迄今為止,我依然喜歡用一大號銻鍋燉一鍋骨頭肉來款待朋友,表麵看起來似乎有些吝嗇,但實際上“好吃的肉在骨頭邊”。
那是小時候缺肉的年月,母親不得已偶爾做一頓骨頭給我們打牙祭的一種吃法。把豬的大骨(棒子骨)、鏟子骨、脊骨、脆骨等各種骨頭,加海帶、蘿卜、老薑、花椒幾粒、幾滴醋、白糖、白酒、陳皮、少許鹽混燉一鍋,然後熱氣騰騰地直接將鍋端上桌,一家五口人圍著桌上唯一一道菜,不是下筷而是先下手拿起啃。
我一般是先瞄準一根肉多的大骨先下手,雙手把穩,用上下門牙死死咬住一塊肉,眼睛一瞪,狠狠一拉,滿口的彈牙香滑,滿嘴滿鼻子的油膩肉渣。如果這個時候有人問我什麽叫幸福,我會邊嚼邊指鍋裏說不出話來。
啃光大骨上的肉之後,將大骨倒轉過來,像吹小號一樣,對著骨口孔,用力一吸,一股“仙水”般的精華骨水澆地我味蕾花開。哪像現在去餐館啃大骨發一吸管吸骨水,經過吸管再進入嘴裏的骨水已失去了她原有的溫柔。同樣的,現在餐館裏發手套啃骨頭,就如同所有的戴套作業一樣,達不到光手那種自由暢快。
雖然不斷地啃著,但眼睛幾乎一直盯著鍋裏。接下來是朝著從肉多的骨頭到肉少的骨頭下手,或者尋找好下口的骨頭啃,比如鏟子骨邊沿上的肉筋道而細膩,有時遇上一脆骨,就直接送給槽牙咯吱咯吱,香脆無比。
最難對付也是留下來最後對付的,就是脊骨、腔骨等之類的長在骨頭縫隙裏的肉,這時就需要“兔牙”竹簽之類的工具了。最後打個紅油、蔥花、醬油、醋、味精的蘸碟,開始吃剩下的蘿卜和海帶,然後再來一碗白米飯,當剩下小半碗米飯的時候,來一勺骨頭湯泡飯,呼嚕呼嚕飛流直下,又美又妙又營養。
然而最讓我懷念的骨頭肉,是上世紀60、70年代母親所炒的醬爆回鍋肉中的脆骨肉。那時去食品公司買塊豬肉都是連皮帶骨的,母親回家剔出大骨頭,舍不得丟掉小脆骨就和肉一起烹製了。結果小脆骨在口腔中的滋味比肉還香長。受此啟發,1998年我在成都開“川東老家”時,便用豬脆骨創製了一道“醬爆回鍋脆骨”,即取豬的鏟子骨邊呈月牙形的那塊脆骨,加清水、花椒、薑、料酒煮至半熟起鍋瀝幹,起一個混合油鍋(豬油、菜油各半),下脆骨爆炒至微黃,下泡薑、泡椒炒出味之後,下豆瓣、甜麵醬炒香,然後加蒜苗轉炒起鍋就可以摻酒喝起了。
在《呂氏春秋》裏早有啃骨頭的記載:“齊王之食雞也,食其蹠,數千而後足。”蹠,即雞爪。也就是要啃千個雞爪才盡興。三國時,曹操喜歡吮啃雞肋,並曾把“雞肋”作為軍中夜間口令,而主簿楊修聰明過度說破曹操心病給下屬說:“雞肋這種東西,棄之似乎可惜,而食之卻又無所得,用它來比作漢中,就可知道魏王欲還師了。”曹操雖然殺了楊修,但“味如雞肋”的成語卻由此流傳下來。
其實最香最有回味的正是那些“味如雞肋”的骨頭肉,鹵雞頭、鹵鴨頭、鹵兔頭,還有賣瘋了的“鴨脖子”,再就是鹵雞爪、鹵鴨腳板,都是骨多肉少。特別是瘦骨伶仃的鹵鴨腳板,一個筆名叫做“蹼”的家夥,香、脆,有嚼頭,回味時間長,因為你邊啃邊可想到潛水和藍色的海洋。和鴨腳板一樣瘦的我老家的酒仙姑父,曾用一個鴨腳板下過半斤白酒。鹵爪或麻辣爪之類的東西,天生就是為了下酒而存在的。
骨頭上的肉之所以好吃,就是緊貼骨頭那麵烹熟後,一般都又筋又韌又香又脆且富有彈性,像是專門為了人們的口感而生長的。吃鹵豬蹄第一是要啃整隻,像吹口琴一樣;其次蹄上的皮、肉、筋不能鹵得過軟也不能鹵得過硬,過軟缺了彈性,過硬缺味道。
淮揚有一道名菜,叫“無錫肉骨頭”,傳說是宋代靈隱寺剃度的酒肉和尚濟顛僧傳下來的。它是用肉質鮮嫩的豬大排與純黃豆製醬油、上品老酒、糖等調料燒製而成。而精彩的是還特地加了方肉與排骨同煮。方肉是不拿來吃的,它僅僅是一味增加濃鮮的調料。隻見肉骨頭色澤紫紅,骨酥肉爛,香氣濃鬱。還有成都的燒烤排骨,一顆排骨(帶了肥肉的)一顆鮮椒相間串成一串,在木炭火爐邊邊烤邊吃,原始的肉骨香和鮮椒的清辣香纏繞在了一起,此刻已讓我嘴巴缺堤,清口水泛濫了。
但我平生吃過最好吃的骨頭肉,要數我老家那邊深山裏麵的臘肉骨頭,就是一年四季都懸掛在火鋪上或柴火灶上熏著的那種老臘肉。特別是臘排骨那種油浸浸的臘香,那古老的醇厚的臘味,依然像是從上世紀60、70年代隨風飄過來的,同時使我想起那些年我們餓著肚子即興自編自唱的歌:“向前走,不回頭,前麵飯店樣樣有,雞蛋炒春芽,酥肉和扣肉,還有香噴噴的臘肉骨頭……”
幸福菜譜
醬爆回鍋脆骨
1.取豬的鏟子骨邊呈月牙形的那塊脆骨;加清水、花椒、薑、料酒煮至半熟起鍋瀝幹,然後切成小片。
2.起一個混合油鍋(豬油、菜油各半),下脆骨爆炒至微黃,把脆骨推至鍋邊。
3.下泡薑、泡椒炒出味之後,下豆瓣、甜麵醬炒香,然後加蒜苗轉炒起鍋即成。