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6月5日在北京魯迅博物館講演
陳丹青
今天在魯迅博物館講話,心裏緊張--老先生就住在隔壁,到一半,他要是走進來怎麽辦?其實,我非常巴望老先生真的會走進來,因為我知道,我們根本休想見到魯迅先生了。
魯迅先生被過度談論了。其實在今天的社會尺度中,魯迅是最不該被談論的人。按照胡塞爾的定義:“一個好的懷疑主義者是個壞公民。”魯迅的性格、主見,不管哪個朝代,恐怕都是“壞公民”。好在今天對魯迅感興趣的年輕人,恐怕不多了吧。
然而全中國專門研究魯迅,吃魯迅飯的專家,據說仍有兩萬人。所以要想比較認真地談論魯迅,先得穿越兩萬多專家的幾萬萬文字,這段文字路線實在太長了。每次我讀到這類文章,總是弄得很茫然,好像走丟了一樣。可是翻開魯迅先生隨便哪本小冊子,一讀下去,就看見老先生坐在那裏抽煙,和我麵對麵!
我不是魯迅研究者,沒有專門談論的資格。今天孫館長孫鬱先生給我大麵子,叫到這裏來,怎麽辦呢,自己想個話題講?想不出來,就算有什麽意思要來講,一到魯迅家,就嚇得不敢講;講魯迅先生?那麽多人已經說過他了,還有什麽可講?
所以你在魯迅博物館不談魯迅、談魯迅,我覺得都不恭敬,都為難。
我知道自己是屬於在“魯迅”這兩個字上“落了枕”的人,我得找到一種十分私人的關係才好開口談魯迅。可是我和老先生能有什麽私人關係呢?說是讀者,魯迅讀者太多了;說是喜歡他,喜歡魯迅的人也太多了;天底下多少好作者都有讀者,都有人喜歡,那不是談論魯迅的理由。最後我隻能說,魯迅是我幾十年來不斷想念的一個人。
注意,我指的不是“想到”(thinking),而是“想念”(miss),這是有區別的。譬如魯迅研究者可能每天想到魯迅,但我不確定他們是否想念他--我們會想念一位親人、戀人、老朋友,可是幾十年想念一位你根本不認識的人,出於什麽理由?是怎樣一回事?
在我私人的“想念名單”中,絕大部分都是老早老早就死掉的人,譬如偉大的畫家、音樂家、作家。在這些人中間,不知為什麽,魯迅先生差不多是我自以為頂頂熟悉的一位,並不完全因為他的文學,而是因為他這個人。我曾經假想自己跟這個人要好極了,所以我常會嫉妒那些真的和魯迅認識的人,同時又討厭他們,因為他們的回憶文字很少描述關於魯迅的細節,或者描述得一點都不好--除了極稀罕的幾篇,譬如蕭紅女士的回憶。
可是你看魯迅先生描述他那些死掉的朋友:範愛農、韋素園、柔石、劉半農等等,就比別人回憶魯迅的文字不知道精彩多少。每次讀魯迅先生的回憶文字,我立刻變成他本人,開始活生生回想那些死掉的老朋友。他那篇《範愛農》,我不曉得讀過多少遍,每次讀,都會討厭這個家夥,然後漸漸喜愛他,然後讀到他死掉--屍體找到了,在河水中“直立著”--心裏難過起來。
我們這代人喜歡魯迅,其實是大有問題的。我小學畢業,“文革”開始,市麵上能夠出售、準許閱讀的書,隻有毛澤東選集和魯迅的書。從五十年代開始,魯迅在中國被弄成一塊大牌坊。這是另一個大話題,今天不說。反正我後來讀到王朔同誌批評魯迅的文章,讀到不少撩撥魯迅的文字,我猜,他們討厭的大概是那塊牌坊。其實,民國年間魯迅先生還沒變牌坊,住在弄堂裏,“渾身痱子,一聲不響”,也有許多人討厭他。我就問自己:為什麽我這樣子喜歡魯迅呢?今天我來試著以一種私人的方式,談論魯迅先生。
第一,我喜歡看他的照片,他的樣子,我以為魯迅先生長得真好看。
“文革”中間我弄到一本日記本,裏麵每隔幾頁就印著一位中國“五四”以來大作家的照片,當然是按照五十年代官方欽定的順序排列:“魯、郭、茅,巴、老、曹”之類。我記得最後還有趙樹理的照片--平心而論,郭沫若、茅盾、老舍、冰心的模樣,各有各的性情與分量。近二十多年,胡適之、梁實秋、沈從文、張愛玲的照片,也公開發布了,也都各有各的可圈可點,尤其胡適同誌,真是相貌堂堂,如今我們新時期新文學男男女女作家群,排得出這樣的臉譜嗎?
可是我看來看去,看來看去,還是魯迅先生樣子最好看。
“五四”那一兩代人,單是模樣擺在那裏,就使今天中國的文藝家不好比。前些日子,我在三聯買到兩冊抗戰照片集,發布了陳公博、林柏生、丁墨村、褚民誼押赴公堂,負罪臨刑的照片--即便在喪盡顏麵的時刻,他們一個個都還是書生文人的本色。他們丟了民族的臉,卻是照片上沒有丟書生相貌的臉。我鬥膽以畫家的立場對自己說:不論有罪無罪,一個人的相貌是無辜的。我們可能有資格看不起漢奸,卻不見得有資格看不起他們的樣子。其中還有一幅珍貴的照片,就是被押赴法庭的周作人。他穿件幹淨的長衫,瘦得一點點小,可是那樣的置之度外、斯文通脫。你會說那種神色態度是強作鎮定,裝出來的,好的,咱們請今天哪位被雙規被審判的大人物鏡頭前麵裝裝看,看能裝得出那樣的斯文從容麽?
我這是第一次看見周作人這幅照片,一看之下,真是歎他們周家人氣質非凡。
到了1979年,“文革”後第一次文代會召開,報紙上許多久違的老臉出現了:胡風、聶紺弩、丁玲、蕭軍……一個個都是劫後餘生。我看見什麽呢?看見他們的模樣無一例外地坍塌了,被扭曲了。忍心說句不敬的話,一個人模樣給弄成那樣子,還不如長得醜陋,猶不如法庭刑場上的漢奸們,至少保留了相貌上那點最後的尊嚴。這批代表索性不是著名文藝家,倒也罷了,現在你看看,長期的侮辱已經和他們的模樣長在一起了。所以再忍心說句不敬的話:他們帶著自己受盡侮辱的麵相,還居然去參加文代會,本身就是再次確認侮辱。那樣的會議,魯迅會去嗎?
這時我回頭看看魯迅先生:老先生的相貌先就長得不一樣。這張臉非常不買賬,又非常無所謂,非常酷,又非常慈悲,看上去一臉的清苦、剛直、坦然,骨子裏卻透著風流與俏皮……可是他拍照片似乎不做什麽表情,就那麽對著鏡頭,意思是說:怎麽樣!我就是這樣!
所以魯迅先生的模樣真是非常非常配他,配他的文學,配他的脾氣,配他的命運,配他的地位與聲名。我們說起五四新文學,都承認他是頭一塊大牌子,可他要是長得不像我們見到的這副樣子,你能想象麽?
魯迅的時代,中國的文藝差不多銜接著西方十八九世紀。人家西方十八九世紀文學史,法國人擺得出司湯達、巴爾紮克的好樣子,英國人擺得出哈代、狄更斯的好樣子,德國人擺得出歌德、席勒的好樣子,俄國人擺得出托爾斯泰或者妥斯托也夫斯基的好樣子,二十世紀的印度還有個泰戈爾,也是好樣子--現代中國呢,謝天謝地,總算五四運動鬧過後,留下魯迅先生這張臉擺在世界文豪群像中,不丟我們的臉--大家想想看,上麵提到的中國文學家,除了魯迅先生,哪一張臉擺出去,比他更有分量?更有泰鬥相?更有民族性?更有象征性?更有曆史性?
而且魯迅先生非得那麽矮小,那麽瘦弱,穿件長衫,一副無所謂的樣子站在那裏。他要是長得跟蕭伯納一般高大,跟巴爾紮克那麽壯碩,便是致命的錯誤。可他要是也留著於右任張群那樣的長胡子,或者像吳稚暉沈君儒那樣光腦袋,古風倒是有古風,畢竟有舊族遺老的氣息,不像他。他長得非常地“五四”,非常地“中國”,又其實非常摩登……“五四”中國相較於大清國,何其摩登,可是你比比當年頂摩登的人物:胡適之、徐誌摩、邵洵美……魯迅先生的模樣既非洋派,也不老派,他長得是正好像魯迅他自己。
我記得七十年代《參考消息》報道聯合國秘書長見周恩來,歎其風貌,說是在你麵前,我們西方人還是野蠻人。這話不管是真心還是辭令,確是說出一種真實。西洋人因為西洋的強大,固然在模樣上占了便宜,可是真要遇見優異的中國人,那種骨子裏的儒雅凝練,脫略虛空,那種被彼得盧齊準確形容為“高貴的消極”的氣質,實在是西方人所不及,這也好比中國畫的墨色,可以將西洋的七彩給比下去;你將魯迅先生的相貌去和西方文豪的模樣擺在一起比比看,真是文氣逼人,然而一點不囂張。
多少年來,魯迅這張臉是一簡約的符號、明快的象征,如他大量的警句,格外宜於被觀看、被引用、被銘記。這張臉給刻成木刻、做成浮雕、畫成漫畫、宣傳畫,或以隨便什麽精陋的方式翻印了再翻印,出現在隨便什麽媒介、場合、時代,均屬獨一無二,都有他那股風神在,經得起變形、經得起看。延安時期粗糙的魯迅木刻肖像,老先生出殯時遊行隊伍捧扶的大肖像,文革時期被百般誇張的魯迅像,都並不像他,然而魯迅的形質與神采總能穿透筆墨的歪曲,撲麵而來,宣稱這是他自己的容顏,不曾遺失,不曾貶損,不曾消淡。他的容顏在他隕滅後繼續活在無數圖像中,以至這些圖像竟能以被任意引用的方式,繼續捍衛他那張臉。
不是隨便哪張臉能夠蘊藉著這種如“命運”般難以左右的圖像效應。你試將其他五四名流的臉拿去作圖像任意弄弄看,就顯得平凡、突兀、不配,即便魯迅兩位兄弟的麵相都與大哥相像--早年的作人還曾蓄過和魯迅一模一樣的八字須--然而畢竟弱幾分,有如斑痕淺跡,是會被韶光與媒介淘洗隱沒,模糊不清的。
有人會說,這是因為曆史已經給了魯迅莫大的地位,他的模樣被印刷媒體引用太多了,早經先入為主成為後世公眾的視覺符號。是的,很可能是的,但這形象效應是互為因果的:時代凝視這形象,因這形象足以換取時代的凝視,這乃是一種大神秘,儼然宿命,而宿命刻印在模樣上--托爾斯泰那部大胡須,是應該寫寫《戰爭與和平》,魯迅那筆小胡子,是應該寫寫《阿Q正傳》;當托爾斯泰借耶穌的話對沙皇說:“你悔改吧!”這句話與托爾斯泰的模樣很般配;當魯迅隨口給西洋文人看相,說是“妥斯托耶夫斯基一副苦相、尼采一副凶相、高爾基簡直像個流氓”,這些話與魯迅的模樣也很般配--大家要知道,托爾斯泰和魯迅這樣子說法,驕傲得很呢!他們都曉得自己偉大,曉得自己長得有樣子。那年蕭伯納在上海見魯迅,即稱讚他好樣子,據說老先生應聲答道:早年的樣子還要好。這不是魯迅會講話,是他看得起蕭伯納,也看得起他自己。
我這不是以貌取人麽?是的,在最高意義上,一個人的相貌,便是他的人。但以上說法隻是我對老先生的一廂情願,並不能征得大家同意的。好在私人意見不必征得同意,自己說說而已。
我喜歡魯迅的第二個理由,是老先生好玩。就文學論,就人物論,他是百年來中國第一好玩的人。
“好玩”這個詞,說來太輕佻,是現在小青年的口頭禪,形容魯迅先生,對不對呢?我想來想去,魯迅說不定會同意這個詞。這個詞用來指魯迅,什麽意思呢?我試著說下去,看看能不能說出意思來。
老先生去世,到明年整七十年了。七十年來,崇拜魯迅的人說他是位鬥士、勇士、先驅、導師、革命家,說他是憤怒激烈、疾惡如仇,是“沒有半點媚骨的人”;厭惡魯迅的人則說他心胸狹窄、不知寬容,是睚眥必報、有失溫柔敦厚的人。總之,綜合正反兩麵的印象與評價,都肯定魯迅是個很凶、很嚴厲、不通人情的人。
魯迅先生到底是怎樣一個人呢?
最近二十多年,“魯迅研究”總算比較地平實看待他,將他放回他生存的年代和“語境”中去,不再像過去那樣,給他塗上厚厚的意識形態塗料。那麽,仔細看來,在他先後、周圍,可稱鬥士、先驅、導師、革命家的人,實在很不少。譬如章太炎鬥袁世凱,魯迅就很欣賞;創建民國的辛亥烈士,更是不計其數;梁啟超鼓吹共和、孫中山訂立三民主義、陳獨秀創建共產黨,蔡元培首倡學術自由、胡適宣揚民主理念、梁漱溟親力鄉村建設……這些人物不論成敗,在中國近代史都稱得起先驅和導師,他們的事功,可以說均在魯迅之上。
當年中間偏左的一路,譬如七君子,譬如楊杏佛、李公仆和聞一多,更別說真正造反的大批左翼人士與共產黨人,則要論膽量,論行動力,論獻身的大勇,論犧牲的壯烈,更在魯迅之上。即便右翼陣營,或以今天的說法,在民國“體製”內敢於和最高當局持續爭鬥,不假辭色的人,就有廖仲愷、傅斯年、雷震等等一長串名單。據說傅斯年單獨扳倒了民國年間兩任財政部長,他與蔣介石同桌吃飯,總裁打招呼,他也不相讓,居然以自己的腦袋來要挾,總裁也拿他無奈何--這種事,魯迅先生一件沒幹過,也不會去幹,我們就從來沒聽說魯迅和哪位民國高幹吃過飯。
或者說,魯迅先生畢竟不是政治家,而是個文人、作家、思想家--這說法也對也不對。民國是個“國家興亡,匹夫有責”的時代,書生問政,書生幹政,多得是,譬如傅斯年的本職就是教授。魯迅和民國許多文人一樣,一輩子叫喊國事天下事,可是你說他熱衷政治,他既不入國共兩黨,也不做官;你說他是個文人,他卻私下和當時的亂黨交接甚密,還入過左聯。就拿他常被通緝這件事來說,將魯迅和政治家比較,也不算怎樣不恰當。
要說鬥士,我們先得假定魯迅鬥爭的對象,並不一定就是錯的,魯迅也並不全是對的,如此,則當年和魯迅鬥過較量過的大小“匹夫”,數也數不過來,他們也是“鬥士”,也凶得很呀。我看過一本魯迅研究專著叫做《魯迅:最被誣蔑的人》,全是報告人家怎樣對魯迅咒罵批判吐口水。然而這本書的觀點仍設定魯迅的“政治上正確”。要知道,魯迅存活的年代是一個知識分子能夠公然互為論敵的言論空間,在魯迅與所有論敵的腦袋上,並沒有懸著一個龐大的,唯一的,裁斷所有言論是非的“政治上正確”。是的,那年代充滿拘捕與暗殺,魯迅曾經哀鳴:“我們活在這樣的時代!”然而老先生要是願意,無妨多活三十年,看看他的論敵或學生怎樣親手將他雙臂扭到背後,押進批鬥場,再把他腦袋摁到地上去--這副景象,是魯迅的論敵與學生們的真經曆呀。
長期以來,我們不是總在猜測魯迅先生要是活在今天會怎樣麽?阿彌陀佛,還是將魯迅放回他詛咒的時代吧。在他的時代,他可以坐在藤椅上慢慢地抽煙,成天價尋思怎樣做一個胡塞爾所謂的“壞公民”。據說,白色恐怖時期魯迅曾經認真向革命者打聽嚴刑拷打究竟怎樣滋味,可見他預備吃苦頭。最著名的例子,是他去楊杏佛追悼會出門不帶鑰匙,打算橫豎死了算了。然而他到底從未挨過打,挨過整,沒在班房裏蹲過一天。我們老是渲染他怎樣避難、逃亡,哪曉得那正是魯迅的奢侈與風流……魯迅屬蛇,蛇最會逃,逃在租界裏。
總之,魯迅的時代,英雄豪傑愛國誌士,多了去了,隻不過五十多年來,許多民國人被我們貶低了、歪曲了、抹掉了、遺忘了……在我們幾代人接受的教育中,萬惡的“舊社會”與“解放前”,除了偉大的共產黨人,好像隻有魯迅一個人在那裏左右開弓跟黑暗勢力鬥。魯迅一再說,他隻有一支筆,可是我們偏要給他背後插許多軍旗,像個在舞台上凶巴巴唱獨角戲的老武生……
現在我這樣子單挑個所謂“好玩”的說法來講魯迅,大有“以偏概全”之嫌,但我不管它。我不可能因此貶低魯迅,不可能抹殺喜歡魯迅或討厭魯迅的人對他的種種評價。我不過是在眾人的話語縫隙中,撿我自己的心得,描一幅“好玩”的魯迅圖像看一看。
什麽叫做“好玩”?“好玩”有什麽好?“好玩”跟道德文章什麽關係?為什麽我要來強調魯迅先生的“好玩”?
以我私人的心得,所謂“好玩”一詞能夠超越意義、是非,超越各種大字眼,去除層層疊疊油垢般的價值判斷與意識形態,直接感知那個人--當我從少年時代閱讀魯迅,我就不斷不斷發笑,成年後,我知道這發笑有無數秘密的理由,但說不出來,而且幸虧說不出來--這樣一種閱讀的快樂,在現代中國的作家中,讀來讀去,讀來讀去,隻有魯迅能夠給予我,我確信,他這樣一句一句寫下去,明知道有人會發笑。
隨便舉個微不足道的例子吧。在《看蕭與看蕭的人們》中,記錄內山完造那邊通知魯迅說,蕭伯納到了上海了,正在孫夫人即宋慶齡家裏吃飯,問他願不願意去見見。魯迅於是寫道:
有這樣的要我去見一見,那就見一見吧。
什麽意思呢?沒什麽意思,但又有一層需要說,卻不好說,說不好就很不好玩的意思。什麽意思呢--魯迅知道蕭是大人物,魯迅知道自己也是大人物。不去見,或趕緊去見;看得很重,或存心看輕,都不恰當、不大方,都沒必要。而其實魯迅是想要見見的,又其實“特意搜尋著要去見一見的意思,倒也沒有”,好,現在人家來了,邀請也來了,那麽:
有這樣的要我去見一見,那就見一見吧。
這意思很深,也很淺,很率性,也很得體,老先生當時那麽想了一想,事後這麽寫了一筆,很輕,很隨意,用了點心思,又看不出怎樣用心思,然而有這麽一筆在--後來便寫他去了,居然坐在那裏看蕭和眾人吃飯,看蕭怎樣不熟練地使筷子夾菜,還有許多令人發噱發笑的細節--這就是我所謂的好玩,很不起眼兩句話,年輕時讀到,不注意,中年後讀到,我心裏笑起來。
太多了。在魯迅先生的所有文句中,布滿這類不起眼的好玩,輕輕地,或者放縱地,故意的,或不是故意的,隨時想到,隨時好玩,隨手寫下來。因他是通體的、徹頭徹尾的好玩,所以他知道自己好玩,不放過一行文字在那裏獨自“玩”。所以除了“好玩”,魯迅先生另一個偶爾被提到的處境就是很寂寞,他好玩了一生一世,結果大家把他看成個很凶、很苦,一天到晚發脾氣的人。這一層,魯迅真是很失敗,他害了好多讀者,也被讀者所害。
我常會想起胡蘭成。他是個徹底的失敗者、流亡者,因此成為一個旁觀者:他不是左翼,也不是右翼,他在魯迅的年代是個小輩,沒有五四同人對魯迅的種種情結與偏頗,也沒有國共兩黨在評價魯迅、看待魯迅時那種政治意圖或黨派意氣,所以他點評魯迅,我以為倒是最中肯,他說,魯迅先生經常在文字裏裝得“呆頭呆腦”,其實很“刁”,照他看來,魯迅真正的可愛處,是他的“迭宕自喜”。
“迭宕自喜”什麽意思呢?也不好說,這句話我們早就遺忘了,我隻能粗暴而庸俗地翻譯成“好玩”。然而“迭宕自喜”也罷,“好玩”也罷,都屬於點到為止的說法,領會者自去領會,不領會,或不願領會的,便說了也白說。我今天要來強說魯迅的“好玩”,先已經不好玩,怎麽辦呢,既是已經在這裏裝成講演的樣子,隻好繼續做這吃力不討好的事。
我們先從魯迅的性格說起。
最近我弄到一份四十多年前的內部文件,是當年中宣部關於拍攝電影《魯迅傳》邀請好些文化人做的談話錄,其中一部分是文藝高官,都和老先生打過交道。我看了有兩點感慨,一是魯迅死了,怎樣塑造他,修改他,全給捏在官家手裏;什麽要重點寫,什麽不能寫,誰必須出場,誰的名字不必點,等等等等。這可見得我們知道的魯迅,是硬生生給一小群人塗改捏造出來的。第二個感觸就比較好玩了:幾乎每個人都提到魯迅先生並不是一天到晚板麵孔,而是非常詼諧、幽默、隨便、喜歡開玩笑,千萬不能給他描繪得硬邦邦。夏衍,是魯迅先生討厭責罵的四條漢子之一,他也說老先生“幽默得要命”。
我有一位上海老朋友,他的親舅舅即是當年和魯迅先生玩的小青年,名字叫唐弢。唐弢五六十年代看見世麵上把魯迅弄成那幅凶相、苦相,私下裏對他外甥說,哎呀魯迅不是那個樣子的。他說,譬如魯迅跑來看唐弢,興致好時,一進門就輕快地在地板上打旋子,一路轉到桌子前,一P股坐在桌麵上,手裏端支煙,嬉笑言談。唐弢還說,那時的打筆仗,不是像我們想象的那樣一本正經火氣大,不過是一群文人你也講講,我也講講,夜裏寫了罵某人的文章,老先生隔天和那被罵的朋友酒席上互相說起,照樣談笑。前麵說到夏衍,我本以為魯迅根本不與他玩,結果據夏衍說法,他們時常一起吃飯談天,熟得很。
除了魯迅深惡痛絕的幾位論敵,他與多數朋友的關係絕不是那樣子黑白分明。胡適算是魯迅的“宿敵”,可是你看魯迅給胡適早年的信,雖敬而遠之,不作熟膩之態,也時常夾些輕微隨意的文人式的調笑。他與鄭振鐸有好多信不厭其煩商量怎樣印箋譜、怎樣印得它精良考究之類(這些信件往來正是魯迅大歎時代黑暗,也正是柔石與瞿秋白被害的三十年代初,當我在魯迅博物館親見那些精致透頂的箋譜,我就想,這精致與閑心,不也是那黑暗時代的注腳麽),可是我看夏衍回憶,就說“他有一個時候見了鄭振鐸就罵他,說在《小說月報》上照片弄錯,翻譯弄錯,他講兩個富家女婿,一是指邵洵美,一是指鄭。但有件事上兩人又有同感,印箋譜,搞版本,非常要好”。
這樣看來,魯迅與所謂“論敵”的關係,半數是“熟人”與朋友之間的關係。不熟不識的人,又怎樣看待魯迅呢?我的一位師尊認識某位當年與魯迅打過筆仗的老先生,五十年代談起他年輕時為文撩撥魯迅,魯迅回應幾句,那老先生到晚年還得意洋洋說:“好哉,我就給魯迅先生一槍刺下馬來……”說罷,哈哈大笑。
這樣子聽下來,不但魯迅好玩,而且民國時期的文人、社會、氣氛,都蠻好玩,蠻開心,並不全是凶險,全是暗殺,並不成天價你死我活、我活你死。文人之間的“死掐”,有也是有的,譬如周作人的得意門生廢名迷戀佛學,和熊十力交好,天天論道,有天兩人高聲辯論,忽然就不出聲扭打到一處,結果是廢名怒衝衝走掉,第二天,又走去和熊十力聊別的學問去……我們今天的文人們,有為了學問而辯論到至於扭打起來的麽?沒有,都客氣得很--總之不好玩。
我們的曆史教育、曆史記憶--假如我們果然有曆史教育的話--都是嚴重失實、缺乏質感的。曆史的某一麵被誇張變形,另一麵卻是給藏起來,總是不在場的。我們要還原魯迅,先得盡可能還原曆史的情境。我說“盡可能”,因為我們的“曆史”常是哈哈鏡,變了形的。我們要學會在“變形”中去找那可能準確的“形”。
在回憶老先生的文字中,似乎女性比較地能夠把握老先生“好玩”的一麵。譬如章衣萍太太回憶有一天和朋友去找魯迅玩,瞧見老先生正在四川北路往家走,於是隔著馬路喊,魯迅沒聽見,待眾人攆到他家門口,對他說喊了你好幾聲呢!於是老先生“噢、噢、噢……”的噢了好幾聲,問他為什麽連聲回應,魯迅笑說,你不是叫我好幾聲麽,我就還給你呀……接著進屋吃栗子,周建人關照要揀小的吃,味道好,魯迅應聲道:“是的,人也是小的好!”章太太這才明白他又在開玩笑,因她丈夫是個小個子。
這樣子看下來,魯迅是簡直隨時隨地對身邊人、身邊事開玩笑,照江南話說,他是個極喜歡講“戲話”的人,連送本書給年輕朋友也要順便開玩笑。那年他送書給剛結婚的川島,就在封麵上題詞道:
我親愛的一撮毛哥哥呀,請你從愛人的懷抱中匯出一隻手來,接受這枯燥乏味的《中國文學史略》。
那種親昵、仁厚、淘氣與得意!一個智力與感受力過剩的人,大概才會這樣隨時隨地講“戲話”。我猜,除了老先生遇見什麽真的憤怒的事,他醒著的每一刻,都在尋求這種自己製造的快感。
但我們並非沒有機會遇見類似的滑稽人,平民百姓中就多有這樣可愛的無名的智者。在嚴重變形的民國人物中,想必也有不少詼諧幽默之徒。然而我所謂的“好玩”是一種活潑而罕見的人格,我不知道用什麽詞語定義它,它絕不隻是滑稽、好笑、可喜,它的內在的力量遠遠大於我們的想象,甚至是致命的力量--希特勒終於敗給丘吉爾,因為希特勒一點不懂得“好玩”;蔣介石敗給毛澤東,因為蔣介石不懂得“好玩”。好玩的人懂得自嘲,懂得進退,他總是放鬆的,遊戲的,豁達的,“好玩”,是人格乃至命運的龐大的餘地、豐富的側麵、寬厚的背景,好玩的人一旦端正嚴肅,一旦憤怒激烈,一旦發起威來,不懂得好玩的對手,可就遭殃了。
我們再回頭看看清末民初及五四英雄們--康有為算得雄辯滔滔,可是不好玩;陳獨秀算得鮮明鋒利,可是不好玩;胡適算得開明紳士,也嫌不好玩;郭沫若風流蓋世,他好玩嗎?好笑倒是有一點,茅盾則一點好玩的基因也沒有;鬱達夫性情中人,然而性情不就是好玩;周作人的人品文章淡歸淡,總還缺一點調皮與好玩--他雖也論到心裏的所謂“流氓鬼”即文筆偶爾的“不正經”--可是論開闔,比他哥哥的縱橫交錯有真氣,到底窄了好幾圈,雖這說法不免有偏愛之嫌。最可喜是林語堂,他當年亂世提倡英國式的幽默,給魯迅好生罵了好幾回--順便說一句,魯迅批判林語堂,可就臉色端正,將自己的“好玩”暫時收起來--可是我們看不出林語堂平時真好玩,他或許幽默的吧,畢竟是種種西式的刻意的自我教養,與魯迅天性裏骨子裏的大好玩,哪裏比得過。
這樣子比下來,我們就可以從魯迅日常的滑稽好玩尋開心,進入他的文章與思想。
然而魯迅先生的文章與思想,已經被長期困在一種詮釋模式裏,我來插一腳,又是不好玩。倒是胡蘭成接著說,後來那些研究魯迅的人“斤斤計較”,一天到晚根據魯迅的著作“核對”魯迅的思想,這“核對”一句,我以為說得中肯極了。
依我看,曆來推崇魯迅那些批判性、戰鬥性的“革命”文章,今天看來,多數是魯迅先生隻當好玩寫寫的,以中國的說法,叫做“遊戲文章”,以後現代的說法,就叫做“寫作的愉悅”--所謂“遊戲”,所謂“愉悅”,直白的說法,可不就是“好玩”--譬如魯迅書寫的種種事物,反禮教、解剖國民性、鼓吹白話、反對強權等等,前麵說了,當時也有許多人在寫,激烈深刻,不在魯迅之下,時或猶有過之。然而九十多年過去,我們今天翻出來看看,“五四”眾人的批判文章總歸及不過魯迅,不在主張和道理,而在魯迅懂得寫作的愉悅,懂得詞語調度的快感,懂得文章的遊戲性,寫文章不見遊戲性,觀點便隻是觀點,深不到哪裏去的。
可是我們看他的文字,通常隻看到犀利與深刻,不看到老先生的得意,因為老先生不流露,這不流露,也是一種得意,一種“玩”的姿態,就像他講笑話,自己不笑的。
我們單是看魯迅各種集子的題目,就不過是撿別人的譏嘲,拿來耍著玩,什麽《而已集》啊、《三閑集》啊,《準風月談》啊、《南腔北調集》啊,還有那未曾結集的《五講三噓集》,真是順手玩玩,一派遊戲態度,結果字麵、意思又好看,又高明。他給文章起的題目,也都好玩,一看之下就想讀,譬如《論他媽的》、《一思而行》、《人心很古》、《馬上支日記》等等等等,數也數不過來。想必老先生一起這題目,就在八字胡底下笑笑,自己得意起來。
曆來我們的稱引魯迅,尤其是編在中小學語文課本裏摁著孩子死命念的篇幅--臨了還逼著學生硬寫什麽“主題思想”之類--總是揀那幾篇沉痛激憤之作,許多絕妙的遊戲文章,向來不稱引。譬如那篇《阿金》,意思深得很呢,簡直提前預告了江青的浮現與禍害。另有不少爽快的雜文,譬如《花邊文學》中的《京派與海派》、《南人與北人》,當時的文人紛紛談論,言不及義,此後迄今,也還沒人比得過,查對日期,竟是同一天所寫;《南腔北調集》另有兩篇隨手撩撩的短文:《上海的少女》、《上海的兒童》,擱在今天看,意思也還精辟醒豁,也寫在同一天--老人家顯然半夜裏寫得興起,實在得意,煙抽得一塌糊塗,索性再寫一篇。
魯迅下筆,實在是講快感的,他自己說他作文是被“擠”出,並非“文思泉湧”,我隻信一半,因這又是他藏在胡子底下的“戲話”,幾分認真,幾分調笑,順便刺刺煞有介事的文學家。而他所謂“匕首”之類,並不真要見血,不過刺著好玩,態度又常是溫厚的。譬如《論他媽的》,語氣把握得好極了,我們讀著,自然明白他是在批判國民性的某一端,可讀到結尾,魯迅筆鋒一轉,忽而這麽寫道:
但偶爾也有例外的用法:或表驚異,或表感服。我曾在家鄉看見鄉農父子一同午飯,兒子指著一碗菜向他父親說:“這不壞,媽的你嚐嚐看!”父親回答道:“我不要吃。媽的你吃去吧!”則簡直已經醇化為現在時行的“我的親愛的”的意思了。
我猜老先生寫到這裏,一定得意極了。
中國散文這樣子到末尾一筆宕開,宕得這麽懇切,又這麽漂亮,真是還看魯迅。大家不要小看這結尾:它不單是為文章的層次與收筆,我以為更深的意思是,老先生看事情曉得體貼,既犀利,又厚道,既是激烈的,又是清醒的,不會將自己的觀點與態度推到極端,弄得像在發高燒。一個憤怒的人同時很睿智,一個批判者同時心裏在發笑,他的憤怒,他的批判,便是漂亮的文學。
有這樣渾身好玩的態度,魯迅寫文章便可盡管誚刻,然後套個好玩的題目,自己笑笑--他曉得自己的文章站得比別人高,曉得他自己站得比他的文章還要高--這樣的站得高,看得開,所以他好玩得起,遊戲得起。所謂“嬉笑怒罵皆成文章”,其實古今中外,沒幾個人可以做到的。
文章的張力,是人格的張力,寫作的維度,是人格的維度--激憤,同時好玩;深刻,然而精通遊戲;挑釁,卻隨時自嘲,批判,忽而話又說回來……魯迅作文,就是這樣的在玩自己人格的維度與張力。他的語氣和風調,哪裏隻是峻急鋒利這一路,他會忽兒淳厚沉鬱,如他的回憶文字;忽兒辛辣頑皮,如中年以後的雜文;忽兒平實鄭重,如涉學問或翻譯;忽兒蒼老精辟,如《故事新編》,忽兒溫潤出神,如《朝花夕拾》;而有一種異常絕望虛空的況味,幾乎隱在他各時期的文字中,尤其是他的序、跋、題記、後記,以上那些反差極大的品質,會出人意料地糅雜在一起,難分難解。
魯迅所寫的序與跋,獨步古今,那種好法,真是品性畢露。譬如《集外集》序言的結尾:
我慚愧我的少年之作,卻並不後悔,甚而至於還有些愛。這真好像是“乳犢不怕虎”,亂攻一通,雖然無謀,但自有天真存在。現在是比較的精細了,然而我又別有其不滿於自己之處。我佩服會用拖刀計的老將黃漢升,但我愛莽撞的不顧利害而終於被部下偷了頭去的張翼德;我卻憎惡張翼德型的不問青紅皂白,掄板斧“排頭砍去”的李逵,我因此喜歡張順的將他誘進水裏去,淹得他兩眼發白。
這一段,適可看做他的天性的自白。我看魯迅作文,便可以同時是李逵、張順、張翼德、黃漢升……
許多意見以為魯迅先生後期的雜文沒有文學價值。我的意見正好相反,老先生越到後來越是潑辣無忌、妙筆生花,越是深味“寫作的愉悅”。有些絕妙文章,《古文觀止》也不見相似而相應的例,雄辯如韓愈,變幻如蘇軾,讀到魯迅的雜文也會驚異讚賞,因他觸及的主題與問題,遠比古人開闊而雜異;與西人比,要論好玩,則喬叟、塞萬提斯、蒙田、伏爾泰,似乎都能找見魯迅人格的影子。當然,魯迅直接的影響來自尼采,憑他對世界與學問的直覺,他也如尼采一樣,早就是“偉大的反係統論者”,隻是尼采的德國性格太認真,也缺魯迅的好玩,結果發瘋,雖然這發瘋也叫人起敬意。
將魯迅與今人比,又是一大話題。譬如《花邊文學》幾乎每篇都是遊戲文章的妙品,今日報紙上的專欄文章,休想請來這樣的筆杆子。魯迅晚期雜文,尤其是“且介亭”係列,早就半自覺傾心於桑塔格形容巴特的所謂“寫作本身”--當魯迅悶在上海獨自玩耍時,本雅明、薩特、巴特、德裏達等等,都還是小青年或高中生。當生於光緒年間的魯迅自認是唯物主義初學者時,當馬克思主義在當年中國成為最時髦的思想時尚時,他憑自己的筆力與洞察力,單獨一人,大膽地、自說自話地,異常敏銳而前衛地,觸及了二戰以後現代寫作的種種問題與方式。他完全不是靠訊息獲知並實踐這類新的文學觀念,而是憑借自己內在的天性,即我所謂的“好玩”--玩弄文學,玩弄時代,玩弄他自己。
再借桑塔格對巴特的描述--所謂“修辭策略”、所謂“散文與反散文的實踐”、所謂“寫作變成了衝動與製約的記錄”、所謂“思想的藝術變成一種公開的表演”、所謂“讓散文公開宣稱自己是小說”、所謂“短文的複合體”與“跨範疇的寫作”,這些後現代寫作特質不論能不能夠、或有沒有必要挪去比照魯迅,然而在魯迅晚期雜文中,早已無所不在。
而魯迅大氣,根本不在乎這類花招,不給出說法,隻管自己玩。即便他得知後來種種西洋理論新說法,他仍然會做他自己--他活在一個奉唯物主義馬克思主義為最正確的時代,但是今天看來,他的許多見解和預測比馬克思主義者更真實、更深刻、更高明,因他更懂得中國與中國人--他早就說過:什麽主義進了中國的醬缸,就會變;他早就警告我們:未來中國不知要出多大的災禍,中國將會變成無邊的沙漠--他要是活在今天這個籠統被稱作後現代文化的時期,他也仍然清楚自己相信什麽,懷疑什麽,他會是後現代“文化研究”極度清醒的認識者與批判者。誠如巴特論及紀德的說法,魯迅“博覽群書,並沒有因此改變自己”。
是的,我時常欽佩後現代文本,我們已經沒有思想家了,隻好借借別人的思想。但以我的偏見,這些皺眉思索的“後現代”才子們似乎還欠幾分魯迅似的“好玩”,亦且人世的閱曆與洞見,及不過魯迅--我們中國幸虧有過一個魯迅,幸虧魯迅好玩。為什麽呢,因為魯迅先生還有另一層迷人的底色,就是他一早便有提醒我們的話。他說,他內心從來是絕望的、黑暗的、有毒的。
他說的是實話。
好玩,然而絕望,絕望,然而好玩,這是一對稀有的、高貴的、不可或缺的品質。由於魯迅其他深厚的品質--正直、剛烈、近於婦人之仁的同情心--他曾經一再欣然上當:上進化論的當、上革命的當、上年輕人的當、上左翼的當,許多聰明的、右翼的正人君子因此而攻擊他、貶損他,可是魯迅都能跳脫,都能隨即看破而道破,因為他內心克製不住地敏感到黑暗與虛空,因為他克製不住的好玩。
這就是魯迅為什麽遠遠高於他的五四同誌們,為什麽至今沒有人能夠掩蓋他,企及他,超越他。
然而魯迅這種罕見的特質,說來並不見容於中國文化與中國人--在我們任意誇張而援引的那位魯迅身上,偏偏被排除了“絕望”與“好玩”這兩樣特質--這特質,倒反是現代西方人能會意,如老牌左翼思想家格蘭姆西也說過“智慧上的悲觀主義”這樣的話,曾經“左傾”的魯迅聽見了,或可引為同調吧。連我們眼中開心而淺薄的美國文化,也有紐約大導演伍迪愛倫無遮無攔的話:“你這樣地悲觀絕望,這樣的看破一切,你唯一的反應就是放聲大笑。”這話說得對不對呢--其實,在魯迅詛咒的古語中,早就有一個詞專門形容這種因絕望而發出的笑,隻是我們已經忘了、不用了,這個詞,叫做“痛咥”。
魯迅的話題,說不完的。我關於魯迅先生的兩點私人意見--他好看、他好玩--就勉強說到這裏。有朋友會問:魯迅怎麽算好看呢?怎能用好玩來談論魯迅呢?這是難以反駁的問題,這也是因此吸引我的問題。這問題的可能的答案之一,恐怕因為我們這個世代、這個世代的中國文學,越來越不好看,也不好玩了。
當然,這也是我的私人意見,無法征得大家同意的。我的話說完了。
選自《2005年中國隨筆年選》,
花城出版社,2006年1月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