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理完這本小說集,我出門去辦事,步行。
我通常都願意步行,除了讓自己活動一下外,也可以感受一下書房外形形色色的生活。走到一十字路口,遇到一輛電瓶車和一輛出租車發生碰撞,看上去問題不大,騎電瓶車的小夥子站在那裏跟出租車司機爭吵,攔著不讓他走。電瓶車倒在一邊,沒有摔爛的跡象。但看司機的表情,有一點理虧的樣子。我走過去時,一個交通協管員從馬路對麵過來勸解。我想,也許出租車司機給點錢表示歉意就可以了事了。可是等我辦完事走回來,再路過那裏時,他們還在爭執。我很驚訝,起碼過去四十分鍾了,他們依然是那副樣子:騎電瓶車的小夥子怒氣衝衝,出租車司機不理不睬,交通協管員則很無奈。
我的第一個念頭是:唉,花這麽長時間吵架,還不如給他個五十一百趕快走人,多拉幾個客人不就完了?但接下來想,如果我是那個出租車司機呢?我辛辛苦苦跑路拉客,常常得餓著肚子甚至憋著尿,掙五十一百容易嗎?憑什麽隨便就給他啊。
我第二個念頭是:這小夥子也是,又沒碰傷又沒摔壞什麽東西,最多就是嚇了一跳,何必揪住不放呢?但接下來又想,如果我是那個小夥子呢?我也會覺得自己委屈,我窮,我坐不起車,隻能騎電瓶車,你開車的還欺負我;我本來就趕著上班,你還把我撞倒,今天要不找補回來,一天都不爽。
我不是他們,我很難體會到他們的心情。這麽想來想去的,我就走遠了,也不知最後的結果怎樣。
這樣的生活場景,我常常遇到的,而每次遇到,我都會這麽翻來覆去地想,站在這個人角度想想,站在那個人角度想想,把自己搞得很糾結。我知道最終能想到的,都還是我自己的感受。但依然會習慣性地去設想,去追問:他為什麽要這樣?他後來怎麽樣了?如果是我我會怎樣?哪怕是在酒桌上聽到一個八卦,我也會這樣去追問。而當某一天我坐下來,把他們寫入我的故事時,我的追問和我的回答,就成了小說。
小說是我對生活的設問。我一直這樣說,尤其對於中短篇創作,幾乎已成為我的創作觀。但近幾年,我忽然有了新感悟,或者說新發現:小說不僅僅是我對生活的設問,它還暗含了我對生活的願望。
比如剛才那個場景,要讓我寫進小說的話,我一定不會讓他們大打出手的,也許我會設計一個意外的情節,讓他們彼此體諒。或者設計一個小插曲,讓他們發現原來對方曾是朋友。因為在設計情節時,我會不由自主地帶入我的願望,我的願望就是人與人能彼此包容,彼此體諒,彼此溫暖。而不是冷漠和仇恨。雖然後者在現實生活中比比皆是,但在我的小說裏,我會固執地表達我的願望。
我的這種固執被讀者認可,卻常常被評論家批評,感覺我不夠尖銳不夠深刻。我承認。但允許我固執到底吧。
這本小說集的作品,亦是我這種創作觀念的結果。隻是所講述的內容,大多與女性有關,與愛情婚姻有關。這便讓我的筆觸,更多了些悲涼和無奈--雖然我是多麽希望女性能在愛情婚姻中獲得甜蜜和幸福。即便如此,我仍期盼著讀者朋友們喜歡。
謝謝此書的每一位閱讀者。
裘山山
2011年初冬於成都正好花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