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 閱讀頁

第六章 報恩於萬一

  “恩”是永久長存的債務,“報恩”則是緊如張弦的償還。欠恩不是美德,報恩卻是善行。本章中的“日本人的義務及相應義務一覽表”將對“義務”作出詳細的解釋。

  恩是必須償還的債務。然而,“報恩”在日本看來與“恩”是完全不同的範疇。這兩個範疇在我們的倫理學中常常是混在一起的,它們是中性詞匯,諸如obligation(義務、恩義)與duty(義務、任務)等。對此,日本人覺得奇怪,不可理解,正如對一些部落在跟金錢相關的交往語言中不區別“借方”與“貸方”會感到奇怪一樣。在日本人看來,一旦接受所謂的“恩”,就是永久的債務了。“報恩”是積極的,像拉開的箭,應該刻不容緩地償還,是用另一係列概念來表達的。欠恩不是美德,報恩卻是善行。積極獻身於報恩就是開始具有美德了。

  美國人理解日本人的這種行為的一個有效的辦法就是經常將金錢交易和這種報恩行為作比較,並且還要看到對不償還的行為的幕後製裁。就像財務交往中我們都要履行合同一樣,我們決不會寬容巧取豪奪的人。你必須償還欠銀行的債務,並不是還不還隨你便。債務人不僅要償還本金,還必須支付利息。雖然這些明顯不同於我們對國家和家庭的愛的行為。對我們而言,愛是一種不需要任何約束而自由給予的感情,因為這樣才是最高尚的。愛國心意味著我們把國家的利益置於其他一切之上。從某種意義上講,除非遭到敵國的武裝侵略,愛國心與幻想或凡人皆有缺點的人性是水火不容的。日本人那種從來到這個世界起就自然地背上巨大的債務的基本觀念,我們美國人是沒有的。在我們看來,一個人應該同情和幫助貧困的父母,不能毆打妻子,也必須撫養兒女。然而,這些既不能像金錢債務關係那樣斤斤計較,也不能像做生意那樣追求回報。但在日本,就像美國人眼中的那種金錢債務一樣,這些背後有著強大的約束力,如同美國人的應付賬單或抵押貸款利息、紐約的農民時刻擔心抵押和華爾街的資本家賣空脫手後行情上漲一樣。這些觀念是時刻籠罩在心頭的陰影,而不是隻需戰爭、父母病危等緊要關頭才必須注意的。

  義務的某些細節可能被人一生中的偶然事件所改變,但義務本身卻是自動加諸所有人身上的,它要超越一切的偶然情況。

  日本人的“義務”都是無條件的。就是這樣,日本人把這些道德變成了絕對性的東西,不同於中國的義務和孝道概念。自從7世紀以來,日本曾多次引進中國的倫理體係,“忠”和“孝”原來也都是漢文。然而,在中國人看來,這些道德並不是無條件的。忠孝在中國是有條件的,甚至還有更高的道德,即“仁”,通常被翻譯為“benevolence”(慈善和博愛),它幾乎包羅了西方一切良好的人際關係。父母必須要有“仁”。人民可以起義反抗不“仁”的統治者。忠義的實施有先決條件,那就是“仁”。天子實施仁政才可以享有帝位。對文武百官也是同樣的道理。中國的倫理學將“仁”看做是檢驗一切人際關係的試金石。

  日本人的恩和相應義務一覽:

  一、恩,即被動產生的義務。

  一個人“受恩”或者“接受恩惠”都是處於被動立場而發生的義務。

  皇恩——受於天皇的恩情。

  親恩——受於父母的恩情。

  主恩——受於主人的恩情。

  師恩——受於師長的恩情。

  一個人一生中與各種人接觸時所接受的“恩”。

  注:所有給予過自己恩情的人都是自己的“恩人”。

  二、“恩”的相應義務:

  一個人必須要“償還”這些債務,要“回報這些義務”給恩人。換句話說,義務發生於從主動償還的立場。

  A義務,無論如何償還,義務都是無法全部還清的,而且它在時間上也是無限的。

  忠——對天皇、法律和國家的義務。

  孝——對父母以及祖先的義務。

  任務——對自己的工作的義務。

  B情義,是應如數償還的恩情債,它在時間上是有限的。

  (一)對社會的信義

  對主君的義務

  對近親的義務

  對他人的義務

  對他人的義務是指從某人那裏得到的“恩”,諸如接受金錢、好意以及獲得工作上的幫助等等。對伯父、伯母以及表兄妹和堂兄妹等非近親的義務,是因為擁有一個共同的祖先,而不是由於從這些人身上接受了所謂的“恩”。

  (二)對自己的名聲的情麵,近似於德語中的“名譽”(die Ehre)。

  1.當一個人受到侮辱或遭遇失敗時,他就有了洗刷汙名的義務,也就是報複或複仇的義務。(注:這種反擊和報複不被視為侵犯。)

  2.不承認自己失敗和無知的義務。遵守本國人禮節的義務,也就是遵循一切禮節、嚴守自己的身份、在境況不好的時候克製感情等等。

  日本從來沒有接受過中國倫理學的這一前提。在論及中世紀兩國的這種差異時,偉大的日本學者朝河貫一寫到:“這些觀點顯然與日本的天皇製不相符合,因此,即使是作為學術理論,日本人對此也沒有全盤接受過。”實際上,日本是把“仁”排斥在倫理體係之外的,從而使其喪失了在中國倫理體係中占有的崇高地位。日本人把“仁”讀成“jin”(仍采用中文),即使是身居高位也不必具備“行仁”或“行仁義”這樣的道德。由於被徹底排斥在日本人的倫理體係之外,“仁”就具有了法律範圍以外的事的含義。諸如提倡捐款慈善事業、赦免犯人等這些行“仁義”之事。“仁”變成了分外的事,而不是必須要做的事情。

  此外,“行仁義”還有一種法律範圍之外的含義,那就是用在地痞流氓之間的道德標準。德川時代,惡棍們(佩帶雙刀的武士十分威武,而無賴隻佩單刀)以殺人越貨為生,他們之間是“行仁義”的。如果一個惡棍請求另一個不屬於自己同夥的惡棍窩藏自己,為避免尋釁報複,後者便會把前者窩藏起來,這就是行仁義。“行仁義”在現代經常用於應被懲罰的不良行為,地位極為低下。日本報界寫道:“下等勞工至今還在行什麽仁義。我們必須嚴加懲處這種行為。警察應該禁止和取締那些至今仍盛行於日本各個角落裏的仁義。”毋庸置疑,這裏的“行仁義”指的就是那種流氓和黑幫社會中盛行的強盜的榮譽。特別是現代日本的那些小規模的工頭,像上世紀末到本世紀初美國碼頭上的那些意大利籍工頭padrone一樣,他們與一些不熟練的工人訂立非法契約,承包工程並從中揩油。在日本,這些也被稱為“行仁義”。他們已經把中國“仁”的概念貶得一無是處了。(日本人在使用“知仁”一詞時,和中國的用法有些相似。佛教勸導大家要“知仁”,也就是要慈悲。但是,正如日本辭典中所說:“知仁,與其說是指行為,不如說是指理想中的人。”)就是這樣,中國體係中最重要的德目被日本人全部篡改了,並被貶低到極點,並且也沒有其他的德目可以代替“仁”來製約某些義務。所以,在日本,孝道就變成了必須履行的義務,甚至連父母的惡行和無德也要寬容。孝道隻有在與對天皇的義務發生衝突時才可以廢除,而且,孝道是必須奉行的,不論父母是否值得尊敬,也不論這是否會破壞自己的幸福。

  日本現代電影中有這樣一則故事:有位母親,她經營著一家餐館,還頗具規模,手頭也很寬裕。她有個做鄉村教師的兒子,已經成家立業了。一年,農村發生大災,一對農民父母,為了挽救全家人的性命,要將正在上學的女兒賣到妓院去。這位教師向全村人募款要救自己的學生,想替她贖身。但是,他的母親從身為教師的兒子那裏偷走了這筆錢。兒子雖然知道是母親偷走了錢,卻不得不自己接受處罰。他的妻子發現了真相,立下遺書說丟錢的責任全部在自己,然後就抱著孩子投河自盡了。事件宣揚出去以後,沒有人談論母親在這一悲劇中應該承擔的責任。在盡了孝道之後,兒子也孤身前往北海道去磨煉自己的人格,希望以後可以堅強地承受住這樣的考驗。故事裏的兒子是位擁有卓絕品德的英雄。我從美國人的視角看,很明顯是那個偷錢的母親造成了整個悲劇。不過,我這種美國式的判斷卻遭到了那位日本朋友的強烈反對。他說,孝道常常和其他道德發生衝突,電影中的主人公如果稍微聰明一點,也許能找到一個可調和的方法,可以不傷害自尊心。然而,如果他為此而譴責母親,即使隻是在心裏譴責,他的自尊心也是絕對要被損害的。

  在小說和現實生活中都可以看到,年輕人伴隨著婚姻就有了沉重的孝道義務。除少數摩登人物外。一般良家子弟都是由父母通過媒人來挑選婚姻的對象,家庭對一個好媳婦的關注程度要超過兒子本人。這不僅僅是因為金錢的關係,更主要的是因為家譜中會對那媳婦有所記錄,如果生出男孩就可以傳宗接代。一般的慣例是這樣的,年輕的男女由各自父母陪同在媒人看似偶然的安排下見麵,雙方並不著急交談。有時候,父母會給子女安排一樁有利益的婚姻,女方父母可以得到錢財或男方與名門望族聯姻。有的男方父母比較看重姑娘的人品,善良的兒子是不能違抗父母的意誌的,因為他必須報答父母的恩情,就是結婚以後,也要繼續自己的報恩義務。倘若是長子,他還要繼承家業,並且和父母生活在一起。正如大家都知道的,婆婆總是不喜歡兒媳婦,總要挑她的毛病,即使兒子和媳婦關係很好,非常願意和媳婦一起生活,媳婦也可能被婆婆趕回家,婚姻關係也可能觸礁。在日本,有很多小說和自傳寫的就是這樣的故事,不僅記述了妻子的苦難,也強調了丈夫的痛苦。丈夫當然是要遵守孝道,他要順從父母的決定,同意解除婚約。

  有位摩登的日本婦女,現在居住在美國。她在東京時,曾經收留一個被婆婆趕出家門的年輕孕婦。這個兒媳被迫告別了年輕的丈夫。當時這個兒媳身患重病,遭到這樣的打擊,她異常難過,卻沒有因此而責怪丈夫,她逐漸把心傾注在即將出生的孩子身上。哪裏知道,孩子剛呱呱墜地,婆婆就帶著言聽計從的兒子來搶了。孩子當然是屬於婆家的,被婆婆帶走後,被送進了孤兒院。

  孝道包含了上述的種種行為,這些都是子女從父母那裏接受的債務,是必須要償還的。在美國,大家會認為這些是個人的正當幸福遭到了外來的幹涉。日本人認為“恩”是第一前提,所以他們不會將此視為是外來的幹涉,就好像美國故事中塑造的那些誠實的人一樣,不論他們經受怎樣難以置信的苦難,也都要還清所欠的債務。一些小說中歌頌品德高潔的日本人,描述他們如何獲得自尊,並證明他們有足夠堅強的意誌可以忍受特殊的磨難。但是,無論這種磨難多麽崇高,也依然會留下憎惡和憤慨。亞洲地區關於最可恨的東西的諺語很值得引起我們的注意。例如,在緬甸這些諺語是:火災、洪水、盜賊、知事(官吏)和壞人;在日本卻變成:地震、打雷以及老頭(即家長、父親)。

  與中國的孝道不同,日本的孝道並不包括幾百年前的祖先,也不包括由此衍生的龐大宗族體係。日本人隻是對近祖進行崇拜。他們每年都要翻新祖墳墓碑上的文字。如果祖先已經被現存的後代記不清楚了,那麽就沒有人過問他的墓碑了,他的靈位也不會擺放在家裏佛龕上。日本隻把可以記得住的祖先作為孝道的對象,他們重視的是現在。許多專著都談到過,日本人缺乏進行抽象思辨和設想非現實形象的興趣。與中國相比,日本人的孝道觀剛好印證了這一論點。隻是對現存者才有孝道的義務,這是他們這種觀點中最大也是最重要的現實意義所在。

  孝道是對父母和祖先的尊敬與服從,不論在日本和中國,都是這樣認為的。在西方人看來,照顧子女是源於母親的本能和父親的責任感;而在東方人看來,卻是源於對祖先的孝道。日本人在這個問題上是非常明確的,好好照顧兒女,把自己曾經受到的照顧轉移給他們,就是回報祖先的最好方法了。日語中沒有專門的詞匯來特指父親對子女的義務,所有這類義務都包括在了對父母和祖父母的孝道範圍內。孝道要求家長履行以下所有義務:養育子女;讓兒子或弟弟接受教育;對財產進行管理;保護那些需要保護的親戚以及履行其他無數類似的日常義務。日本家庭製度中嚴格限定了享受這種義務的人數。按照孝道規定的義務,父母要撫養死去兒子的遺孀和兒女。同樣的道理,如果是女兒去世了,他們也要收養其子女。不過,義務中並不要求一定要收養喪偶的外甥女和侄女,倘若收養,也完全是在履行另外一種義務。撫養和教育自己的子女是義務的範疇,但如果撫養和教育侄甥輩,習慣是將他們合法地過繼成自己的養子。如果仍然保持他們原來的身份,那麽叔伯輩就沒有讓他們接受教育的義務了。

  孝道並不要求必須懷著敬意和慈愛去援助貧窮的直係家屬。被某一家庭收養的年輕寡婦,由於吃的都是冷飯剩菜而被稱為“冷飯親屬”。家庭中的任何一個人都可以指使她,並且她隻能全部服從跟她自己相關的一切決定。她們是窮親屬,其子女也是一樣。比較特殊的時候,她們也會受到較好的待遇,但善待他們並不是那家的家長的義務。兄弟之間也不是非要互相友愛地履行義務。隻要做哥哥的履行了對弟弟的義務,就會被讚揚,哪怕兄弟之間雙方水火不相容。

  婆媳間的衝突是最激烈的。媳婦是以外人的身份來到這個家庭的。她必須要熟悉婆婆的喜好,並適應順從婆婆的脾氣。在很多情況下,婆婆會毫不留情地說這個媳婦根本就配不上自己的兒子。而且,我們也可以推測婆婆是非常妒忌媳婦的。如同日本的諺語中所說:可恨的媳婦照樣能生出可愛的孫子。所以婆媳之間也存在孝道,表麵上看,媳婦總是異常溫順的,但隨著時間的推移,這些溫柔可愛的媳婦都會變成苛刻、嘮叨和吹毛求疵的婆婆的。跟自己以前的婆婆一樣,年輕做媳婦時,她們無法任性,但並沒有因此就真的變成溫順的人了。到了晚年,她們將積壓多年的怨氣發泄到了媳婦頭上。現在,日本的姑娘們就公開談論:最好是找一個不繼承家業的丈夫,這樣就可以不必和霸道的婆婆生活在一起了。

  盡孝並不意味著一定可以從家庭中得到慈愛。有些文化把這種慈愛作為大家庭中道德的基石,但日本並不是這樣。就像一位日本作家指出的那樣:正是由於日本非常重視家庭,所以,他們並不那麽重視家庭中的每位成員以及成員之間的相互紐帶關係。實際情況當然也是大致如此,但有時也並不一定完全是這樣。問題的關鍵是要擔負和償還相應的義務,在這方麵年長者有更大的責任,其一就是對年輕人的監督,要求他們必要時作出犧牲。年輕者必須服從長輩的決定,即使自己不願意,也要履行自己的義務。

  日本的孝中還有一個特點,就是在家族成員間能看到明顯的怨恨。效忠於天皇是與孝道同等的義務,但這類義務中絕對不存在怨恨的現象。天皇被日本的政治家奉為神聖,是與人間喧囂的現實生活完全隔離了的,這實在是很巧妙的安排。隻有這樣,天皇才能發揮一統全民一致為國效力的作用。把天皇比作國民之父是不夠的,因為在家庭中,父親雖然可以要求子女盡一切義務,卻可能是個不值得尊重的人。天皇卻是遠離一切世俗雜念的聖父。效忠於天皇是一種最高的道德境界,天皇是一個經人們幻想出來的、不染塵埃的至善之父,對他的忠誠必須是一種虔誠的仰慕。明治初期,政治家們考察西方各國後寫道:這些國家的曆史都是統治者與人民間衝突的曆史,不符合日本的精神。他們回國後在憲法中寫道,天皇是神聖不可侵犯的,不需要對國務大臣的任何行為負責任。天皇不是起實際作用的國家元首,而是日本國民統一的最高象征。天皇在大約700年間從未發揮過實際統治者的作用,所以,讓其繼續扮演後台主角並不是困難的事情。讓所有日本人在思想上絕對效忠於天皇,並確立這種最高的道德,是明治政治家唯一要做的工作。封建時代,日本人對世俗首領即將軍的義務被稱為“忠”。這一漫長的曆史也警示明治政治家:他們必須有所行動才能在新體製下實現日本精神的統一。之前的幾個世紀裏,下屬也效忠於兼任大元帥和最高執政的將軍,但屢次發生陰謀暴動甚至殺死將軍的事件。對將軍的忠誠往往與對封建主君的忠誠產生衝突,而且對主君通常更有強製性。由於是建立在直接的主從關係上,相比對將軍的忠誠,對主君的忠誠就更加強烈。動亂年代,侍從武士為了擁立自己的封建領主而逼迫將軍退位,他們不惜為此而戰,並高呼著效忠天皇的口號。明治維新的先驅及其領導者跟德川幕府進行了長達百年的鬥爭,天皇卻幽居深宮,每個人都可以按自己的意願來塑造其形象。明治維新的勝利就是這種尊王派的勝利,也正是因為把人們對將軍的“忠”轉變為對象征性的天皇的“忠”,所以才有1868年的“王政複古”,天皇繼續位居幕後,不親掌政務或管理軍隊,也不親自決策,隻是賦予閣下們權利,由一些精挑細選的顧問來執掌政務。根本性的實質性的變動是在精神領域。“忠”已經變成了一種報恩,是每個日本人對其神聖首領即最高主祭和日本統一與永恒的象征的天皇的報恩。

  不可否認,古老的民間傳說在把“忠”能夠輕而易舉地轉移到天皇身上的過程中發揮了重大作用,傳說中皇室是天照大神的後裔,然而,這一傳說中的神學觀點並不像西方人想象中那麽重要。事實上,有些日本知識分子是完全否定這種神學觀點的,但這些並不妨礙他們對天皇的效忠。就是相信天皇神裔論的一般群眾,也不像西方人設想的那樣來理解。在英文中“神”()被譯成“god”,其詞義是“至上”,即等級金字塔的頂峰。與西方人不同,日本人在人與神之間不存在那樣巨大的鴻溝。他們認為每個日本人死後都會變成神。封建時期,“忠”的對象是毫無神格的等級製首領,這個對象在被轉移到天皇身上的過程中,有一個非常重要的因素,就是在整個日本曆史中,隻存在一個皇室來繼承皇位。由於皇位的繼承規則與英德有所不同,所以西方人可能會說這種萬世一係的說法不過是欺人之談。盡管如此,這種指責也是無效的。日本的規則就是日本的規則,按照這一規則,皇統就是萬世不墜的。日本沒有像中國那樣,經曆過36個朝代的更替。雖然它也經曆過各種變遷,但社會組織尚未瓦解,模式也一直沒有改變。明治維新前100年間,德川勢力的反對者們利用的不是天皇神裔理論,而是這個萬世一係的論據。他們說,既然等級製的最高者才應該享受“忠”,那麽就隻有天皇了。他們把天皇置於國民最高主祭者的地位,這種角色和神性並不必然發生聯係,但和神裔說相比,這更加重要。

  為了讓“忠”的對象轉向具體的人,並且特指天皇本人,近代日本付出了種種努力。明治維新後的第一代天皇,傑出而威嚴。他在位時間很長,自然地成為受臣民瞻仰的國體象征。他極少在民眾麵前露麵,僅有的幾次露麵,都會布置隆重的儀式,極盡崇敬之能事。民眾要匍匐在他身前,絲毫沒有聲響,沒有一個人敢抬頭正視他。為了避免任何人從高處俯窺天皇,要把二樓以上的窗戶全部嚴密遮蔽。同樣,他和高級顧問的接觸也是等級製的。在日本,天皇不會召見執政官員,可以受賜拜謁天皇的隻有少數有特權的“閣下”們。他從不發布詔書討論有爭議的政治問題,隻有在與道德、節儉相關的問題上,或者是在解決某項問題後,天皇才會發布詔書來安撫民心。在他即將駕崩時,整個日本幾乎就變成了一座大寺院,全體百姓都會虔誠地為他祈禱。

  就是這樣,天皇變成一個超越國內一切政治紛爭的象征。天皇是神聖不可侵犯的。正如美國人對星條旗的忠誠要超越一切政黨的政治一樣。我們為國旗安排了某種儀式,並且認為這種儀式對人是完全不適用的。但日本人卻充分利用天皇這個最高象征的人的價值。人民可以崇敬天皇,天皇也可作出回應。天皇說關心國民,老百姓聽到就會感動得熱淚盈眶。他們不惜獻出自己的生命來使陛下放心。日本文化是完全建立在人際關係之上的,這種文化中,作為忠誠的象征,天皇的意義是遠遠超過國旗的。如果教師在受訓時說愛國是人的最高義務,那麽他就會遭到譴責,他應該說的是:人的最高義務是報恩於天皇。

  在臣民與天皇之間,“忠”構成了雙重體係。一方麵,臣民向上直接對著天皇,他們用自己的行動使陛下安心,其間沒有中介;另一方麵,天皇的敕令要傳到他們的耳朵裏,又要經過天皇與大臣之間的各種中介者之手層層傳達。天皇禦旨一句話就可以喚起“忠”,而且它的強製力要超過任何現代國家的號召。羅裏(H。Lory)曾敘述過這樣一件事,在一次日常軍事演習中,帶隊出發時,軍官下令不經許可誰也不能喝水壺裏的水。日本軍隊的訓練,通常是在十分困難條件下進行的,有時要連續行軍五六十英裏。那天的演習中,20多個士兵由於口渴和疲勞而倒了下去,其中有5人已經死亡。打開死亡士兵的水壺一看,裏麵的水一滴也沒有動過。那位軍官下的命令就是天皇的命令。

  在民政管理中,從喪葬到納稅,“忠”也在此領域發揮著強製作用。稅吏、警察以及地方征兵官員都是臣民盡忠的中介。在日本人看來,遵守法律就是在回報他們的最高恩情——“皇恩”。這一點與美國的風俗習慣形成強烈的對比。按照美國人的觀點,從有關停車的尾燈標誌到所得稅,任何新法律都是在幹涉個人事務中的個人自由,都會激起全國的憤慨。由於幹預各州的立法權,聯邦法律更是遭到了雙重質疑,被認為是華盛頓官僚集團強加給國民的。在很多國民看來,無論如何反對那些法律,也滿足不了國民的自尊心。所以,日本人認為美國人無法無天。我們卻說他們是馴民,缺乏民主觀念。兩國國民由於風俗習慣的差異造成了他們對同一事件具有不同的態度。在美國,自尊心與自己處理自己的事情聯係在一起;而在日本,它則是與對施恩者報恩聯係在一起。這兩種習俗各自有自己的理解:我們的解釋是,即使某些法規對全國有利,也很難為民眾接受。而他們的解釋是,人的一生都籠罩在負恩重壓的陰影中。也許,每個日本人都能在某些場合找到可以在法律和回避苛求之間調和的方法。對於某種暴力、直接行動和私人報複這些美國人不讚成的東西,他們甚至會讚賞。但是,盡管存在這些以及其他可列舉的種種條件,“忠”對日本人的支配力仍然是毋庸置疑的。

  1945年8月14日日本投降時,“忠”在全世界顯示了讓人難以置信的威力。很多了解或體驗過日本的西方人士都認為日本是不可能投降的。他們宣稱,這是很天真的想法,如果我們幻想那些在亞洲和太平洋諸島上的日軍會和平地放下武器,日軍的很多部隊就不會確信自己從事的是正義的戰爭了。他們沒遭受過地區性的失敗,在本土各島,誓死頑抗者比比皆是。占領軍的先頭部隊隻能是小部隊,如果他們前進到艦炮的射程以外,就有危險被殘殺。日本是個好戰的民族,他們在戰爭中是什麽事都能幹出來的。這類美國分析家沒有考慮到“忠”的作用。天皇一說話,戰爭就會結束。天皇尚未廣播之前,頑強的反對者們把皇宮圍住,妄圖阻止天皇宣布停戰詔書。然而,詔書一旦宣布,他們就全部服從了。沒有一個人反對,不論是在滿洲、爪哇等地的前線司令官,還是本土的東條們。我們的軍隊在機場一著陸,就受到了禮貌的歡迎。有一個外國記者這樣寫道,日軍在我們的軍隊早晨著陸時,手還不離槍,中午就都把槍收了起來,傍晚他們卻又悠閑地上街采購日用品了。現在,日本人是在用維護和平的方法讓陛下安心。但在一周前,他們還發誓要竭盡全力用竹槍擊退敵人來使陛下安心呢!

  除了那些不承認支配人類行為的情緒是會變化的西方人外,沒有人認為日本人的這種態度是可以理解的。有些人宣稱,日本民族除了滅絕已別無其他出路了;另一些人則主張,日本要獲得解放,必須由自由主義者推翻現在的政府,掌握政權。如果我們的對象是一個得到全民支持全力以赴而進行總體戰爭的西方國家,那麽這兩種分析是可以理解的。然而,這種錯誤是把日本的行動方針等同於西方國家了。有些西方人甚至在平安無事地占領日本幾個月之後還認為,日本並沒有發生西方式的革命,或者說日本人不明白他們已經被打敗了,所以他們預言我們已經喪失了一切機會。這種分析是建立在西方真理標準上的社會哲學。事實是,日本並不是西方國家,革命是西方各國的最後的力量,它並沒有采用。它也沒有采用消極破壞等辦法來對抗占領軍。他們使用了自己所固有的力量,即完全被消滅戰鬥力之前,他們就要求自己把無條件投降這一巨大代價作為“忠”了。以他們的視角來看,他們獲得了最珍貴的東西,因而代價雖然巨大但仍然是有價值的,他們有權力說:即使是投降的命令,也是天皇的命令。換句話說,就是在投降問題上,“忠”也仍然是最高法律。

  
更多

編輯推薦

1心理學十日讀
2清朝皇帝那些事兒
3最後的軍禮
4天下兄弟
5爛泥丁香
6水姻緣
7
8炎帝與民族複興
9一個走出情季的女人
10這一年我們在一起
看過本書的人還看過
  • 綠眼

    作者:張品成  

    文學小說 【已完結】

    為紀念冰心獎創辦二十一周年,我們獻上這套“冰心獎獲獎作家書係”,用以見證冰心獎二十一年來為推動中國兒童文學的發展所做出的努力和貢獻。書係遴選了十位獲獎作家的優秀兒童文學作品,這些作品語言生動,意...

  • 少年特工

    作者:張品成  

    文學小說 【已完結】

    叫花子蛻變成小紅軍的故事,展現鄉村小子成長為少年特工的曆程。讀懂那一段曆史,才能真正讀懂我們這個民族的過去,也才能洞悉我們這個民族的未來。《少年特工》講述十位智勇雙全的少年特工與狡猾陰險的國民黨...

  • 角兒

    作者:石鍾山  

    文學小說 【已完結】

    石鍾山影視原創小說。

  • 男左女右:石鍾山機關小說

    作者:石鍾山  

    文學小說 【已完結】

    文君和韋曉晴成為情人時,並不知道馬萍早已和別的男人好上了。其實馬萍和別的男人好上這半年多的時間裏,馬萍從生理到心理是有一係列變化的,隻因文君沒有感覺到,如果在平時,文君是能感覺到的,因為文君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