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合作化運動的發展有三個階段:大量發展互助組的階段;發展半社會主義性質的農業生產合作社的階段,即初級社階段;發展社會主義性質的農業生產合作社的階段,即高級社階段。中央對農業合作化還製定了穩步前進的方針,自願互利、典型示範的原則,逐步推進的工作方法。
1953年,中共中央成立了專門的農村工作部,鄧子恢任部長,決定對農業合作化加強領導。鄧子恢領導的合作化運動,堅決采取反對急躁、穩步前進的方針。但是隨著過渡時期總路線的提出,以生產合作化為中心的社會主義改造工作全麵鋪開,中央加快了工作速度。1954年,初級社增加到48萬個,是1953的32倍,1955年,又發展到67萬個,發展速度超過了原計劃。在這種急躁冒進的路線之下,1955年夏季以後的農業合作化工作更是出現了很大的偏差。
第一,要求過急。這是急躁冒進情緒的進一步發展。1955年夏,農村工作部堅持在現有的65萬個社的基礎上,到1956年發展為100萬個社。中央領導人毛澤東修改了這個計劃,決定到1956年發展到130萬個,增加了30萬個。7月,毛澤東再次修改計劃。他批判了農村工作部的鄧子恢,說他是“小腳女人”。從此,“左”傾情緒開始滋長。經濟改造問題開始和政治態度掛鉤,沒有人敢再提“穩步前進”的方針了。10月,中共中央召開會議,通過了《關於農業合作化問題的決議》,繼續批判右傾機會主義,再一次推動合作化進程。12月,毛澤東編輯出版了《中國農村的社會主義高潮》一書,並寫了兩篇序言和104篇按語,讚揚貧下中農走社會主義道路的積極性,同時更加尖銳地批評“右傾機會主義”。毛澤東的態度和政治高壓,使合作化以飛一般的速度發展起來。
第二,工作過粗。按照原定的計劃,中央對農民入社采取“自願互利”的原則,工作方法也是切合實際的“典型示範,逐步推進”。但是,從1955年夏天鄧子恢遭批判開始,建立合作社就成為一項政治任務,速度是第一位的。在這種情況下命令主義代替了“自願互利”,政治運動代替了“典型示範,逐步前進”。一些地區采取了鬥爭群眾的工作方法,打擊單幹農民,強迫其入社。這就挫傷了一部分群眾的積極性,對黨的領導方法產生了質疑。
第三,改變過快。1951年到1953年,全國大量地發展互助組,有重點地發展初級社。當時全國有初級社300個。1954年到1955年春,全國有初級社67萬個。在合作社的發展中,80%都增產增收。可以說,在1955年夏季以前,農業合作化運動的發展都是健康的。夏季會議以後,原來預定的到1956年發展到100萬個社的計劃,到1955年10月就完成了,而且多了30萬個。三個月內,全國各地突擊完成64萬個初級社。又過了三個月,即1956年1月,全國加入初級社的農戶達到80.3%;3月,全國農戶基本上都加入了初級社;10月,全國轉入辦高級社的階段。年底,全國農戶總數的87.8%都加入了高級社。其中全國有60%多的農戶在幾個月之內,完成了由互助組到初級社又到高級社的轉化。這些數據表明,農業合作化運動在後期以超大規模和異乎尋常的速度向前發展。這種驚天動地的改變,使一些地方農民們反應激烈,出現了毛澤東所說的“生產力暴動”的現象,他們在入社之前殺豬宰羊,砍伐樹木,也不備耕積肥,生產力和物資造成極大的浪費。
第四,形式簡單劃一。我國幅員遼闊,人口眾多,各地的生產活動以及人民的富裕程度都有著很大的區別。合作化運動加速發展之後,各地很難深入思考和設計本地區的經濟特色,致使農業生產特色單一,農林牧副漁沒有有機配合發展。在一哄而起的政治運動麵前,各級領導幹部也不可能考慮農戶的實際情況,照顧各戶財產狀況和勞動能力,隻是一味地加速實現公有化。這種做法滿足了貧困戶平均主義的思想要求,卻傷害了富裕農民的積極性,人為地拉起平均,沒有體現出差別,有失公平。
盡管1955年夏季之後,農業合作化的工作出現了偏差和錯誤,但是我們畢竟完成了對農業的社會主義改造,而農業改造對手工業和資本主義工商業的社會主義改造都起了推動的作用,對工業化建設也起到了重要作用。
(王建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