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發生了這麽一件事:高新技術開發區的投資商、幹部職工回贛州城區,坐南康的中巴一個來回要8元,而坐市公共汽車公司的中巴隻需4元。但市公共汽車隻能在城區開,由於開發區在南康潭東境內,坐公共汽車還得步行二三公裏。開發區經請示市政府分管領導,並與南康交通局協商同意後,請市公共汽車公司每天開兩趟車到開發區。讓人意想不到的是,第一趟車就被南康交通局強行扣押,並罰款1000元。此事恰恰發生在全市“優化發展環境年”動員大會現場直播後的中午。
這是與優化發展環境極不協調的一個插曲。看來,要讓發展環境“優”起來,關鍵是要樹立大局觀念。各地、各單位不管采取什麽辦法、措施,都應服務、服從於大局,絕不允許為了一己之利或小團體利益而毀了我們的發展環境。
(載2000年5月5日《贛南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