市及時核查疑點信息並上報核查情況。各設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按照要求,指導經辦機構對疑點信息進行認真核查,對江西省跨省和省內重複領取和跨省重複繳費的疑點信息一一進行細致核對,對需要進行處理的及時進行了處理。發現152人次重複領取的問題,糾正停發105人次,停發基金32.43萬元,收回基金47.47萬元。
“不斷規範企業年金市場”在積極推進企業年金工作的同時,對原有企業年金移交和新辦企業年金的企業年金合同進行備案,嚴格組織各基金管理機構遵守行業自律公約,促進企業年金工作良性發展。2012年全省發放企業年金計劃登記號3個,建立企業年金企業數3個,參加企業年金方案人數1.3萬人,企業年金基金規模達7500萬元。截至年底,全省累計發放企業年金計劃登記號183個,建立企業年金企業數481個,參加企業年金方案人數29萬人,企業年金基金規模28億元。
(李曉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