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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節 華佗的“不為君用”之罪

  華佗,字元化,沛國譙郡(今安徽亳縣)人。曹操,也是沛國譙郡人,二人是名副其實的老鄉關係。

  華佗生活在東漢末年三國時期。那時幾乎每年都是三分天災七分人禍,軍閥混亂,水旱成災,疫病流行,廣大人民群眾處於水深火熱之中。“出門無所見,白骨蔽平川”。目睹這種情況,華佗非常痛恨作惡多端的統治者,因此不願出仕做官,寧願搖著金箍鈴到處奔跑,為人民醫治疾苦。

  那時候,醫生的地位可比不上現在。現在的醫生,高薪拿著,紅包收著,洋房住著,汽車開著,劑量放少點,貴藥多開點,時間拖久點,手續複雜點,見一個宰一個,來兩個宰一雙。那時候的醫生,背著包裹,帶倆徒弟,哪有病人去哪,看見誰就救誰,說白了,就是一赤腳醫生。

  關於華佗醫術之高超,史書上有許多記載。其中有一例很能說明其醫術之神--華佗經過一個地方,看見一個病人咽喉梗塞,很想吃東西但又吃不進去。家裏人用車拉著他想去求醫。華佗聽見痛苦的呻吟聲,停下車察看。看完之後,華佗對病人家屬說:“剛才我來的路邊上有個賣餅店,裏麵有蒜泥和醋。去那兒買這兩樣東西三升,全喝下去,病自然會好。”病人家屬趕緊照辦,喝下醋和蒜泥的病人立刻吐起來,吐出了一條長蟲,病也馬上好了。

  華佗由於醫術高超,名聲大震。他的同鄉曹操常患頭風病,聽說華佗醫術高明,就找他醫治。華佗隻給他紮了一針,頭痛立止,腰不酸了,背不疼了,連上銅雀台都有勁了。

  但是,此時華佗和曹操的關係是“常在左右”,一旦曹操犯了頭風病,華佗就為他治療。“常在左右”並不是天天侍從,所以,此時曹操對華佗的依賴性尚不太強。後來,曹操親自處理國家大政,特別繁忙,而病情又日漸嚴重,於是,曹操就讓華佗做了他的專用侍醫。

  但華佗稟性清高,不慕功利,不願做這種形同仆役的侍醫,就借口回家鄉找藥方開溜了。曹操急了,多次急催也未果。華佗謊稱老婆病得厲害,不肯回來。曹操大怒,派專人到華佗家鄉去搞摸底調查。

  這華佗也太實在了,不會使詐,既不讓老婆裝病,又不趕緊溜之大吉,結果被密探探出他老婆正常得很。這可惹惱了曹操,便把華佗抓到了許昌,還不顧手下勸阻,說:“不憂,天下當無此鼠輩邪?”一怒之下竟然把這位在醫學上有重大貢獻的醫生殺害了。臨死,華佗把在獄中整理好的醫著交給牢頭說:“此可以活人”。沒想到,這個牢頭膽小如鼠,不敢接受。華佗悲憤異常,隻好“索火燒之”,真是可惜!

  羅貫中把這段故事進行了創新發展,說華佗被抓回許昌之後,曹操讓他再診病,他說:“丞相的病已經很嚴重,不是針灸可以奏效的了。我想還是給你服用麻沸散,然後剖開頭顱,施行手術,這才能除去病根。”

  曹操一聽,勃然大怒,以為華佗要孤注一擲、以死相拚了,指著華佗厲聲斥道:“頭剖開了,人還能活嗎?”然後就把他殺掉了。

  羅貫中這段文字創作,真的有點牽強附會。在那種技術條件和曆史環境中,用一把這麽大的斧頭去砍開丞相的大腦治病,是不是有點誇張呢?

  天理循環,自古沒完;因果報應,屢試不爽。曹操很快就造到了報應,他的腦袋經常疼痛,但無人能治,這才又懷念起華佗來。而且,就在殺死華佗的當年,曹操的最喜歡的兒子倉舒,就是曹衝,6歲就能稱象的那個,得了重病,沒有好大夫能治,很快死了,隻活了12歲。曹操長歎:“吾悔殺華佗,令此兒強死也!”

  曹操殺華佗,是因為他有才能而不願為曹操服務,不願被曹操驅使,也就是說犯了有才能而不被君用的罪。不過,話說回來,在曹操時期並沒有創造出“不為君用”這樣一個罪名,由此說明,在封建社會,大權在握,想殺個平民百姓就好必踩死一隻螞蟻一樣容易。

  如果說一曹魏時代,殺掉華佗還是個“不為君用”的個案的話,那麽到了朱元璋之時,對於拒絕出仕,不為君主服務者就是大開殺戒了。

  在朱元璋看來,君主(皇帝)對每一個人恩重如山,恩同再造;為皇帝這個再生父母肝腦塗地,奉獻一切,就是每個人天定的道德和法律義務。因此,所有人都必須無條件為政權服務,如果不聽差使、不願出仕,沒得任何情麵可講,惟有死路一條。

  朱元璋取得政權的洪武初年,就像任何一個剛剛完成改朝換代的時候一樣,人才短缺,不像現在,研究生象條狗,本科生滿街跑,專科生沒人要。於是,朱元璋下令征召讀書人出來做官,江西貴溪縣的夏伯啟叔侄也在被征召的行列。夏伯啟叔侄不願當官,就把自己左手的大拇指給砍掉,一方麵斷指以明誌,表明自己的心跡;另一方麵想以殘疾身份以蒙混過關。但朱元璋就不信這一套,命令將他們拘押到首都,親自對他們進行審問。

  朱元璋在親自審問的時候,對夏伯啟說:“你當年在亂世裏倉皇奔走,命若懸絲。如今你卻靠教學為生,恬然安逸,不必擔憂遭到侵暴,也不怕被別人奪走家產。你過上這樣幸福的生活,究竟靠的是什麽?你靠的是君!是我讓你不再擔心被侵暴、被搶劫,是我讓你過上了安逸的生活,我就是你的再生父母。但你卻不知感恩不說,還不知好歹,把自己的手指砍掉,不想為我這樣的再生父母服務!這樣忘恩負義的人,活在世界上有什麽用呢?”

  最終,叔侄倆人均被梟首示眾,全家都被籍沒,被朱元璋做了回殺雞儆猴的雞。和夏伯啟叔侄一樣被朱元璋殺死的還有蘇州才子姚潤、王謨,他們也是“被征不仕”,結果是“皆誅而籍其家”。

  將這些不願把自己的才能奉獻給朱氏朝庭的知識分子格殺勿論之後,朱元璋便開了個曆史先河,創造了一個罪名,叫做“寰中士夫不為君用”之罪,編入“真犯死罪”和“應合抄劄家屬”條例,寫進他的最高指示《大誥》裏。真是“莫須有”得離譜,也足可說明一條古今定律--“欲加之罪,何患無辭?”

  朱元璋在嚴厲打擊懷才而“不為君用”行為的同時,還別出心裁地發明了一套理論根據,寫了一篇《嚴光論》的文章,闡述自己的思想,想方設法為自己辯護。

  嚴光何許人也?他是漢光武帝劉秀的老朋友,劉秀當皇帝後,他就隱姓埋名,不願出山當官。劉秀把他請到朝廷,晚上和他睡在一起,嚴光還把自己的臭腳架到了劉秀的肚子上,二人親密的關係可見一斑。後來劉秀多次征召他當官,他都拒絕了。劉秀隻好讓他瀟灑自在地做一個在野老百姓,隨便去哪兒垂釣消遣。

  這樁軼事在曆史上一直是美談,但一千三百年後,朱元璋從絕對君主專製的角度卻看出了嚴光的大逆不道。他在文章中說,假使赤眉、王郎、劉盆子等輩混亂未定之時,你嚴光到哪兒釣魚呢?到哪兒去消遣呢?那種亂世,你帶領老婆孩子,連求食顧命都顧不上,哪裏有優遊垂釣的快樂?你現在有地方悠閑地釣魚,那是皇帝給你的,要你出來享受榮華富貴,你還不願意。因此,當時最為罪大惡極者,非嚴光莫屬了。

  由此可以想像,如果嚴光長在朱元璋時期,早就被殺頭抄家了,其遭遇不會比華佗好到哪裏去。

  在古代,用人製度不同於當今社會。當今社會,人才濟濟,好職位又被一些關係戶占了茅坑不拉屎,於是,大家都是削尖腦袋往裏鑽。而在古代卻形成了一種怪現象:一方麵表現為人才稀缺,朝庭不斷征召英才;另一方麵一些人卻又拒絕征召,甚至隱跡山林。這種征辟和不就的遊戲,仿佛是皇帝和隱士唱的雙簧:皇帝更顯求賢若渴,而隱士則更加高風亮節。你看看,劉備耐著性子三顧茅廬才把諸葛亮搞到手,曹操也是不得不唯才是舉。

  到如今,雖然早已沒有了“不為君用”之罪,但不可否認不同程度存在“不為君用”的行為,抑或是變相的“不為君用”而濫用權力的行為。更令人擔憂的是,這些行為甚至被堂而皇之地打著發展地方經濟或維護地方穩定的幌子,不能不引起我們的深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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