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福是人類社會永恒的追求,也是每一個社會成員永恒的追求。人們追求自身的幸福,也在千方百計為下一代創造幸福,家長和教師都在為此而努力。父母為使孩子幸福,關注是常常落在吃好、穿好、選一所好學校上麵,而教師和其他教育工作者為使孩子們幸福,關注點則集中於知識的學習、技能的培訓和品德操行的陶冶上麵。這些關注固然重要,然而,孩子們精神生活的幸福,不能成為被遺忘的角落,任其疏忽。
隨著社會的發展與進步,幸福的內涵越來越豐富,物質生活富裕了,精神幸福便成為人們最大的需求。大人們是如此,孩子們何嚐不是如此。由於認識的偏頗,孩子們精神幸福的被忽略、被遺忘就更在所難免了。影響孩子精神幸福的因素很多,有顯性的,也有隱性的。父母、學校教師關心孩子文化知識的獲得,不斷要求孩子拚搏,不斷強化學習,加班補課,未達到期望,便責備甚至懲罰,特別是那些後進生,精神生活的環境更加嚴酷。學校、家庭、教師不承認人的個體差異,不給暫時落後的權利,用簡單如一的標準進行橫向比較,傷害他們稚嫩的心靈,蔑視他們的自尊,強加給種種壓力,逼迫他們滿足大人的各種期望。嚴重的,造成孩子出走,或用小刀割手自殘等後果。這些現象,人們都有所見、所聞,媒體也有描述。而一些隱性因素,如陳舊的教育觀、落後的管理方式、缺少愛心的環境,都在有意無意地剝奪著孩子的歡樂。
精神生活單調,精神壓力沉重,失卻童年應得的歡樂,對孩子身心健康十分不利,容易造成孩子厭學,使得孩子性格孤癖、感情冷漠、情緒無常。學習的時候,注意力分散,對學習、活動不感興趣,自卑自賤,自暴自棄,變成生活中的“小老頭”。而精神生活美滿幸福,則會使孩子表現得信心十足,勇於進取,關心同伴,樂意奉獻愛心。精神幸福了,孩子們就會在不知不覺中養成達觀的人生態度,形成完美的人格,對前途與未來充滿信心。這是實踐反複驗證過的。
孩子的健康成長,需要一個寬鬆的、溫馨的、民主的、充滿愛心的生活環境,他們渴求溫暖、理解、信任、關懷、體貼,他們渴望鼓勵、讚揚、幫助,他們渴望真誠、平等、友愛、歡樂,父母與老師不可把孩子逼得太緊,不要苛求於孩子,減輕他們的心理負擔。處於學習階段的孩子,沒有自我保護能力,沒有抗爭能力,他們的精神幸福全靠社會、學校和家庭為他們營造,父母、教師和其他教育工作者都應該對孩子們的精神幸福給予應有的充分的關注。
給孩子們一個完整的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