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3年2月18日,紐約)
我已經挑選出十幅畫(其中有一些你尚未見過),如果可能的話,可以作為組畫的一部分放在一起保存。這些作品在法律上是屬於你的,你絕對有權加以處置。
沒有什麽比為一幅畫定價更難的了。但如果這十幅畫今天值十個美元,那在十年之內必會漲到五十美元。
我最向往的一個夢想就是:有朝一日,我的一些畫,比如說五十或七十五幅,能一起在一個大城市展出,人們前去參觀,或許一些觀眾還表示喜愛。
我還希望我的係列肖像畫能放在一起保存。有人前不久曾對我說:在這些肖像全部完成後,紐約公共圖書館很可能會買下這組係列畫。他說再過二十五年,這些肖像的主人大都不在人世,這些畫將變得極有價值——不僅是作為藝術品,而且是作為史料。
我搬進較大的畫室是件好事。除了感官上覺得舒適以外,我知道這對工作也大有裨益。一個在“陰暗的陋室”裏挨餓的藝術家,人們會害怕他的作品的。英豪俊傑隻有在體麵的地方才能稱其為英豪俊傑!從藝術的角度來說,為人們所尊敬而成犧牲品,未嚐不是件好事。不過,瑪麗,我倒不想作任何事或任何人的犧牲品。況且我也不算個藝術家。
不久我會寫一些新的東西,給你寄一些小型的肖像畫。隻要你和我一起在這小小的畫室,我就會畫個不停。我總感到你在微笑著,矚望著我。
給你的手獻上兩個吻。
愛你的哈利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