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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謊言

  在去健身中心的路上,李誌豪接到了張九流的電話,讓他回酒店一趟,有事情。

  李誌豪匆匆地趕回酒店,張九流遞給他一張紙條一張照片說:“龍哥交代的,把照片上這個人的大拇指給剁了!”

  李誌豪接過,看了眼照片後再去看紙條,上麵那個人的資料竟然是“魅力健身中心”的老板!資料說每天下午他都會去健身中心,經由名華路,那裏的一個十字路口是最佳動手位置,還有車型車牌號。

  他不解地問:“是什麽深仇大恨,要把一個人的大拇指給砍了?”

  張九流說:“跟大哥混,永遠不要問為什麽,隻要執行就夠了,知道嗎?”

  李誌豪點頭,轉身要走,張九流又喊住了他,然後從床底下拿出一把尺餘長的短刀,白光閃閃,一看就知道很鋒利,遞給他說:“龍哥送給你的,是他花了幾萬塊從日本買回來的,叫斷腸。希望你能幹得幹淨利落點,有句話他沒說,但我得對你說,就算萬一發生什麽事,要記得與龍哥無關,他會想法的。”

  李誌豪點頭,知道張九流說的萬一,就是被抓了,不要把龍哥交代出來。他接過刀,插在腰間,剛好能被衣服遮住。

  張九流又補充說:“其實龍哥不缺辦事的人,這是給你機會考驗你,這件事情辦好了,說不準龍哥會找機會重用你,自己好好把握。”

  李誌豪點頭,對於龍哥的關照很感激。

  走出房間,他突然莫名地覺得很悲哀,自己就這樣變成了殺人的工具?為了錢?不,他知道自己不是!

  他真沒想到,曾經,部隊花了那麽多的心血培養他,要讓他成為國家的棟梁,可結果,他卻走了歪路。

  那些往事在腦海裏像電影一樣地回放,這是有人逼他走到了今天這一步!所以,昧著良心的事情,他還是決定要幹,不為什麽,為了生活,現實的生活。

  他換了身很普通的衣服,戴著頂草帽,裝扮成一小工樣,然後再到自行車修理鋪買了輛舊自行車,等待在名華路的十字路口。

  天色很陰,偶爾吹過一陣寒風,後來飄起了三兩片的雪花。差不多過了半個小時,李誌豪終於看到了那輛至遠處而來的黑色奧迪車。

  車到十字路口轉彎減速。

  李誌豪把草帽壓低了些,騎著自行車迎上前,在與奧迪擦身而過的時候,他輕靈地從自行車上跳下,同時把自行車往奧迪的前麵推倒——這都是一瞬間的事情。他佯裝摔倒,奧迪的車輪從自行車上碾過,發出“喀嚓”的聲響,奧迪司機感覺到了不對,趕忙刹住車。

  司機下了車,看了一下狀況,大聲罵道:“你他媽的怎麽搞的,這麽好的車弄壞了你賠得起嗎?”

  李誌豪把頭低著,裝成受傷的樣子,他在等待車上的老板下來。

  後麵車門打開,下來一個穿黑色風衣的人,看了眼現場,問司機怎麽回事。

  司機也說不清楚,憑他多年的駕車經驗,他與這自行車之間是不會發生什麽的,應該可以安全錯過,這點錯車距離他還是能拿捏好。可事情就是發生了,別人的車子壓在他的車輪之下,他萬萬沒想到這竟然是對方精心設計的一個局。

  李誌豪略看了下風衣男子的麵孔,與照片上吻合,他就是目標。不由分說,他從身上抽出了吳德龍送給他的“斷腸”。

  而老板卻恰恰把目光移向他的身上,恰好看見他抽刀。饒是他動作迅速果斷,第一刀還是落空了,畢竟對方有所防備,而且一個健身房的老板,也有些身手。

  健身房老板在避開李誌豪一刀後,反撲過去。但他犯了一個致命的錯誤,他不清楚李誌豪的本事,他以為憑著自己的功夫,對付一個小混混,就算對方手裏有刀,也不是什麽問題。

  可問題是,李誌豪不是一般的小混混。

  老板撲過去攻擊李誌豪的時候,李誌豪一個閃身,順手牽羊,將他摔倒在地,一隻腳踩上他的手,手起刀落,不偏不倚,正好把大拇指砍掉。

  隻聽得一聲慘叫!

  李誌豪將刀插回身上,轉身離開。司機還在大喊砍人了,行凶了,喊他不要走。

  他覺得很可笑,不要走?他又不是傻子,留下來坐牢啊!為了不必要的麻煩,他匆匆幾步,轉眼消失在現場。

  那時候他突然想起,自己以後可能再也不會去健身中心了,想起那個叫若詩的女孩兒,心頭竟然有些悵然若失的感覺。

  他向張九流匯報了情況,

  張九流稱讚他幹得好,以後一定會混得有出息,說著到床頭的枕頭下拿出一個大信封遞給他:“龍哥的一點意思,拿去買兩件衣服。”

  李誌豪謝過了,回到自己的房間,打開一看,一萬整。

  以前一萬塊錢他得上三個月的班,而現在隻要了不到兩個小時,但是他突然覺得自己的內心相當難受,自己真的已經淪落至此嗎?曾經滿心正義的自己,現在卻在為了錢幹著如此罪惡的勾當?

  他回到屋子裏蒙頭睡了一覺,做了一個噩夢:夢見自己一刀砍殺了一個人,自己被警察一路追捕,後來跑不動了,被抓住了,後來自己被押上刑場,一聲槍響,將他從夢中驚醒。

  他發覺自己出了一身的冷汗,他坐在那裏反複地想,也許,那就是自己將來的命運吧。

  屋裏好安靜,讓他覺得有點可怕,不知怎麽,他突然那麽害怕寂寞。於是他想出去走走,舒散下心情。

  出了門,看著大街,他卻不知道怎麽去。城市這麽大,竟然沒有一處可以讓自己想去的地方。

  他點燃一支煙,就瞎逛著往前走。走著走著,他看到了一個很熟悉的名字,月亮酒吧。

  李誌豪猶豫了下,還是決定進去,而當他轉身往裏麵走的時候,一輛正經過的紅色轎車裏麵的人匆匆一瞥間看到了他,車本來已經跑過,但發現了這張熟悉的麵孔後,刹住了車,從車窗探出頭,確定了是他,於是把車倒了回來。

  李誌豪走進酒吧,選了個靠角落的位置。往事如潮湧上心頭,就是這個地方發生的事情——讓他坐牢,失去楊洋,走上黑道。

  突然,他的眼前慢慢地出現了一個人,他看著那張臉,愣住了,竟然是楊洋。剛才還想著與她的往事,轉眼她就出現在麵前。

  “是你?你怎麽來了?”他的語氣有點不大友好,她在他的心裏已經是個背叛者。

  “我剛好從這裏路過,看見你進來,就跟進來看看。”

  “有什麽事嗎?”他的語氣始終是那麽的冷淡。

  “難道你還是那麽恨我嗎?我們畢竟有過那麽長一段很愉快的值得回憶的時光。”

  “那又怎樣呢?那些,隻不過是為一場背叛與出賣的奠基,序幕而已。”

  她在他的對麵坐下,看著他說:“其實現實與理想是兩碼事,我們總是把自己想得到的東西幻想得很好,結果卻不盡如人意。後來才知道,這世界上本沒有完美的東西,人不會完美,事不會完美。而當我們明白這些道理的時候,才發覺自己已經錯過了許多。”

  他看著她:“你說的我都聽不懂。”

  她說:“我知道,也許你會覺得我很可恥,或者可悲,但是,我想要告訴你的是,這社會像我這樣的人已經很普遍了。很多人麵臨著鮮花和麵包的時候,選擇了麵包。而實際上,在我們的內心深處,都是想選擇鮮花的。現實生活很少能由著人的意願。”

  李誌豪想起了自己,本來多好的一個明天,結果呢,卻走上了黑道,為了自己的利益幹著違法的事情,自己不可恥、不可悲嗎?想到這裏,他似乎能夠理解些楊洋了。

  他給自己的杯子裏倒滿酒,又給她倒滿:“每一個人都有追求自己幸福的權利,哪怕是自以為是的幸福,我確實不應該怪你。哎,都過去了,喝酒!”

  兩人舉杯,一飲而盡。

  楊洋突然想起了問:“你現在在做什麽?我看你穿得挺光鮮,都是名牌啊,一定混得不錯吧?”

  李誌豪自然不好說自己現在走上了黑道,是別人手裏的一把刀。他隻是很含糊地說:“什麽叫混好了,也不過是跟著別人混口飯吃而已。”

  “能告訴我你的手機號碼嗎?”她突然問。

  “做什麽?”

  “你放心,我不會給你添很多的麻煩。我隻是常常會不經意地想起你,常常莫名地想與你說說話。不管你信不信,你永遠都是我生命裏最重要最想念的那個男人。你鄙視我,我無話可說,因為我是自作自受。我希望有時候能知道你的消息,在我心裏,我們曾有過一段很快樂的時光,值得我永遠懷念。”楊洋說得也有些傷感。

  李誌豪點了點頭。他突然想明白了,生活真的不容易,尤其一個女孩子,他應該理解她,做不了愛人,做朋友還是可以的。似乎,一切的過錯都應該歸於生活,歸於社會。她的今天,他的今天,他們的今天,強悍的現實是始作俑者。

  楊洋的臉上開心地笑了笑,然後把自己的號碼也撥打給了他說:“我的號碼,你存起來吧,以後當你鬱悶的時候,想喝酒聊天的時候,給我電話,也許,我做不了你的愛人,或許,已不夠資格做你的愛人,但我希望還能做你的紅顏知己,當你不開心的時候能有個可以信任的人來傾訴。”

  李誌豪突然盯著她問:“你和他,過得還好吧?”

  他,當然指的是顏人傑。

  楊洋悲哀似的一笑:“他,高幹子弟,豪門家庭,狂蜂浪蝶而已。他身邊圍著一大群的女人,而且這些女人都很美麗出眾,且極盡手段地討好他,不是喜歡他的人,而是想從他的身上得到一些方便占到一些便宜,而他從不會對任何一個女人有太多留戀。他不是有個外號叫‘公雞’嗎,由此可見其花心程度。而且,我現在也不是他的女朋友了。”

  李誌豪很意外:“怎麽,你們分手了?”

  楊洋搖頭:“沒有,我不是他的女朋友,隻是他的情人。開始我們就約法三章了,我們隻是情人關係,我不能過問他與任何女人的關係,而他為我提供金錢支持。我還算好的,有的女人被他玩了之後,一腳就踢了,不聞不問。現在他對我多少還有那麽些留戀,早晚,我的目標實現的時候,不是他踢我,而是我踢他。那時候,我就不會甘心做一個人的玩具了,但現在,我不能前功盡棄。”

  李誌豪明白,她現在與顏人傑的關係,實際上等於包養關係。“你覺得你這樣好嗎?”

  楊洋有些無奈地說:“我知道不好,但是在我跨出那一步開始,就已沒有了退路,我不能前功盡棄。曾經,我的朋友都很羨慕我可以嫁入豪門,我也曾這麽沾沾自喜地認為,結果是一場竹籃打水,我總得收獲點什麽。而且,偷一塊錢叫賊,偷一百萬還是叫賊。”

  道理是這樣,他無法再說什麽。

  兩人一杯一杯地幹酒,他突然想起問:“顏人傑他現在都在做些什麽?”

  “他現在混得風生水起的,好像被稱為山城黑道的‘三隻老虎’之一吧?還不是靠的他老子,他老子現在已經是山城市市長了。”

  李誌豪突然覺得這社會真他媽的諷刺,那樣的人,徇私枉法,非但沒有被懲處,反而得到了提升,還升得那麽快,三年時間,從一個公安局副局長提升到市長。他的心裏有些隱隱作痛,想起小時候,父母教育他要正直勇敢,老師如是說,書本也如此強調,那時候,他的心裏覺得這世界的一切都是光明的,而在這一瞬間,生活告訴他的,全不是他媽的那麽回事。

  生活,與公道無關,靠的,全是手段。

  兩人左一杯右一杯地喝酒,喝的都是些不痛快的心事。

  楊洋突然提出:“誌豪,我上去為你唱首歌,你想聽什麽?”

  李誌豪已有了些許醉意,對她的恨已淡去了許多,聽了她的話說:“我想聽許誌安的《為什麽你背著我愛別人》。”

  楊洋也有些醉意,往台子上走時,又回頭說了一句:“不,我說了,我沒有背著你愛別人。”

  李誌豪不知道自己是不是真的醉了,他似乎看到了在台上的她,眼裏似乎有著晶瑩的閃光。唱完了,楊洋走下台子,坐到他的身邊,端起酒杯一口喝下:“那首歌,就像我們之間的故事,我們是真的愛過,但是,分開了。現實太殘忍,傷了愛的靈魂。”

  李誌豪突然覺得自己的心裏很難受,如潮漲,但卻無從得到安慰。他隻想喝酒,也許喝醉了就能遺忘掉一切。直喝到他手裏的杯子竟然都拿不穩,掉在地上摔碎了。

  楊洋趕忙扶著他,說不要喝了。他卻固執地說自己沒醉,還給自己不停地倒酒,要與她幹杯。楊洋本來想阻止,但是,她突然想起了什麽,也許,他醉了,兩人的距離才會貼得更近,就讓他醉吧。

  最後,李誌豪喝得眼皮都抬不起來了,楊洋買了單,半扶半拖地把他搞上車,又把他帶到了一家港灣酒店。

  楊洋開好房間,然後費勁地把李誌豪扶到房間。這個過程,他並不清醒,而在某一個瞬間,兩人的身子不經意地摩擦,她的身體突然就火熱起來。

  久違了,那樣的感覺。

  楊洋將他扶上床,然後打濕了毛巾,替他擦了臉,擦了身子。然後她也上了床,脫了衣服,把他抱在懷裏,緊緊的,嘴和手開始在他的身上遊動起來。

  一個正常的男人都經受不住這樣的挑逗。

  李誌豪被那股欲念的火燃燒得有些清醒過來,他覺得自己不應該這樣,但箭在弦上,不得不發。幹脆,就借著酒醉,裝著糊塗,將錯就錯吧!

  完事後,李誌豪已經清醒了大半,楊洋把頭很依戀地埋在他寬闊的胸膛裏,一副沉醉的神情說:“誌豪,以後我們還是在一起吧。”

  他諷刺地問:“難道你忘了你是顏人傑的女人?”

  “我不是跟你說了嘛,我和他隻是存在著交易的關係,沒有一點感情可言。”

  他冷笑:“你以為我還能接受你?”

  “我並非是說要嫁給你,我隻希望能做你的情人,在你寂寞的時候可以陪著你而已。”

  李誌豪還放不下當年的事:“我不想與顏人傑共同擁有一個女人。”

  “當初,是他從你手上不擇手段地搶走了你的女人,現在,有了機會,你為什麽不想著從他手裏搶了他的女人呢?”

  李誌豪心動了,是啊,道理是這樣,他現在和楊洋一起是在占顏人傑的便宜。不知怎麽,他真的竟有了這樣的報複心理。但是,他說:“有一點我可得與你說清楚,我們隻局限於情人關係,我不會對你再負責。”

  楊洋仍然很高興地答應:“好,我答應你。”

  其實,她心裏明白,顏人傑現在給她的隻是物質上的需求。現實生活,是需要以物質為基礎的,物質是生命的必需品,而愛也好情也好,不過是可有可無的奢侈品。更重要的,她還有著更遠大的追求,她要成為一代當紅巨星,顏人傑,也不過是她利用的一步梯子而已,盡管她付出了自己的身體。可是她知道,現實的潛規則,要想得到,必須犧牲。

  而李誌豪不知道,從他踏出這一步開始,他又開始陷入了無休止的麻煩中,命運又醞釀著一場驚天的風暴。

  喧囂的山城城邊有一條河,那條河叫山城河,有數十丈寬,是山城唯一一個相對寧靜的地方,以前李誌豪在山城讀書想家的時候,總喜歡到河邊發呆。在那裏,他似乎能找到一些自我。

  這天,李誌豪感覺好鬱悶,就想到河邊散散心。他開著張九流的那輛奔馳,停好了。張九流現在對他很好,說有什麽事情就把那車當自己的用。

  李誌豪沿著河灘漫無目的地遊走,天空不時飛過兩隻孤鳥,微風吹過,水麵蕩起圈圈細微的漣漪。河灘上,偶爾也有一個或兩個的行人,不是像他一樣來打發時間的,就是來談戀愛的。

  走著走著,他突然不走了,目光呆呆地盯著前方——他看見了一個熟悉的人。

  若詩坐在沙灘上,麵前擺著畫板,很顯然,她在畫畫。而當他看見她的時候,她抬頭取景,也恰好看見了他。

  那一瞬間,兩道目光交錯,竟然是眾裏尋他千百度,驀然回首,那人在眼前的感覺。那一瞬間,時光停頓!

  真的很意外,意外得讓人措手不及。

  尤其是若詩,從李誌豪再沒有出現以後,她覺得自己生命的天空突然之間就陰了,沒有了色彩。她不輕易動情,不輕易把一個男生看上眼的,而一旦那根弦被撥動,似乎就會一直顫抖,停不下來,那感覺,甜甜的,卻又帶著點苦澀,傷人卻更讓人難以割舍。

  李誌豪看到若詩眼裏閃著的亮光,那幽怨的動情的感覺,但他還沒來得及細細品味,那感覺一閃即逝了,她刻意地掩藏了起來。

  然後,若詩笑著站起身,走向他,像個很熟悉的朋友:“這世界真是小啊,在這裏都能遇到。”

  李誌豪也笑:“是啊,這能說明什麽呢?我們有緣吧。”

  “是嗎?你是這麽覺得嗎?”若詩偏著頭問。

  “不是我這樣覺得,而是事實如此。不過,緣是有,份有沒有我就不知道了。”李誌豪幽默地開著玩笑。

  若詩卻並不覺得害羞或是生氣,也看似玩笑地回答:“你這是想追我的意思嗎?”

  “如果你告訴我你沒有男朋友的話,也許我還真有這個意思。”李誌豪半開玩笑半認真地說。

  “那我現在就告訴你我還真沒有男朋友,你準備怎麽追呢?”若詩饒有興趣地反問道。

  “我不相信。”李誌豪搖搖頭。

  “我說沒有就是沒有,難道二十歲了,長得漂亮,就一定要有男朋友嗎?”若詩說著跺了一下腳。

  李誌豪笑:“這個開放的社會,小學生都開始談戀愛了,你說你沒男朋友的話,我還真不相信。”

  若詩也學他一樣地質疑:“我看你也沒什麽大的毛病啊,看上去也還人模人樣,難道連個女朋友也沒找到?”

  “不是找不到,是不想找。”

  “為什麽呢?”若詩不解地問。

  李誌豪笑:“因為沒遇到你啊!”

  若詩佯裝生氣:“油嘴滑舌,不和你說了,我畫畫了。”轉過身,她心裏其實樂開了花。

  “你好像好久沒到健身中心去了。”若詩重新坐到了畫板麵前,裝著漫不經心地問。

  “工作突然忙了起來,沒那麽多時間了。怎麽,你還留意我啊,我還一直以為,這世界沒有誰留意我的存在,多我不多,少我不少的。”李誌豪帶有自嘲的口吻說。

  “你就自戀吧,我不過是記著還欠你個人情,想著還你而已。”若詩白了李誌豪一眼。

  上一次,若詩說請他吃飯,結果,他裝酷拒絕了,後悔了好久,這次,他是怎麽也不會放過這個機會了。而且,從簡單的對話裏,他能感覺出些端倪,她喜不喜歡自己不敢肯定,但起碼很有好感。

  最重要的,他清楚自己現在需要一個女朋友,他不能一直孤單下去,與楊洋之間,他並不想有過多的糾纏不清。所以,他笑著說:“那,你準備怎麽還我呢?有一點我可得跟你聲明,怎麽還我都沒意見,唯獨不準學古代女子,來什麽以身相許,我可是君子。”

  若詩“哼”了一聲:“做你的春秋大夢吧,請你吃頓飯就算是我夠大方了。怎麽樣,沒意見吧?”

  “我能有意見嗎?從古至今,還沒有哪個路見不平的英雄開出報恩標準的呢!”李誌豪誇張地說道。

  若詩看了一下手表,說:“那好,等我收拾一下畫板,咱們就走。”

  李誌豪也看了一下時間,說:“時間還早啊,你不再畫一會兒?”

  “你老在這瞎貧嘴,我怎麽能安下心來畫。”若詩說著就開始收拾畫板。

  李誌豪看了幾眼畫板上還沒完成的作品,評價說:“很專業,是有學過吧?”

  “是啊,我現在就是在畫院學畫畫。”若詩抬頭自豪地說。

  李誌豪稱讚道:“畫畫倒也算高雅的藝術,看不出你還挺有品位啊!”

  “我畫畫可不是為了什麽品位,而是為了生活,以後還要靠著它工作,糊口而已。”若詩整理好所有的東西,李誌豪趕緊幫忙拎到手裏,說:“由此更可見你是個很勤奮很努力的好學生了。”

  若詩笑:“你似乎總能找到話來讚美。”

  李誌豪笑著往前走:“當然了,情人眼裏出西施嘛!”

  若詩突然停住了腳步,很認真的表情看著他問:“你,是真的準備追我,還是跟我開玩笑?”

  李誌豪愣了愣,雖然她的表情多少有那麽點嬉笑的意味,但還是看得出她的認真。他鼓起勇氣也很認真地反問:“如果我說的是真的,你願意給我機會嗎?”

  若詩裝著很費力地考慮,過了好一會兒她才開口:“雖然吧,我長得也還不算傾國傾城,但一般人我還真看不上他。你給我的第一印象實在不怎麽好,但後麵似乎還表現不錯。這樣吧,我既不讓你晉級,也不淘汰你,先待定著,看看你接下來的表現。”

  本來,聽到若詩前麵的話,李誌豪的心都收緊了,到後麵,他才知道她是故意那樣來逗他的,這話的意思已經是為他敞開了愛的大門,就看他自己怎麽進去了。

  兩人相視一笑,內心裏一片春暖花開。

  兩人就那樣默默地走著,任由那種幸福的感覺在心裏橫衝直撞。走到李誌豪停車的地方,若詩卻說:“河上麵就是小吃街,就走路去好了,你不介意我請你吃小吃吧?我隻能有那個條件了。”

  李誌豪笑:“無所謂,就小吃街吧。”

  兩人到了小吃街,隨便找了家幹淨的小飯館坐下,若詩要了一籠餃子一碗稀飯,李誌豪則要了碗麵條。

  若詩看著李誌豪歉意地說:“不好意思,委屈你了啊!”

  “哪裏,你就別跟我客氣了。”李誌豪吃了一口麵條說。

  “看你的穿著和樣子,還開著奔馳,你的家裏好像很有錢,你爸媽做什麽的?”若詩上下看著李誌豪問。

  那一瞬間,李誌豪覺得有點窒息,爸媽是農民,能開口說嗎?有了楊洋的前車之鑒,他知道自己不能說真話。所以,那時候,出於想和若詩繼續交往也好,為了自己的一點虛榮心也好,總之是不想讓本來愉快的彼此尷尬,他說謊了:“我爸開了個小工廠;媽媽呢,在大公司上班。日子嘛,也不算很有錢,馬馬虎虎過得去。”

  若詩並未起疑地笑了笑:“已經不錯了,你呢,做什麽?”

  既然這個謊已經開始了,李誌豪就必須撒到底,他不可能說自己是黑道成員,充當一個替人賣命的角色,於是說:“我啊,大學畢業後也沒找到什麽合適的工作,就幫著老爸管理管理他的生意。”

  若詩比較滿意:“比起在社會上鬼混的那些痞子,你倒也算年輕有為,起碼是在務正。”

  聽她這口氣,對痞子都鄙視,何況幫會成員。李誌豪覺得自己的背在冒冷汗,好險,要說自己是個混混,恐怕她馬上就會變臉。他問:“你呢,你爸媽做什麽?”

  若詩很坦然:“他們可沒你爸媽那麽風光,原來有工作,後來都下崗了,替別人打工,一個月的工資就夠養活我們一家人。”

  “有句話怎麽說,平淡是真,生活平淡一點其實也不錯,平淡裏才有簡單的幸福。”李誌豪想起以往,深有感觸地說。

  若詩看著他,眼睛有點發亮地問:“是嗎?你是這樣認為的嗎?”

  “當然。”李誌豪說。其實,他隻是敷衍她而已,要是他也這麽認為的話,就不會踏進黑道加入幫會了,更不會對她說這個彌天大謊,現實將他傷害之後讓他將虛榮麵子和自尊完全地畫上了等號。

  事實上,李誌豪也不知道若詩的真正身份也並非她說的那樣,他們互相說了謊,隻是各自的謊都有內情。他還一直以為,是因為自己的這個謊才與她走到了一起,是他們愛情的奠基,而事實上,就是因為這個謊,成為他們後來的愛情走向決裂的關鍵。

  吃完東西,若詩說要回家,於是李誌豪說開車送她,若詩不答應,說自己打車回去就好。

  李誌豪堅持不過,隻好順了她。

  臨走,若詩才想起問:“我還不知道你叫什麽名字呢?”

  李誌豪想了想說:“我姓李,名豪,你叫我阿豪吧。”他把自己的名字省去了個“誌”,是因為他的本名有案底,而且他現在吃的是黑道這碗飯,暫時還是不要讓她知道真名為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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