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個單位來來往往的大小客人幾乎不斷,於是那個小客廳的“香火”也就自然不斷,而每次不論來客多少,陪客進餐者必定超過賓客。群眾對此議論頗多。
這種現象為什麽禁而不止呢?究其原因:一是財經製度管理不嚴;二是過去隻注意行賄受賄問題,對吃喝較少追究;三是工作關係和其它關係的請客分不清楚;四是群眾的監督權力微薄。此類積弊不除,不僅影響“雙增雙節”的鞏固和深化,而且還會影響黨和幹部的形象。
筆者以為,根治的辦法有以下幾條:一是嚴肅財經製度;二是加強黨政黨紀檢查;三是請客的關係和標準,應向群眾公布,接受群眾監督;四是幹部的使用、晉升、罷免,要充分發揚民主,聽取群眾意見;五是無論是來客還是陪客者,都應按規定繳納夥食費。
(載1988年3月22日《江西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