陽光是從黑暗裏流出來的。
南昌起義第一槍,似一個有力的驚歎拉直了彎彎的問號。她不僅寫下了中國共產黨首創獨立領導革命武裝鬥爭的豪邁;她又一重要的曆史意義還在於揭開了在中國共產黨領導下進行土地革命的序幕,開始了中國共產黨領導土地革命的新時期。
把土地革命作為南昌起義的主要口號,這是中共中央的決定。
周恩來到達九江之前,在九江的黨的負責同誌就曾開會討論過土地革命的政綱問題,但意見不一。李立三、惲代英主張南昌起義必須提出沒收大地主土地的政綱,並以此為起義的目的。認為南昌起義的主要意義,就是要實行土地革命。鄧中夏、譚平山反對提出沒收大地主土地的政綱,他們擔心實行土地革命會引起反動勢力更加緊密地聯合,引起自己軍隊內部的分化。
雙方爭論極其激烈,並且持兩種意見的人數相同,當日會議難以決定,隻好上報中央。
次日,周恩來從武漢抵達九江,傳達了中共中央的決定,於是,正式決定了南昌起義實行土地革命的政綱。
南昌起義之後,由新成立的農工委員會對土地政綱進行了第二次討論。當討論到農民解放條例中“沒收200畝以上大地主的土地”條款時,當時會議上有許多不同意見:或以為200畝的限製太低,主張沒收300到500畝以上的土地;或主張實行武漢決議後擱置之土地政綱,“肥田50畝,瘠田100畝”;還有主張幹脆不提沒收地主土地。
惲代英說:“我們這次八一革命就是要實現土地革命,所以我們決定了土地政綱,在沿途就要實行。隻要真能實行,就是沒收200畝以上的大地主都是好的。”
大家感到惲代英這席話也在理,遂按原案通過了農民解放條例。
後來在南征途中,有的委員征求軍中廣東農民的意見,有一個農民直截了當地答複說:“如果沒收200畝以上的大地主,便是耕者無其田。”因為在廣東擁有200畝以上土地的大地主為數很少。這一句話使許多委員都感到震驚,從而頭腦也清醒了。因此,到瑞金後,前敵委員會會議做出決定,把原來“沒收200畝以上的大地主的土地”的條款改為“沒收土地”,不加畝數限製。廢棄原有農民解放條例,另提出了一個修正條例。這是後話。
§§第六篇 南征遺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