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見是談判過程中的一項重要活動。身份高的人會見身份低的人稱為接見,身份低的人會見身份高的人稱為拜會。接見與拜會在我國統稱為會見。會見就其內容來說,分為禮節性的、政治性的和事務性的三種。在涉外商務談判活動中,東道主應根據來訪者的身份和訪談目的,安排相應的有關部門負責人與之進行禮節性會見。
會見的準備
如果一方要求會見另一方,應提前將自己的姓名、職務以及要求會見什麽人、為何會見通知對方。接到要求的一方應盡早予以答複,無故拖延、置之不理是不妥當的。因故不能會見,應向對方作出解釋。
如果接到要求的一方同意對方的請求,可主動將會見的時間、地點、自己一方的參加人員通知對方。提出要求的一方亦應提供自己一方的出席人員名單。雙方人員的人數和身份,應大體相當。禮節性的會見時間以半小時為宜。
會見一般都在會客室或辦公室裏進行,我國習慣安排在會客室裏。會見時座位的安排是:主人坐在左邊,主賓坐在右邊,譯員和記錄員坐在主人和主賓的後麵。雙方其他人員各自按一定的順序坐在左右兩側,主方為左,客方為右。會見室裏的座位要多準備一些,以免有人無座。
主人應在會見開始之前到達,以迎候客人。主人可以在賓館或單位正門口迎候,也可以在會客室的門口迎候,還可以在會客室內等候,而由工作人員把客人引入會客室,這要根據具體情況而定。工作人員領客人時,應走在前邊。到樓梯或拐角處時,要回頭告訴客人一下。賓主雙方進入會客室後,工作人員應負責關好門,並退出現場。在會見過程中,不允許外人進進出出。
會見時的介紹
賓主雙方見麵時,通常有兩種介紹方式,一是第三者作介紹;二是自我介紹。自我介紹適用於人數多、分散活動而無人代為介紹的時候。自我介紹時應先將自己的姓名、職務告訴來賓。介紹的順序各國不大一致,我國習慣是年紀大的人在介紹順序中優先,而西方國家則是婦女優先,隻有在對方年紀很大時才例外,在公事場合一般是職位高者在先。
介紹的順序通常以主人為先,如果來賓是主人一方都熟悉的人就隻需將主人介紹給對方即可。
介紹時,要把姓名、職務說清楚,介紹到具體人時應有禮貌地以手示意,不要用手指指,更不要用手拍打別人。
介紹時如有外賓通常可稱“先生”、“女士”、“小姐”;對國內客人通常可稱“同誌”、“先生”、“女士”和“小姐”。
會見時的注意事項
商務活動中的禮節性會見,由其性質所決定,不可能時間很長,所以會見時雙方應掌握分寸,言簡意賅,多談些輕鬆愉快、相互問候的話題,避免單方麵的冗長的敘述,更不可有意挑起爭論。
在會見中,如果人員較多,亦可使用擴音器。主談人交談時,其他人員應認真傾聽,不得交頭接耳,或翻看無關的材料。不允許打斷他人的發言,或使用人身攻擊性語言。
在會見時可以預備茶水招待客人,夏季還可以準備飲料。
會見結束後,主人應將客人送至門口或車前,握手話別。目送客人乘坐的車子遠走之後,主人方可退回室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