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有關啤酒魚的回憶》(《十月》2002年第6期)和《記一件令人感動的事》中,各有一個心懷往事的人,時間是搭建兩篇小說結構的立柱,時間對於小說的重要性在其中體現得再明顯不過。
《有關啤酒魚的回憶》裏,1992年“小巫婆”小紅宣稱她看得見未來,而五年後(1997年)獨自重遊月光島的蘇紅和2002年攜夫再遊桂林的蘇紅,則分明看得見過去。未來的不可把握和往昔的無法重現,是人類憂傷的起源。在小明與小紅年少無憂的熱鬧和蘇紅若有所思的恍惚兩相對照中,小說不著痕跡地把感傷迷離的基調呈現出來。有這樣的氛圍、基調也就夠了,此前讀者的精神沒有受到多大的衝擊,而蘇紅幻夢般的故地重遊,已經給予讀者不少的撫慰。假如真有一個故人重逢的結尾,不但先前的氛圍破壞殆盡,而且那幾乎就是張燈設座重開宴了,不重新周旋幾番便收不了場。
而《記一件令人感動的事》則不同。敘述者“我”與當年的老蔣曾在一個相當曖昧色情的場合遭遇過,他不會記得我,而此刻老蔣已經以“我”的朋友的男友的身份出現。這樣他仿佛是赤身裸體地在聚光燈下表演,“我”和所有的讀者形成心有靈犀的共謀,都凝聲斂氣地看著他,--好戲就要來了。而實際是,聚會的四個男女以各自深情憶舊的方式,度過了一個預想中本應該激情出彩的夜晚,在場的人物全都退隱了,卻讓無法對證的“感人往事”跑到前台唱起了戲。這是怎麽回事?是作者故意大撒把將一個戲味極濃的故事放了氣,以逗弄滿懷好奇急欲看戲的讀者,還是作者認為生活本該是這樣,容不得人們逢場就去做戲、處處皆欲出彩?難道作者也想把“我”對老蔣荒唐色情的記憶與眾人對純情往事的回憶對應放置,以獲取不言自明的間離效果?有疑問自然有追問。
當然,一般讀者不必像我這樣逆推式地琢磨作者的創作意圖,大家隻需要平心靜氣慢慢讀下去,掩卷之後順帶想一想:故事情節設置合理嗎?算不算一個有意味的故事?是否真的有幾分感動?
每個人都是背負著一生的往事在生活著,“過去”對於“現在”的意義有多大,真是千差萬別。是薄情健忘還是癡情纏綿,全賴各自的天分,情愛之妙,存乎一心。有多少種人生態度,就有多少種小說。所以,有智者說:“小說不研究現實,而是研究存在。”洵非虛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