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底層的灰色地帶
在中國封建時代,社會各階層有著巨大的鴻溝。在上等階層和中等階層之下除了富人和奴仆,還有一些身份模糊的人群,在這裏我將其稱之為社會人群的“第三層”。因為這些人並不處於民間社會的最底層,下麵也許還有第四層,第五層。為了能夠占有極少的一部分生存資源,“第三層”中的很多人合法地或是不合法地依附於特別富裕的和有權勢的人,我們也可以稱其為“寄生人群”。
明朝中晚期,一個農民如果交不起賦稅,他可以把原用於交納賦稅的錢物以及地產所有權交給當地的某個鄉紳,這樣他們就獲得了一個新的身份——庠生。混到“庠生”這個身份的農民,就可以免除賦稅。具有這種官方身份的人不光可以在賦稅冊中把那塊土地勾銷,還能夠接受那塊土地的地租。當然地租通常是低到不能再低,糊口都不容易。
這樣對於這塊地的前任所有者(現在是他的佃戶)來說,與早先不得不交賦稅的狀況相比較,他們的負擔要輕鬆許多,不過生活質量卻不見提高。在這裏我要提到一個詞“依附”,“依附”的基本意思,是為獲得某個官僚的保護而交出他的土地和勞動。“依附”意味著尋求一個身在官籍的鄉紳家族的保護,因此它與簡單地自賣為奴有些不同。後者稱之為“賣身”,“賣身”階層依附於另一個人是以提供食宿為交換條件的。
一句話概括,“依附”意味著財產所有權的轉移,“賣身”則代表勞動的支付。一般說來,一個人為雇主幹活的時間越長,那麽被奴役的程度就越深。而短工則是根據日工作量來支付工錢的。
比如說在晚清時期,江蘇武進縣人以為佃戶是世襲的。而離它不遠的無錫,主仆關係則相當靈活多變。實際上,許多無錫的奴仆就像一種職業的家仆階層,在全國各處受雇。據說在晚明的北京城,大多數豪勢人家的傭人中至少有一個是來自無錫的奴仆。
大多數被雇用的勞動力被認為是奴仆,他們受雇的條件包括一種債務奴役,有時叫做“佃雇”或“佃傭”。因為這家的主人可以抵押他的勞動力或其家庭的一個成員以換取穀物和銀錢。對這種勞動者的工資我們可以從明朝萬曆三十四年(1606年)在江南使用的小學算術書中發現一些蛛絲馬跡。
在這個小學讀本中有一個問題是:“今有四人,來做工八日,工價九錢銀。二十四人作半月,試問工錢該幾分?答曰:一十兩一錢二分五厘。”那麽一個勞動力一天的報酬就是2分8厘。換句話說,在明清時期,在法律條文中雇工是從奴仆形式的“短期化”而來的。
明代的奴仆更接近於一種人的法律地位,他們中間有窮人也有富人,對其主家承擔特殊的或一般的契約性義務。人口或是通過買賣、收養、雇用和強製,或是通過結婚和投靠,而淪為奴仆。其義務、為奴時間和報酬,都不大相同。這些奴仆中有一種一般被稱作‘佃仆’的田間奴仆,幾乎占城鄉人口的1/5;他們的奴役地位常常是限於地主的特殊義務,即使有被強製的情況,他們也很少被束縛於土地上,或很少完全附屬於主人。
在萬曆十六年(1588年)的一個法令中,短工被認為是良民,因此應以自願方式按計件或計時方法簽訂合同。而長工在法律上卻被視為“賤民”,對長工要支付收獲物的極少部分。他們像農奴一樣,生活的尊嚴被剝奪得接近於零。不能和一般老百姓通婚,不能參加科舉考試,而且在犯下同樣罪過時比平民量刑更為嚴酷。
實際上,在法律禁止非官僚家庭占有農奴以後,收養開始成為一種依附關係的變相形式,許多“世仆”原來是一些孩子,被他們窮苦的父母賣給了那些願意收養他們的富有人家。
這樣的“世仆”改從主姓,甚至有時還被列為家族的成員,不能與同姓的家族成員結婚。有的甚至到了這種程度:奴仆的主人常常是一個家族而不是一個個人,可以把他們從家中拉出來像牲口一樣賣掉。但也有會混的“世仆”,他們把主人伺候舒服了,主人也就拿他們當自己人,這樣他們也就有了半獨立的身份,常常替主人擔任管事或莊頭。就像是宮廷太監的小小縮影一樣,這些“豪奴”通曉了主人的事務,因而他們可以倚仗主人的權勢,撈取個人利益。
曾經看過一部外國小說叫《奴隸的憤怒》,小說中的奴隸是黑奴,他們不滿白人的壓迫,奮起反抗。最後雖然取得了勝利,但卻被法律生生絞死。當然類似的事件不光國外有,中國曆史也屢見不鮮。
明朝崇禎年間,準確時間應該是1643年到1644年之間的秋冬時分。由於在湖廣和江西的張獻忠部隊切斷了向長江下遊的稻米航運,使得大明局勢變得岌岌可危。接踵而來的春季和夏季又遭到幹旱的蹂躪,鬆江地區的所有水井都幹涸了。當崇禎皇帝遇難和北京被李自成攻陷的消息傳到長江下遊地區時,米價上漲了四倍還要多。
當時在中國傳教的西方傳教士安東尼奧?古維在給大主教的年信中講述了隨後在上海附近地區發生的事情。這個城市的農民全是或幾乎全是那些致仕官僚和社會地位很高的文人們的農奴,他們耕種其土地以獲得一份糧食。在城裏和鄉下有千萬這樣的人。現在他們知道,皇帝沒有了。
由於南京當時還沒有人稱帝,他們便組成一支幾千人的隊伍,向他們的主人索要自己的奴契。因為中央政府已經陷落,他們也解放了。在鄉下,他們拿起武器衝向地主,殺死自己的主人,搶劫財產,肆意侮辱,無所不為。
傳教士安東尼奧?古維的敘述並沒有半點文學誇張的成分在其中,如實記載了當時的情形。
西方傳教士看見的隻是表麵的亂象,並不清楚內在的權力係統正處於一種新舊膠著的狀態。在這種情況下,沒有任何士兵來彈壓暴亂的農奴,因為城市裏的官員已經結束了他的使命,而新的官員還沒有到來。也就是說,這個時間的真空讓舊時代農奴的身份處於“空置期”,新時代還沒來得及將他們接手。
不過農奴中間也有懂文化的,知道王朝更迭。混亂是暫時的,渾水摸魚也隻是暫時的。用不了多久又會有新皇帝站出來主持工作,一切又將重新走向正軌。對於他們來說,農奴的印記並不會因為眼前的大亂而褪去。
想到這些,農奴們派出“談判專家”要求那些官吏和文人們提供廢奴為良的證明,否則,他們將會在7月18日破城而入,毫不留情地殺盡一切。盡管在城裏有幾千人和最有權勢的致仕官僚,但是沒有人挺身出來進行防守,他們隻是簡單地等待著。
在這種亂哄哄的局麵下,誰還有心思去理會農奴的要求。保命才是第一位的,誰會想到這時候給這些農奴實現“農轉非”。
到了預定的那一天,本來就憤怒的農奴進入了瘋狂狀態,他們喊著口號,拿著武器從敞開的城門蜂擁進入城市。他們搗毀大戶的房屋,拿走他們想要的東西。那些斥責或勸說他們的人受到鞭打和侮辱。上海的農奴起義,隻是長江下遊地區眾多暴動中的一個典型事件。
當時在長江下遊的其他城市,也在上演著《奴隸的憤怒》。富戶的家仆和佃農聯合起來,進攻他們主人的房院,搶奪糧食,並且要求歸還他們的奴契佃約。
明王朝的陷落,似乎預示著社會秩序的變動,或者至少是生活的暫時更新。一個新的開始,也是一個清掃社會的時機。就像1645年在安徽黟縣的農奴起義中宋乞的追隨者們說的那樣:“君主已變,主人當變仆人;主仆當兄弟相稱。”這句話道出了每一位農奴的心聲,時代不同了,主人變仆人,主仆變兄弟。但是心聲總歸隻是心聲,不是現實。隻要社會體製不發生根本性的變革,主永遠是主,仆也還是仆。
從進攻富人宅院索回“賣身文約”開始,農奴的起義聯合“佃兵”一道用暴力打擊那些曾經騎在他們頭上作威作福的鄉紳權貴們。當鄉紳逃進城鎮時,農村的貧苦百姓就去焚燒他們的園舍,打開他們的倉庫。這一幕多麽熟悉,每一次農民起義都會上演。可當農民起義建立了一個新的政權後,一切又恢複到先前的模樣。隻有極少數的起義帶頭者由仆變成了主。對大部分農民來說,不過是換了新主人而已。
我們再回到當時的情景裏,許多佃農逃離了土地,加入了那些活躍在中國中部和南部嘯聚而成的軍隊裏。他們加入軍隊的目的很簡單,就是希望用自己的命去博取“血酬”,以換取可觀的生存資源。
由於當時江南東部的起義從一個村莊蔓延到另一個村莊,當地的鄉紳轉向南明政權請求幫助,鎮壓暴動。這時候在南京新生的政權中,那些忠君的官僚們眼下可以把各種社會力量組織在一起維護新政權的穩固。當時蘇鬆地區的軍事將領在一個叫做南翔的地方輕易就鎮壓了20股或者更多的起義軍。兵備道祁彪佳要求村長們嚴格執行“保甲”製度,同時撤換了那些軟弱無能的當地官員,加強當地的保衛措施。在1644年到1645年間的冬季,難得的安寧又降臨到這個地區,佃農和農奴停止了騷動。
但是在上海北麵的崇明島上,麻子顧三領導的海盜人數劇增,當地的土匪變得更為猖獗,鄉紳們也因此加強了他們的武裝。然而,鄉紳們豢養的這些“看門狗”卻反過來咬他們的主人了。
太倉地區一個姓名不詳的鄉紳描述了沿海城鎮沙溪流氓“鄉兵”的情況:吾鎮即有鄉兵,即“無賴子”之“烏龍會”也,自崇禎帝晏駕北都信確,裏有黠桀者數人,收集黨羽,名“烏龍會”。雖市井賣菜傭人奴不肖,但有拳勇鬥狠,即收名廡下,衣食之;遇孱弱,即齧之,必見骨。
這些“鄉兵”確實有點正規軍的樣子,不過他們既不受朝廷控製,又不受軍法約束,與強盜何異?其實“烏龍會”中大多數士兵屬於鄉村中最貧窮的階層。所以烏龍會並沒有廣泛的社會聯係,但這個無法無天的軍事團夥中幾個頭目卻是鄉紳最害怕的人。其頭目之一俞伯祥,是一個世代依附於王氏家族的農奴。另一個首領陳孟調是徐氏家族的一個家仆,他與幾個家人都加入了這個組織。
當南明軍隊崩潰的消息傳來時,太倉的農奴再次造反,烏龍會的領導人俞伯祥宣布說,他將廢除世襲為奴的製度,農奴應該讓那些自願為奴的人去做。
隨著搶劫和暴力行為的蔓延,這種混亂也波及到了一些城市。大兵渡江,鋒焰遂起。翻閱《太倉地方誌》有這樣一段記載:
五月十二日(6月7日)聞信,十四日即數百人執兵,其魁裝束如天神,鳴鑼呐喊,銃聲四起,遊行街中,民惶怖伏,竟夜不安枕。翌日,即要諸大姓金帛,諸大姓不即應,以危言相撼,聲言某日劫某姓,先艤舟自匿其妻子,借此煽人。十七夜三鼓,民方寢息,忽號於市曰:“東有數百人至矣!各執兵,欲焚市矣!”於是人人各從夢中驚起,抱兒女,攜囊袱,啼哭四奔。
這段記載完全是一場情景劇,雷聲大,雨點小,虛驚一場。
但是兩天以後,數百強徒真的攻進了沙溪,殺死不少富裕人家,這使此地鄉紳和富商相信,任何秩序都要強於眼前混亂不堪的社會局麵。這樣搞下去,後果不堪設想。他們開始在家裏偷偷燒香拜佛,期盼新領導趕快接手。
當清朝官員來到這裏索取州縣人口和賦稅籍簿時,這些賬簿很快就被交了出來,而且新的地方長官受到了當地鄉紳和社會名流的熱烈歡迎。在由於與李自成合作而被南明政府定為逆罪的前都禦史時敏的幫助下,沙溪的富戶人家得以平定烏龍會,逮捕並絞死了其中的幾個領導人。前朝為仆的鄉民在新舊政權交替之際,希望能以革舊主子命的形式迎接新政權的到來。可當他們造了主子的反,分了主子的產。當新舊政權完成交替,這些造反的仆人會突然發現,他們的造反並沒有改變封建官家製度下的權力結構,主子還是主子,仆人還是仆人。如果我們按照正常的邏輯分析,造反的仆人造了舊主子的反,等於是在幫助權力的新主人重新建立新的權力格局。當塵埃落定,造反的仆人應該能夠從新的權力格局中得到利益分肥,可現實卻並非如此。當他們滿心歡喜跑去邀功的時候,他們會發現權力的新主人又與自己的舊主子勾結在一起,而自己還是權力格局之外的那個仆人。原來自己費了半天勁,造反卻造出一個新瓶裝老酒的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