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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二章 小過第六十二

  艮下

  震上

  小過:亨,利貞。可小事,不可大事。飛鳥遺之音,不宜上,宜下,大吉。

  “譯文”

  小過卦:亨通,這是吉利的貞卜。但是隻適宜於日常小事,不適宜大事。飛鳥空中過,叫聲耳邊留,警惕人們:登高必遇險,下行則大吉大利。

  《彖》曰:小過,小者過而亨也。過以“利貞”,與時行也。柔得中,是以小事吉也。剛失位而不中,是以“不可大事”也。有“飛鳥”之象焉。“飛鳥遺之音,不宜上,宜下,大吉”,上逆而下順也。

  “譯文”

  《彖辭》說:小過之卦,有亨通之象,意思是小事有過失,無礙大局,仍能亨通。小事錯誤,但能存利人之心,行中正之道,進退合時,還是可以通行無阻。本卦六二陰爻居下卦中位,像人財力雖弱,但遵循正道,做力所能及的事,自然吉利。但是九三、九四兩陽爻所處不當,像人財力雖大,但不遵循正道,如果圖謀大事,必不能成功。本卦上震下艮,有飛鳥過山之象。“飛鳥空中過,叫聲耳邊留,警戒人們:攀高將遇險,下行則吉利”,因為向上鑽營攀附,是逆理而行,安分守己則是順理之舉。

  《象》曰:山上有雷,小過。君子以行過乎恭,喪過乎哀,用過乎儉。

  “譯文”

  《象辭》說:本卦下卦為艮,艮為山;上卦為震,震為雷,山上有雷,是小過的卦象。君子觀此卦象,懼畏天雷,不敢有過失,因而行事不敢過於恭謙,居喪不敢過度哀傷,用度不敢過於節儉,惟適中而已。

  初六:飛鳥以凶。

  《象》曰:飛鳥以凶,不可如何也。

  “譯文”

  初六:飛鳥經過空中,凶兆。

  《象辭》說:飛鳥經過空中,預兆著凶險,這是無可奈何之事。

  六二:過其祖,遇其妣;不及其君,遇其臣。無咎。

  《象》曰:不及其君,臣不過也。

  “譯文”

  六二:錯過了他的祖父,但遇著了他的祖母;沒有趕上國君,卻遇著了臣僚。雖有差池,但非徒勞,因而無災難。

  《象辭》說:沒有趕上國君,因為臣子固不宜超越國君。

  九三:弗過,防之。從或戕之,凶。

  《象》曰:從或戕之,凶如何也。

  “譯文”

  九三:不要過分指責,但要製止他的錯誤發展,如果聽任放縱,反而害了他,必遭凶險。

  《象辭》說:聽任放縱反而害了他,凶險之極,不可言狀。

  九四:無咎,弗過,遇之。往厲,必戒。勿用永貞。

  《象》曰:弗過,遇之,位不當也。往厲,必戒,終不可長也。

  “譯文”

  九四:沒有過錯,不要指責他,但要防止發生錯誤。去冒險,則必須給以警告,無須卜問往後的吉凶。

  《象辭》說:不要過分指責,但要防止發生錯誤,因為九四陽爻處於陰位,像人處境不利,容易出錯。前去冒險,必須加以警告,因為明知而故犯,隻能加速自己的失敗。

  六五:密雲不雨,自我西郊。公弋,取彼在穴。

  《象》曰:密雲不雨,已上也。

  “譯文”

  九五:在西郊的上空,濃雲密布,還未降雨。王公本是去射鳥,可是在洞穴捉到野獸。

  《象辭》說:濃雲密布,還未降雨,但雨雲已聚集在空中。

  上六:弗遇,過之,飛鳥離之,凶,是謂災眚。

  《象》曰:弗遇,過之,已亢也。

  “譯文”

  上六:不加製止,因而犯下過失,好比飛鳥鑽入羅網,凶險,這叫做災難。

  《象辭》說:不加製止,因而犯下過失,正如上六陰爻位象所示,其人太猖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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