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六月,江西師大附中高二學生梁峻放學騎車回家,差點與一輛橫過校門的伏爾加撞上。坐在助手位的小車司機的母親伸出頭來隨口道:“找死啦”“找死啦”似乎是某些司機在緊急情況下的“習慣用語”,司機的母親也司空見慣,無師自通。可就是這樣一句不文明的“習慣用語”,釀出了驚動中央領導的“梁峻事件”。在這一事件中,梁峻丟了一隻右眼,而司機胡曉陽被判賠償醫藥費伍萬伍仟餘元,並判有期徒刑五年。隨口而出的“找死啦”,真夠要命的!
習慣用語如口中唾沫,生活中常常隨口而出。有些習慣用語是職業所形成,很多習慣用語是曆史的遺留。由於用者、聽者都“習慣”了,對其是否文明,並未引起足夠的重視。如普通話裏的“操你的媽的×”,廣東話裏的“吊老媽×”,南昌話裏的“娘賣×”,上饒話裏的“你娘的頭”等,就十分不文明。廣豐人的“吵罵腔”,更是不堪入耳。這些習慣用語,有的粗俗,有的汙穢,野性十足,是語言的垃圾。然而,長期以後,說的人照說,聽的人照聽,雖然不時引起爭鬥,但還是將它看作常事,讓其“習慣”下去。
語言是傳遞信息的,但它與電波有本質的不同。語言除了傳遞信息之外,還富含感情,是感情的載體。喜怒哀樂,好惡愛憎,一經入耳,涇渭分明。言者也許無心,聽者卻各有想法。當伏爾加中的閔大娘隨口漾出一句“找死啦”,梁峻一聽便覺不是滋味,於是據理力爭:“誰找死?車輛經過我們校門必須慢行!”因此“梁峻事件”隨之發生。如果當時雙方能使用禮貌用語,一方道一聲“對不起”,而另一方回一句“沒關係”,便皆大歡喜、平安無事了。
在進行精神文明建設、大力推行禮貌用語的今天,不文明的習慣用語與時代格格不入。想起“梁峻事件”中梁峻那隻不幸丟失的眼睛,想起胡曉陽要在鐵窗裏度過近兩千個日日夜夜,還要以十年的工資支付賠償費,使人為之痛心。痛定思痛,我想,每一個有良知的人,必須誠懇告誡自己:告別不文明的習慣用語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