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數的曆史常識告訴我們,帝國官員通過灰色管道所獲取到的收入並不是擰幹水分的幹貨,隻能算是濕淋淋的毛利潤。這就等於是市場交易,純利潤的計算需要拋去投入成本:對於一個能夠撈到油水的官員來說,他們不能獨自享用利潤。因為在他得到利潤之前,有一個投入與產出的過程。
他們既要在產出利潤前向上級官員進貢,還要在撈到油水之後與上級或者同僚進行分配。換句話說,下級官員需要把部分貪汙所得上繳給上級官員。但曆史還有更加變態的時刻,作為下級官員不光要與自己的上級官員分潤,有時候還要與帝國的一把手皇帝分贓。
說到與自己的官員共同瓜分利潤,南齊孝武帝劉駿在這方麵是非常有經驗的帝王。他在位時就出台了一項政策:凡是那些在廣州擔任刺史級別(相當於今天的市長)以上官職的,在其任滿之後必須要如實地上報個人財產。上報的目的不是為了反腐敗,而是皇帝要摸清官員的底數,便於下一步分紅。因為按照政策規定,官員要把自己財產的一半分給皇帝。誰送得多,誰就能升官,如果碰上官員不識時務,那就回家賣紅薯吧。
劉駿是個很有生意頭腦的皇帝,在他看來,像廣州這種地方,外貿生意紅火,能夠在當地為官搜刮的油水肯定也不會少。劉駿對官員搜刮地皮通常是不管不問,因為政策在那裏擺著,作為地方官員撈的油水越多,分給自己的也就越多,畢竟自己占了一半的股份。
當然皇帝也不會虧待那些參與分紅的官員,誰分給自己的資產越多,那麽他所能夠撈取的官階也就越高。
這項製度成了皇帝與官員進行交易的灰色地帶,本來官員收黑錢是要受到製度懲戒和約束的。如今皇帝參與分肥,又發了紅頭文件來保障這種非法行為的合法性。這樣一來,官員在基層撈取灰色甚至是黑色收入就再不是單純的個人行為,而是帝國製度保障下的權力尋租,實施這一製度的官員也順理成章地成了皇帝的經紀人。他們拿著皇帝派發的工資,享受著官僚製度賦予的各項權益。
孝武帝劉駿采取的是一種大包幹的政策:皇帝切割出一塊塊的權力自留地,官員在其中耕耘勞作,搜刮地皮。最後在這塊自留地裏的所得,你除了要留下自己的那部分,更要交夠我的,不交就將沒收你的權力自留地,來年連一個子兒也撈不著。皇帝的這項製度,是大張旗鼓地鼓勵官員去撈油水、刮地皮、分賊贓。如此一來,不收黑錢的清官反倒不容於世。為了能夠繼續為皇帝效勞,為自己的政治理想奮鬥,他們也隻能學著改變自己去迎合這種製度。
劉駿製定的這項政策在當時具有一定的可操作性,它不光可以激勵帝國的官員們去貪更多的錢,同時也可以避免那些官員把貪來的錢全化為自己的私有財產。而且,士人出身的官員對於權力有著難以割舍的情感,他們為了能夠做更大的官,往往會主動拿出自己搜刮來的資產與皇帝分成。
當然也有極個別的官員不遵守這項君臣共同分肥的政策,他們或是上了年紀想撈上一票就退休了,或是因為自己的欲望還沒有得到滿足,不想把搜刮來的那點兒積蓄割出一部分給皇帝。這個時候皇帝怎麽辦呢?
劉駿就有辦法,他強迫每一個不願出錢的官員跟他賭博,賭注下得很大,一兩局下來,別人就把錢全輸給他了。聽起來好像劉駿的賭術很高明,其實並非如此,隻是因為劉駿是皇帝,哪個大臣敢在賭局中贏他?
對於官員來說,他們隻有遵守這種遊戲規則,才能換來繼續玩下去的資格。如果隻看重眼前的利益,那麽你就會徹底被淘汰出局。而裝進自己腰包裏的利益也有可能連本帶利喪失殆盡。
當然,天下的烏鴉也並不是一般黑。在南齊也有清官,比如說劉駿在位時,廣州就有個叫王琨的刺史,不撈、不貪、不潛規則,符合人們對清官的標準要求。在這種“三不”原則下,為了能夠保住自己的官位,王琨每年進宮述職都要把自己工資的一半塞給皇帝。因為沒有遵守遊戲規則,王琨除了國家發給的俸祿並沒有撈到油水。
沒有撈到油水的王琨又不能完全打破官員與皇帝的利益分配機製,在這種情況下,他隻有掏出自己的工資來和皇帝均分。要知道,當時南齊官員的俸祿是很低的。王琨要拿出其中的一半分給皇帝,剩下的錢還夠他養家糊口嗎?顯然這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務。當然這種做法隻適合王琨,對於其他官員來說,具有不可複製性。因為王琨是個“富二代”,生在大富之家,又加上他又娶了一個富家女。也就是說,王琨是不靠死工資吃飯的人。不然的話,在那時候當官會讓他當得去街頭討飯。由此可見,做清官也是需要本錢的。並不是隨隨便便什麽人都能像王琨那樣既博取清名,又當上刺史的。
皇帝與官員都是依靠壓榨農民來維持寄生生活,他們沒有根本衝突。作為帝王來說,他的第一要務是防止有人篡奪他的天下,而吏治的貪與廉並不能馬上就影響到自己的江山社稷。因此封建時代懲治貪官基本上都是按照一個步調在走,那就是前緊後鬆,雷聲大雨點小。
那麽我們不禁要問,如果真碰上一個不愛財,也不願意迎合這種灰色地帶的官員,結果又會怎樣呢?東漢的漢靈帝為了斂財,要求帝國官員在上任之前,都要到一個叫西園的地方交錢。這是一個買官賣官的臨時機構,皇帝按官職大小索錢。钜鹿太守司馬直是個有名的清廉之士,他在接到朝廷任命後犯了難。雖然說太守是當時地方官的最高級別,相當於今天的省長。可級別再高,他也高興不起來,因為他上任前實在無錢可交。
皇帝在執行這項製度的時候,也考慮他的清廉之名。還專門給了他一個優惠價,交三百萬即可上任。按照當時的行情,買這種級別的官至少要花去二千萬錢,也就是說,漢靈帝向司馬直要的價錢隻是別人的兩成。即便如此,司馬直還是徒喚奈何。
就按三百萬來算,在當時一個太守的俸祿是每年二千石(二千石相當於一百八十斛穀,180斛穀=36000錢)。皇帝給出的是三百萬優惠價,司馬直就是不吃不喝也要還上83年。如果不打折,按照原價交足兩千萬,他司馬直就算套上了巨額官貸,那也是還錢還到孫子輩也難以還清。對於當時的官員來說,他們如果不在自己的崗位上大撈特撈,這買官買來的巨大虧空是其一生都無法填補的。清廉之官上任之時,也就是整個家族的滅頂之日。
司馬直接到朝廷的任命後,內心陷入糾結之中。之所以糾結,是因為他無法像其他官員那樣通過搜刮地皮來滿足贖買權力的需要。他主動要求退出這場利益的博弈,更不願意為自己套上枷鎖。其實這種交易是一種強賣行為,讓你買,你就得買。所以漢靈帝並沒有同意司馬直的辭呈,萬般無奈之下,司馬直隻好硬著頭皮赴任。在走到孟津的時候,眼看就要進洛陽城了。司馬直卻做了一個意外的決定,他給漢靈帝寫了一封信後,服毒自殺。在這封信中,他極力向皇帝陳說這種強製性的權力出租將陷帝國於危境,會動搖官家製度的根基。這封信還是觸動了漢靈帝的神經,可這種觸動不痛不癢。
漢靈帝向官員預征賣官鬻爵的黑色收入,就像是商人承攬工程。皇帝是發包方,官員是承包方。官員繳納的費用就像承包方的資質。如果沒有資金,你就沒有參與招標的資格。司馬直以父母官自命,他遵循的是儒家奉行的道德規範。按道理說,皇帝本應該在自己的權力係統中大力提倡這種正式的行為規範,但是皇帝對官員的實際要求與正式的行為規範之間產生了嚴重的衝突。
作為官員,“司馬直們”除了上疏勸告,還能做些什麽呢?想辭職不幹都辦不到。在官家製度正常運轉的時候,官員基本上拿自己的皇帝沒轍。如果表現得過於激烈,就會與儒家的忠君思想相背離,落下一個逆臣的名號。歸根結底,官員在這場利益的弈局中,始終處於一種被動狀態。
如果有得選擇,司馬直也不想把自己逼死,有得活,誰願意死呢?可最後,他還是用毒藥來了斷自己,強製性地自我淘汰了。
光緒年間,曾經做過戶部司官的李慈銘在他所寫的官場日記裏對自己在京工作和生活進行了詳細的記錄和分析。在這部自傳體的官場日記裏,其中有一篇寫的是清官李用清的事跡。
光緒十三年(1887年)李慈銘在官場上的年總收入為2061兩銀子,其他年份也基本上保持在2000兩左右。官員的年總收入=官俸+灰色收入。在這裏,李慈銘的年總收入超過了他本人官俸(公務員工資)的15倍還要多。參照當時的物價,李慈銘的年總收入相當於今天的20多萬元人民幣。一百多年前,一個國家公務員能夠有20萬元的年收入,早就過上了富足的小康生活。可李慈銘在日記裏卻表現得極為令人厭惡,一邊大肆炫富,一邊又在哭窮。
李慈銘的筆鋒隨之一轉,提到了自己的官場同僚李用清。他在文字中盡顯挖苦之能事,將自己的這位同僚李用清狠狠地醜化了一番。李慈銘是浙江紹興人,紹興乃是文風鼎盛、經濟繁榮之地。而李用清是山西平定州人,身上有著山西人那種固有的勤儉樸素本色。李慈銘在自己的日記裏拿李用清開涮,字裏行間透著明顯的歧視:“李用清,山西平定州人,乙醜翰林,文字拙陋,一無才能,惟耐苦,惡衣食,捷足善走,蓋生長僻縣,世為農氓,本不知有人世甘美享受也。”這句話擺明了就是嘲諷李用清,一個沒見過什麽大世麵的鄉下人,哪裏享受過人間如此醇美的生活。
在這場晚清官員的“日記門”裏,官員出身論躍然紙上。
其實李慈銘和李用清私底下並沒有什麽過節,為什麽他要對李用清如此刻薄呢?原來另有隱情,李慈銘是看不慣李用清平日裏的做派,因為李用清有事沒事喜歡學習明朝清官海瑞,裝扮清廉。李用清向自己的偶像海瑞致敬的方式到了令人匪夷所思的地步,大有青出於藍而勝於藍之勢。他在官場有個綽號叫“天下儉”,顧名思義,就是天下再也找不到比他更廉潔的官員了。
李用清在任雲南巡撫(省長)的時候,在堂上處理公務,他的夫人就坐在旁邊的小屋裏做針線活貼補家用。就連夫人生孩子,他都舍不得請接生婆,結果夫人剛生下兒子就死了。家裏的仆人可憐夫人,就自己掏腰包為女主人買了口棺材,李用清卻反過來責備仆人過於破費,硬是逼著仆人換了口更薄的。時間不長,孩子也夭折了。仆人又為孩子買了一口小棺材。李用清同樣責備道:“小小的嬰孩,用不上這個。”他打開亡妻的棺木,把孩子的屍體放了進去。
就是這樣一個對自己近乎苛刻的清官,還是會遭到同僚的集體攻擊而被罷黜。
幾年後,晚清官場腐敗之風愈演愈烈,權力集團又想到了這位官場楷模,重新起用他。從李用清的原籍山西到北京的路程超過三千多裏,他就靠一雙腳底板走了過來,中途沒雇一車一騎。這項紀錄不光在官場中,估計連普通老百姓也難以做到。
讓京官李慈銘羨慕妒忌的是李用清在地方為官多年,而且幹的都是肥缺。李用清曆任廣東惠州知府(市長)、廣東布政使(常務副省長)、貴州布政使並署理貴州巡撫(代理省長)、陝西布政使(副省長)。
一個官員在這樣的職位上,根本不用花心思去貪,隻要按照晚清官場的陋規,拿他該拿的那部分,就可以富得流油。可事實卻與想象差距太大,李用清不但沒流油,個人有時候還要往外漏油。作為一名高級官員,他基本上做到了一分不取;而在為朝廷聚財方麵,他卻做得有聲有色。在掌管貴州全省財政時,一年內藩庫庫銀從6萬兩增加為16萬兩。接手陝西藩司時,全省庫銀30萬兩,一年後翻倍。
當時人們做官的目的性非常明確,就是為了能夠獲取更大的名利與更多、更好的物質享受和各種特權。以督撫為首的地方官吏要想在地方上發財,就不得不向中央的京官進行賄賂,而京官平日裏的薪俸較少,要想發財就不得不包庇地方官吏,為他們獲取更大的利益創造條件。於是就形成了上下其手,無官不貪的官僚體係。尤其是到了清朝的中晚期,官員貪汙大案此起彼伏,幾乎從來就沒有一日消停過。
造成這種局麵的原因是皇帝“懲貪”是有一定尺度的,應該懲誰,不懲誰,懲到什麽程度,他們心裏有一本清賬。絕不會因為整頓吏治而動搖其自身的統治利益。
長期以來,皇帝隻把眼睛對準個別的地方官吏,而沒有涉及形成貪汙腐敗的政治體製本身。乾隆皇帝為了能夠與官員分享利潤,就曾製定過一個“議罪銀”製度,規定有“錯”或“罪”的官員可以通過交納一定銀兩免去懲罰。有鑒於此,一些地方官吏抱著不貪白不貪的思想。如果貪贓罪行沒有被發現,能夠躲過監察,那就算自己賺了,如果被發現那就自認倒黴。其實這種在髒水裏和稀泥的做法,隻會助推官員們更加肆無忌憚地貪汙行賄。這有點類似於人們在市場上買賣,當成本價越來越低,買賣就會形成一種哄搶心理。
在這種風氣之下,像李用清這樣一位克己奉公的省部級高官,在官場上不光隻有李慈銘對他極盡挖苦,其他級別不相上下的官員,也都將其視為異類,甚至私下裏還會串聯起來彈劾他。
官員這麽做的原因也很簡單,那就是這樣一位掌握正式權力的高官,表現得如此清廉儉樸,你讓我們這些貪圖富貴者的臉往哪兒擱啊?李用清越表現得“清者至清”,就更加反襯出其他官員的奢靡與貪婪。所以他的那些同僚們要想方設法將李用清這隻罕見的“白烏鴉”塗抹成“黑烏鴉”,大家都是一棵樹上的烏鴉,要黑一起黑。
在李用清的道德價值觀裏,本來以為奢靡貪婪才是罪,哪裏曉得自己清廉不貪也成了過錯。那些標著“假道學”、“邀名”之類的大帽子還是狠狠地扣在了李用清的頭上,沽名釣譽學海瑞。有你李用清在,我們這些人豈不是無地自容,人與人之間的差距怎麽會這麽大?
李用清在署理貴州巡撫(代理省長)時,曾經力主禁煙。他親自帶領幕友、兵士下鄉鏟除農田裏的鴉片,這本來是一件利國利民的好事,但由於他操之過急,激起了當地的民變。這下可讓那些等著他犯錯誤的官員逮住了把柄。李慈銘也於當天的日記裏寫道:“禦史汪鑒列糾之,且言其清操不足取,猶之馬不食脂,生性然也,都下以為笑柄。旋諭令開缺來京。”
這個汪禦史和李慈銘一樣的調調,竟然說李用清清廉儉樸,無非是像馬不吃肉隻吃草那樣,生性如此,與他個人的情操毫無關係。
李用清這種一根筋的做法,連那些京官們都取笑他不懂得為官之道。
沒過多長時間,李用清被任命為陝西布政使(副省長),作為一個省的二把手,他照樣厲行節約、休養生息、禁止鴉片。這樣一來,他因此得罪了地方一把手——陝西巡撫(省長)。原因還是出在他這個官當得太“摳門”了,把藩庫(省財政廳的保險庫)的大門守得太緊。他能讓陝西庫銀一年內翻倍,巡撫當然高興,但這麽多銀子,他又不讓巡撫自由使用,巡撫當然又不高興了。銀子是用來花的,又不是用來看的。逢年過節,巡撫要拿銀子進京孝敬慈禧太後,順道打點各重要部門的京官,疏通關節。可李用清太不講政治,不講大局,竟然不予配合。這下可逼急了巡撫,巡撫親自上書參劾李用清。如此一來,李用清在在自己的位子上就待不下去了,最後隻好回老家在晉陽書院當了十年的院長,鬱鬱而終。
當過光緒師傅的大學士翁同龢也是一個清廉之士,他就非常器重李用清,對李用清這種少有的清廉下屬,大有英雄惜英雄之感。李用清被免職回鄉後,翁在自己的日記裏也感歎道“兩李皆賢者,而不容於時,何也?”“二李”中的另“一李”,就是在清朝官場上被人稱為“一國儉”的李嘉樂,此君也同樣被權力集團掃地出門。
李用清晚年在自己家鄉的書院裏講學度日,他在教育自己學生的時候,不知道會不會拿自己的為官經曆做例子。他是否會告訴自己的學生:在權力結構性腐敗的王朝裏,當貪腐已經成為官場的主旋律,如果官員不去同流合汙,最後的下場就會像自己一樣成為食權者的公敵,必定會被官場潛規則無情地淘汰出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