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力的政治考察
儒家開了個頭。孔子講“和為貴”,又主張“君子和而不同,小人同而不和”。貴和,是重和諧。“和”是矛盾、對立、差別的協調,“同”是無差別、無對立、無矛盾的相同。“和”可生物,“同”則無果。儒家文獻《國語鄭語》最早挑個明白:“和實生物,同則不繼。”“和而不同”意味的是和與同是有區別的。講和諧是包含矛盾的和諧,沒有矛盾就是叫“同”。“同則不繼”則意味著,這樣的“同”是不能生產任何理想的事物,也猶如死水一潭。有矛盾就有活力,但是矛盾要處理好。必須要研究處理矛盾,和諧社會才會實際地存在。這就叫“和實生物”。這是君子的為政之道,也是君子與小人的區別之一。
1.最早的哲學思考,也是從政治上著眼的。值得提出,最早明晰和同之辨的恰是些執政的官員,這是對於和諧能力的最早的哲學思考,而且也是從政治上著眼的。早於孔子的是西周的伯陽父論和與同:“夫和實生物,同則不繼,以他平他謂之和,故能豐長而物歸之;若以同裨同,盡乃棄矣。故先王以土與金木水火雜,以成百物……聲一無聽,物一無文,味一無果,物一不講,王將棄是類也而與剸同,天奪之明,欲無蔽,得乎?”“和實生物,同則不繼”,從事物和諧生長的角度把“和”與“同”區別開來,蘊涵樸素辯證法因素。伯陽父,傳說為伯益之後,是幽王時的太史,又稱史伯。當時鄭桓公為王卿士。這段話是伯陽父回答鄭桓公提出應如何保持王室政權命運問題,亦即如何執政的問題。幽王棄和剸同,根據“同則不繼”的道理,幽王不會久長。伯陽父以比喻方式向鄭桓公進言“和”的執政重要性:隻有一種聲音就不能成為音樂,隻有一種顏色就無法構成文彩,隻有一種滋味就不會形成美味,隻有一種意見就不能展開討論。所以不能“以同裨同”,而應“以他平他”,把不同的事物結合在一起,使之彼此相濟,相反相成,達到和諧。伯陽夫認為幽王反其道而行之,必失掉政權。這裏伯陽父實際上提出的是執政和諧應提倡納諫,即“以他平他”的和諧。這是一種和諧能力。
2.晏嬰的和同之辨。晚於伯陽父但早於孔子的齊國著名政治家、亦被孔子讚譽為“善於人交,久而敬之”的晏嬰直接進入君臣關係論和與同:“景)公曰:‘唯據與我和夫!’晏子對曰:‘據亦同也,焉得為和?’公曰:‘和與同異乎?’對曰:‘異。和如羹焉,水火醯醢鹽梅以烹魚肉,燀之以薪。宰夫和之,齊之以味,濟其不及,以泄其過。君子食之,以平其心。君臣亦然。君所謂可而有否焉,臣獻其可以成其可。君所謂否而有可焉,臣獻其可以去其否。是以政平而不幹,民無爭心。故《詩》曰:’亦有和羹,既戒既平。嘏無言,時靡有爭。‘先王之濟五味,和五聲也,以平其心,成其政也。聲也如味,一氣,二體,三類,四物,五聲,六律,七音,八風,九歌,以相成也。清濁,小大,短長,疾徐,哀樂,剛柔,遲速,高下,出入,周疏,以相濟也。君子聽之,以平其心。心平,德和。故《詩》曰:’德音不嘏。‘今據不然。君所謂可,據亦曰可;君所謂否,據也曰否。若以水濟水,誰能食之?若琴瑟之專一,誰能聽之?同之不可也如是。’”《左傳昭公二十年》,記載景公打獵之後與晏子的這段對話。景公說,他的嬖大夫梁丘據與他很“和”。晏子回答,據隻能說是“同”,不能說是“和”。景公不解地問,這“和”與“同”究竟有何差別?晏子說了一番與伯陽父相致的和同論。晏子說,所謂“和”,猶如廚師用水、火、醯、醢、鹽、梅做肉羹一樣,要把握住火候和各種佐料的數量,才能美味可口;也如作樂一樣,有各式各樣的樂器,五聲、六律、七音要配合好,才有優雅悅耳。君臣關係也如調羹作樂一樣,同樣需要相互協調、補充,才能有個君臣有序的“德和”政治。
晏子和同論,有三點特征值得說明。其一,晏子所論之“和”,係為一種相濟相成狀態,是以對立、差異、區別為前提。“和”不是單一事物或者相同性質的事物,“和”之狀態乃為對立物或差異物的相互補充與協調。晏子所論之“同”,係為一種單向孤獨狀態,是以片麵性、單一性、局限性為存在條件,沒有差異和區別,表現在君臣關係便是一味順從。其二,晏子所論和同,說明了君子不可能無錯誤,不應由君子一人說了是;臣也不能以順為上,而應補充君子不足為己任。這裏有些民主因素,推進了伯陽父的和同說。其三,晏子論和同之辨,著眼於政治道德,意在提高君臣執政能力而設計。和諧有心平,心平有德和,德和有德政。
實際上,和諧問題涵蓋廣泛,有自然的、有社會的、有心身的、有音樂的、有思維的。但是晏子突出其政治道德,最重要的地方是,晏子以《詩經》引出、引申和同之辨到執政能力問題上,得出了屬於儒家德治的基本觀念,並且給儒家的和同之辨引領出一種特有的政治道德方向。如後儒們討論的進諫或納諫,基本的觀念和精神幾乎皆淵源於此。儒家檢討的中庸之道,是連接著和同之辨,但是又使這個問題向著德治向度深入展開,充分地拓寬了中庸之道在和諧能力方麵的意義培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