盧昱帶著自己的學曆證書和一摞攝影作品,來到濱南市的一家晚報社應聘攝影部記者。報社老總按照慣例,給了盧昱兩個月的試用期限,其正式錄用與否的主要條件非常清楚:他必須在本市範圍內,至少成功捕捉一幅能上“第一時間”欄目的新聞圖片--那是這份晚報的賣點。
也許是因為,新聞職業間的競爭太激烈了,抑或是因為,太多的精彩鏡頭如今已成司空見慣了,盧昱費盡周折拍攝下的那些新聞照片,除了有些被作為版麵點綴和補白而發發之外,卻始終沒有一幅能吊住老總眼球的。
兩個月的期限已進入最後倒計時,羅成簡直快要急瘋了。
這天,盧昱聊無所獲地轉悠了一下午後,正坐在郊邊的金沙河灘上犯愁,前麵忽然來了一個神色異常的陌生漢子。那漢子四十多歲,又黑又瘦,身上滿是灰土,一看就是個滿腹心事的外來打工者。漢子遲疑了一陣後見四下無人,徑自走到盧昱的身旁,輕聲問道:“你,你知道哪裏能,能弄到炸藥麽?”
“什麽?炸藥?”盧昱一震,先是本能地搖了搖頭,但緊接著,腦子裏卻飛快地閃動起來:呀,有新聞!於是,他連忙裝成一副漫不經心的樣子,竭力放鬆表情笑了笑:“炸藥可不是鬧著玩的,你要它做什麽用啊?”見那漢子悶頭半天不做聲,盧昱又和顏悅色道:“大哥,看你是遇上什麽事兒,想不開了吧?”顯然是這句話一下子拉近了距離,漢子又猶豫半晌後,終於抬頭開口說:“兄弟,我就不拿你當外人了,實話對你說,我還真是……真是遇上了繞不開的事兒,就在那……”說著,他目光仇恨地用手指了前方不遠處,那裏的河麵上,橫跨著一座快要峻工的交通大橋。
原來,這漢子名叫熊正壽,在附近的一個建築工上幹活。前天下午他有事要到河對岸去,路過那大橋工地時,見河裏有隻大吊船,正吊著數千斤重的預製大梁慢慢往橋墩上擱,橋西邊有條框架木板鋪的便道,他就站在那上麵看熱鬧。沒想到當橋梁擱穩之後,熊正壽卻嚇得一跳,他懷疑在剛才西斜的陽光下,自己的身影子已被壓到橋梁墩下去了。照迷信說法,這可是犯了性命大忌!他趕緊嚷著要橋工們把那大梁再吊起來一下,可是橋工們非但推推搡搡沒聽他的,反倒七手八腳地將他狠揍了一頓。熊正壽又驚又怕更咽不下這口氣,於是決定豁出這條性命,弄包炸藥,到那橋上去轟他娘的!~
聽是這樣,盧昱暗喜得心都快跳出嗓門眼來了。要知道,熊正壽的計劃一旦既成事實,這將是一起震驚全市的突發事件,比起那些暴屍“雞”窩的貪官醜聞,比起那些早被報濫了的跳樓、跳江,絕對更有轟動效應!所以,他隻是輕描淡寫地對熊正壽勸慰了幾句,心裏卻在想像和盤算著,拍攝金沙大橋的爆炸現場,應該選擇哪個最佳角度。
熊正壽似乎也無心聽他的勸說,隻是神色絕望地看了看他,又看了看那大橋,然後扭頭一跺腳就匆匆離開了。
真是天助我也!盧昱決定盯住這個家夥,等待他的爆炸!
好在這時天已快黑了,熊正壽顯然並沒有發現盧昱的悄然跟蹤,徑直穿過大路,拐過街口,最後折進一條弄堂中的院子裏,用鑰匙打開了一間小屋子的門。呀,鬧了半天盧昱才發現,熊正壽居住的這個地方,居然和自己租住的屋子僅僅隻隔了一條巷子。有這樣的自然條件,自己盯住他就更有把握了。可是,熊正壽那間小屋的燈亮了不一會兒就熄了,接著裏麵響起了呼嚕聲。
估摸今晚暫時不會有戲,盧昱隻好先回到自己的出租屋,胡亂吞了幾口方便麵。但半夜裏,他又一個激淩從床上蹦起來,悄悄來到熊正壽的那間小屋旁。果然,那屋裏不知什麽時候已經亮起了燈,還被拉上了窗簾。盧昱上前透過窗簾的一道縫隙,隱約隻見熊正壽貓在屋裏,正將一根導火線樣的東西,插進一個四四方方的牛皮紙包裏,然後又將那牛皮紙包小心翼翼放進一隻帆布的工具包裏。顯然,那是一包至少有三公斤重的烈性炸藥,這家夥就要開始行動了。
不出所料,熊正壽蹲在燈下狠狠抽完了一根煙後,接下來就提起那隻帆布包匆匆出了門外,頭也不回地穿過小弄上了通往市郊的大路,直奔金沙大橋工地的方向。盧昱繃緊神經挎好相機,保持著距離盯在後麵。
此時天已放亮,靜靜的大橋工地上雖然還沒開工,但附近的行人已如往常一樣漸漸多了起來。想像著一場人為的泄恨爆炸案即將在大橋上發生,盧昱感到一種從未有過的亢奮。為了能獲取最佳的拍攝角度和畫麵效果,他搶先迂回到橋頭左側,選定河堤一處突兀的土墩上,隱身在樹草叢間,將相機安上了長焦距。
終於,前麵的熊正壽已踏上大橋,一步一步走向橋身的左側,他跨下護攔支架,慢慢移到一根橋梁和橋墩的接合處,接著,他打開了那隻沉沉的帆布包……
太好了!盧昱對著鏡頭,簡直連呼吸都要停止了,他甚至已經腹擬好了這組新聞圖片稿的標題--今晨金沙大橋突發炸案,一男子為泄恨引爆身亡。
說來也不知為什麽,就在這時候,盧昱的腦子裏卻閃出一個念頭:難道,我就這樣等著這場爆炸案的發生,就這樣眼睜睜看著那個人被炸死?這樣是不是……如果我現在報警,這場爆炸案是有可能避免的呀。想著,他不自覺地用手摸了摸腰間的手機。可是緊接著,盧昱的腦海裏卻又幻化出了另一種情景--老總捧著他的那組新聞照片興奮得兩眼放光,笑容滿麵地輕拍他的肩膀;大街小巷各報亭前,人們排著隊爭相購買今天的晚報;報社同仁們刮目相看,紛紛簇湧過來為他的成功而慶賀……唉,自己命運成敗,也許在此一舉,過了這個村,可就沒這個店啦。他咬咬牙鎮定了一下,將右手食指輕輕放在快門的按鈕上,就等著那烈焰橫飛的瞬間。
濃濃的朝霞,將金沙大橋左側染成了血一樣的光色。血光裏,熊正壽從帆包中捧出了那包炸藥……
這時,盧昱的思維裏又閃動了一下,他忽然想起了一個名叫卡特的蘇丹記者。十年前,卡特拍攝了一幅反映蘇丹大饑荒的照片,畫麵上,一隻凶狠殘忍的兀鷹,正欲撲向一個皮包骨頭的小女孩。照片發表後雖然引起轟動並獲得了大獎,但卻遭到了無數人的憤怒譴責:記者當時為什麽不趕走那隻兀鷹?為什麽卻不向那個小女孩伸出救援之手?由於十分自責,年僅33歲的卡特不久便因此而自殺了……終於,盧昱放下手中的鏡頭,掏出手機果斷地撥通了110.
兩分鍾後,幾輛警車呼嘯而至,衝上大橋的警察們搶上前去,從熊正壽手裏奪下了那個炸藥包。
然而令人意外的是,警察們仔細檢查後卻發現,那個牛皮紙包裏並不是什麽炸藥,隻是一包普普通通的煙花,而且在五分鍾之前,熊正壽本人就已經用自己身上的手機拔打過報警台。
這是怎麽回事?盧昱的心裏不由得細細琢磨起來,直覺使他感到,熊正壽昨天傍晚跟自己的那場相遇,似乎並非偶然,夜晚和剛才他的那些神秘舉動,似乎也跟自己有著某種特殊的關聯。好在憑借記者的特殊身份,警察在帶走熊正壽作進一步調查時,盧昱被破例允許隨同采訪。在留置室,盧昱問熊正壽,為什麽要上演這幕的惡作劇?
當著警察的麵,沒想到熊正壽看著盧昱坦然地說:“其實沒別的,就是為了報答你。”
“什麽?我……”盧昱簡直大惑不解。
熊正壽道:“兄弟,你不記得了,兩個月前,在市醫院的大門外,有個十多歲的孩子哭著跪在路邊……那是我的兒子呀。”
盧昱想起來了,那天路過市醫院門口,看見正那個孩子流著眼淚向過路人乞討,他聽說孩子是為了湊錢給父親治病才這樣做的,便掏出自己衣袋裏僅有的10元錢放在了孩子麵前。
“兄弟,那天我發病躺倒在路邊,你沒看到我,可我把你記住啦。你不知道,就是差那10元錢才能拿到我救命的藥啊。”
可是盧昱還是覺得奇怪:“那,你幹這件事,跟報答我又有什麽關係呢?”
“你眼下的情況我全知道,是你那家房東告訴我的。咱們都是打工的人,不容易呀。”熊正壽不好意思地笑了笑:“在老家的時候,我也寫過一陣子新聞報道,還上街叫賣過報紙呢。這些天,我一直琢磨著,怎樣為你製造一個新聞素材,讓你能有機會保住飯碗。正巧前天,在金沙大橋工地上受了那場窩囊氣,我靈機一動……雖然我隻是準備放一盒煙花,用它撒撒火氣來一場虛驚,但你要是能把警察衝上大橋排險防爆的鏡頭拍下來,也是很有賣點的呀。”
“既然是這樣,你為什麽不在事先告訴我呢?”
“我知道這樣做並不是個最好的辦法,可能還要承擔治安後果,因此我不想讓你受到連累。”熊正壽撓撓腦袋:“唉,隻可惜警察來得太快了,剛才還沒等我把煙花放出來,就被……”
聽完這些,盧昱一時真不知說什麽才好,就連警察們也都搖著頭哭笑不得了。
熊正壽這樣的動機和這樣的結果,多少讓盧昱有些遺憾。不過,警察們剛才那奮勇上橋排險防爆的場麵,畢竟已被他搶拍了下來,鏡頭衝洗出來後,效果還挺不錯,而且特有現場感。盧昱給這則圖片另取了個標題--今晨一男子揚言要炸大橋,眾警察快速出擊奮勇排險。這則新聞圖片遞上去後,沒想到老總一看十分滿意,當即大筆一揮:“今晚‘第一時間欄目’刊發”。最後,老總上前拍著盧昱的肩膀:“小盧啊,關於你今天的表現,剛才我都知道了。其實,良心和倫理,對於一個新聞記者來說,同樣是很可貴的呀!”
(原載《今古傳奇故事版》2004年12月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