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學泰
王學泰先生在學術上的成就,早就受到學界的矚目;而他回憶自己在“文革”中的遭遇的《鴻爪掠影(一)》、《鴻爪掠影(二)》在本書第十一卷、十五卷、十七卷刊登後,也引起了許許多多讀者的關注,紛紛希望王學泰先生能繼續寫下去,以給後人留下一些在特殊歲月的特殊環境中的資料。最近,王先生寫就了《鴻爪掠影(三)》,由於篇幅較長,我們從本卷起,將連載這篇文章。
——編 者
我的這段監獄生活,絕大部分的時間是在粉碎“四人幫”以後。我所在的又是“反革命中隊”,其中有不少“犯人”是單純反對“四人幫”的,或對“文革”不滿的。雖然在“四人幫”倒台之初,北京市委還在強調在一九七六年十月六日以前,反對“四人幫”的還是反革命,但隨著形勢的發展,特別是一九七七年七月鄧小平恢複工作以後,這個底線,越來越守不住了。否定“文革”、要求給“四五天安門事件”平反、要求給彭老總平反這類呼聲越來越高,形成巨大浪潮。這個浪潮對監獄也有衝擊。有些監獄看守和工作人員雖然不會跟犯人談論這些,但從他們的態度也可以看出來。對於“現行反革命”、特別是單純言論性問題的,他們也不特別為難了,對他們很少訓話。這些人願意看書就看書,願意上訴就寫上訴,願意和其他犯人聊天,就聊聊天,甚至違反點監規,隻要無傷大雅,也不過分較真。他們這樣做,肯定是心中有杆秤的。
在這樣的時代背景下,我在“一監”這段時間裏,顯得特別寬鬆,此時寫來,有人會懷疑這是不是中國監獄?簡直成了俱樂部了。不是“一監”一直如此,亦非以後這樣。我所處的是個特殊時代,讀我這篇文章之前應該先有這樣一個認知,以免發生誤解。這篇小文中所記錄下的“犯人”,隻是“一監”三中隊中一小部分,亦非全體如此。我寫他們,因為他們給我留下難忘的記憶,必定是某個方麵給我以感動。因此在寫他們的時候,還是抱著同情與理解的。
我的第三個監獄
這第三個監獄才是真正的法律意義上的監獄,北京第一監獄。監服(監獄犯人製服)上衣左邊的口袋上印著“監01”三個大字,它也簡稱為“一監”。
我是一九七六年七月二十六日以“現行反革命罪”被判有期徒刑十三年的。先是在K字樓的羈押待上訴犯人的筒道呆了十餘天,誰知第二天就碰到百年不遇的大地震,本來隻有十天的上訴期,不上訴的十天過後就要去監獄或勞改場了,碰上這倒黴的地震,在這裏憋了二十餘天,待八月中旬才轉到與K字樓隻有一牆之隔的“一監”。K字樓在西麵,“一監”在東麵。
一、第一模範監獄
北京“一監”是大名鼎鼎的,它不僅是北京監獄的“第一”,也是中國監獄史第一個“文明監獄”,是清末清廷政府實施政治改革、法治改革時,建築的第一個示範性的監獄。本來是打算做櫥窗用的,沒想到大清國還沒有使用就倒了台。
正像魯迅所說本來中國“舊式的監獄,像是取法於佛教的地獄,所以不但禁錮人犯,而且有要給他吃苦的責任。有時還有榨取人犯親屬的金錢使他們成為赤貧的職責。而且誰都以為這是當然的。倘使有不以為然的人,那即是幫助人犯,非受犯罪的嫌疑不可”。因為主流社會的人們認為“犯了罪的就應該叫他受苦”,這種懲罰觀念、複仇觀念根深蒂固。可是自從歐風東漸,洋鬼子來了,這套觀念就受到衝擊。比如洋人在中國犯了罪,如在中國公堂上是要脫了褲子打P股的,並叫他享用一下地獄般監獄,洋鬼子就不幹,覺得這不文明、太野蠻。最初洋鬼子也沒辦法,如被清政府抓住,這種鬼門關,他們也要走一走。如鹹豐間,英法聯軍與清政府談判,談判人員招惹與之談判的滿大人發怒之後,都以“叛逆犯”的罪名統統被關押進了刑部大牢,像猴子一樣鎖在尿桶旁邊,讓他嚐嚐天朝監獄的苦頭,其中有死的,也有瘋了的,後來英法聯軍打到北京,個別存留下來的被救了出來,他們就特別痛恨這大清國的法律。大清國的“東方文明”畢竟抵擋不了洋人的船堅炮利,滿大人屢戰屢敗,丟失了治外法權(犯了罪由洋人自己審理,關在洋人開辦的監獄裏),其借口就是大清國法治的文明度端不上世界的台盤。治外法權的丟失,使得大清國的執法權力被剝奪了很重要的一部分,這也促使官僚中的有識之士,倡導政治改革、司法改革,其中就包括監獄的改良。
清末大理寺正卿(相當於現今的最高法院院長)、改革者沈家本指出監獄是國家文明進步的標尺,除了監獄思想、監獄製度要改革之外、建立新式監獄也很必要。於是,在幾經考察之後,在北京右安門內原鑲藍旗營操場俗稱南下窪的地方覓得一塊空地,來建造亙古所無的“文明監獄”。監獄建好了,大清朝也壽終正寢了。民國元年開張第一任典獄長是王元增(寫過《監獄學》),這是“一監”的起始。
這裏位處北京外城的西南,“地勢卑下,眾水所歸”(我小的時候常到這裏捉蛐蛐,逮螞蚱,水很多,下挖一尺深就見水,很像南方),蚊蠅成陣,在北京城中也是塊很爛的地方。蓋了這座監獄以後,正對著監獄門修了條路,名為“自新路”。路名也體現了當時新派人物關於監獄的新理念——犯人被關,限製他的自由,並非隻是懲罰他的既往,更著眼他的未來,望其改惡遷善。
民國初年,“一監”叫做“京師模範監獄”。小時候,家就住在米市胡同南口,經過珠巢街就是自新路,大約隻有四五百米。上小學時就知道這裏是“一監”,是關押壞人的。也了解它的曾用名,然而那時隻知道英雄人物才叫“模範”,“模範監獄”?難道這裏是關押“英雄模範”的地方嗎?這個問題困擾我許久。
解放初,自新路北口有個私塾,都到了二十世紀五十年代還在教《百家姓》、《三字經》、《千字文》和《幼學瓊林》之類。有個鄰居小孩就在這裏讀書,我常去找他,因此常常看到“北京市第一監獄”這塊牌子,牌子下有軍人荷槍守衛,很好奇。沒有想到二十多年後,能親履其地,而且還在裏麵住了足足兩年。
魯迅在其著作中多次談到“一監”,他的一些木器家具就是在“一監”工廠買的,物美價廉,受到他的讚美。他在談到苦難的中國人被現實折磨得沒辦法,老構想“苟活的理想鄉”:
中國人的雖然想了各種苟活的理想鄉,可惜終於沒有實現。但我卻替他們發現了,你們大概知道的罷,就是北京的第一監獄。這監獄在宣武門外的空地裏,不怕鄰家的火災;每日兩餐,不慮凍餒;起居有定,不會傷生;構造堅固,不會倒塌;禁卒管,不會再犯;強盜是決不會來搶的。住在裏麵,何等安全,真是“千金之子,坐不垂堂”了。但缺少的就有一件事:自由。
——《北京通訊》1925年
魯迅僅把“一監”視為是沒有自由的地方,實際上這是最沒有尊嚴的地方。有獨立人格、或向往個人尊嚴的人坐監獄是最痛苦的。
一九九〇年代初傳說要拆K字樓,在那裏由香港商人投資要蓋遊樂場。後來沒建成,但這片樓群確實拆了,隨著就是“一監”,都被夷為平地。把這裏改造成為北京公安局幹警的宿舍區,高樓林立,命名“清芷園”。其實,這個監獄應該是個文物,它負載的曆史太多了,在近代史上的地位,可與王府大街北口路西北洋政府總統府相比。可惜,兩個都沒了。
二、“文革”末期的監獄
初入監獄,除了心懷惴惴之外,總免不了有點好奇,沒有進過監獄的讀者也不免有了解監獄的好奇心。這裏就一九七六年到一九七八年北京第一監獄與犯人情況作些介紹。
“一監”除了監獄行政的辦公機構、看守人員和獄警的宿舍外,犯人所居住的地方分為入監隊(剛轉入監獄者)、出監隊(快到期犯人,在那裏學習出獄後的生活)和十個中隊。
被判刑的犯人,隻要不是立即執行的死刑,不論輕重,一般是先送到“一監”的入監隊。在這裏學習監規紀律,稍作停留,刑期長(十年以上)、或有特殊需要的留在“一監”;老弱病殘送往延慶;其他的便是勞改農場,近的有團河、天堂河,中距離的有清河、茶澱,遠的有興凱湖、青海,反正都是帶三點水的。這一點很怪,正像許多看守所都帶“橋”(半步橋,提籃橋,老虎橋等)一樣。
在入監隊換了監服(或說“囚服”),八月正值盛夏,發的是兩件白短袖衫、黑褲子,上麵都有“監01”的標記。因為犯人沒有布票,做衣服的用料都是再生布。上衣說是“白”的,實際上是沒有經過任何印染的本色白,它有點略帶紅色,布的纖維很粗,有的地方仿佛還夾雜著不太發育的棉花籽和棉花稈的皮纖維,表麵粗糙之極,有解煩止癢之功效。
隻在入監隊呆了幾天就被正式發往監獄了,由於是重刑犯(十年以上),我被留在“一監”,分在三中隊。這是個專門關押反革命的中隊,勞動的工廠是清河塑料廠。“一監”一共有十個中隊,九個男隊,一個女隊。一至五隊在塑料廠,六至十隊在清河織襪廠。每個廠裏有個反革命隊,一般說來,分在襪廠的犯人年齡相對較年輕一些。
三中隊大約有一百三四十個犯人,分為三個小隊,我在三小隊。三中隊分住在兩個筒道,一二小隊占一個,三小隊與保全組、小報組(所謂“小報”是由監獄方麵主持,犯人編纂的《勞改通訊》)以及雜務(管各種雜事如清潔衛生、監規紀律的犯人)共住一個筒道。
1.監獄的形製
“一監”的主要建築與K字樓不同,它是傳統建築,是磚木結構的平房,而K字樓是水泥鋼筋洋式建築的樓房。“一監”的格式如匍匐的烏龜,中間是個龜背形的圓廳,四麵伸出四腿一尾——五個筒道,筒道兩側是監房,兩條通道之間相夾的空地叫做“三角院”,是犯人洗漱放風活動的地方。入監隊隻占其中的一個筒道。
我在網上搜索到兩幅照片,題為“民國時期的北京監獄”,有的題為北京的“二監”。我看就是“北京第一模範監獄”,也就是解放後的“一監”。
我曾碰到過一個解放前坐過“一監”的老人。一九七七年的一天,監裏來了一批新犯人,分到我所在組的是個形容猥瑣小老頭。他是個刑事犯,判五年,隻是從這裏一過(大約當時入監隊人太多住不下了),將來要去勞改場的。他一進監室就坐在炕上發愁,而且東張西望,說這裏特別熟悉,好像來過。大家笑了起來,問他什麽時候?他說“四十年前,我們就住右安門外的草橋,我爸爸送我‘忤逆’”。大多年輕人不懂什麽叫“忤逆”,問我是什麽意思。我說就是不孝(其實民國時期的《六法全書》中無論是“民法”還是“刑法”都沒有“忤逆罪”,隻有“遺棄罪”,但民間仍保留著《大清律》叫法),幾乎所有犯人都嘲笑他。問他這次是因為什麽進來的?他支支吾吾,說不清楚。後來才知道,老頭早年喪偶,守著一個兒子過活,後來兒子大了,老頭又娶個寡婦,寡婦帶著個女兒。冬天為節省柴火都在一個炕上睡,老頭把寡婦女兒糟蹋了,兒子為了侵吞老頭的房子,把老頭告了,結果以流氓罪判了五年。早年以“不孝”、晚年以“不慈”進了同一個監獄,案子很離奇,至今我還記得那個老頭猥瑣的樣子。
第一幅是全景,從高處俯瞰,各筒道成放射形排列,中間空地就是“三角院”,有樹有草,還有水龍頭,洗衣服的水池子。第二幅展示是某個筒道,拍攝角度是從筒道底部(筒道底部封口處還是一間小房)向中心圓廳。如果我住的就是這個筒道的話,我所待的監房就是痰桶之側的那一間,對麵就是上麵說的“保全組”,“保全組”的裏側就是“小報組”。
圖片中的筒道與我三十多年前所見最大的差別有四點,一是到了冬天每個屋子門口都有一個用磚砌的爐子。大約長寬高均在二尺左右,以供燒水取暖,因為屋子裏沒有暖氣,很冷,隻靠筒道裏的爐子燒出的熱氣暖和暖和屋子,犯人還可以在上麵熱熱飯,燒開水。二是牆上隔個十來米就有一段大約一公分長的小電阻絲,接著一個開關,打開開關,電阻絲燒紅了,犯人可就之以點煙,點完煙,再一拉開關,這個小火頭就滅了,十分方便,又不會發生火災。第三,在筒道中間擺了一張理發館用的大靠椅,三中隊都在這裏剃頭刮臉,半個月一次,胡子濃的一周刮一次臉。我在監獄時的理發師水平不錯,三十多歲,姓劉,老北京,一口北京土話,聲音很脆,如果他學相聲無論從語音還是從外形都會是個好演員。他是刑事犯,很快就出獄了。第四,照片的景深處,開著口,可通往大廳;而監獄平常是鎖著柵欄門的,左側開著門的地方是通向三角院的,三角院門口有個廁所。筒道左側口的旁邊有張桌子,三四把椅子,是雜務坐的。
監室內是大通鋪,我在監室是三開間的,可睡十四五個人,執行號(組長)睡在兩端。平常除了睡覺、幹活、學習,大多是在筒道裏呆著,因為室內除了通鋪(約一尺半寬)以外,就沒有多大地方了。犯人隻要在一個筒道,平常交流機會就很多。
三中隊工作的車間是壓製塑料涼鞋的,車間大門與一二小隊住的筒道相連。車間隻要開工就是二十四小時三班倒,三個小隊輪著轉。早班是上午六點至中午兩點;中班是兩點到晚上十點,夜班是夜裏十點到第二天六點,與社會上一樣。因為“一監”地處宣武區,那時北京是分區輪流停電,宣武區是星期四停電,所以塑料廠也是星期四休息,監獄的犯人接見家屬也安排在這一天。
2.監獄規矩與話語
在看守所K字樓時規矩特多,比如晚上睡覺時眼鏡、腰帶要放在監號之外,監室內絕不許有杆狀和尖銳的東西,弄得連鉛筆都不許有。那時我讀書想在書上做個記號,就用牙膏皮搓成杆狀,再把它磨尖,在紙上一畫,也會留下痕跡。有個老看守說,這些規矩你們別嫌麻煩,監獄的規矩大多都是血換來的。到了監獄,規矩較看守所少了許多,也寬鬆了許多。這裏的規矩的立意與看守所有所不同,其關注點在於讓犯人記住自己的身份。比如與政府幹部說話一定要站起來,進隊長辦公室一定要喊報告。初到三中隊,我看到一個很奇怪的現象,隊長領著犯人到他的辦公室談話,走到辦公室門口,犯人仍然喊“報告”,領著他的隊長機械地回答進來,然後兩人一同走進辦公室。看來很可笑,但“到此方知獄吏尊”,其意在於說明犯人與看守是分屬不同等級的。
看守每個人都被稱為“政府”,每到他們訓話時一說到政府如何?如何?就是他們如何如何,如果不懂這一點,有時就聽不懂他們的話。比如有時他們就會說“政府吃飯時……”“政府洗澡……”“政府買菜……”等。實際上就是說他們自己。
“一監”對於女犯人有個規矩特奇怪,我說這體現了國粹精神。女犯人如果在監獄中碰到男犯人(這種機會少之又少,因為百分之九十九以上活動都在筒道裏,隻有本隊的犯人和看守,男犯人根本就看不到異性,連每周來一次給犯人診病送藥的醫生都是男的),女犯人必須馬上轉身麵壁而立,待男犯人離開之後,再回轉身來辦自己的事。不知道最初為什麽有這個規矩,是女犯人比男犯人還低一等,還是古人所謂“冶容誨淫”,怕讓關久了的男犯人產生性衝動呢?不得而知。
話語往往是一個社會群體文化的標誌性的東西。一九七〇年代的中國完全是個泛政治化的國家。一九七五年、一九七六年正是流行“批鄧、反擊右傾翻案風”時期,所謂階級鬥爭、路線鬥爭特別尖銳,火藥味的語言、暴力語言泛濫。監獄更是階級鬥爭的風口浪尖,除了社會流行的政治套話之外,監獄內部流行的話語暴力性更強。什麽“坦白從寬,抗拒從嚴”“認罪服法,重新做人”“隻許規規矩矩,不許亂說亂動”等,當然,這些也流行於社會,但大多局限於搞階級鬥爭之時,不像監獄每時每刻都要麵對這些。
監獄的話語也在不斷地變化,解放初,一切都處在上升時期,特別自信,深信勞動改造政策無往而不勝的力量,連日本戰犯、宣統皇帝也改造好了。這樣在改造中就不免要曉之以理,動之以情。如撫順戰犯管理所的管理幹部還有給宣統係鞋帶之類動作;而“文革”當中強調敵人的階級本性不會改變,就像“冬天的大蔥,根枯葉爛心不死”。對於階級敵人,你刺激他也是這樣,不刺激也是這樣,對於他們隻有打倒在地再踏上一萬隻腳。犯人當然是絕對的敵人,隻有加強專政。在這種風氣中,決不會再有像對待宣統那樣帶有溫情色彩的事情發生了。這種情勢下,話語也產生了變化。比如,犯人的相互稱呼:在“文革”以前犯人還可以互相稱為“同學”。這是個帶有溫情的詞,細想也不離譜,因為改造中學習也是很重要的一項。“文革”來了,強調階級鬥爭,尤其關注犯人與正常人的區別,並嚴禁犯人之間拉拉扯扯不正常的關係。於是,犯人之間如何稱呼便成了問題,叫“同犯”,有同案之嫌;叫“同監”,所指範圍太廣,似乎連看守都有被囊括而入的嫌疑。其他如“難友”“獄友”之類更是不許使用,在監獄當局看來,犯人成“友”,必然對抗政府。又如犯人住在一起,政府一定要指定一個頭,這個頭在“文革”前叫“號長”“組長”“班長”之類。這個風氣解放前就有了,小說《紅岩》中寫裝瘋的犯人華子良得以與看守一起到監獄外買東西,商店的老板稱看守為“隊長”,稱華子良為“班長”。“文革”了,對階級敵人徹底專政了,犯人哪能稱“長”呢?但“頭”還是要有的,政府也是要指定的,不過名字改了,叫“執行員”“執行號”“值星號”等。我剛進監獄時,聽到這個詞覺得特別別扭的。
三中隊是反革命中隊,照通行說法,這個隊裏都是“政治犯”。毛澤東定義政治時說,政治就是各階級之間的鬥爭,“反革命”在大家心目中也就是代表反動階級的,那麽反革命是政治犯,也是順理成章的。然而,很怪,那時極其忌諱“政治犯”這個詞,對外宣傳的話語口徑是中國沒有政治犯。有的法學家說,既然反革命罪已經入了刑法,反革命犯也就是刑事犯。後來我曾經請教過法學家,問為什麽中國老不承認有政治犯,是不是外國對於政治犯有些優待而中國沒有呢?他回答,也不是。在外國因為政見不同、或反對政府當局的言論和行為很難進入受懲罰刑律,而中國的“反革命罪”“危害國家安全罪”都已經進了刑律,按照刑律條款懲罰犯罪就叫刑事犯。這一點往往也與外國人談不攏。但在監獄中看守還是在稱“刑事犯”時,決不包括“反革命犯”,他們心目中把這兩類分得清清楚楚,認為“反革命”比刑事犯還低著一等,因為刑事犯中有“人民犯了罪,也要坐班房”的,因而對待刑事犯較為信任。我以為中國很注重語詞的褒貶,政治犯這個詞是個中性詞匯,而且在長期使用中還略帶褒義,所以在中國不能用。而反革命、刑事犯都有明確的貶義。
監獄的獨特話語體係,給剛入監的人造成困擾,特別是在預審階段,審訊方與被訊方在談一個問題時,因為話語不同,很多情況下談不清楚。我曾遇到過一個中年美術教師,在中學任教。他是南方人,有些江南文人氣質。抗美援朝時當過誌願軍,上過前線,一九五〇年代轉業時留在了北京,當了老師。他娶了一位近郊女工為妻,兩人可能因為性格差距太大,常常爭吵打架。老婆膀大腰園,而且有家中弟兄相幫,打罵老公成為家常便飯,老公苦不堪言,數度提出離婚而不成。男的實在受不了就分居了(實際上是被老婆“掃地出門”),工資被老婆拿走多半,自己隻有一二十元,在東城租了一間小房,窮愁度日。他很氣悶,而且奇怪為什麽雙方已經如此,還不能離婚?便想了個奇怪的辦法,到北京火車站去“拎大包”(竊取旅客大件行李),看自己被抓住進了監獄,當了犯人,老婆離不離婚。更怪的是,他數次得手,“拎”了許多也沒有被發現。他把“大包”都堆放在自己床下,甚至沒有打開過。就在這個過程中,他命運有了轉機。有位返鄉女知青花錢跟他學畫,他教的很有成績,從此跟他學的人也多了起來,收入也多了。這次轉機不僅經濟上得利,而且與那位女知青發生了愛情。這個信息傳到老婆耳朵裏,老婆氣勢洶洶帶了一幫人打上門來,不分青紅皂白,把他揍了一頓。美術老師氣極了,堅決離婚,老婆帶人撤退時撂下一句話:“死了這條心吧,甭想,除非你死了!”死,他不敢,但敢去蹲監獄。於是,他喝了點酒,又去拎大包,又很得手。夜裏十一二點了,他拎了大包,從東單路口回家,走累了,在“青藝”前的台階上(現在的東方廣場)歇一歇。那正是八月,小涼風一吹,他倒地枕著大包睡著了。二十世紀七十年代中是階級鬥爭意識最強、最敏感的時期,夜裏有“首都民兵聯防”巡邏,一看他這樣子,馬上斷定這是“新動向”,叫醒他,問包是誰的?回答說是我的,問他有什麽,他傻了,支支吾吾,說不出來。這樣向往的日子來了,被送到不遠的“炮局”,進了治安拘留所。警察一搜查他的家,許多未開封的大包堆在床下,還有他的日記,記錄著與女知青戀愛的經過及種種令人肉麻的信物。於是,他升級了,被送到K字樓,簽了逮捕證。預審時,一場幽默的對話開始了。他與預審員完全是兩種話語,仿佛是兩個星球的生物。他講愛情的偉大和甜蜜,預審員斥責他的種種流氓行徑;他講自己一生的不幸和命運的關照,預審員說他“五毒俱全”(又偷,又流氓),不知人間有羞恥事。把他氣的七竊生煙。獄中許多人能模仿這場雞同鴨講的對話,勝過現在一些矯揉造作的小品。類似俄國作家契訶夫的獨幕劇《預謀犯》(也有譯成《明知故犯》的)中用鐵軌上的螺釘作釣魚墜那個鄉野老農與法官大人的對話。後來這位江南文士被判五年,送去勞改農場,但還是沒有離成婚。在監獄中,家屬一提離婚就批準,如果犯人單方麵提出,大多不批。
3.“一監”的生活
進了監獄不僅斷絕了自由,以往事業也一筆勾銷,家屬也見不到了,萬念俱灰,人類的樂趣隻殘留下吃了。一監的夥食費與“K字樓”一樣也是十二塊五,但與“K字樓”相比可以說是天差地別。這裏的十二塊五真正發揮了它的作用,其關鍵在於犯人自己做飯,做飯掌勺的自己也吃這個。
十二塊五在當時是北京市中下層人的生活標準,比一般農村不知高出多少。“一監”的廚子多是真正廚師,其技藝也與“K字樓”雇的右安門外生產隊的隻會煮豬食的臨時工不能相比。平常三頓飯,早上窩頭玉米麵粥鹹菜、中午窩頭湯菜、晚上仍是窩頭湯菜,基本上與“K字樓”一樣,但口味卻不一樣。每周兩頓白麵、兩頓米飯,兩頓肉,節日假日有改善,特別是在改善夥食時能夠顯示廚師的水平。至今我仍然懷念“一監”蒸的饅頭。現在蒸饅頭多用發酵粉或鮮酵母,發酵效果不好;過去一般是自然發酵,待變酸後,用堿或小蘇打等堿類物質中和。而“一監”廚師是發酵後不用堿中和,用手揉,弄得恰到好處,饅頭發的大,滿是蜂窩,稍稍有點酸頭,有股發麵的香味,這在外麵很少吃到。
“一監”屬於宣武區,休星期四,監獄怕休息日犯人無事生非,就給找點事幹,上半天多吃餃子。麵、菜、餡發到每組,由組內人自己包,包好了用床板搭到廚房去煮。星期四又是接見日,農村犯人因為家裏有孩子來看,往往會端上剛剛煮熟的餃子給孩子吃,弄得農村的犯人家屬以為“一監”老吃餃子,甚至羨慕犯人的生活。
在“一監”兩年的冬天裏,我深感受到食物熱量的差別及其對身體的影響。因為監室內沒有取暖設備,冬天極冷。晚上睡覺要把能禦寒的衣褲都壓在身上,這是吃窩頭。如果晚飯是饅頭,睡覺時就覺得暖和許多;如果主食是饅頭,菜是炸橡皮魚(1977年北京常賣橡皮魚,北京人不認識這種魚,也不知道怎麽吃。廚師就拿來炸,簡單省事),簡直是火上澆油,一晚上都會熱得睡不著。
在“一監”是管飽的,窩頭按定量是每人兩個,實際上,往往還有吃不了的又拿回去的。犯人還常常把窩頭切成片(在車間幹活時有修塑料涼鞋用的小刀),放在注塑機的機筒上烤,外麵用鞋箱厚紙扣上保溫,機筒溫度一百二三十攝氏度,烤不糊,兩個小時以後,烤得焦黃酥脆,用以作零食。這大約是犯人能保留僅有的飲食樂趣,還常常被禁止。
有勞動力、又從事勞動的犯人按規定每月有兩塊五毛的收入,用以購買牙膏牙刷肥皂。城裏人拿這點錢不當回事,而農村人舍不得用,給家裏攥著,年底寄回去。那時北京郊區許多生產隊的農民幹了一年活,年底分紅,拿不到錢,有的還欠生產隊的錢。(下卷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