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荊申任
《芝加哥》
D。佩西加著
芝加哥大學出版社
胡主席最近對美國的國事訪問,在華盛頓以外就去了芝加哥。為什麽是芝加哥?它既不是美國最大的城市,也不是經濟最發達的或華裔人口最多的城市。當然,奧巴馬總統來自這個城市,他在那裏當過開業律師,在芝加哥大學教過書,芝加哥是他的根基,這是選擇芝加哥的一個明顯的理由。但是,除此以外,選擇芝加哥也是因為這是一個非常具有美國特色的城市,人們說芝加哥是最為美國式的城市。
和上海一樣,芝加哥和世博會有因緣。一八九二年,為了紀念哥倫布發現美洲四百周年,美國的許多城市爭辦那屆被稱為“哥倫布博覽會”的世博會。結果芝加哥戰勝紐約獲得主辦權,這次世博會改變了芝加哥在美國的地位。為了辦那屆世博會,一大片臨近地區投票加入芝加哥市,成為這個城市的郊區,使芝加哥在麵積上成了美國第二大城市,僅次於紐約。
美國是一個移民國家,芝加哥則是一個最為五方雜處的地方。這個美國城市曾經是除了華沙以外波蘭人最多的地方,曾經是捷克境外捷克人最多的地方,曾是斯德哥爾摩以外瑞典人最多的地方。東歐劇變後又有大批的波蘭移民來到芝加哥。近年來,芝加哥還成了除洛杉磯以外墨西哥移民最多的城市。至於黑人,原來芝加哥是個白種人占絕對多數的城市,第二次世界大戰前黑人隻占芝加哥人口的百分之二,經過這些年的人口變遷,現在芝加哥下麵一個縣的黑人人口就超過了整個密西西比州的黑人人口數。
芝加哥是美國的工業中心,它龐大的鋼鐵工業和食品加工工業聞名於世,工會運動曾如火如荼,黑社會也曾肆虐一時,這一切曾給美國文學和電影提供了取之不盡的素材。
新世紀以來,芝加哥這個城市正經曆著一場根本性的轉型,作為這個城市基礎的實體工業日落西山,老的中心城區日益衰落,市政府正在努力尋求外資,發展新型經濟,更新市中心區域的麵貌,這也是目前整個美國社會經濟前進的方向。
華盛頓隻是個官吏聚集的地方,紐約則太國際化。美國人把中國客人安排到芝加哥,是讓他們看一個真正的美國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