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過一係列的磋商之後,雙方達成了某些協議,這時要經過簽約儀式使之形成文字,成為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
談判後,雙方協商的合同條約等要最後定稿,一式兩分。
簽約儀式一般選在寬敞的會議室進行,設一張長桌,蓋深色台布,桌後並排放兩張椅子。麵對門主方在左,客方在右,將事先打印好的文本擺放桌上,分別放好簽字用具,正中放一束鮮花。簽字桌後牆上可貼上會標,寫明“XX合同簽約儀式,X年X月X日”之類的標題。
簽約時,雙方參加談判的全體人員都要出席,共同進入會場,相互致意握手,一起入座。雙方都應設有助簽人員,分立在各自一方代表簽約人外側,其餘人排列站立在各自一方代表身後。
助簽人員要協助簽字人員打開文本,用手指明簽字位置。雙方代表各在己方的文本上簽字,然後由助簽人員互相交換,代表再在對方文本上簽字。
簽字完畢後,文本即已生效,雙方應同時起立,交換文本,並相互握手,祝賀合作成功。其他隨行人員則應該以熱烈的掌聲表示喜悅和祝賀。
有時,簽約後還可安排禮節性的幹杯禮儀,或者合影留念,以示長期合作的願望。
§§第九章 商務宴會禮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