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開放與腐敗之間並沒有必然的聯係。在外國,腐敗現象也比比皆是,在中國,封建王朝的大部分曆史階段都有腐敗現象。改革開放之前,我國也存在著一些腐敗現象。所以,我們不能說腐敗是改革開放帶來的,也不能說,改革開放就一定會產生腐敗,改革開放是腐敗的溫床。
改革開放以來,我國的經濟迅速發展,同時也出現了大量的腐敗現象。很多貪汙腐敗分子、不法之徒,把腐敗當作是改革開放的必然,為自己的腐敗行為做借口。那麽,他們為什麽會把腐敗當作必然呢?(1)改革過程中政策的不完善,讓腐敗分子覺得是天賜良機。改革開放是一場革命,不可避免地涉及體製、法律的調整。在調整過程中,不完善的地方就會被腐敗分子利用。(2)不斷湧現的腐敗現象造成了腐敗正常的假象。腐敗本來是不正常的現象,但是腐敗的人多了,也就被一些人認為正常了。(3)人性的弱點被腐敗分子當作腐敗的擋箭牌。人有物質的追求和欲望,為滿足個人物欲,貪汙腐化,於是就把腐敗當作正常的了。
腐敗不是改革開放的必然產物,但是我們說,改革開放以來腐敗現象增多了,它成了老百姓最為關注也最為不滿的一個問題。據有關數據顯示,從1997年至2002年8月,全國檢察機關查辦貪汙賄賂5萬元、挪用公款10萬元以上的大案7萬餘件。這還隻是冰山一角。幹部利用職權貪汙受賄,大搞錢權交易、美色交易,甚至走向犯罪的深淵,這已經成為社會的一個頑疾,是對我們共產黨立黨為公、執政為民的一個嚴重挑戰,是黨內的“毒瘤”。那麽共產黨如何消滅腐敗呢?
引起腐敗有兩個社會根源:(1)中國在市場經濟改革的過程中,相關的政治體製改革和政府職能改革還沒有完全完成。現在,我們的政府還參與過多的直接管理經濟的活動,政府參與分配市場資源,讓一些政府官員成為市場主導。這樣,他們就有了將這些市場利潤轉化為中飽私囊的特權。(2)法律體係和權力監督體係的不完善。我國的法律在懲治腐敗這個環節上,還有很多需要健全的地方。權力的監督和製約機製不健全,必然為腐敗提供可乘之機。很多單位和部門疏於防範和管理,造成腐敗。一些單位,領導幹部“一支筆”;一些單位和部門,權力和製約部門合二為一。這些都是監督不到位的體製問題。
對於這兩個腐敗漏洞和社會上的腐敗現象,中國共產黨高度重視,並下決心徹底整治。十六大以來,黨在這方麵的工作進展是:(1)製定了許多法律法規,反腐法律體係不斷完善。(2)貫徹“標本兼治、綜合治理、懲防並舉、注重預防”的方針。在建立健全“教育、製度、監督並重”的懲治和預防體係方麵取得積極效果。(3)反腐工作的針對性和有效性明顯提高,一些不斷變換新花樣的腐敗行為得到有效的監控和查辦。(4)國家即將成立專門的預防腐敗機構,建立健全機製,從體製上製約和監控腐敗。
現在,反腐敗教育已經走進了小學生的課堂,我們從教育上開始防治腐敗。可以說,這是一個很大的起步,也是一個很大的決心。隨著體製和法製的不斷完善,隨著“教育、製度、監督”方針的落實,隨著懲治和預防體製的建立,我們相信,腐敗這個“毒瘤”必然會被割掉,我國的腐敗現象會逐漸得到根除。
(王建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