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酷吏的酷隻是一種被權力利用的手段,皇帝用它,是為了維護官家的專製。對於酷吏來說,看起來他們是權力的受益者,受害的往往是那些被卸去“權力馬甲”的官員和無權勢的下層百姓,這本來並無多少異議。不過既然酷吏手中握著的是製度賦予的合法傷害權,既然是傷害,那就會有個度的把握。就算傷害的是平民百姓也有一道灰色的界線,一旦突破這個界線,就可能遭遇到來自平民的反抗,使施暴者也反過來受到傷害。
這種反傷害權力是平民維護權益邊界的手段,是一種平民的憤怒。當酷吏成為大多數人的公敵之時,皇權也會將其義無反顧地拋棄,皇帝殺酷吏也就成為其維護專製統治的一種必然。
西漢是出酷吏的朝代,前有張湯,後有尹賞。尹賞曾任江夏太守、執金吾(相當於現在的首都衛戍司令)等要職。他在將死之際,向自己的兒子傳授為官之道:丈夫為吏,正坐殘賊免,追思其功效,則複進用矣。一坐軟弱不勝任免,終身廢棄無有赦時,其羞辱甚於貪汙坐贓。慎毋然!意思是,如果在官場不能做一個正直的官員,那索性就做一個酷吏,以殘酷的手法去為政,用嚴刑峻法來整肅百姓。這樣做,即使有一天犯了罪被免官,過不了多久皇帝就會想到你曾經的政績,重新起用你。反過來,如果你因為軟弱平庸而被免官,那麽你將會永無出頭之日,這種羞辱對於官員來說比犯了貪汙坐贓之罪更令人感到可恥。
尹賞幹了一輩子酷吏工作,在臨終之際的現身說法,可謂一語道破專製統治下的官吏任用的潛規則。也就是說,權力集團動不動搬出儒家經典來教化子民,可在實際工作中,他們更喜歡那些揮著權力大棒的酷吏。
尹賞這句話是對自己一生官途的總結,他的經曆就是一部政治投機史。他在粟邑、頻陽兩縣都擔任過縣令,就因為手法太過狠毒而被免官。但時間不長,又再度被起用。起用後,他不但沒有收斂,反而變本加厲,酷名遠揚。每當首都長安的社會治安惡化到無法控製的地步,皇帝都會想到尹賞,對他非常信任。把他從一個地方縣令直接升為長安縣令,讓他“得一切便宜從事”。怎麽有利於工作,你怎麽幹。
酷吏出身的尹賞走馬上任後,首先想到的就是在皇帝的眼皮底下打造出全國一流的黑獄。史料記載,“尹賞修治長安獄,穿地方深各數丈,致令辟為郭,以大石覆其口,名為‘虎穴’”。花這麽大的力氣建造一座關押犯人的“虎穴”,對於尹賞來說是值得的。這個巨大的人間地獄建成後,尹賞決定試一試他的威力。他將長安縣所有官吏召集起來,決定來一次“打黑”行動。在這次行動中,官府將長安城裏有黑社會嫌疑的人全部抓捕歸案,然後投入“虎穴”。幾天以後,數百人就這樣被活活悶死在地牢中。
我們千萬不要天真地認為,酷吏橫掃一切的嚴刑峻法就是傳說中的“法治”。酷吏使用嚴刑峻法的目的,是為了取悅自己的主子,讓自己在權力集團內部的利益分肥中能夠占據一個更加有利的位置。酷吏之酷的出發點,與為民解憂無關。說得通俗一點,就是一群手握合法傷害權的大流氓去消滅手握地方“黑權力”的小流氓。
尹賞走馬上任不到半年,長安城的社會治安大為改觀,他也因此受到嘉獎,升為江夏太守。尹賞這樣的酷吏看起來是“法治”的代言人,手中握著的是正式權力,但事實上,他們是打著正式權力的旗號,幹著“潛規則”或者“隱權力”的勾當。酷吏的手段看著夠猛夠力,但也不是毫無風險的。
張湯的下場就是最好的例證,酷吏因為誅殺盜賊及吏民太多,就是對官家權力邊界的更深的侵入,侵入帶來的反彈或反抗會成為受害方的利器。受害方被傷害的程度是有底線的,而酷吏的瘋狂一再打破傷害底線逐漸導致風險遞增。
尹賞的結局比張湯要好得多,雖然他因為“殘賊”之罪被免官,後來還是被官家重新起用,任右輔(即右扶風郡)都尉(軍區司令),不久升為執金吾(首都警備司令)。尹賞在官場的升遷與他暴力執法是成正比的:殘暴指數越大,官運指數也越大。
分析到這裏,我們大概可以梳理出酷吏的四種結局:
第一種結局:按照中國古代的正式法規對普通老百姓的壓榨應該有個度的把握,但是酷吏們在操作過程中,往往會一再試探這個底線。這樣就激起了很大的民怨,平民的憤怒達到臨界點,就有可能出現暴亂。這時候,權力集團為了平息民憤,會將酷吏斬殺以示天下。
西漢酷吏寧成被免去官職,漢武帝想要任命他為郡守。這時候,禦史大夫公孫弘勸阻道:“其治如狼牧羊,成不可令治民。”意思是說,用寧成治民無異於用狼來牧羊,狼會將羊都吃光的。漢武帝沒有聽從公孫弘的建議,還是任命寧成為關都尉,後又升為太守。當地老百姓編了一首歌謠:“寧見乳虎,無直寧成之怒。”可見老百姓有多麽怕他,怕他比怕正在喂哺幼虎的母老虎還厲害。這樣的虎狼官吏,正是官家統治所需要的。漢武帝也不是傻子,他又怎能不知道寧成的虎狼之名。
皇帝自然有皇帝的利益計算,在這裏就出現了一種權衡:那就是虎狼酷吏放牧羊群,是使羊群馴服有害,還是殘害羊群有害。在這種權衡之中,官家有自己的價值判斷。當虎狼酷吏殘害百姓突破官家權衡的底線,他們就會打開權力的牢籠將酷吏關起來(下獄或者免官)。如果哪兒的羊群不聽話,官家又會將牢籠打開放虎狼入場。如果這幫虎狼野性太甚,侵犯到權力集團的總體權益,那麽他們就會死得很難看。如西漢另一個酷吏王溫舒,一個月將自己所轄郡縣河內的地方豪強全部抓獲,並且誅殺,受到牽連的有上千家。為了和時間賽跑,王溫舒發揮了一個酷吏應有的聰明才智。
他上任的時候是九月份,按照當時的法律條文,死刑犯當年結案,否則就不能執行。為了趕時間,王溫舒讓郡政府準備50匹馬,預先等候在河內和首都長安之間。按規定,死刑案全部要報朝廷核準,一些有權勢的當事人以為,從河內到長安往返需要很多天,還能來得及動用各種關係消災。哪裏曉得王溫舒會用50匹馬接力傳遞,兩天後就拿到朝廷的批文。王溫舒是個快刀手,他將這成千上萬的人集中在一天行刑,流血十餘裏。他最後也被朝廷誅滅五族。
第二種結局:是將屠刀伸向權力係統內部,成為權力幫派之爭的犧牲品。酷吏們“好殺行威”,使得官員人人自危,這樣就威脅到了皇權的統治。皇帝隻有將酷吏斬殺,安撫官員。在中國古代的官家社會,皇帝不允許任何人危及或可能危及自己的絕對權威。唐代酷吏索元禮,見武則天召見大臣的時候常常恨得咬牙切齒,於是揣摩出武則天肯定需要掀起一場清算李唐舊臣的風暴,於是上密狀,誣告那些不服管教的大臣,得到了武則天的賞識和提拔。皇帝掣肘大臣需要人手,有索元禮這樣的惡狗在大臣們身邊,官員們就會謹小慎微得多,皇帝也會睡個安穩覺。
第三種結局:皇家養酷吏,意在放狗咬自己的政敵。但是如果看家狗陷入瘋狂狀態,就可能危及到自身安全。皇帝從自身安全考慮,就會將其除去。漢景帝庶長子劉榮因侵占宗廟地修建宮室犯罪,漢景帝召劉榮覲見。劉榮被傳到中尉府受審,酷吏郅都對待皇帝的兒子也是毫不留情,劉榮麵對刑訊驚恐不已,便在中尉府自殺身亡。竇太後得知長孫死訊後大怒,在她的幹涉下,郅都被殺。
第四種結局:因為權力集團的取舍需要,挑唆酷吏之間展開內部鬥爭,有點讓他們狗咬狗的意思。周興是武則天時期的四大酷吏之一,從小就專修法律。武則天用他,看中的是他的刑訊手段,而不是他對法律的見解。隻要武則天的一個眼神暗示,他會像閃電一樣撲向獵物,然後搖著尾巴叼回來向主人邀功請賞。隨著一條條人命的隕落,周興的官位也扶搖直上,一直幹到司法部部長(司刑少卿、秋官侍郎)。一天,酷吏來俊臣邀他赴宴小聚。來俊臣是他老部下,並且兩人還是同鄉,這層關係非一般人可比。酒席上,來俊臣就審訊犯人向周興討教。周興讓他找一個大缸來,把炭火生得旺旺的,把缸燒得發燙,請犯人進去烤烤火,看看他能在裏麵扛多久。來俊臣站起身來,朝著周興鞠了一躬:“周兄,我奉武皇之命查辦周兄與丘神勣合夥謀逆一案,還請老兄配合審訊工作,入此甕中。”沒費什麽工夫,來俊臣就把謀反一案的證據全部搞定,送達武則天。武則天看在這麽多年為自己披荊斬棘的份上,沒有將他殺掉,改判流放嶺南。流放對周興來說,就意味著讓他去死,因為作為酷吏他得罪的人太多了,還都是血海深仇。周興就這樣上路了,半道上就被自己的仇家給殺掉了。
宋慕容修等人在《新唐書·酷吏傳序》中說:“非吏敢酷,時誘之為酷。”這句話說到了要害之處。不是酷吏敢於一再試探正式權力的底線,而是時代賦予了他們這樣的威權。欲除酷吏,必先除製度。
§§“下篇:民間法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