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馬斯·傑斐遜是世所公認的人權大師。他在晚年時預先寫好了自己的墓碑,碑文為:
埋在這兒的是,
美國獨立宣言和弗吉尼亞宗教自由法令的起草人,
弗吉尼亞大學之父,
托馬斯·傑斐遜。
傑斐遜出任過州長、公使、國務卿、副總統和總統,但他卻希望後世忘卻這一切,他隻要求人們記住他是《宣言》和《法令》的起草人及弗吉尼亞大學之父。這碑文簡單而明確地表達了他的內心。
1743年4月13日,傑斐遜出生於弗吉尼亞的阿爾貝馬縣。他父親彼得,是來自威爾斯的一名拓荒者。托馬斯出生時,彼得已是當地數一數二的富紳了,擁有1000多英畝的土地和上百名的黑奴。
托馬斯14歲那一年,彼得就去世了。他希望兒子能成一個有學問的人。兒子沒有辜負父親的願望。1760年3月25日,傑斐遜被注冊為位於威廉斯堡的威廉和瑪麗學院學生。正是他的大學生活,使傑斐遜成了傑斐遜。
他碰到了一個與他有緣分的老師,這就是數學教員斯莫爾。據傑斐遜在《自傳》中說:“那時,蘇格蘭人威廉·斯莫爾博士擔任了數學教授,我很幸運,這也許決定了我一生的命運。他是一位在大多數很有用的科學分支方麵都有很深造詣的人,樂於與人交流思想,舉止高雅得體,心胸寬廣,思想開明。對我來說最幸運不過的是他很快就喜歡上了我。每當他在學校無課時,把我當作朝夕相處的夥伴。從他的談話中,我第一次了解到科學領域的浩瀚,以及我們置身於其中的事物的體係。”
人生中往往有偶然,而偶然竟能決定一生。試想,漁夫彼得若沒有遇見耶穌,他必然永遠是漁夫,但耶穌在一秒鍾之內,使他從此變成了使徒彼得。
通過斯莫爾,傑斐遜又結識了著名律師喬治·威思和總督福基爾。從年齡上講,這三個人幾乎都可以作傑斐遜的父親,但他們三人竟與傑斐遜結成了“四人幫”(Quartet)。這名詞不是筆者捏造的,而是傑斐遜自己承認的稱呼。
中國的一位著名文人曾寫過一篇小文,題為“陋室銘”,現在傑斐遜所訪之地不是陋室而是官邸,與“談笑有鴻儒,往來無白丁”卻有異曲同工之妙。舉凡知識分子思想之發展的推動力往往有二,一曰書本,一曰議論。傑斐遜在大學中是一個有名的勤讀者,傑斐遜傳記作者索爾·帕多弗寫道:“他精力過人,一天足可攻讀15小時。他往往黎明即起,埋頭於書本中,手不釋卷,直至深夜兩點。”
托馬斯·傑斐遜
但更能促進他思考問題的仍推“四人幫”的高談闊論。傑斐遜自己寫道:在那裏“我曾聽到的有益的見識,純理的及哲學的議論,比我一生中在別處聽到的都多。這真是古雅典式的社會”。
總督大人當然不會傳授傑斐遜革命思想,但議論本身就是一場口頭上的戰鬥,它大大地推動傑斐遜活躍自己的思想。
1767年,傑斐遜24歲,就開始從事律師業務。1767年他經辦高等法院的案件68宗;1771年,他接了430宗案件,可見其業務相當興隆。這兒我們要順便提一下,我們中國人一般一輩子都不會與法院打交道,但在美國,喪貓失狗的小事都要進法院處理,所以傑斐遜一年才可有430宗案件。據傑斐遜後來寫給朋友的信中說,他的律師生涯使他“看到人生的黑暗麵,於是我又讀詩歌予以中和而注視人生的光明麵”。
1769年,傑斐遜當選為弗吉尼亞的州參議員,從此踏上了政治舞台,1774年波士頓茶案發生後,弗吉尼亞的參議院因支持波士頓,被新任總督鄧摩爾下令解散。議員們決定8月1日在威廉斯堡召開一次代表大會,推選出席大陸會議人選。傑斐遜特地寫了一份材料,題為“英屬美洲的權利概述”,其中說道:國王“該看得到,強權並不能產生公理……”
這些乃是我們的不平之鳴,我們就如此這般向英王陛下提出,措辭平直,感情激動,無非是自由人民在要求他們權利時應有的態度;他們的權利乃是根據宇宙定律而來,卻非他們主上的恩賜。讓那些畏怯的人來奉承吧,美洲人可不會這套花樣。他們明白,國王是人民的仆人,而非人民的主子。
與英國分離既不合我們願望,也不是我們利益所在。在我們這一方麵,我們願意犧牲一切,隻要是合理的,以求恢複安寧。在他們那一方麵,他們應以寬大的計劃來建立聯盟。但是他們可不要打主意排斥我們於其他市場,更不能打算在我們領土內,對我們財產課稅或統治,除了我們自己,誰也沒有這種權利。
賦予我們生命的上帝,同時賦予了我們自由;暴力可能破壞但卻不能拆散它們。陛下,這就是我們最後的、我們不移的決心。
這本小冊子流傳到英國,英國國會就把傑斐遜的名字列入叛逆名單,視為公敵。
1775年,傑斐遜被選為出席大陸會議的代表,1776年又再次獲選代表。就在這次會議上,傑斐遜被授權草擬一份《獨立宣言》。從6月11日至6月28日,他花了17天工夫,終於草就了宣言,並在其中為世人留下了不朽的名言:
我們認為下麵這些真理是不言而喻的:人人生而平等,造物者賦予他們若幹不可剝奪的權利,其中包括生命權、自由權和追求幸福的權利。為了保障這些權利,人類才在他們之間建立政府,而政府之正當權力,是經被治理者的同意而產生的。當任何形式的政府對這些目標具有破壞作用時,人民便有權利改變或廢除它,以建立一個新的政府:其奠基原則,其組織權力的方式,務使人民認為唯有這樣才最有可能獲得他們的安全和幸福。
但就在同年6月12日,弗吉尼亞州議會通過了喬治·梅遜所草擬的權利法案,其中寫道:
一、所有人都是生來同樣自由與獨立的,並享有某些天賦權利,當他們組成一個社會時,他們不能憑任何契約剝奪其後裔的這些權利。也就是說,享受生活與自由的權利,包括獲取與擁有財產、追求和享有幸福與安全的手段。
二、所有的權力都屬於人民,因而也來自人民;長官是他們的受托人與仆人,無論何時都應服從他們。
三、政府是為了或者應當是為了人民、國家或社會的共同利益、保障和安全而設立的;在所有各種形式的政府中,最好的政府是能夠提供最大幸福和安全的政府,是能夠最有效地防止弊政危險的政府;當發現任何政府不適合或違反這些宗旨時,社會的大多數人享有不容置疑、不可剝奪和不能取消的權利,得以用公認為最有助於大眾利益的方式,來改革、變換或廢黜政府。
比這更早,在1774年,賓夕法尼亞州的代表詹姆斯·威爾遜曾寫過一本小冊子,《論英國社會立法權力的性質和範圍》,其中有一段話:
人人生而平等自由;任何人都無權在未獲得他人同意的情況下向他人行使權威;一切合法政府均應建立在其屬下對其表示讚同的基礎上;這種讚同是為了保證並促進被統治者的幸福,而且使他們比在獨立而無聯係的原始狀態下享受更多的幸福。因此,社會的幸福乃是每個政府的第一法則。
因此,有人指責《宣言》有抄襲之嫌,但傑斐遜在給朋友的信中很明確地說,他“原無意於在原則上或意見上標新立異,更不曾抄襲某一種前人表述,這篇宣言的用意乃是為的表達美洲的人心”。
假如說,《宣言》並非傑斐遜的獨創的話,那麽,《法令》倒可以算是他的首創。傑斐遜花了許多心血草擬了《宗教自由法令》,這個法令直至1786年才獲得弗吉尼亞議會的通過。
《法令》明確地規定了政教必須分離,它說:“如若我們允許政府官吏把他們的權力伸張到信仰的領域裏麵,容他們假定某些宗教的真義有壞傾向,因而限製人們皈依或傳布它,那將是一個非常危險的錯誤做法,它會馬上斷送全部宗教自由……一個政府要實現它的合理意旨,總有充分時間的,當理論轉化為公然行動,妨害和平及正常秩序時,官員們總是來得及幹涉的;最後,真理是偉大的,隻要聽其自行發展,它自然會得到勝利,真理是謬誤的適當而有力的對手,在它們的鬥爭中,真理是無所畏懼的,它隻怕人類加以幹擾,解除它天賦的武器,取消自由的引證和自由的辯論;一切謬誤,隻要到了大家可以自由反駁的時候,就不危險了。”
傑斐遜還在《弗吉尼亞劄記》中申述他的信仰自由觀點說:
信仰的權利,我們絕未屈服,而且不可以屈服。
如果說思想應受管製,那麽,讓何人來擔任裁判呢?是易於犯錯誤的凡人?人是受意氣支配的,為私的打算不下於為公的打算。再說,為什麽思想要受管製?為了產生統一。然而,思想的統一是否值得向往?沒有人向往麵貌和身材的統一;這還不是一樣嗎?那麽,是否要采用普洛克羅的床呢?因為長人有打矮子的危險,就把長人截短,矮子扯長,以便他們成為一個尺碼?
統治的效果曆來如何呢?把世人的一半造成為傻瓜,還有一半造成為偽君子。要指出的是,《法令》通過之時傑斐遜本人已不在美國,而在巴黎當公使,所以《法令》之得以通過完全要歸功於他的朋友詹姆斯·麥迪遜的努力。
傑斐遜於1784年8月抵法國。他一直在那裏待到了1789年11月才回到美國。所以他是親身目睹法國大革命的一名美國高級官員。
更有甚者,當時拉斐特侯爵是法國大革命中的一名重要人物,而拉斐特乃是當年的美國獨立戰爭中的誌願兵,是傑斐遜的老相識。拉斐特一貫敬重傑斐遜,他不僅把傑斐遜引見於法國宮廷,又反過來經常就法國前途問題請教於傑斐遜。
這裏我們要不厭其煩地引用諾布爾·坎寧安《追求理性:托馬斯·傑斐遜的一生》中的一整段話:
實際上,傑斐遜在法國不僅僅是一名旁觀者。作為拉斐特的參謀,他超出了一般對外交使節所許可的限度而成了事件的參與者。當然,那是一個不平常的時代,以全球眼光看待人權問題的傑斐遜認為,如果他能對一個外國的人權問題作出貢獻是大可心安理得的,特別是對一個曾為美國革命的勝利起過重要作用的國家。拉斐特在草擬提交給法國國民議會的人權宣言時曾多次谘詢於傑斐遜。拉斐特曾特別要求傑斐遜“把人權法案加上你的評語送給我看一下”,傑斐遜完全遵命而行。在正式向大會提交其草案的前夕,拉斐特要求傑斐遜作再一次的考慮並提出意見。要說出在拉斐特7月11日向國民議會提出的《人權宣言》中有多少傑斐遜的影響,那是不容易的。1789年8月26日的《人權宣言》的最後定本中隻有若幹部分類似拉斐特的草稿,但美國《獨立宣言》對法國《人權宣言》的影響是明顯可見的。
無可置疑,傑斐遜向法國推銷了人權。
1789年年底,傑斐遜回到了美國,並接受華盛頓的邀請,出任國務卿。但不久,他就與財政部長漢密爾頓發生了矛盾。他們之間的分歧是多方麵的,但漢密爾頓指責傑斐遜是一個不相信美國憲法、敵視美國憲法的人,這特別使他感到憤怒。他不得不給華盛頓寫了一封信,說明自己的立場。他寫道:
這項指責簡直是胡說。我可以說,在美國沒有一個人讚成憲法上的每一條條款。但我相信沒有一個人讚成的比我更多,至於非難我的那個人,他所不讚成的卻多過我,而且都是憲法上最富於共和精神的一些部分。對於此事,我所寫的有關憲法的三四封信(我相信不到半打)可以為證。為了辯明我自己,恢複我自己的名譽,當我回到存放那些信劄的所在,一定要麻煩你過目一下。你可以從那些信劄中看出,我反對憲法是因為它缺乏人權條例,不足以保障宗教自由、出版自由、不受常備軍脅迫的自由,缺乏陪審製以及經常有效的人身保護法。漢密爾頓上校所反對的是,憲法上欠缺一位國王和貴族院。美國的民意業已采納我的反對意見而增訂了人權條例,卻沒有增設國王和貴族。
上文所說的“三四封信”,主要是指給詹姆斯·麥迪遜的信。1787年時,傑斐遜在巴黎,他並不知道費城的會議廳內進行著什麽討論,他隻是在事後才獲得憲法的文本。同年12月20日,傑斐遜在給麥迪遜的信中就說了上文所說的“因為它缺乏人權條例……”一段話。他還說:“讓我再加上一句話,人民應得到一份人權法案來應付地球上的任何一個政府,不論它是一般的政府或是什麽特定的政府,而且任何一個公義的政府都不應該拒絕人權法案或把它束之高閣。”
這兒,傑斐遜透露了他的政府哲學,他認為任何政府都是人民的對立麵,也就是所謂權力對自由之平衡。人們往往把“最好的政府是管得最少的政府”這句話的發明權歸於傑斐遜。
麥迪遜在製憲會議上沒有提出人權問題,但自從接到傑斐遜的信以後,他就向他的選民們許諾他將極力在憲法上加上一個人權法案,而且他真的認真做了。美國憲法終於在第一屆國會開會後不久,就被“修正”,添上了現在的前10條修正案,也就是普遍所稱的“人權法案”,又稱“權利法案”。全文如下:
第一條修正案:國會不得製定有關下列事項的法律:確立一種宗教或禁止信教自由;剝奪言論自由或出版自由;或剝奪人民和平集會及向政府要求申冤的權利。
第二條修正案:紀律良好的民兵隊伍,對於一個自由國家的安全實屬必要;故人民持有和攜帶武器的權利,不得予以侵犯。
第三條修正案:任何兵士,在和平時期,未得屋主的許可,不得居住民房;在戰爭時期,除非照法律規定行事,亦一概不得自行占住。
第四條修正案:人人具有保障人身、住所、文件及財物的安全,不受無理之搜索和拘捕的權利;此項權利,不得侵犯;除非有可成立的理由,加上宣誓或誓願保證,並具體指明必須搜索的地點,必須拘捕的人,或必須扣押的物品,否則一概不得頒發搜捕狀。
第五條修正案:非經大陪審團提起公訴,人民不應受判處死罪或會因重罪而被剝奪部分公私之審判;唯於戰爭或社會動亂時期中,正在服役的陸海軍或民兵中發生的案件,不在此案;人民不得為同一罪行而兩次被置於危及生命或肢體之處境;不得被強迫在任何刑事案件中自證其罪,不得不經過適當法律程序被剝奪生命、自由或財產,人民私有產業,如無合理賠償,不得被征為公用。
第六條修正案:在所有刑事案中,被告人應有權提出下列要求:要求由罪案發生地之州及區的公正的陪審團予以迅速及公開之審判,並由法律確定其應屬何區;要求獲悉被控的罪名和理由;要求與原告的證人對質,要求以強製手段促使對被告有利的證人出庭作證,並要求由律師協助辯護。
第七條修正案:在引用習慣法的訴訟中,其爭執所涉及者價值超過二十元,則當事人有權要求陪審團審判;任何業經陪審團審判之事實,除依照習慣法之規定外,不得在合眾國任何法院中重審。
第八條修正案:不得要求過重的保釋金,不得課以過高的罰款,不得施予殘酷的、逾常的刑罰。
第九條修正案:憲法中列舉的某些權利,不得被解釋為否認或輕視人民所擁有的其他權利。
第十條修正案:舉凡憲法未授予合眾國政府行使,而又不禁止各州行使的各種權力,均保留給各州政府或人民行使之。
在傑斐遜看來,最基本的是第一條。這兒要附帶說明一下,英語中的freedom of press一詞既可譯為出版自由,也可譯為新聞自由。在傑斐遜思想中,所謂出版自由主要是指新聞自由。
傑斐遜有一句名言:“如果必須從以下兩者中作出選擇:有政府而沒有報紙,或有報紙而沒有政府,我寧可選擇後者。”
帕多弗在《托馬斯·傑斐遜論民主》一書中說:
傑斐遜主張不受限製的新聞自由。如果一個民主國家需要能讀能看的公民,那麽,必然的結論是:公民們必須有閱讀的自由。任何種類的書報審查都是有違民主的基本精神的,因為這無非是用對心靈的專製來替代對肉體的專製。此外,由於民主的要素是保證少數人有權利發表意見,而審查製度將等於向多數人提供了一件專製的武器。傑斐遜說,“我們的自由有賴於新聞自由,若限製新聞自由,必然導致喪失新聞自由”。盡管傑斐遜本人飽受來自報紙的無限製的漫罵(其中大部分出自被收買的文人之筆),他仍認為,必須不惜付出一切代價保住新聞自由。在他第一任總統任內他曾針對那些垃圾報紙說,“我將保衛它們的造謠和誹謗的權利”。
眾所周知,一個在野黨或在野者誇誇其談地宣揚新聞自由或言論自由,是司空見慣的事。問題的關鍵是,一旦當權,他將怎樣?因此,我們必須審查當總統後的傑斐遜。
傑斐遜在1801年第一個就職演講中說:“我們都是共和派,我們都是聯邦派。如果我們當中有人想解散這一聯邦,或者想改變它的共和體製,我們也不會幹擾他們,這樣做就為安全樹立了標誌,表明在理智能夠自由地與錯誤進行對抗的國家,即使錯誤亦是可以容許存在的。”
1805年,傑斐遜在第二個就職演說中更突出地提到了新聞自由。他說:
在這一屆的任期中,新聞界的炮口對準我們,他們以所能設想出來的或敢於妄為的一切手段來困擾政府。新聞對自由和知識都極為重要,卻遭受這般濫用,實屬非常遺憾,因為這會減低新聞的效益並削弱其安全。新聞界的放肆原本可以由各州通過它們所訂的有關懲罰不實與誹謗之法律加以製裁,但政府官員有著比這更緊要的責任在身。因此,觸犯者已交給公眾的輿論來加以製裁。
我們無意說,各州有關懲罰不實和誹謗的法律不該付諸實施。但經驗證明,既然真理與理智保有了一席之地以對抗錯誤的意見和歪曲的事實,受製於真理的新聞也就不需要其他的限製。在充分聽取所有各方的意見後,公眾的判斷會修正錯誤的推論和意見。在無法估價的新聞自由與罔顧道德的放肆亂說之間,本沒有其他的明確分界線。若這條規則仍不能約束不當行為,公眾必能通過輿論想出其補救之道。
傑斐遜研究專家梅裏爾·彼得遜稱讚傑斐遜義無反顧地執行新聞自由政府。他寫道:
這項實驗竟是在這樣一個人的督促之下執行的,他本人就是鋪天蓋地的惡毒攻擊之對象,這是一個多高尚的實驗啊!他說,“我將保護他們說謊和誹謗的權利,並將繼續做下去,我將堅定不移地追隨我的目標,這目標就是要證明:在我們這樣一個建立在理智基礎上而不是建立在恐懼和愚昧基礎上的政府統治之下,人民是能夠規範自己的行為的。這是我現在心中最關心的目標”。兩年後,即1804年,他仍然這樣想。那年,德國科學家亞曆山大·馮亨包爾特到白宮來訪。他在總統辦公室內看到一份報紙,充滿了謾罵。這位男爵問道:“為什麽允許這類誹謗呢?”總統回答說:“男爵先生,請你把這份報紙裝入你的口袋,萬一有人懷疑我們是否真有新聞自由,就請拿出這報紙給他瞧,並說明你是從哪裏得到這份報紙的。”
1826年6月24日,即逝世前一周,傑斐遜寫了他一生中最後的一封信,信中談的仍是人權。
他寫道:“希望這是對全世界的一個信號,它將喚醒那些由於愚昧和迷信而將自己捆綁起來的人們粉碎他們身上的鎖鏈而享受自治的幸福和安全。我們所建立的格式將恢複人們可以不受約束地按理智辦事的自由權利以及發表意見的自由。所有的人的眼睛都已打開了,或正在打開,所注視的就是人權。”
曆史學家文森特·希恩寫道:
美國人受賜於傑斐遜的實在太多了。他不隻給了美國人《獨立宣言》和《人權法案》,美國曆史中民主的形成,在平等中擬定自由的原則,美國的貨幣製度,宗教自由的觀念和奴隸應該獲得自由的偉大思想;他還致力於最為實際的事業,擴展了美國的領土,發展了西部。任何一個美國人,即使是林肯,對於美國和美國人民的貢獻都不能和他的貢獻相提並論。
不過,傑斐遜也體味到“切實可行的東西往往支配著純理論的東西”,作為總統,有時不得不扮演矛盾的角色,因此,在1809年3月2日,即退隱前幾天,他愉快地寫信給朋友說:
日內我就要回到我的家庭、我的書本、我的田園那裏去了。我自己既已獲得避風避雨之所,對於尚在與暴風雨搏鬥的朋友,我將以關切之情看著他們而毫無羨慕之意。從沒有哪個卸下枷鎖的囚徒,其心情會趕得上我擺脫權力的桎梏時那樣輕鬆愉快。
正因如此,他在去世前夕為自己寫下墓碑,隻準使用“起草人”和“校長”。不準提什麽副總統或總統這一堆“功名”(merits)。
總之,問題不在於傑斐遜實施了多少人權,問題在於人權對美國和世界起了多大的影響。
譬如說,杜魯門就在《回憶錄》中說:“在美國,人人都得到人權法案的保障而不受迫害。人的心智一定要有研究的自由才能得到進步,否則教育製度就沒有用了。如果人人都千篇一律,學的也完全是一成不變的老一套,結果我們就會變成一個庸庸碌碌的民族。具有見地的人隻能在教育自由的天地中表達那些見地。”
卡特總統更公然自詡要做“人權總統”。
即使是共和黨的福特總統,也不得不在1976年7月4日親自前往傑斐遜的故居蒙蒂賽洛朝聖並發表演說道:“我看到這個國家有一種日益增長著的危險,即在思想、愛好和舉止方麵強求一致。我們需要對人的個性有更多的鼓勵和保護。”
“除非美國人在進入第三個一百年時能抵製強求一致的做法,否則他們就可能有朝一日淪為一個極權主義的社會。”
再說,聯合國也早於20世紀40年代末期通過了著名的《世界人權宣言》,這個宣言絕不是某一階級的宣言而是全人類的宣言。正如同今天的安理會678號決議一樣,它不是一種階級決議,而是人類決議。
盡管傑斐遜自己不願意談他的官宦生涯,但作為寫書者,我們不能不交代一下他在總統任上到底做了些什麽。
他是第一個在波托馬克河畔建立的新首都宣誓就職的總統。華盛頓的就職禮是在紐約舉行的,亞當斯的就職禮是在費城進行的。傑斐遜的風格與前兩任總統形成了鮮明的對比。華盛頓和亞當斯當年都是坐著高頭駿馬拉的華麗馬車前往參加就職儀式的,而且都著盛裝,佩著長劍,貴族氣派十足。而傑斐遜卻擺脫一切,從寓所步行而往,既未盛裝,也未打扮。有記者寫道:“他的服裝同平常一樣,一身普通老百姓的衣服。並沒有什麽明顯的職位標記。”傑斐遜這樣並不是故意賣弄玄虛,而是因為他一貫討厭繁文縟節,崇尚平民化。
後來又有一個破天荒的例子。總統的宴會一向使用的是長桌子,而且安排有序。他卻使用了圓桌子,並主張隨機入座。英國公使夫人一貫獲得最佳座位。但傑斐遜應用隨機條款,請離他身旁最近的西班牙公使夫人坐在他身旁。這大大刺傷了英國公使夫人,她回家向丈夫哭鼻子,說一定要予以報複。
他不顧王家禮節,比如說,他可以穿著便鞋接見外賓,等等。
他在任內的一項最大傑作就是收購路易斯安那的土地。自1763年以來,飄揚在這片廣大土地上空的是衰落式微的西班牙國國旗。請注意,路易斯安那不是後來的路易斯安那州,它是後來的阿肯色、科羅拉多、南北達科他、艾奧瓦、堪薩斯、路易斯安那、明尼蘇達、密蘇裏、蒙太拿、內布拉斯加、俄克拉荷馬和懷俄明各州的總和。麵積幾達一百萬平方英裏,大得足以把整個西歐,連斯堪的那維亞在內,都塞進去。
當時對美國最關鍵的是位於密西西比河口的新奧爾良,因為密西西比河是美國西部商業的生命線。若此港在西班牙手中,美國還不在乎,因為西班牙是一弱國,不能不聽命於美國。但拿破侖通過一項密約,從西班牙取得了路易斯安那,傑斐遜明白,法國占領了新奧爾良,美國就無法避免對拿破侖作戰。他曾無可奈何地說:“如果拿破侖的軍隊踏上新奧爾良,我們將不得不和英國的艦隊結盟來對付了。”
但曆史往往有偶然。拿破侖在歐洲被英國所製,傑斐遜乃派門羅前往法國與駐法公使利文斯頓向拿破侖建議,以5000萬法郎收購新奧爾良一帶。他還指示,萬一法國拒絕,就與英國秘密接洽聯盟。不料拿破侖看到不能製勝英國,自知無法占領新奧爾良,與其有利於英國不如有利於美國。
於是發生了如下富有戲劇性的一幕。
拿破侖的外長塔列朗竟對利文斯頓說:“你們有錢沒有?”
利訥訥地說:“我不明白。”
塔說:“在這個國家,沒有錢事情就難辦了。隻要有錢,借著大量金錢的幫助,一切困難都可以克服。請你好好想一想吧。”
過幾天,塔又對利說:“你們願不願意買整個路易斯安那?”
利答:“不,我們想要的隻是新奧爾良和西佛羅裏達。”
塔要利開一個價。利不敢做主。他要等門羅來後才作決定。
最後,門羅和利文斯頓以6000萬法郎約1500萬美元購進了整個路易斯安那。
1803年聖誕前夕,即12月20日,法國把路易斯安那正式移交給了美國。傑斐遜不費一兵一卒,把美國的領土擴張了一倍。這真是世界曆史上的一大奇跡。
傑斐遜的任期於1808年屆滿,他說:“人民的縱容和依戀之情,會使一個人在他年老之後仍舊在位,終生一再當選將成為慣例,結果便形成終身製。華盛頓將軍在位八年後樹立了一個自願引退的榜樣。我將追隨他。而且有了更多的先例,就會形成一個慣例,這就使得那些妄想延長任期的人無計可施了。大概這也許會引發出一種用憲法修正案來把其製度化的意念。”
傑斐遜的這番話真的成了“推背圖”。他退休後活到了1826年,所以我們還得談一談他在這18年中做了些什麽。簡單地說,他做了四件事:讀書,寫信,管理莊園和籌辦弗吉尼亞大學。
他退休後一直住在蒙蒂賽洛,從經濟角度看,傑斐遜當總統是做了一筆賠本生意。他生性豪爽,不戀錢財。就任總統的第一年,就用掉了32634美元,而其薪金隻有25000美元,那一年其農莊的煙葉收入隻有3000元,以致不得不借4000元來填補虧空。當八年後任滿走出白宮時他已負債累累。在他80歲生日前數日,他為全家公開了一個賬目表。它表明:1823年他的欠債高達40262美元,僅利息就達2121美元。
為了還債,他不得不賣掉一部分奴隸。但即使這樣,仍然是杯水車薪;接著把普拉森林賣掉,還是還不清。最後隻得考慮把蒙蒂賽洛賣掉。1826年,債權人逼債,傑斐遜麵臨掃地出門的危險。他決定把蒙蒂賽洛用彩票方式出售。媒體把這一消息公之於眾,全國人民大吃一驚。紐約人首先發動募捐,接著全國響應,終於得一筆巨款,代他償還了債務。
他曾經謝絕政府的贈與,但這次不同,是老百姓的自願,是“純潔而自願的愛的贈與”。他感慨地說:“我曾為我同胞花過三倍多的錢,且以我的整個生命作貢獻,如今他們見義勇為,就他們力所能及地報答我,拯救了一個老公仆,使他不致成為喪家之犬。”
傑斐遜在晚年研究出了一套國民教育計劃,其一生中的最後歲月就用於求得此計劃的實現。他在74歲時寫信給朋友喬治·狄克諾說:“現在我一心一意要盡我力之所及,在本州確立國民教育製度。”他費了數年功夫,飽讀其他各國關於教育方案的書籍,並向一些國內外專家請教。到1817年,他擬就了他的全部教育計劃。他的教育製度分三部分——小學、中學及大學。小學授以讀寫算及地理。中學教的是科學及語言,這類中學普設州內各地,所有居民在騎馬一天的路程內都有中學可進。大學是最高學府,計劃中的大學包括許多專科,教授各種實用的科學。一般人認為傑斐遜的計劃屬於空想,州議會沒有通過。傑斐遜大為不滿,他說:人們見識多有不足,認識不到一項重大的真理:知識就是權力,知識就是安全,知識就是幸福。
他鍥而不舍,不因遭遇挫折便告灰心。他想盡辦法向議員們推銷他的計劃。1818年年初,州議會終於撥了45000美元,供貧民初等教育之用,並撥了被認為不少的15000美元作為大學的資助費。從此打開了一條縫,而傑斐遜就乘此一步一步地擴張這條細縫。
議會規定選派一個24名委員的小組,從事大學的籌劃,其中包括卸任總統傑斐遜和麥迪遜以及現任總統門羅。他們三人在蒙蒂賽洛商量好要把大學設在夏洛茨維爾。
其後六年,傑斐遜就隻為了弗吉尼亞大學而活著。他認為這個學校就是他的生命,所以不惜傾注其所有精力、所有才智、所有希望在它上麵。他成了一名獨腳營造商、獨腳建築打樣師、獨腳設計師。人們每天早上看到這位白發蒼蒼的老翁,騎著一匹瘦馬,從蒙蒂賽洛前往夏洛茨維爾工地。
為建立大學,他所遭到的最大困難是經濟上的。他的計劃宏大,使有些議員為之瞠目結舌。傑斐遜知道他們不會一次出大錢,所以他采用得寸進尺策略,也就是擠牙膏辦法,一次又一次地擠。他的戰略就是“你們不撥錢,將前功盡棄”。最後經幾年努力,花了30萬美元。在那時,這是一筆驚人的數目。
弗吉尼亞大學終於在1825年開學了。傑斐遜算是完成了夙願,他於翌年即告病逝。他是第一任校長,第二任校長就是麥迪遜。
最後要談一下作為基督徒的傑斐遜。他的政敵曾大做文章,責他為無神論者。不錯,傑斐遜沒有參加任何教派,也沒有上教堂做禮拜。
傑斐遜嚴正地聲明,他是一名“真正的基督徒”。
他寫道:“如果我們觀察一下世界的各個部分、整體或某一部分,作為人,就不可能不在思想上發覺並感到,在組成它的每一個原子中都有著神秘的謀算、老練的手腕和無限的權力。一個智慧而強大的力量,所表現出來的這些跡象,是如此之不可抗拒,因此,人們以至少一百萬比一的比例相信有一個創世主永遠先於世界而存在的假說,而不相信世界是自身的存在的假說。”
傑斐遜認為:“真正的宗教就是道德。如果人類固有的構成其組成部分的道德戒律對於一個社會的人來說成為必要的;如果拿撒勒的耶穌教導我們的那些崇高理論構成真正的宗教,那麽,沒有宗教,這個世界就將成為實際上連地獄都不如的東西。”
他說:“談書、思考和時間使我確信,社會的利益要求人們遵守所有宗教一致同意的那些道德戒律。同時,我們不應去幹涉各個宗教之間不相同而與道德完全無關的某些教務。在所有宗教中都有好人,而且一樣地多。人類思想的活動結構千差萬別,猶如人的體貌各不相同,這是我們造物主所造成的。要想樹立一個統一的標準不可能是宗教的責任。”
他最後說:“誰也無法說人類進步會有止境。野蠻狀態已由於堅定的改革而驟然減少,而且我相信,總有一天要在地球上消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