盡管要飯有很多困難和危險,但因為他們心懷希望,所以並不覺得苦。一路奔著西南的方向,邊要飯邊打聽八路軍的部隊,這天終於來到寧津。在這裏,他們終於打聽到一個比較確切的消息:“娃娃司令員”肖華領導的部隊,現正駐紮在陵縣,而且在那待好多日子了。於是,奶奶他們就連夜往那裏奔。
寫到這兒,我忍不住停下來,手指雖在鍵盤上,卻半天也敲不出一個字來。我就在想:爺爺到底知不知道,在他打仗的時候,自己的父親、老婆和孩子,正在饑寒交迫中要飯?他知不知道,在他與小鬼子們拚命的時候,自己的女人為了活命給地主打工,兩個兒子因無人照料而斷送了年幼的生命?他知不知道,在他流血負傷的時候,自己的小女兒,在要飯途中,被賣給人家當童養媳,最終慘死在他鄉……是的,他的二女兒--菊--這是我所了解到的,一個確切的名字。而那兩個夭折的叔叔,我甚至沒法知道他們具體叫什麽,哪怕是一個小名。欣月不知道,奶奶不說;隻有伯和姑私下裏講過,但畢竟是傷心透頂的事,我們也不忍心多問。可是那個死在要飯路上的姑姑,是確定叫菊的。在伯的葬禮上,我再次問過現在的這個姑姑,她不願多談,但肯定地說:是的,她小名叫菊。
叫菊的姑,是爺爺和奶奶的第二個女兒,在家中排行老三。如果不是曾爺爺的病,她應該不會死的。也正是因為她的死,讓曾爺爺心生愧疚,覺得對不起爺爺和奶奶,要飯回家後就臥床不起,不久就離開人世。這是後話。
曾爺爺本就有癆病,再加上多日風餐露宿,終於染上了風寒,同時染上病的,還有姑,也就是現在依然在世的姑。姑說,如果當時她沒生病,很有可能,被送人當童養媳的,就是她了。是她的病,救了她的命。
要飯的路上,叫天天不應,呼地地不靈,一夜之間,奶奶嘴上起滿了火泡。在一個叫大茶樹的村裏,奶奶長跪在一戶人家門前不起,求對方發發善心,救救自己的公公和大女兒。從氣派的房屋來看,這戶應該是個比較富裕的人家,也許是奶奶的誠心打動了富人的心,他們家終於走出來一個當家的女人。女人答應出錢請郎中給老頭子抓藥,但不同意奶奶提出的在他們家幹活報恩的意見,而是指了指伯,說,讓他留下,給他們家做幹兒子。這麽大的事,奶奶哪敢答應啊,他現在可是徐家唯一的血脈,如果把兒子送了人,爺爺還不劈了她?
躺在草堆裏的曾爺爺,聽到對方女人說的話,也急了,他吃力地爬起來,拉著伯的手就走,生怕孫子真的會被人留下。但還沒走兩步,就一頭栽倒在地上……
曾爺爺的命要救,伯也不能送人,最後達成的協議是:將菊送人,給人家當童養媳。對於走投無路的奶奶來說,也許,這已經是最好的結局了。她還能有什麽法子呢?
菊要去的人家,並不是出錢給曾爺爺抓藥的這戶李姓人家,而是這戶人家的女人的弟弟陳家。把小女兒送了人,奶奶當然不放心,執意要富戶人家的女人領著,到了她弟弟家。奶奶看到,這家雖不是大戶,但相對也算比較殷實,家裏有一個十幾歲的男孩。男孩個子比伯高半個頭,表麵看樣子倒沒什麽,濃眉大眼的,可一說話,才發現男孩好像有些癡傻。奶奶當然不甘心,死死拉著小姑的手,半天不肯丟。
但事情已經到了這步,她一個出門要飯的女人,又能有什麽更好的辦法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