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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 蛹蠶化碟,醜小鴨蛻變成白天鵝

  31.

  蛹蠶化碟,努力的結果是有了一些成績,文學改變了一個女人的人生。

  有時,路過黑板牆報竟然看見工友在抄摘我的詩文,有時我故意讓出版麵不登自己的文稿,工友們會問:“阿英,怎麽不見你的詩,是不是工作太忙?”這讓我很欣慰也很感動。

  這期間,吟香詩社辦得紅紅火火,人氣甚旺,我的詩歌也被不少詩友和讀者摘抄,我也因之交了不少愛好文學的朋友,這段時期是我寫作最豐收的季節,廣東的打工雜誌大都有我的詩作和散文。在這個百多人的詩社成員中,我的詩曾一度好評如潮般湧來。常常有不認識的讀者從遠遠的地方給我寫來熱情洋溢的信,或打來電話,激勵我走向文學的聖殿。

  讀者們那麽喜愛我的詩,這給了我莫大的信心和鼓勵,我想,我的詩歌一定有市場需求,為了出版自己的詩集,1993年元旦節那天,我與同事陳昌誌一起去郵局,寄出了7000元,同時也寄出了厚厚的一疊詩稿給北京民族出版社。走出郵局的那一刻,我的心像被掏空了一樣,那是我兩年來苦掙苦捱所積攢的血汗線啊!回到工廠辦公室,廠長開玩笑地說:“阿英,這下好了,你的錢寄出去也沒了,你的詩稿也沒了,可千萬你的書不要出版不了也沒了呀!”不像現在有一些出過書的朋友,可以向他們谘詢,我身邊的朋友都不知道怎麽才能去出版一本書籍,你讓我問誰好呢?這種事,在1993年的東莞,這座當初沒有成立作協也沒有一家出版社的二級城市,我是第一個吃螃蟹的人。難怪我的詩友和工友們不理解。

  次年6月,千呼萬喚間,我的詩集《漂流花季》終於載著三隻青鶴從北京飛臨我的案頭,封麵是藍色的,三隻展翅飛翔的青鶴,承載了我的理想。我高興得淚眼模糊,覺得自己是這個世界上最幸福的打工妹。當我把出版的詩集贈寄給遠在江西老家已為人母的榮時,榮激動地哭了。她在信中說:“我們這群快樂的醜小鴨終天有一個飛了起來。”

  詩集首印3000冊,沒到年底就脫銷了,僅我所在的工業區就創下了一天內銷售300冊的記錄,節假日,我親自拿了詩集到常平的一些工業區、廠區去做簽售活動,對比一些專業作家出書難以賣出的情形,我是幸運的。我知道,我所寫的這些詩歌,並不比那些知名詩人們,或者專業作家們寫得更好,而是因為我道出了我們這些漂在異鄉的打工者的心聲。

  同年9月,好消息不斷傳來,妹妹順利考進了縣城二中,弟弟考入了吉安師專中文係。這實在是天大的喜訊。雖然都不是什麽名牌大學,但我已經很開心的了。我想:“該我家花錢的日子還在後頭呢!不過,能讓他們圓我的大學夢也值。沒錢,有父母和我們三姐妹扛著,應該也可以應付的了。”晚上,也許,我做夢都會笑醒的。

  記得1993年底10月的一天,我突然接到廣東衛星廣播主持人白雪的邀請,電話直播采訪我打工成才的事跡。那天我講了兩個小時,把自己這些年的經曆原原本本地講給收音機前的聽眾。並與聽眾連線,解答聽眾的問題,一個南開大學的女學生問了我一個問題。

  她說:“你每天那麽努力工作和學習,你的動力源是什麽?我的回答很讓她失望也振奮。”我說:“我隻是需要,覺得女人除了工作,應該還有自己的愛好和興趣,僅此而已。”94的元旦節,廣東衛星廣播“打工明星耀珠江”欄目播出了我向打工朋友向大家拜年的賀信,主持人白雪深情款款地讀完我充滿詩情的信,我的淚無聲地流淌下來。

  我要離開我深愛的這片土地,回到家鄉去,作為一個已為人妻、將為人母的女人,麵對生育與升職這兩個問題時,我毫不猶豫地選擇了生育。

  我知道,作為女人,就一定要有犧牲,這種犧牲是每個女人都要經曆的。我犧牲的是我那份開展得很好的工作,及前方看得見的機遇和前程。我的前方鋪好了一條路,而我卻要提前退出這個曆史舞台。回到生我養我的故鄉,回到老家能繼續我的文學夢嗎?

  走之前,小樺送了我一條絲巾,春霞是惠州總廠的財務,經常過這邊廠裏來和我對帳。她送了一條自己親自編織的網狀三角形圍巾給我,很漂亮的那種,我拿了與她們每個人的合影。像寶貝一樣帶回了江西老家。其實,我也隻是一年,就會重新回來這裏上班的。

  32.

  詩人的賣書生涯苦並快樂著。

  在《東莞日報》文藝部編輯主任李逸江老師在他的《打工詩人的賣書生涯》報道中這樣寫道:

  1994年6月,新華社發了通稿,報道了廣東省東莞市常平鎮打工妹汪雪英寫的詩集《漂流花季》在北京民族出版社正式出版了,全國至少有百十家報紙刊登了這一消息,不久之後,廣東的《佛山文藝》叢刊《外來工》雜誌主編劉寧老師又為她發表了一條書訊,從此,打工妹汪雪英成了青年女詩人汪洋,在全國出名了。

  我知道汪洋,是一位來自江西永新縣的農村打工妹,隻有初中學曆,但從來沒有見過麵,她曾給我寫過幾封信,地址是常平鎮某管理區一家雜貨店。我以為她成了雜貨店的老板,就要求她在信中把電話號碼告訴我,以便隨時聯係,誰知她毫無反應。

  今年10月中旬,我打電話給我在常平鎮橋梁餐廳的朋友劉利民先生,請他幫個忙,找一找她,當天下午,我到了常平鎮,在劉利民先生的帶領下,終於見到了汪雪英,原來她並非什麽雜貨店老板,隻是租住了雜貨店老板後麵的一間出租屋,如果我打電話給她,就算是傳呼,雜貨店老板也要收她一元錢。

  80年代,南下大軍如滾滾潮流,洶湧澎湃。我曾在1986年寫過一篇介紹南下打工妹的文章,叫《N妹在東莞》,發表在《黃金時代》雜誌上。我按照當地群眾的習慣把來自外省的外縣的女民工稱為“Nan妹”,雖不算準確,卻絕無褒貶,在神州大地,南下打工是十分新鮮的事情,一個打工妹寫了詩,就更加值得驕傲。

  眼前的汪雪英,完全不是我想象的樣子,我想象中的打工妹,是身穿統一工作服,發梢上戴著一朵鮮豔的紅花,配著耀眼的廠徽,出入工廠車間,在大街上流連徜徉,端坐在電影院裏,一群無憂無慮,神采飛揚的年青姑娘。而這位不到30歲的汪雪英,穿著一身非常樸素十分整潔的衣衫,在狹窄的出租屋裏,在為出生才五個月的兒子洗澡,原來她早已辭了工,暫時做了家庭主婦。屋子是陳舊的,狹窄的,隻有幾十平方米,住著兩對夫妻六口人,這是常平地區常見的十二椽瓦,(當地農民叫十二坑瓦)磚房子,月租一百三,住著兩家人,沒有更多擺設,沒有電視機,沒有報紙雜誌,寫作的桌椅同時也是吃飯的桌椅,隻有一部小型收音機,收聽廣播和國家大事,煮飯的爐子散發出一股刺鼻的煤油味。

  汪洋的感情表達方式不是那種興高采烈的,大喊大叫的,對什麽事物,她都顯得很有節度,成竹在胸,沒有特大的抑揚頓挫,更不是嘩眾取寵;而是不亢不卑的、準確的、清晰的、甚至是平靜的敘述。仔細聽,仿佛一道美麗的山澗清泉,汩汩流淌,顯示出一個女人成熟的風韻,對於一個普通打工妹出書這件大事,她說隻是做了一件平常的事,書全部賣了出去,她沒有虧本。沒有虧本就是有錢可賺,賺多少,她沒說。她的本意也不是賺錢,找到了這種情感表達方式,已經足夠。她說話的語氣異常平淡。仿佛是敘述一個平常的故事。

  18歲那年,她和千千萬萬南下大軍,來到了改革開放的前沿--東莞。

  18歲的少女,心中都有一個美麗的花籃,裝滿著五彩繽紛的幻想。見到南下打工這個波瀾壯闊的場麵,見到改革者的前沿陣地--東莞日新月異的變化,姑娘們十分激動,於是大家互相鼓勵,一起寫詩。她的書出版了,她親自去賣書,對於賣書,我有過種種設想,是擺攤,沿街叫賣,還是委托新華書店出售?我曾寫過一篇文章《作家簽名售書》,描述過作家簽名售書的情景:年近六旬的老作家,滿麵紅光滿頭大汗地被圍在眾多的學生中間。一雙雙年青的、少男少女的手伸向他,一本本散發著油墨香的新書從他的臉前、眼前、額前、耳朵前後、手下、筆下、腿下、胳膊窩下伸過來,人群中不時傳來“給我簽,給我簽!”的請求哀求命令和說不清是何種語氣的呐喊,還有更激烈的歡呼起哄聲。

  汪洋是這樣嗎?她怎麽賣書的呢?聽聽她自己的敘述:

  1994年6月,北京寄來了第一批書--300本,一天到晚不出廠門就賣售了,我是放在辦公室的窗口賣的,窗外貼張“作者親臨售書”的紅紙,工友們看見了,都湧向前來,評頭品足,議論之聲不絕於耳。因為在此之前,新華社發了通稿,大大小小的報刊都知道我出版詩集這件事,不少人給我寫信,來信如雪片般從各地而來,有交友的,取經的,買書的,也有一些聘我工作的,還有幾封求婚的。

  三個月時間,我收到700多封讀者來信,回信成了每天的必不可少的作業。

  麵對一下子“紅”起來的我,工友們驚呆了:我們身邊不起眼的醜小鴨怎麽會引來社會這麽多關注的目光!真的是不可思議。

  偶爾周日晚下班之後也到街上去賣。有一次,一個很想認識我並想和我交筆友的男孩無意中在常平鎮的某條街道碰到賣書的汪洋。他把詩集前前後後仔仔細細細地看了很久,又看到地上的“作者親臨簽名售書”的紙片,問“誰是作者?”我笑笑,指著扉頁的照片,既然搖了搖頭:“不像不像,書上的女孩清湯掛麵,一雙有神的眼睛,怎麽會是你?你騙人!”陪我一起賣書的女孩憤憤不平,毫不客氣地拔刀相助:“人家賣給你一本書才收3.5元,還要給你簽名,就是騙子也沒有騙你多少。書不要成本嗎?賣書不要時間嗎。”男孩聽工友如此一說,覺得頗有些道理,連忙道歉:“對不起!對不起!”然後開開心心賣了書。

  還有一次,在東坑的三甲電子廠門外,我拿去的兩捆書賣掉了一捆時,來了一位青年打工者,他看過之後,把價錢壓到一元,我說不賣不賣,又不是賣舊雜誌。他說:“你不賣別人也會賣,我可以到其它書攤去買。”我說:“你如果喜歡就買,別的地方是買不到的,如果錢不夠我可以少收,沒帶錢的話我可以送給你。我的前提是隻要你真的喜歡這本集子。他好奇了:有這麽好的事?”汪洋自豪地說:說話絕對算數,書是自己寫的賺不賺錢沒所謂。“他高呼:啊哈,你就是汪洋!我在《深圳青年》看過介紹你的文章,總算把你找到了,不好意思,我身上隻有一元錢,等我發了工資之後再把錢送去。你在哪裏工作?我一定找到你的。”我說:不用找了,你把書拿去,我送你的。我把書鄭重地放在男孩手上。他硬要把身上僅有的一元錢給我。推來推去,他丟下一元錢也丟下一句話:發了工資我到工廠找你!半個月後,我轉到另一家工廠上班,初認識的經理秘書劉敏娟,也是我的同縣老鄉,約我逛商場,不料卻碰上了那個男孩,他硬是要把錢補給我。我當然不會要的,他說去過我原來的工廠,同房間的工友告之我轉廠了,這幾天每晚下班,他就在這一帶轉,想不到真的碰上你了。後來他請我們喝飲料、吃東西,花掉了一本書十倍的錢。

  在黃江鎮,一個廣西的女孩送給我一個筆架;在常平司馬,一個湖南的女工生拉硬扯,要和我合影留念,在常平,一個叫陳國紅的廣東女孩,也是個文學愛好者,一次性給我寄來了60元錢,還附了幾個朋友的地址,請我逐個給他們寄書去,並且要親自簽名,寫幾句祝福的話作為聖誕節的禮物。此後,我就和陳國紅成了好友……

  她在娓娓敘述她賣書的故事,完全沉浸在一種幸福的回憶之中,這當中,有苦也有樂,最大的樂事是當每一本書賣出去,見到工友們臉上滿足的笑容。

  她說:“我認為,這不是對她個人有什麽崇敬,而是對打工妹寫詩出版這件事本身表示了興高采烈。”

  我也明白,汪洋決不是為了賺錢,真的沒有想過賺錢。與她寫詩,賣書相比,即使賺到幾個錢,又算什麽呢?我想,汪洋的賣書與我的《作者簽名售書》一文中所描述的景況是多麽的不同啊!賣書生涯並非全部都是詩,如同生活本身並不是處處都是快樂和美滿的。當遇到危險的陷阱時,汪洋又怎樣勇敢機智地保護自己呢?一天晚上汪洋到一家工廠簽名售書,賣完走出廠門已經快10點了。沒走幾百米碰上一個駕輛摩托車的青年男子,口口聲聲願以四元的價格“順路”帶她回廠。

  她說:我走到金美管理區附近,青年男子載著她往蘇坑管理區方向的小路開,那裏是一片濃密低矮的柑桔林,黑燈瞎火,四周陰森恐怖。便警覺起來,我知道那裏曾經發生過幾起凶殺案。感覺不對,立即叫青年男子往回開,他說到那邊轉個彎就到了。轉個彎?她理直氣壯地說:“我認識這個地方,認識這條路,沒有人會舍近求遠的,快給我停車!”青年男子沒有停車,反而把油門加大了。她臨危不懼,勇敢地從後麵縱身跳下,爬起來摸摸摔得流血的手往回走。

  青年男子卻調轉車頭追上來,死乞白賴地伸手向她要車費。她用廣東話堅決地說:“要車費?跟我到派出所!我還沒找你要醫藥費呢!上車之前我就記住了你的車牌號碼,你是跑不掉的。”響當當的本地方言,響當當的理由,對於任何壞人有一股巨大的震撼力,青年男子臉色死灰,嚇了一跳,不敢再撒野,隻好灰溜溜跑了。

  事後她回憶起來,平靜地說:“其實我根本沒有看清他的車牌號碼,我是唬他的,在這種人、這種事麵前,我不能不采取保護自己的緊急措施。”

  我不太懂詩,對於她的作品,我無法評價。我隻想說,一個普通打工妹,的確做了一件非常有意義的事。某市某報某編輯撰文大罵汪洋:“為了出名拿一棟房子的錢出一本很粗劣的詩。”我以為,這是惡意中傷,大可不必理會它。最後,我想引用東莞詩人方舟的一句詩來結束本文:因為愛詩,他們一無所以,因為愛詩;他們擁有一切。

  這篇報道曾榮獲了廣東省好新聞二等獎,占據《東莞日報》整整一個副刊版麵,還配了劉述康老師的評論文章和配發了我詩集中的兩首小詩。

  在1994年的六月,一個隻有初中文化的打工妹能出版詩集,在整個中國還是首例,引起了新華社、中央人民廣播電台、《南方日報》、《江西日報》、上海《文匯報》、《北京青年報》、《羊城晚報》等全國一百三十多家新聞媒介先後報道,我被譽為全國第一個出版詩集的打工妹,一時間打工朋友的信雪片般從全國各地飛來,有買書的、祝賀的、交友的,我結交了一批很活躍的打工文學青年,他們給我以無邊的激勵;幾年後,他們也都成了作家並做了編輯、記者。十多年過去了,至今,我都跟他們保持著很好的聯係。有些信,我至今還保存著,那是我一段刻骨銘心的輝煌記憶,我怎能忘卻?

  長江後浪推前浪,一代更比一代強,十多年過去了,如今打工妹出書,已成為一道美麗的風景。層出不窮的打工者,成了作家,詩人,我認為,這是社會進步的必然產物。

  《羊城晚報》記者主任馮平、還有陪同的兩個人,由《常平報》主編殷鳳鈴帶路,到我們那個小廠采訪,事先給廠長打了個招呼要求配合。每人我贈書一本,臨走,她們硬是要我收下了20元的書款,好令人感動。

  很多文學愛好者給我寫來書信,與我交友,還有一些是求婚的。報紙雜誌一時間熱鬧起來,寫我的人多,找我的人也越多。那些不如意,我早就忘了。有一件事,我永遠不會忘,這不是什麽好事,你可以聽我慢慢道來。

  33.

  拒絕性騷擾,打著文學的幌子騙女孩子,平時最煩這種人。卻偏偏要讓我遭遇到。

  廣東省一家省級行業性雜誌,有一個叫遠方的編輯,發過我幾篇稿子,經常給我打來問候電話,一聊就是半個鍾,有時還不止,說一些關於文學關於寫作上的趣事。我們聊得挺開心的。一段時間後,也許他很想見到我,總是告訴我,寄給他的稿子沒收到,並且幾次都是這樣。我覺得奇怪,平時怎麽都收得到呢?心裏半信半疑,還要我去廣州市玩,我一直沒去,一是我工作很忙走不開,二是我實在也不太想去,麵對一個大男人,可他堅持不懈,一再地邀請我去他那裏玩,說他在家辦公,不用坐班的。也有地方住,很方便的,我依然沒動心。

  《漂流花季》出版後,他說要給我寫點東西,讓我過去玩,順便把發表的稿子的稿酬拿回來。我不好拒絕,隻好答應有機會再去,先讓他幫我代領,反正錢也不多,寫稿為了充實自己,並不全為稿酬,有沒有都無所謂。他卻說很想見見我,要現場采訪。人家是編輯,我隻是他的一個普通作者,想想人家這麽抬舉我,自然不好意思再拒絕。

  94年的9月1日,廠裏放假,我的直接上司,也是生產部主管小樺要去廣州看望男友,順便讓我結伴而去說路上好有個伴,她說你不是廣州的編輯老師要你去他那邊玩嗎?一起走吧。我想了一下,反正有人同路,那就去吧,省得他經常說我不去看他這個朋友。到廣州市天河火車東站,小樺被男友接走了,我獨自一人搭公交車到華僑醫院,打了個電話給遠方,他接到電話很高興,說馬上過來接我。沒多久,他騎著一部破單車,遠遠地向我招手。什麽話也沒說,叫了一句“汪洋,請上車。”

  “我還在等汪洋呢?”我故意裝作沒事人一般,也故意試試他是否真的認識我,因此賣了個關子。“快點,別給我故弄玄虛,你以為我認不出你了。”他微微笑著說道。

  坐在那輛破單車上,一拐一拐的,長長的石牌小巷,一條接一條,望不到盡頭。好不容易才到了他租住的小屋,那個小屋不錯,有四層樓高。他住在三樓,他問我有沒吃飯,我在車上吃了點東西,也不想麻煩他做飯,就說在路上吃過了。而後坐在沙發上看書,翻完了沙發上所有的雜誌,看到累了,便跟他天南海北地聊了一陣便無語了。他讓我睡午覺,我說沒這習慣,(我是沒這習慣,這是真的,但我也防著他這個大男人使壞。這也是一點,其實我走累了,也想休息一會兒),已經坐了兩個鍾,我想走,但我又想等到小樺打我電話,因為說好了一起回去的。

  “其實,你跟照片上的你比起來靚多了,可以拍封麵。”遠方開始恭維。“我拍封麵,恐怕會影響別人家雜誌賣不出去哦。”我知道自己有幾兩的。

  他又拿過我的手說給我看手相,說我這段歲月是危險期,感情有波折,又說我小時候經常生病,是個多災多難的孩子,我隻是笑笑,不置可否。

  他把我的手越抓越緊,兩眼火辣辣的充滿柔情,其實,我早就料到有這陣式,從他的語氣他的眼神早已看出並有防備,我猛地把手一抽,憤然地說道:“一個破掌紋能預測什麽命運、前程,這分明是廢話來的。”“該回工廠了,時候不早。”我趁機開溜。“到了我這裏就安心地玩,也該聽我的話。”遠方如是說,且說得挺曖昧。“好話廢話都要聽你的嗎?”我不甘示弱,於是唇槍舌劍起來。

  “算了,我的大小姐,就算我求你好了,今晚別走,我可以給你寫新聞報道嘛,並趁我沒注意時,從後麵把我摟抱起來,看樣子並非開玩笑。我的臉頓時拉得很長,沉沉的沒一絲笑容。謔地站起來:大記者,你聽著,告訴你,如果你覺得我不值得你一寫的話,那就算了,這沒關係。想玩我,那沒門,你以為我是那種女人隨便跟男人玩的嗎?我可不是你想象的那種女人?你摘下眼鏡看清楚一下,我到底是怎樣一個女人。”說完我抓起手提包轉身就走,這時我才發現他把大門的鐵門早就鎖上了。我就衝他發火,說再不放我下去,我就從這裏跳下去,你明天就可以出名的了。他說:怎麽可能,我好喜歡你!他說完拿著我手提包不放手,我說我真跳了,你再不放手的話,明天讓警察來抓你吧。我說完抓住自己的手提包使勁往外跑。他卻在後麵拖住我的手提包。對我說:對不起,對不起,不好意思,不好意思,想不到你火氣還不小,不要這樣嘛,你說不行就算了。我見他滿臉尷尬地苦笑了一下。

  “我一定要回工廠”這句話我說得很堅決,而且馬上收拾起手提包,把該要的有我文章的雜誌報紙統統塞進去。

  走出那個客廳來到樓下,逃也似的往外走。他要送我,我不讓。無論後麵傳來多誘人的喊聲,無論那聲音多有魅力,我仍頭也不回地向小巷深處走去……

  回到家,我抓起電話,在這頭狠狠地把遠方罵得狗血淋頭,他卻說你比深圳的某某打工女作家漂亮,卻不如人家某某女作家得到的實惠多,原因就因為你死心眼。我笑笑狠狠地說:“我不要任何實惠,寫作是我生活的一部分,我是汪洋,我誰也不做?就做真實的我自己。”

  年底,我回家生孩子,第二年初聽東莞的文友簫告訴我,說他有一個文友看到並告之他的,他的那個文友還問簫,說汪洋是不是曾得罪過什麽人,為什麽人家要這樣損她。那個寫文章的就是遠方,遠方在某晚報的某篇文稿中指名道姓大罵我的不是。罵我的詩集寫的一文不值,剛好那份報紙在前一段時間,還為我作了半個版的事跡采訪報道。遠方在文章裏罵我為了出名,拿一棟樓房的錢隻為了出一本拙劣的書。他這樣毀我,絲毫不會影響我詩集的銷量。我的書好與不好。我想,誰說了也不算,讀者說了才算,管他呢,笑罵由人。

  從此,我再也沒往那家雜誌投過稿,也不想再跟遠方有任何聯係。但事過境遷,他早已不在那家雜誌社工作,而我也不是當初那個隻會寫詩的青春少女了。我已經淡忘了那一段不愉快的往事。舊事重提,希望能給那些像我一樣愛好文學的女子提個醒,你們還要防著一點,那些打著編輯、記者旗號的文痞的騷擾。實際上二十多歲的我相當於一個白癡,到三十歲以後的我,一眼就能識破這種把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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