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4.1 不同市場狀態下組合風險分析
Fama和French(1993)認為價值股戰勝成長股是由於價值股具有更大的風險,而LSV(1994)認為價值股並不比成長股承擔更大的風險。按照LSV(1994)方法,我們把樣本期按照等權市場組合收益率高低劃分為4種狀態:W15表示市場組合收益率最小的15個月度,N38表示除W15外市場組合收益率小於0的38個月,B15為市場組合收益最高的15個月份,P40為除B15外市場組合大於0的月份。我們主要考察價值股組合和成長股組合在上述4種狀態下各自表現,以判斷價值股在不同市場狀態下是否承擔更大風險。
顯示:(1)在市場表現最差的15個月度(W15),僅有按BM和SIZE-BM劃分的價值股組合表現略低於成長股組合,二者之間差值雖為負,然而不具有統計顯著性,其餘價值股組合表現均好於成長股組合,如以C/P劃分的價值股組合收益超出成長股組合2.37%,t值為1.70;(2)市場組合收益為負的38個月中(W38),價值股組合均顯著戰勝了成長股組合,如BM劃分的價值股組合收益超出成長股組合1.56%,t值為1.73,E/P-BM劃分的價值股組合收益超出成長股組合2.05%,t值為2.46;(3)市場組合收益為正的40個月度中(P40),僅有按E/P劃分的成長股表現好於價值股,二者之間差值雖為負,然而不具有統計顯著性,其餘價值股組合表現均好於成長股組合,且差值多數顯著為正,如BM劃分的價值股組合與成長股組合之間收益差值為1.70%,t值為2.62,以SIZE-E/P劃分為價值股組合與成長股組合之間收益差值為2.07%,t值為3.61;(4)市場表現最好的15個月度中(B15),價值股組合表現總體亦不遜色於成長股組合。總體而言,無論是在市場上升期或下降期,價值股組合總體表現並不遜色於成長股組合,表明價值股組合並不比成長股組合承擔了更大的風險。
6.4.2 CAPM及法馬三因子風險調整
我們根據(6.4)式和(6.5)式對采取重疊抽樣且持有期為1年的價值反轉策略進行風險調整分析:
(6.4)
(6.5)
(6.4)式中 為無風險收益率,為1年期定期存款利率折算而得,為流通市值權重市場組合收益,為截距項,為Beta係數。為回歸截距項,表示經CAPM模型調整後的超常收益。(6.5)式中,含義同(6.4)式,SMB是用以模擬與規模相關的風險因子,HML是用以模擬與經營困難相關的風險因子,這兩個因子的構造與法馬類似,其中規模ME取自每年4月底流通市值,帳麵市值比BE/ME取自上一年末數據,和 為相應因子載荷。為回歸截距項,表示經三因素模型調整後的超常收益。如果回歸截距項與0無差異,說明動量策略收益隻是對風險的補償,否則所獲得的超常收益與投資者的行為有關。
列出了部分主要策略結果(其餘策略類似,不再贅述)。結果顯示:(1)經CAPM模型調整後價值反轉策略套利收益即截距項 值與調整前收益略有減小且均高度顯著,修正樣本可決係數均很小,表明單一市場風險基本無法解釋價值反轉效應;(2)經法馬三因子模型調整後修正樣本可決係數大幅提高,值明顯減小,表明SMB因子和HML因子對策略收益具有一定解釋力,盡管如此,值在統計上仍然高度顯著,表明法馬三因子模型並不能夠完全解釋價值反轉效應。綜合而言,傳統風險補償觀點並不能夠完全解釋價值反轉策略收益。
注:表中數值為百分比數,括號中數值為t統計量。CAPM-、FF-、分別表示經CAPM和法馬三因子模型調整後的截距值,CAPM-adj(%)、FF-adj(%)表示相應修正樣本可決係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