鍾會的起兵,是實實在在的謀反兼犯上,鍾會的死,是自殺。別人自殺,是因為活得不好,鍾會自殺,是因為他活得太好。
世間一些不幸的人,活得不好,活得不幸,活得了無意趣,想要自殺,這是可以理解的。
有些活得太好的人,還覺得自己活得不好,還要活得更好。那就百尺竿頭,更進一步。就是這個“更進一步”,讓自己墜入萬丈深淵。
本書所論及的四個三國文人,孔融、禰衡、嵇康、鍾會,前三個,都有一個基本的特征,就是性情剛烈,脾氣大,好罵人。鍾會與他們三個不同,出身書香之家,少年得誌,天生富貴,但嫌自己還不夠富貴。他們四個人有一點是相同的,那就是他們的死法:“自殺”。
這四個大牌作家的“自殺”,是自殺的第二種方式——假借別人之手,結束自己的生命。
細究起來,他們的死因又各不相同。孔融以輿論領袖自居,在朝中結成一個反對派。這就是結黨,而且是反對黨。嵇康把批判的矛頭直指最高領導,並組織民間文學社,拒絕接受政府指導、招安。禰衡什麽黨、什麽派也沒有,隻是想進入官場這個遊戲場,但不遵守準入製度和遊戲規則;不按他的規則遊戲,便胡亂地罵人。鍾會呢?活得太好,想比太好還好。
歸納起來,可以給四位一兩千年前的前輩一個事後諸葛亮式的建議,表述如下。
在專製社會裏,文人想要活命,要做到以下幾點:
第一,不能造反,書生造反,十年不成;即使要造反,也不能像小孩過家家似地玩。
第二,不能結黨,尤其不能結成反對黨;即使結了黨,要活命,就得接受招安。
第三,不能結社,文學社也不行;尤其不能私自結社;即使結社,也要接受政府指導,順便弄一點活動經費。
第四,想參加遊戲,就要遵守準入規則和遊戲規則;不遵守規則,就不要參加遊戲,更不能胡亂罵人。
本書已經論述了自殺的第二和第三種方式。言下之意,題中之意,應該還有自殺的第一種方式。
所謂的自殺的第一種方式,即是我們通常所說的自殺——自己動手結束自己的生命。
自殺方式與自殺方法,是兩個不同的概念。
自殺的方法,是指自殺的具體手段,有物理的、化學的、生物的幾種。上吊是物理方法,喝毒藥(比如砒霜)是化學的方法,酗酒是生物的方法。
自殺的方式是指自殺者通過什麽途徑結束自己的生命。
我的研究認為,自殺的方式有三種:一、自己動手結束自己的生命,大多數自殺者采取這種方式。二、假借他人之手,結束自己的生命,如禰衡、嵇康、鍾會。三、精神上折磨自己,以精神自虐的方式,緩慢地結束自己的生命,如諸葛亮。
自殺的研究,現在成為專門的學問。根據現代學者對自殺的研究,自殺的動因,無非以下幾種情形:一、精神異常的臨床結局,用死亡來結束。尤其是精神病患者和抑鬱症患者,不少以自殺為疾病的終結。二、迫於生活壓力或社會環境壓力,用死亡來逃避。三、對生活、社會、人生、前途、理想的絕望,用死亡來擺脫。
選擇自殺的人,肯定認為,死比活好。殺死自己,是很恐怖的,也是很痛苦的。冒著巨大的恐怖和痛苦,結束活的狀態,進入死的狀態,意味著,對自殺者來說,死是一種誘惑,一種向往,一種絕望中的期待。
現在有不少拯救自殺的組織,依我看,這是高度發達的人類的一廂情願。一方麵,與任何其他種類的生命個體一樣,人出生以後,總有一定比例的個體夭折、掉隊,或者離經叛道,這是自然規律,一點也不奇怪。另一方麵,既然有人主動地選擇死,強烈地希望去死,別人為什麽要強迫他活?除非,他的死,妨害了別人。
當然,人,作為自然的個體,隻要有可能,最好還是選擇活下去;而且,隻要有可能,最好活得快樂一些。
§§第9章 蜀漢帝國——難民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