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錢字,並非人人識得。清醒者,人用錢;糊塗者,錢用人。
人用錢者,不為錢財所累。錢不在多,有用則可。囊中羞澀,學會安貧,自尊自愛,不以已為下,仍然樂天。錢多不張揚,無驕人做派,保持節儉質樸,不顯淺薄。君子愛財,取之有道;富比陶朱,樂施好善。錢在他麵前,隻不過是一個可以隨時隨地打發的仆人。
錢用人者,被一個錢字弄得顛顛倒倒,失卻理智,不顧廉恥。巧取的,豪奪的,奢的,吝的,腐的,淫的,眾相畢具。演出一幕幕“男人有錢就變壞,女人變壞就有錢”與“鳥為食亡,人為財死”的滑稽劇與悲劇。
觀世間眾生,為錢所累者比比皆是。一為慳吝者。眼光也都染上了一層金子的顏色。固守者、構築著金窩銀窩,渾身散發著錢味,人味日漸消失,心甘情願作錢的看門狗。陳屍床上,也沒有人知道他那一本本存折、一張張股票藏在何處。兒孫唯一能得到的,是葛朗台式的那不用花錢的擁抱。二為揮霍者。看起來他們是在“人用錢”,實質上都是“錢用人”。他們的一舉一動都在受錢支使。他們錦衣玉食,享受著榮華寶貴,包二奶,玩小旦,住高級別墅、總統套房。人們對他們的評價是:有錢娶到了美女,卻沒能得到愛情;有錢窮奢極侈,卻沒有得到幸福。三是掠奪者。得隴望蜀,雁過拔毛,總是欲壑難填,其信條是“我的就是我的,你的也是我的。”為了奪得錢,不要臉,不要命,不要人格國格。手段變幻,花樣翻新。時而赤膊上陣,強搶明奪;時而巧設陷阱,欺詐誑騙;時而“慷慨解囊”,以小錢釣大錢。最可憐的,要數第四類為錢所支使的人,他們明火執仗,打家劫舍,當落入恢恢法網,有的悔不當初,有的卻學著阿Q,說什麽“十八年後又是一條好漢”。豈不知,若不改悔,為任何社會所不容,活一百次,就會有一百次綁赴刑場驗明正身。
沒有錢時,人被錢用,為了生計,夙興夜寐,靈魂扭曲,尚情有可原,有人憐之,因為當今社會,錢不是萬能,沒有錢卻是萬萬不能。錢多之時(夠吃夠用),人被錢用,令人難以理解。人民唾棄,社會唾棄。親人不親之,朋友難友之、盡管敬神拜佛,賄神又賄鬼,神鬼又何以護之?
錢,貨幣、通貨,是中性的東西,無所謂好,無所謂壞。善於“人用錢”,自然很好。假若“錢用人”,就成了萬惡之首。日食半升,夜眠八尺;富不過三代,窮不過三代,何必為錢所役使?無數偉人對錢都留有高論。林則徐說得好:“兒孫不如我,要錢做什麽?兒孫若如我,要錢做什麽?”設立諾貝爾獎的諾貝爾告誡後人:“金錢這東西,隻要能解決個人的生活就行,若是過於想它,將會成為遏製人類才能的禍害。”至於錢與幸福的關係,香港作家張立說得最深刻:“口袋裏無錢心裏也無錢的人不算苦;口袋裏無錢,存折裏無錢,但心裏裝滿錢的人最苦;口袋裏有錢,銀行裏有錢,但心裏沒有錢,此為大福。”世界上最不幸的人,就是除了錢之外一無所有的人。
人生離不開錢,但一定要學會“人用錢”,謝絕“錢用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